1、1.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 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 理。 (1)分级护理原则 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 ,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 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
2、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分级护理要点 特级护理: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 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
3、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 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一)每 2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一)每 3 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4、;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2. 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护士必须实行 24 小时连续的轮班制,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 时数与护士长派班制度,不擅自调班,不得脱岗。 2、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 (说话轻、 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 、 “十不” (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 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 不做私事、不打瞌睡不闲聊、不开手机、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 不接受患者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按时交接班,提前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在交接未清楚之前, 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
5、、掌握病室动态及患者的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准 确、及时地完成。 5、严格执行“十不交接”:衣着穿戴不整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 不交接;患者出、入院或转科、死亡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 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完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 接;物品、麻醉药品数目不清时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 未为下一班工作做好准备不交接;护理记录未写完不交接。 6、认真详细对患者实行逐个床头交接,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材、 物品交代不清和患者不在病房时须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应 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7、交班报告在交班前 1 小时开始书写,内容及格式按统
6、一规定。 8、交接班的内容: (1)病室患者的动态。 (2)患者的一般情况,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患者护理记录,各种检 查标本采集,各项处置完成情况以及尚待继续完成的各项工作。 (3)查看重症和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基础护理完成情况,检查皮肤 情况,各种管道的护理,术后患者病情及伤口情况等。 (4)常规备用的贵重、毒、麻醉、限制药品的数量、保存及使用, 抢救仪器及物品的备用状况。 (5)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各项物品的处置情况。 9、交接班形式:集体早交班(医护集中、分开、集中与分开交替等 形式酌情选用) 、床头交班、口头交班、书面交班。集体早交班限定 在 1530 分钟完成。 3. 输血查对制度: 取血
7、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 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 剂量。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 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 ,并在医嘱单、交叉合 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 1224 小时, 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 病历保存。 4.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 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
8、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 每天总查对。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2、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 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 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 6 小时)。 (二) 、输血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 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 剂量。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
9、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 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 ,并在医嘱单、交叉合 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 1224 小时, 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 病历保存。 (三)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执行服药、注射、输液等治疗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2)备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注射剂安 瓿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凡不符合要求 的药品,不得使用。 (3)药品备后,要有第二个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
10、药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 待皮试阴性后,方可抄治疗卡,如皮试阳性或缺药,应及时记录, 并尽快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取消或更改医嘱。 (5)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应反复核对,使用后保留安瓿备查, 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6)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方可执 行,并向病人解释。 (四) 、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 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 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 麻醉前查(4)消毒 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 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 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
11、、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 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 名称,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清点纱布、纱垫、棉球、 器械、缝针和线轴数目是否与手术前相符。 (五) 、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 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 确;
12、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 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 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5. 抢救工作制度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每日核对抢救物品
13、,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 器材及物品应做到“四定” (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 定期维修) , “三及时” (及时检查、及时消毒灭菌、及时补充) 。抢 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 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 的顺利进行。 5、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 完整、准确。 6、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 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 执行;所有药品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补开医嘱后方可丢弃。
14、及时 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 并加以说明。 7、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8、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 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 并发症的发生。 6.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分类及分级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 并积极
15、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 1 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 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 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 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 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以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 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 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 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
16、意见及方 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和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 要对科室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周内连报表送护理部。 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 报告单” 。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 论,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 环节应做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 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时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 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 后
17、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分类:包括护理差错及事故、严重护理并发症(非难免压疮、 静脉炎等) 、严重输血、输液反应、特殊感染、跌倒、坠床、管路滑 脱、意外事件(烫伤、自杀、走失等)等情况。 分级:包括迹近错失事件、无伤害事件、轻度后果事件、中度 后果事件、重度后果事件、极重度后果事件、死亡事件。 7、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 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 操作。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 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
18、、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三、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 科、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手术等患者,建立 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 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五、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 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六、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 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七、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八、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级护理质
19、量控制组每月进 行督导并有记录。 8.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2、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 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 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 参与病房管理。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开 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 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 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
20、事。治疗 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6、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 处理。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 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 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8、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 1-2 次,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 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 进工作。 9、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 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 人员进入病房。 10、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11、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 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9.护理制度、操作常规修订与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