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本市户籍参保人什么情况下可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 生活补助? 发布单位: 东莞社保局发布时间:2008-3-1 点击次数: 30866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答:失业者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 除劳动合同情况下。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怎样计算? 发布单位: 东莞社保局发布时间:2008-3-1 点击次数: 34553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答: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 2003 年 7 月为界,之前的,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 均缴费工资的
2、23%,之后的,计发 16%。2003 年 7 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 2003 年 7 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张先生,非本市户籍,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参加了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850 元。2007 年 7 月,张先生办理退保手续,并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那么张先生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 补助 272 元。根据张先生的缴费情况具体计算如下表: 缴费时间 缴费工资 (元) 实际缴费月数 待 遇(元) 2005.07-2006.06 820 12 2006.07-2007.06 880 12 合计 24 85016%2(年)=272 月平
3、均缴费工资(元) (82012+88012 )24(月)=850 李先生,非本市户籍,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参加了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1339.25 元。 2006 年 7 月,李先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时,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 生活补助 950.87 元,根据张先生的缴费情况具体计算如下表: 缴费时间 缴费工资 (元) 实际缴费月数 待 遇(元) 待遇总额(元) 2002.07-2003.06 665 12 1339.251(年)23%=308.03 2003.07-2004.6 702 12 2004.07-2005.06 1880
4、 12 2005.07-2006.06 2110 12 合计 48 1339.253(年) 16%=642.84 950.87 月平均缴费工资(元) (66512+70212+188012+211012 )48(月)=1339.25 非本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发布单位: 东莞市社保局发布时间:2011-04-22 点击次数:77182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事项内容 非本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申请材料 1、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 见盖章; 3、 提供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向
5、最后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提交材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相关表格下载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 业务类别 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待遇申领 温馨提示 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参保人咨询参 保的社会保障局。参保人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 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办理。 备注: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须具备以下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为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失业保险金可领取多少?是否有领取期限? 本人非东莞户口,现要离开东莞
6、, 于 11 年 5 月 18 正式离职. 公司从 05 年 9 月开始交保到 11 年 5 月份,请 帮忙核算一下我可以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谢谢! 另外我想知道领取此保险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停保后多少 天内必须领取?谢谢! 问题编号:68534 提问时间:2011-04-14 17:16:03 点击次数: 12467 问题解答 你好! 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领取标准以 2003 年 7 月为界,之前的,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 工资的 23%,之后的,计发 16%。2003 年 7 月前的缴费年限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 2003 年 7 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张先生,非本市户籍
7、,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参加了失业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850 元。2007 年 7 月,张先生办理退保手续,并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那么张先生可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 补助 272 元。根据张先生的缴费情况具体计算如下表: 缴费时间 缴费工资(元) 实际缴费月数 待 遇(元) 2005.07-2006.06 820 12 85016%2(年)=272 2006.07-2007.06 880 12 合计 24 月平均缴费工资(元) (82012+88012)24(月)=850 请参照以上计算方法. 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金没有时间限制,停保后,任意一个工作日带
8、齐资料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都 可以. 感谢您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咨询! 你好,如果你是非东莞市户籍而目前还在东莞的单位工作的话,可要求你现在在职的单位为你参保。另外, 社会保险不能补缴。如果你要办理转移,具体手续如下: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 “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 (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注:转移的同时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地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代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地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必须出具公证书(必须两人同时到公正机关办理) 。因此代办转移时领取一次性 失业保险生活补助、地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必须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