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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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 二、文件依据 (一)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府2016134 号) (二)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 法的通知 (珠府20176 号) (三)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 施办法的通知 (珠府201811 号) (四)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 核准工作的通知 (珠府办函2018149 号)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有用人单位接收、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 规定的引进条件的市外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 。具体范围对 象详见

2、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目录(2018 版) (附件 1) 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和第九条 的分别按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引进企业业务骨干办事指南办 理。 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及省属驻珠机关事业单位、 按企业化管理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 2 员,可按本指南进行申报。 已办理过市外干部调动、毕业生接收报到、技术工人招 调、或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手续,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现仍符 合核准办法规定的,可按本指南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根据核准条件类别提供对应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内 容详见人才引进核准申报材料明细 (附见 2) 。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3、 申报方式:可采取个人申报(申请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 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经办机构)或单位申报(用人单位为申 请人填报信息后直接提交至经办机构)两种方式。 1.个人申报。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 平台(网址: 网上服务平台)人才引进直接核准引进页面,点击“申请 直接核准引进”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 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 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 30 天,请申请人跟进单位审核进 度) 。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自动提交至市或区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系统自动划分,以下简称经办机 构)审核; 3 用人单位审核不通过的,

4、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申请人 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按上述步骤申报。 2.单位申报。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才引进直接核准引 进页面,点击“申请直接核准引进”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及 单位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点击“单位审核”并 通过后申报信息直接提交至经办机构审核。 尚未在网上服务平台进行“个人(单位)用户”注册的,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申报。具体注册流程详见网上服务平台 “系统公告” 。 (二)网上预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 信息进行网上预审。情况特殊的,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申请 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申报“业务信息”栏查询。 (三)窗口审核 申请人自预

5、审通过之日起 90 天内到全市任一经办机构 (留学回国人员业务除外)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 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后,5 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情况特殊的, 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四)结果告知 1.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将告 知申请人同意引进的审核结果。申请人收到审核结果后可到办 4 事窗口领取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 2.申报材料原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且无法当场补齐、 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须补齐或补正的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 的,申报程序自动终止。 申请调档的,可于窗口审核通过后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自 助打印调档函 (

6、申请人亦可在窗口审核时现场领取,并带 回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出) 。 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用人单位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的 人事档案统一邮寄至用人单位;其余用人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 统一邮寄至经办机构。档案寄达并审档通过后,由经办机构与 用人单位/申请人签订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签订方 式: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或到经办机构现场签订) 。 申请落户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 90 天内凭珠 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 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入户所需材料以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要求为准) 。 六、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一)告知方式: 1.短信方式(请申请人务必填写

7、准确的手机号码) ; 2.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的个人申报“业务信息” 栏自助查询。 (二)办理时限: 1.网上预审:10 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30 个工作日) ; 5 2.窗口审核:5 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30 个工作日) 。 情况特殊的,由经办机构通过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深 入企业进行考察。 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八、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人才交流 部 香洲区红山路 245 号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 2125835 拱北办事 处 香洲区前山金鸡路 122 号人力资 源大厦三楼 8828781 横琴办事 处 横琴新区宝兴路 189 号横琴新区

8、综合服务中心 48 号窗口 8841900 市人才资 源与就业 服务中心 人才服务 部 香洲区红山路 245 号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高 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2123865、2 125506(仅 办理留学回 国人员业务)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 38 号 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8841168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 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香洲区兴华路 5 号三楼综合服务 大厅 1-6 号窗口 2113087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大厅副楼 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 厅 41-44 号窗口 7260121 6 斗门区人才劳务

9、市场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 477 号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 51037935102093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栏港经济区)管理 委员会社会保障和公共 事业局 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 2073 号新源大厦三楼高栏港政务服务 大厅 17-18 号窗口 7716605 7716830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梅华东路 301 号 2 单元东 光大厦一楼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政务服务中心 4 号窗口 2170112 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 办公室 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一楼服 务大厅劳动服务窗口 8687016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 1 号 大洲科技园 A 栋一楼高新行政服 务中心 3629325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 横琴办事处办理。 九、附件 1.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目录(2019 版) 2.人才引进核准申报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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