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西峡县科技创新人才及用才单位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科技创新人才及用才单位 办理依据 1、中共西峡县委、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发 20183 号) 2、西峡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及补助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西人社 201890 号) 申请条件 1.企业从县外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 事科技研发且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科技创新人才,年薪 20 万元以上且签 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 2.企业全职聘请外籍工程师,经评审认定后,可参照享受个人补贴和企业 补贴。 办理材料 1.西峡县科技创新人才补贴申请表(个人版、企业版)。 2.身份
2、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 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在企业参保的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上一年度纳税凭证。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审定 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 每年 4 月、10 月 办理时限 每半年评审发放一次 办理地点 诸葛英才计划服务中心(县人社局院内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李琳 0377-69690666 0377-69664943 第 2 页 补贴标准 (一)符合条件引进的
3、A 类高层次人才, 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发放安 家补贴和工作补贴,并由用才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室,配备工作 助手和工作用车或给与工作用车购置一次性补助。 (二)符合条件引进的 B 类高层次人才, 给予 40 万元的安家 补助,提供不 少于 4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每年给予 3 万元的岗位津贴、交通补助, 用才单位提供配套的实验室、办公室。 (三)符合条件引进的 C 类高层次人才, 给予不低于 15 万元安家费,提 供 5-10 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每年给予 1 万元的岗位津贴、交通补助, 用才单位提供配套的实验室、办公室。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配偶关系的,按照“就高不就低 ”原则
4、,优先享受 以上优惠政策。 对以顾问指导、技术入股、短期兼职等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经评 审认定后,按照计税报酬总额的 20%给予人才补贴,最高 20 万元, 单个 企业所引人才补贴每年最高 50 万元。 发放办法 (一)经评审认定后符合以上三类高层次人才(A 类 、B 类、C 类)安家补助 按照引进时的标准,A 类一次性 计发,每人只享受一次;B 类、C 类首次 拨付安家补贴金额的 50%,其余部分在合同期内, 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分 期拨付。 (二)岗位津贴、交通补助发放办法 经评审认定后符合以上三类高层次人才(A 类、B 类、C 类)的岗位津贴、 交通补助,按照引进时的标准在合同期内按
5、年度发放。 (三)科研启动经费发放办法 经评审认定后符合以上三类高层次人才(A 类、B 类、C 类)的科研启动经 费,按照引进时的标准一次性计发。 第 3 页 西峡县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办理依据 1. 中共西峡县委、西峡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发 20183 号) 2.西峡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及补助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西人社 201890 号) 申请条件 一从县外引进:1.有明确的柔性引进人才对象、工作任务或项目、薪酬待 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 一年以上协议且服务满一
6、年,协议应明确在宛服务次数(时间)。其中,以 项目为依托且有明确工作任务或目标的,在宛服务次数(时间)要求可酌 情放宽。 二外建研发机构引进:1.服务企业为西峡县高新技术企业,且满足西峡 县高新技术企业市外设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件 并经市科技局认定。2.企业与人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服务满一年。 办理材料 一从县外引进:1.西峡县“柔性引才”奖励申请表、 西峡县“柔性引才” 奖 励申请汇总表和西峡县“柔性引才” 服务情况说明表 。 2.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报酬凭证、个人 纳税证明、 职称证书(原件及 复印件)以及其他有效认证材料。 二外建研发机构引进:1.南阳市“柔
7、性引才”奖励申请表和南阳市“柔 性引才”奖励申 请汇总表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酬凭证、个人 纳税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有效认证材料。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集中审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审定 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第 4 页 办理时间 每年 4 月、10 月 办理时限 每半年评审发放一次 办理地点 诸葛英才计划服务中心(县人社局院内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李滢 0377-69690666 0377-69664425 补贴标准 经评审认定,按照计税报酬总额的 20%一次性给予人才奖励,最高 20 万 元,每个单位每年最高 50 万元。 西峡县引
8、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高校毕 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办理依据 1中共西峡县委、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发 20183 号) 2西峡县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西人社 201893 号) 申请条件 1.首次到我县工作。 2.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3.与我县八大专项重点支撑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定 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 35 周岁 以下(含 35 周岁)。 4.按规定在西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不含
9、补缴)。 办理材料 1.南阳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南阳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 贴申请汇总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 4.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在企业参保的社会保险证明。 6.企业上一年度纳税凭证。7.工资表 第 5 页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 定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 每年 4 月、10 月 办理时限 每半年评审发放一次 办理地点 诸葛英才计划服务中心(县人社局院内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李琳 037
10、7-69690666 0377-69664943 补贴标准 全日制“双一流 ”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500 强”海外高校) 硕士研究生、其 他高校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500 强” 海外高校)本 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 3 年内分别按照每年 15000 元、 12000 元、 9000 元、6000 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发放办法 每年以缴纳社会保险的月份计发补贴,不满 6 个月的,累计到下一年度补发, 发放补贴的总月份累计不超过 36 个月。 西峡县高 级工、技 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工、技
11、师、高 级技 师职业资格的职工 办理依据 1中共西峡县委、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发 20183 号) 2、西峡县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西人社 201891 号)3、 “西 峡工匠”培育工程 实施办法 的通知(西人社 201894 号) 申请条件 1. 我县企业新引进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 2. 申请人应从所在企业纳税地申请。 办理材料 1.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纳凭证(连续缴纳 6 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12、审 定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第 6 页 办理时间 每年 4 月、10 月 办理时限 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奖励 办理地点 诸葛英才计划服务中心(县人社局院内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刘峰 0377-69690666 0377-69981597 补贴标准 我县企业按规定直接培养或输送培养高技能人才并新获得高级工、技师职 业资格的,按培养人数和技能等级给予企业每人次 500 元、1000 元的资助; 对企业参加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取得相应技师、高 级技师国家 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 2000 元的标准对个人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县人 才发展专项资金承担;如同时享受省、市补助资金的,按就高不重复
13、原则执 行。 西 峡 县 定 向 班 培 养 高 技 能 人 才 补 贴 申 请 办 事 指 南 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办理依据 1.中共西峡县委、西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西发 20183 号) 2西峡县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西人社 201891 号) 3.“西峡工匠 ”培育工程实 施办法的通知(西人社201894 号) 申请条件 与我县企业合作,以“冠名班”、 “定向班”等学制班方式订单培训技能人才 30 人以上(毕业取得双证)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办理材料 1.定向班培养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2.第一年新生入学注册花名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
14、件)。 3.企业实习学生花名册、企业出具的学生实习收入证明、就业协议(原件及复 印件)。 4.毕业学生花名册、毕业证书、国家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职业院校、技工学校集中申报 县人社局进行资格 审核县人才工作领导 小组研究审定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第 7 页 办理时间 全年受理 办理时限 每年评审发放一次 办理地点 西峡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股 联系方式 刘峰 0377-69981597 补贴标准 与我县企业合作,以“冠名班”、 “定向班”等学制班方式订单培训技能人才 30 人以上(毕业取得双证)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分别按照大专及以上学历每 人 800 元、中专(中技)学
15、历每人 500 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培养补贴。 补助资金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承担;如同时享受省、市补助资金的,按就 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南阳市职业技能大赛荣誉奖励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市人社局 服务对象 新引进或新获得“ 中华技能大 奖” 、“全国技术 能手”、 “中原技能大奖” 和“河南省技术能手” 的高技能人才 办理依据 1.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诸 葛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 强市的意见(宛发 20185 号) 2.关于印发“ 南阳工匠” 培育工程 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宛人社201879 号) 申请条件 新引进或新获得“ 中华技能大 奖” 、
16、“全国技术能手” 、“中原技能大奖” 和“河南省 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办理材料 1.职业技能大赛荣誉奖励申请表。 2.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纳证明。 办理流程 奖励对象提交办理材料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审定 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第 8 页 办理时间 常年受理 办理时限 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奖励 办理地点 南阳市范蠡东路 1666 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 1 号楼 402 室市人社局职业能力 建设科 联系人 刘涛 联系电话 0377-63137854 补贴标准 新引进或新获得“ 中华技能大 奖” 、“全国技术能手” 、“
17、中原技能大奖” 和“河南省 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每人 10 万元、 6 万元、5 万元和 3 万元的 标准给予奖励,并给予所在企业奖励 3 万元。 补助资金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 金承担;如同时享受省、市补助资金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南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市人社局 服务对象 新认定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能大师 工作室 办理依据 1.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诸 葛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 强市的意见(宛发 20185 号) 2.关于印发“ 南阳工匠” 培育工程 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宛人社201879 号)
18、申请条件 新认定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办理材料 1.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请表。 2.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技能大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奖励对象提交办理材料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审定 社会公示 资金拨付 办理时间 常年受理 办理时限 每年集中组织一次资助 办理地点 南阳市范蠡东路 1666 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 1 号楼 402 室市人社局职业能力 第 9 页 建设科 联系人 刘涛 联系电话 0377-63137854 补贴标准 新认定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按照 10 万元、 5 万 元的标准
19、给予单位资助。 西峡县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报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县人社局 服务对象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 年内在普通高校、职 业学习、技工院校毕业及在校学生,毕业五 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办理依据 1.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诸 葛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 强市的意见(宛发 20185 号) 2.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 8 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 扶持力度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 31 号) 申请条件 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
20、有固定经营场所(吸纳就业 3 人(含)以上优先办理),正常经营 1 年以上。 办理材料 1. 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创业者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及复印件)、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及征信记录。 2. 员工花名册。 3. 工资支付凭证(最近三个月的有 员工签名的工资表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 明细)。 4.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租房 协议和房产证明,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明)。 5. 最近一年的经营记录有关单据( 纳税情况、进出货单、销售记录或其他经营 记录)。 6. 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开 业)补贴申请表。 第 10 页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报县人社局受理审核实地查验审核公示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资金
21、批复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时间 常年受理 办理时限 每季由财政部门发放一次 办理地点 西峡县就业创业担保中心 联系方式 贾月亭 0377-69694888 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 5000 元 南阳市大众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办事指南 办事主体 市、县(市、区)人社局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首创企业 办理依据 1.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 诸 葛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 强市的意见(宛发 20185 号) 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 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豫人社 201777 号) 第 11 页
22、申请条件 1.项目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首次创办 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3.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 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4.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 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 5.创业团队优秀,项目法人为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 年内 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 5 年内的留学回国人 员)、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 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 6.至少吸纳人(含人)以上就业。 7
23、.同等条件下,创业地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 业的项目优先。 8.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9.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10.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11.公司注册手续完善,有独立的对公账号。 12.已经享受过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助力 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等省人社厅创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13.申报 10 万元 (含 10 万元) 以上项目除符合(1)至(12)项条件外,还须具 备以下条件:(1)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 5 人(含 5 人) 。(2)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 达到小型企业标准。(3)依法与员工签订劳
24、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 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 第 12 页 办理材料 1.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 业优 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 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 总资产、 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 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不得缺项。 3.项目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 业登记证显示失业状况页面的复印件,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 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失
25、业人员、 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 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 可不提供)。 6.人社部门盖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帐。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8.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 件等相关证明。 9.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 分钟以内电子版)。 10.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11.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申报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1)至(11)项材料,还需提供以 下材料:(1)8 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 PPT,主要包括项 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 容(仅提供电子版)。(2)项目最近 4 个季度的税务报表。(3)最近六个月的工资 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 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 人以上)。 第 13 页 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县人社局初查及实地核查市人社局复查上报省人社厅省人 社厅评审 办理时间 每年受理一次(按照省人社厅规定时间进行,可关注省人社厅官网,大众创业 栏目) 办理时限 按照省人社厅工作计划实施 办理地点 西峡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联系方式 贾月亭 0377-69694888 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 2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