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文件收案(服务类) 办事指南(试行) 一、办理依据 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 (穗纪发201333号) ; 二、收案范围 1.区级财政性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 2.区各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在广州地区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 3.区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在广州地区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 注:小额建设工程是指建设规模未达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建设项目。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勘察、设计、 施工图审查、监理、招标代理等。 三、应提交的材料 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序 号 材料名称 份 数 材料形
2、式 (核对原件) 备注 1 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意向表 3 原件 表格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 管理办公室 ( ) “小额 工程交易办事指南”中下载打印, 加盖公章。 2 投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文 件 1 复印件 3 资金证明 1 复印件 非财政性投资项目提供全额超过预 计发包价的 30%资金证明,开具时限 是提交备案前三个月内 4 交易文件 3 原件 包含交易公告、发包价、澄清文件。 5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及委托证明(如 有) 1 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委托招 标代理合同、建设单位授权代表证 明书、电子签名委托书 6 建设单位声明 1 原件 内容包括:本次交易公告描述的交 易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 门核准的交易范围相符,不存在拆 分工程规避招标的行为。我单位保 证本次交易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我单 位将严格控制结算价,保证其不突 破小额建设工程的规模。 四、应发放的证明文件: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意向表 五、办理期限: 3 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 12 号 B 栋 516 室(收案联系电话:82112206,业务咨询电 话:82111971)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本指南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最终以各行业 主管部门发布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