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巩义市 2017 年度河长制公示牌及界桩设立项目 招 标 文 件 巩财公开采购 -2017-150号 招 标 人: 巩 义 市 水 利 局 招标代理: 河南 智博 工程 咨询 有 限公司 二 一七年 十一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 1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2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6 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巩义市水利局 委托,就 巩义市 2017 年度河长制公示牌及界桩设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
2、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巩义市 2017 年度河长制公示牌及界桩设立项目 巩财公开采购 -2017-150 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采购内容:巩义 市 10 条市级河流 共涉及 17 各镇(街道)、 197个村、 2个社区,需设立 省级公示牌 10 块 、市 级公示牌 24 块 、镇 村级公示牌 199 块 四类公示牌 ( 含 框架制作安装、版面印刷、安装竖立 ) , 并 按照市、镇、村边界分别设立管理界桩 211 个 。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预算金额: 80.285 万元 4、 交货期: 30 日历天 5、 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 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且查询告知函内容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4、 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 http:/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 2017 年 11 月 3日 至 2017 年 11 月 9
4、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9: 00-11: 30 下午 2: 30-5: 00;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另行通知。 3、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 18号楼 D座 11 层) 招标文件 3 4、 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巩义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 电话: 0371-56905159 地址: 巩义市健康
5、路 108 号 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 先生 电话: 0371-68638111 联系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 18 号楼 D 座 11层 邮政编码: 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 户名: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 1310 1251 6010 0063 23 七、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 发 布。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6、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 (近 3 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的 缴纳凭证)、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网站 查询信用结果 。 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2017 年 11 月 2 日 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巩义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71-56905159 地 址: 巩义市健康路 108号
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方式: 0371-68638111 1.1.4 项目名称 巩义市 2017年度河长制公示牌及界桩设立项目 1.2.1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巩义 市 10条市级河流共涉及 18个镇(街道)、 197个村、 2个社区,需设立 省级公示牌 10块 、市 级公示牌 24块 、镇 村级公示牌 199块 四类公示牌 ( 含 框架制作安装、版面印刷、安装竖立 ) , 并 按照市、镇、村边界分别设立管理界桩 211个 。 1
8、.3.2 交货期 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质保期 一年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且查询告知函内容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4、 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 http:/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9、标文件 5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0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月 4日 下 午 2: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4 小时内 2.
10、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评分办法要求的内容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3.3.1 投标 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数额: 壹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基本户以汇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开户 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 户名: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310 1251 6010 0063 23 注明: 巩义市 2017 年度河长制公示牌及界桩设立项目 (或 巩财公开采购 -2017-150 号 )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11、 不允许 招标文件 6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执行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 电子 版 壹 份 (以 U盘形式单独密封 )。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 3.7.5 装订要求 胶装,禁止采用可拆分装订方式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巩义市水利局 项 目名 称: 投标人名称: 在 2017 年 XX 月 XX 日 X 时 XX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巩义市水利局二楼会议室( 巩义市健康路 108 号 )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巩义市水利局二
12、楼会议室( 巩义市健康路 108 号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 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按 巩义市财政局 及河南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于开标前 7天在网上发布 10.2 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将依据评标报告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10.3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10.4 其他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5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13、 2017年 11 月 13日至 2017年 11 月 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30至 17: 00(北京时间,下同 ) 招标文件 7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次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4、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交货期限及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其
15、中包括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的招标代理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招标文件 8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16、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 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 9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
18、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函附表; (3) 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4) 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 (5)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