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残联无障碍器具及脑瘫儿康复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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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诸暨市残联无障碍器具及脑 瘫儿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编号:诸政采 20161011)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单 位: 诸暨 市残疾人 联 合会 采 购 代理机构: 诸暨 市公共 资 源交易中心 监 督 单 位: 诸暨 市公共 资 源交易管理委 员 会 办 公室 诸暨 市 财 政局 二 一六年十月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1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本招标文件为2014年新制版本,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

2、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6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残联无障碍器具及脑瘫儿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共 2 个标的,其中标的一采购内容为无障碍器具一批,最高限价 104.5 万 元,标的二采购内容为脑瘫儿康复器材一批,最高限价

3、52 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声誉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1 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 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

4、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 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6年9月10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 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 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 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帐号:29203610201801

5、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 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 58 号四楼)。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3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敏燕 联系电话:0575-87917632 采购单位地址:环城东路978号 采购单位传真:0575-87255613 诸暨市

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吕铁钧 ;联系电话:0575- 87253015、87221107(带传真) 诸暨市残疾人联合会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诸暨市残联无障碍器具及脑瘫儿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4 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标的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零肆万伍仟圆(1045000.00) 整,标的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圆(520000.00)整,任何超 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声誉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7 标的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二个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 招标人将分标的择定中标人。一个投标人 可以 同时中标多个标的。 8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9 招标文件的 获取 一、资格审查原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21 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8、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 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允许获取。 一、资格审查原件: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 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6年9月10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10 投标时应提供 资料 二、技术、商务评审原件: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未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

9、招标文件 5 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 原件资料的完整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原件资料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 负责。 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0.5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 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款项用途:保证金 帐 号:292036102018010175925 12 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3)投标人情况介绍; (4)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5)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 (6)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 备选型说明(如需要); (7)投标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 (8)招标文件标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主要设备材 料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 (9)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如需要); (10)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如需要); (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需要);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人在“技术文

11、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 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13 商务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4 现场演示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5 投标样品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6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1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 18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

12、出后 30 日内 19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6 20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交入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将货物(服务、工程)验收合格后 5 日内无息退 还给。 21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0时整 22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23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0时整 24 开标地点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25 质疑与答疑时 间 投标人应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3、 16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 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在 2016 年 11 月 1 日下午 16 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回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份。 26 其他 1、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择优入围方式。参加投标单位六家(含)以下的, 取技术分前三名入围(入围单位末名得分出现并列的,并列单位均入 围,下同),进行商务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商务评分,且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下同);参加投标单位七家(含)以上九家(含) 以下的的,取技术分

14、前四名入围,进行商务评审;参加投标单位十家 (含)以上,取技术前五名,进行商务评审。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7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和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 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

15、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7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 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 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 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 3.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6、。不论 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免收政府 采购代理服务费。 6.特别说明: 6.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 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 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 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 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 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

17、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 家为有效供应商。 当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多家代理商均在技术评分中入围时,取报价最低一家为有 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 员会集体决定。 6.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8 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18、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 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5 除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 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 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 个人、企业、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6 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 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 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

19、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 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 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 7.质疑和投诉 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 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7.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 过程和中标结果

20、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 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3 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 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7.4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8.1招标公告; 8.2投标须知; 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8.4采购需求; 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8.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21、。 9.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 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 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招标人澄清。逾期 提出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 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份。投标人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

22、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 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9 10.2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 10.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 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 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

23、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推 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5 补充公告须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 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 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否则视同未响应。 1

24、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2 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 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报价 (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 元) 。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 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 13.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4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 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 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

25、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 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 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4.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 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否 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 15.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必须在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缴入前附表中的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具体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凭据为准),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 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10 1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凭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退还。 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 退还。 15.5投标保证金均以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方式退还,恕不退还现

27、金。保证金不计息。 15.6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或相应 数额的年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5.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5.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15.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15.6.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5.6.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5.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5.6.8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5

28、.6.9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5.6.1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情形的。 15.7如投标人或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除有关方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 关部门依法处理。 15.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15.7.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人员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5.7.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 15.7.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 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

29、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5.7.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 员或同一人的; 15.7.6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15.7.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 他投标人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15.7.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 15.7.9招标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15.7.10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 标的; 15.7.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

30、通行为。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 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 为准。当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和“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 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 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11 是投标人的责任。 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

31、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 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5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 扩展。 16.6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除特殊项目外),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 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 1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 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进行手写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 理。 1

32、7.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如投标文件的技 术文件与商务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或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 被视作无效标处理。同时在外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写 全称) 、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并由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17.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 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7.3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

33、知“招标文件的 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 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 标截止期。 1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 密封。 17.5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 17.6 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8.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 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

34、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 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 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 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 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18.1.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 18.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18.1.3投标文件项

35、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12 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 外); 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 18.1.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 数不足的; 18.1.7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18.1.8商务条款存在偏离情况的; 18.1.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 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2在技术评审

36、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 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8.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8.2.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 上的; 18.2.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8.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 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 上

37、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 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五、开 标 19.开标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 委托授权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 19.2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视为自动 弃权,事后

38、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9.3开标会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监督下由诸暨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主持。 20.开标程序 20.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 20.2主持人宣布开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20.3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20.4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达评标室,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0.5技术标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当众宣读技术评审结果和投标报价。 20.6评标委员会对入围单位进行投标报价评审。 20.7评标委员会审核商务报价,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 选人。

39、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13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20.8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20.9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 标 21.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 22.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 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 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3.评标程序 23.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

40、查。 23.2实质审查与比较 23.2.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 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 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 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23.2.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 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 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

41、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 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3.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 的投标。 23.2.4 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 平均数。 23.2.5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

42、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 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1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3 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3、 25.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14 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 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 办法及评分标准 。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招标人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 人员泄露。 27.2

4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 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 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 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定标 28.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8.1中标结果实行中标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的 网站上和信息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28.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其投标 保

45、证金不予退还外,同时上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诸暨市公共资 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诸暨市招投标市场 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 29.中标通知 29.1 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9.2中标结果将于公示期满后在相关网站以中标公告形式发布,中标人须在中标 公告发布后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书面通知。 29.3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0. 中标无效情形 中标人存在

46、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30.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0.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0.3 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0.4 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5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0.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 形的; 30.7未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或查询函内容未能满足招 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但未提供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意见的或根 据相关职能部

47、门处置意见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 31.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如招标文件事先已在指定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文件 15 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 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省级以上政府采 购指定媒体和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本文件规定 的,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出现下列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应 降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或采购技术标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截止时间止仅有1家供应商参加或评审后只有1家供应商作出实质性

48、响应; (2)招标文件中已指定了有关产品的品牌且有效响应的品牌不足3个的; (3)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4)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若投标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废标。 八、授予合同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招标 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上门与相关用户单位(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合 同签订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给用户单位,以

49、 方便验收货物(或工程)。 32.3 合同一式四份,用户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一份、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 暨市财政局各备案一份。 32.4中标人和用户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3.履约保证金 33.1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 数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合服务 承诺的保证。 33.2履约保证金须单独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 33.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4.合同备案 采购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送 诸暨市财政局和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九、不良行为记录 采购响应人、采购相关利益人、自然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 诸暨市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域范围内政府采购交易 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序号 不良行为 记录时限 1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询价的 6个月 2 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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