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都丽景小区低压开关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SX-GC-201920003 招 标 人: 响水华庭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 苏 华 恒 工 程 项 目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19 年 9月 第 2 页 响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华都丽景小区低压开关柜采购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共 36 页,现申请备 案,请予核查。 招 标 人:响水华庭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2、2019 年 9 月 10 日 监督科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盖章):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0515-86782004 第 3 页 华都丽景小区低压开关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GC- 201920003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 响水华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已由 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响发改审 (2017)87 号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华庭置业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响水华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都丽景
3、小区低压开关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华都丽景小区低压开关柜采购项目,估算价约 152万元。 2、交货或服务地点:响水县华都丽景小区。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为:合同签订后 7日历天必须完成供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低压开关柜制造厂商或销售 代理商。 3.2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 2019年 3月-2019 年 8月或者
4、2019年 4月-2019 年 9月连续 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 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2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 准),投标人(含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的。 4.3投标人自 2018年 6月 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的。 4.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的。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
5、进行转包与分包。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评标办法 第 4 页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四、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 “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无法下载的, 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 3、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
6、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 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六、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供电部门送电后付合同价的 20%,经二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再付结 算价的 20%,在二审结束满三年后付至结算价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工 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方式退还。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 年 9月 20日 9时 30分(以招标文件或答疑为准)。 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 177号,县政务服 务中心大楼三楼)。 八、联系
7、方式 招标人:响水华庭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53664606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仇实 电 话: 13851044541 第 5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响水华庭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华都丽景小区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536646068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创投中心南 11楼 联系人:仇实 电话:13851044541 1.1.4 项目名称 华都丽景小区低压开关柜采购项目 1.2
8、.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详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7日历天必须完成供货送至采购人指定 地点。 1.3.3 施工地点 响水县华都丽景小区 1.3.4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工 程情况,索取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中标价 是中标人完成所有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工作量清单及为完 成以上工作内容正常使
9、用所做辅助性施工的总报价。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第 6 页 1.11 偏离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允许偏离幅度:详见招标文件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文字部分、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 价文件,修改答疑澄清文件等。 2.2.1 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截至时间 以网站上发布的时间为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时间 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时间 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 3.1.3 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按招标文
10、件约定 3.2.2 投标报价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5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最高投 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见招标公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中用于资格审查的资质文件原件、用于评审计分原件为 一份,其余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3.7.5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 地点 时间:2019 年 9月 20日 9时 30分。 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
11、路 177 号, 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投标文件资质文件和用于评审计分的原件评标结束后退还。 第 7 页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4 多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 方法 / 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8.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以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 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退还 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
12、竣工验收后全部无息退还。 第 8 页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 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3、.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
14、为同一个人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9 页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以获取编制投标
15、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需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
16、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 10 页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备需求; (6)图纸;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
17、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7天前以“补充答疑”的 形式在响水政府网(网址: 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
18、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天,且澄清 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否则,其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第 11 页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响水政府网(网址: 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否则,其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用于资格审查及评审计分的相关证书原件、产品样本单独装袋须随投标
19、文件一起递交,可 不密封,但须在封袋上注明文件目录名称。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为正本 1份,副本 2份,密 封在封袋内,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开标时间。 3.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3.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格式附后)。 3.1.3 投标函(格式附后)。 3.1.4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3.1.11 投标人的资质文件: (1)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原件。 (2)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原件、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生产厂商公章。 (3)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若出席开标会的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
20、供养老 保险证明) (4)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如为制造厂商投标,必须提供上述(1)、(3)、(4)项资料;如为代理商投标,必 须提供上述中(2)(3)、(4)项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 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2 页 3.2.4计价方式: 3.2.4.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招标设备并进行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和部件、
21、国际国内运输及保险费用、包装、检验试验、验收、 售后服务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等费用,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也包括投标人的利润和应承担的风 险的费用。 3.2.4.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4.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安装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4.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招标 人将拒绝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22、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 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 求。 3.2.4.6投标报价以综合单价为准,不接受折扣价,漏报项按照综合单价为零计算(在合同 中也按此计算)。 3.2.4.7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为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将所有费用均摊销至各综合单 价中),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和总价。项目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除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调整项 目内容或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调整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 3.2.4.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3、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4.9 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响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 费 10000元、公证费 1000元;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结算时不再增 加上述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第 13 页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招 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投标人可任选下列一个账户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 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响水支行营业室 账号:1109680119002034388 (2) 开户银行:响水县建行营业部 账号:32001737136051144514 (3) 开户银行:响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3209210021010000234967 (4)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响水县支行 账号:932002010057938888 保证金可采用转
25、账、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其他账户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 效。 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招标人指 定的银行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采 用银行汇票方式的,须对银行汇票认真审阅核对,如有差错或印章模糊等汇入行不予接受的,一 律无效。务必请投标人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称) 财务室:0515-86782018 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发生 变更的,须
26、提供开户许可证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以上原件和其他要求提交的原件一起提交。 未提供原件的,保证金不予认可。 3.4.2 保证金的退还,以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转(汇)出投标保证金的同一账户。 3.4.3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5日内无息退还。 3.4.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本章 3.1的要求提供
27、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第 14 页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 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 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 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
28、尽 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 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每个标书中均包括“正本”、“副本”,应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数量不限) ,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密封提交,封套上分别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书号和投标人名称, 并加盖投
29、标人公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 第 15 页 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 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2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来投标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对在争议时间点接收的 投标文件,后被认定逾期送达的,视同不予接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
3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 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 录;如无法现场答复的,可转交评标委员会予以解决。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3名以上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第
32、 16 页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且在处罚期内。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无效标书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 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
33、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 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
34、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 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第 17 页 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 致的; 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 础不一致的; 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
35、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 和支付办法的;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的: (1)不同投标人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 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错漏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
36、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人员的; (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 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递交的; (9)聘请为本项目代理招标和编制标底的单位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的;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第 18 页 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37、投标的; 2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 的; 2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开标到场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有约定)、投标函中明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文 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不一致的; 25、按招标文件约定应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 会议的; 2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除上述条件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另行规定无效 标条件的,应当将调整的无效标条件及其说明事先征求招投标监管机构意见后写入招标文件。凡 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
38、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6.6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 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 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 再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 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 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 7.
39、评标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 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日。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第 19 页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
40、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 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 重新招标。 8.2中标通知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 15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推荐第二名 为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8.3 履约保证金 8.3.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8.3.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以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3.3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41、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4.3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5日内到响水县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进行备案,逾 期未备案的,扣收
42、不超过 8%的履约保证金。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第 20 页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
43、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或投诉 关于向招标人提请招标过程中的相关异议或投诉,均应由提出异议人(或投诉人)举证,且 异议(或投诉)内容必须是招标文件(或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符合废标条款的内容,对不能达 到废标条
44、款的异议(或投诉),或没有举证的或举证不充分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和处理。异议 (或投诉)样稿详见附件 1及附件 2。 附件 1: 异议书(格式) 项目名称: 异议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异议人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2: 投诉书(格式) 投
45、诉人(名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授权委托人姓名(如有): 职务: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被投诉人(名称):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第 22 页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线索: 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对异议事项进行投诉的,异议的证明文件及招标人异议答复书: 投诉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第三
46、章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 通过评审、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 标侯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 标报告,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资格评审标准 1、如是生产厂商,投标时须提供的原件资料 1.1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2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1.3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的资料 2.1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2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
47、产厂商公章 2.3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2.4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原件放入资质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提交上 述原件资料或资料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2 如投标人被投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人资格被取消、或投标人全部财产处于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因骗取中标、或投标人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被有关部门 暂停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有效性审查标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48、: (1)未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 第 24 页 (2)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的。 (3)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发生变更的,未出具开户许可证发证行证明的。 (4)投标保证金金额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5)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划入到招标人指定银 行账户的。 4.投标文件评审 4.1形式评审标准: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 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49、印章(或签字) 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按招标文件约定应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 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 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2 响应性评审标准: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投标报价低于 成本;(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3)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与招 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 技术标准的要求的;(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