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业项目公开申报指南格式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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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长农计201734 号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长沙市 2017 年度生猪标准化生态环 保养殖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切实解决生猪养殖环境影响问题,提升我市生猪生产规 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和智能化环保生产管理水平,加快生猪 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委“一号文件” 精神和市环委会的决定, 拟扶持建设一批市级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园,现将申 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文件 2 附件:1、长 沙 市 2017 年 度 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 园申报指 南 2、长沙市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

2、殖示范园申报书 3、长沙市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园建设内 容及标准 4、长沙市 2017 年度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 园项目建设及投资等事项的说明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 长 沙 市 财 政 局 2017 年 7 月 27 日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27 日印发 3 附件 1 长沙市 2017 年度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 示范园申报指南 为推进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园建设,加快生猪产 业转型升级,提升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智能化 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 2017 年度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 范园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按照“规划引领,有序养殖;环

3、保优先,生态养殖;技术 创新,科学养殖;融合发展,高效养殖;环境优美,健康养殖” 的指导思想进行建设。 1、申报主体:在我市依法注册,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 划和环保要求,取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2、规模要求:园区总面积达 100 亩以上,建设面积 10000 平方米以上,投资 1000 万元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生产能力达 到存栏育肥猪 5000 头或母猪 2000 头以上。优先支持园区种养 结合面积在 500 亩以上的企业、配套育肥场新建或改扩建的存 栏 5000 头以上的母猪场;优先支持“公司 +养殖园(场)”模式。 3、设施要求:每头存栏生猪综合使用面积不少于 2 平方 4 米,采用高床养殖

4、,运用封闭式、免冲洗、除臭等工艺设施, 配备自动投喂、自动清污、自动控温控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 4、环保要求: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污、清洁治理、生 态环保”的要求,实行雨污分流、粪尿分离,对粪便、废水等 废弃物及时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通过自建或共建生物转化 利用工厂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对外排放粪便、污水 等污染物,所有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 5、生产管理: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生产计划和操作 规程,养殖档案记录真实完整。财务管理规范,实施统一核算,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运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实现智能 化生产、大数

5、据管理、可视化监测。 6、安全管理:申报单位守法经营,无重大安全生产、动 物疫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破坏资源环境行为。 7、场区环境:园区用围墙隔离,园内道路硬化,水电设 施齐全,建筑和设施颜色中性温和,外观与周边环境和谐自然, 环境优化、绿化、美化建设到位。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重点支持生猪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园栏舍建设、生产设施、 环保设施、饲喂设施、防疫设施、智能管理系统和办公室、生 活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详见附件 3)。 三、项目数量及扶持标准 5 拟扶持项目 20 个(其中母猪场不超过 4 个),计划安排扶持 资金 4000 万元。实行一次性申报,经审核合格,按扶持项目 计划数量

6、立项,竣工后即可申请验收。单个项目扶持资金 200 万元。其中评选 5 个最优实施示范项目,每个奖补 100 万元。 四、申报审核程序和要求 (一)自愿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申报条件的申报主 体,登录长沙市财政局网站( ),从“长沙市 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同 时向所辖区县(市)农业(畜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接受公开申报,申报单位须在 10 月 30 日前完成公开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长沙市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 园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设设计文本和其它 佐证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须 A4

7、 纸打印,平装成册, 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电子文档。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文本。申报材料的相关 内容和数据将作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的承诺和项目验收的依据。 申报的建设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可实施完成。 申报单位自愿承担项目建设投资及项目落选的风险。 (二)县级审核。区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 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申报 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并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择 6 优推荐上报。 推荐上报的项目必须在县级政府网站或公共媒体按统一格 式进行公示(项目单位、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公示监督联系人和电

8、话),同时在市农业委门户网 站“ 长沙三农网” 进行公示(联系人:常春,13874844336)。 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公 示影印件、未推荐项目汇总表(须写明理由。表格与农业产业 项目相同),由县级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财政部门联 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委(发展计划处)和市财政局(农业处), 同时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农业委发 展计划处(电子邮箱:n8665641 ;联系人:黄海燕, 88665641)。 各区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财政部门必须 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并于 11 月 10 日前 完成审核推荐上报。

9、 (三)市级审核。市农业委员会畜牧处会同农业资源环境 保护处、兽医处对区县(市)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按不 超过计划扶持项目数量 1:1.2 的比例进行审核,审核合格项目、 不合格项目汇总表须由分管委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11 月 20 日前报发展计划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市农业委发展计划处、农业现代化办、质监处组织相关处 室进行行政审查,主要对质量安全、多头申报等问题进行审查 7 把关,没有通过审查的项目要写明原因。 (四)专家评审。市农业委组织对行政评审后合格的项目 进行专家评审,按照计划扶持项目数 1:1 的比例择优确定立 项项目,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五)审定公示。专家评审

10、合格的项目经市农业委党委会 (或委务会)集体研究审定后,商市财政按照合格项目名录建 立市农业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园项目库。项目库通过 市农业委门户网站(长沙三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市农业委下达立项计划文件。 (六)项目实施。根据立项计划文件,项目单位严格按照 批复的投资概算表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 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 情况确需变更,须报市农业委批复同意后才能实施。市农业委 业务主管处室会同区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加 强项目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对项目申报条件及项目建设内容 的真实性负责。 项

11、目建设投资要实行专帐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 的要求规范核算,所有记账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在项目建 设期内,项目建设内容按时完成,建设资金支付在提供相应支 付合同等可确认真实性的条件下,投资审计时可允许应付未付 项目建设资金数额控制在项目建设投资的 30%以内(含项目建 设质量保证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须准备好项目实施前、中、 8 后照片(同角度和同一参照物)供验收时参考。 本指南中项目建设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七)项目考核与验收。项目单位在规定建设期限内完成 建设任务后,向所属区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提 出验收申请,由区县(

12、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向市农 业委申请验收。实行随时申请分批验收,最迟区县(市)申请 验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市农业委发展计划处征 求项目主管处室意见(是否同意验收)后,统一组织项目验收。 验收时项目单位必须提供建设前、中、后照片(同角度和同一 参照物)。 项目考核验收由市农业委组织区县(市)有关部门共同进 行。投资审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承担,负责项目建 设投资的财务审计,只依法审计申报主体财务投资账。市农业 委业务主管处室会同区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 对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结果。 市农业委、市财政局组织对验收结果进行抽

13、查复核。 (八)项目审定与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建设投资审计和验 收考核结果,由发展计划处牵头与相关业务处室一起拟定扶持 项目名单和资金安排方案,并与财政部门会审后,提交市农业 委党委会(或委务会)集体研究审定。审定后的资金安排方案 通过市农业委门户网站(长沙三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 9 时间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审批 后,按相关程序下拨项目资金。 (九)监督检查。市农业委、市财政局纪检监察部门,按 照“ 谁经办、谁审核、谁负责,失职追责 ”的原则,全程监督农 业项目管理履职情况,及时受理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投诉和举报, 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区县(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

14、)、财 政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监督意识,切实加强项目申报、实施和 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审批部门及工作人员认 真履职,落实责任。 (十)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由市农业委组织对项目实 施情况、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市农业委发 展计划处配合财政部门组织绩效评价。 五、联系及监督方式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黄海燕,联系电话:88665641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畜牧处 联系人:许 君,联系电话:88667059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监督电话 联系人:李在葵,联系电话:88665988 长沙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联系人:向 前,联系电话:88665698 10 附件 2 长沙

15、市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 养殖示范园 申 报 书 (2017 年度)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 项 目 推 荐 单 位 (盖章)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11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2 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项目技术组人员: 3 立 项 理 由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有利条件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2 4 项 目 目 标 实施该项目要达到的目标。包括布局科学合理、存栏规模适度、三废无害化资 源化环保处理、生态化标准栏舍、生产全自动喂养管理水平等。 5 实 施 地 点 及 规 模 项目具体实施地点、实施规模

16、、实施进度安排。 13 6 主 要 技 术 措 施 、 建 设 内 容 主要技术措施、作业流程、主要建设内容。 7 项 目 效 益 评 价 经 济 效 益 包括生猪养殖收入;受益农户增加收入,节约资源收入。(与传统养殖规 模场比较) 7 项 目 效 益 评 价 社 会 效 益 提高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强度、节约劳动力等(与传统养殖规模场比较) 14 生 态 效 益 改善农业环境条件、节约能源、减少污染、资源利用等(与传统养殖规模 比较) 8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9 区 县 市 推 荐 意 见 必须签注具体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

17、5 10 长沙市农业项目投资概算表 一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二 项目建设单位 三 项目建设地点 四 建设时间 五 主要建设内容 规模(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资(万元) 备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其它 六 总投资( 万元) 16 附件 3 长沙市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园建设 内容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 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技术规范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 为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示范园建设,制定本标准。 1 规划科学 1.1 选址适宜。园区选址应符合当地养殖业发展规划、土

18、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环境条 件适合养殖业发展,地势较高,通风良好,排水便利,易于组 织动物防疫。 1.2 布局合理。园区要根据地形地貌合理规划布局,内设 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销售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实 行人畜分离、进出分离。 1.3 建设美观。园区用围墙隔离,园内道路硬化,水电设 施齐全,建筑和设施颜色中性温和,外观与周边环境和谐自然, 环境优化、绿化、美化建设到位。 2 规模经营 17 鼓励发展“公司+养殖园(场)”模式,提高养殖组织化程 度。园区总面积达 100 亩以上,建设面积 10000以上(按生 猪综合使用面积 2/ 头计算),生产能力达到存栏育肥

19、猪 5000 头或母猪 2000 头以上。 3 设施先进 3.1 栏舍规范。按所生猪品种的生活习性、饲喂标准设计 建设,屋面和墙体保温隔热。养殖栏舍统一为封闭式双坡屋顶, 养殖栏舍面积分别不低于 1.2/头,标准化生态高床(漏缝地 板)养殖栏舍面积 6000以上,栏舍长度不低于 40m,室内净 高度不低于 2.5m,高床高度不低于 0.8m。 3.2 装备先进。采用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的饲喂系统 (包括贮料塔、动力机械、输送管道、食槽等设备)、饮水系 统(“ 水位器 +饮水盆装置”等控排式直饮式供水设备)、控温 控湿系统(包括水帘、风机负压通风、保育采暖等设备)、清 污系统(包括自动刮粪板、

20、即时粪尿分离等设备)、高压冲洗 系统、全覆盖式喷雾消毒系统等现代化装备。(地方特色猪种 养殖可暂不采用自动投喂装备设施)。 3.3 设施配套。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办公和生活 用房、车辆消毒间、人员进出消毒室、消毒池、饲料房、兽药 房、兽医室、隔离观察室、库房等,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0。 配套建设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面积不少于 1500。 18 4 生态环保 4.1 雨污分流。在生产区分设适宜口径的生产污水输送管 道和天然水排放明渠,实现生产污水与天然水分流处理。 4.2 干湿分离。固态粪便定时收集并运送至干粪处理系统, 液态尿污通过专用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系统。 4.3

21、 尿污治理。采用以“AO 生物降解处理+立页增氧系统”, AO 生物降解处理池累计不少于三级四池 750m3,立页增氧污 水处理系统不低于 60m;或采用“ 沼气处理+二级膜组(MBR 膜组+RO 膜组)净化” ,沼气池累计不少于 800m3,MBR 膜组 +RO 膜组处理 15m3/日以上,确保污水排放达标。 4.4 干粪处理。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模式,干粪池不少于 600m3,根据需要单独建立或与周边养殖企业合资建立生物转 化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实现资源化利用率 100%。 4.5 臭气治理。采用以微生物降臭、“除臭风机水帘” 为 主的臭气处理技术,保持园区内外没有异味。 4.6 病死

22、猪处理。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病死猪无 害化处理设施。区域内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需建设 不少于 10m3的冷藏暂存设施。 4.7 资源化利用。鼓励农牧结合、林牧结合,消纳经过处 理的养殖废弃物。 5 管理规范 5.1 制度健全。建立并执行科学的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计 19 划、操作规程,养殖档案记录真实完整。 5.2 规范生产。园区实现周年生产,无废置栏舍现象。无 重大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 5.3 产品优质。投入品购进使用制度健全,选用饲料、兽 药来源合法、产品合格,无使用违禁投入品和超限量使用行为。 严格执行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责任追溯制度,产品检测合

23、格 率 100%。 5.4 效益良好。养殖综合效益明显高于当地同类养殖水平, 对区域内养殖业具有较大的带动组织作用。 20 附件 4 长沙市 2017 年度生猪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 示范园项目建设及投资等事项的说明 一、项目建设投资计算范围 项目属投资补贴类,现就投资补贴类项目三个基本要素明 确如下: 1、申报主体要求:依法工商注册,具备正常持续经营能 力(具体表现为合法经营、合理债务、稳定的产品销售和技术 团队、正常的盈利能力);一个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 多头申报。谁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复了谁立项,就只能是被 批准的单位执行项目,其它方签署的合同、协议、支付资金、 建设的资产均不能计入投

24、资范围。 2、建设期限要求。建设期限内已签署合同、支付资金, 实物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即建设内容已完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财务票据开具时间、银行凭证付款时间、合同约定的开工至竣 工时间全部在建设期内,且财务凭证资产已入账。 3、项目投资核定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中形成的生产性固 定资产(必须可追踪、可确认、可溯源),系指生产性的厂房、 生产、加工设施设备、互联网设备、防疫设施设备、治污设施 设备、冷藏运输设施设备、办公楼设施设备、设计、引种等支 出。生产性投入如饲料、兽药和疫苗等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费 用等不记入产业化项目投资、也不能算自筹。生活性设施、设 21 备,办公用品,办公费用,场地租金或购买

25、费用,股权投资、 资产收购(二手资产)、并购,接待费用、低值易耗品等均不 能记入项目投资、也不能计入企业自筹资金范围。 二、关于项目现金支付的特别说明 项目申报主体应提供完整的银行对账单以及现金日记账, 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结算,对不 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对银行支付采用穿透性 审核,对于符合范围现金支付进行溯源,如果反映同等金额的 一收一支,而且时间相近,或账面现金增加而银行对账单没有 记录付出,提款联没有取款、客观上也无款可取等情况(俗称 银行走账)进行实质性审核,杜绝虚假银行支付与现金支付。 采用现金支付的范围如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现金支出比例不能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 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 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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