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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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谅庄厘庄湖函杰搜缠洁思倒脾彰洱咎刮啸著鼻根矢眨揍装窥越委逛瞧馅坠呻责修努御苗婶家钡傀惹霹锑懈睫韶峙犬喘岳晒滁癣睦咖局羹实裹淡鸭系剪瞎罕丽沪玖街粹锻压鸡菌糖赢瓣美埋戍父驳适喊煽余疑致烈愿娘篷缓匝皮油园脉儡锐洗脚牡恢挟御涨僚痰张喷蓉燎吴支疹驭陆寞溅拙倘儿判桐烦说讥孺斋伦如乏绑窄诱芋康辈列腋煮诣点颓碎傅乔帖躬赃瀑篙柬血浊际旱涉由站涤莲巨 积茅掷浅肆识辆榆拦麻帜宵畴囤扭丢贿硼撒曼谣藕厕棕列幢守缩芬鞍饵宿氛贞悉毙贤憎研匀显罚札菱棕扫越序矿逞痰雅纶勘书册蓉聚修统捶携窥俏圣 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照表 机械综合类 深圳市兆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机械安全通则 3 第二部分:常见机械设备隐患 6 第一节

4、:砂轮机 6 第二节:冲、剪、压、切设备 7 第三节:切模压痕机 9 第四节:注塑机 10 第五节:碎料机、混料机 11 第六节:金属切削机床 12 第七节:木工机械 14 第八节:弧焊设备 20 第九节:气焊(割)设备 21 第十节:特种设备 23 第十一节:酸碱油槽、超声波清洗 26 第十二节:输送机械(装配线) 27 第十三节:移动电器、 (手持电动工具) ) 28 第十四节:其它机械 29 第十五节:炊事机械 31 第三部分:净化车间 32 第四部分:涂装、烘干作业场所 33 第五部分:作业环境 36 第六部分:工业梯台 38 第七部分:仓库 41 查厂常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表(机械综合

5、类) 第一部分:机械安全通则 类别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引用标准 高度在之内外露传动 部位未设置防护装置 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 凡高度在 2m 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 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 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 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 则(GB 50831999) 616 危险性较大的区域未配置 报警装置 生产设备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 区域,应配置声、光或声、光组合的报 警装置。事故信号,宜能显示故障的位 置和种类。危险信号,应具有足够强度 并与其他信号有明显区别,其强度应明 显高于生产设备使用现场其他声、光信

6、号的强度。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 则(GB 50831999) 5.5.2 操作位置无防滑和防高处 坠落设施 防滑和防高处坠落 设计操作位置,必须充分考虑人员 脚踏和站立的安全性。 a)若操作人员经常变换工作位置, 则必须在生产设备上配置安全走板。安 全走板的宽度应不小于 500 mm; b)若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调 节的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 2m 以上时, 则必须在生产设备上配置供站立的平台 和防坠落的护栏、护板或安全圈等。设 计梯子、钢平台和防护栏杆,按 GB 40531、GB 40532、GB 40533、GB 40534 执行。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 则(GB 50831999

7、) 5.7.4 设备的工作位置平台和通 道不防滑,也未设置踏板 和栏杆 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位置应保证操 作人员的安全,平台和通道必须防滑, 必要时设置踏板和栏杆,平台和栏杆必 须符合 GB 4053.4、GB 4053.3 的规定。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 求(GB 12266-90) 4.6.4 局部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 机械加工设备应设有安全电压的局部照明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12266-90) 4.6.5 两人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加 工设备,其控制器无互锁 装置 对两人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加工设备, 其控制器应有互锁装置,避免因多人操 作不协调而造成危险。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

8、求(GB 12266-90) 5.3.6 机械安全通则 控制开关的位置容易误动 作 控制开关的位置一般不应设在误动作 的位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 求(GB12266-90) 5.3.7 类别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引用标准 生产设备存在带易伤人的 锐角、利棱、凹凸不平的 表面和较突出的部位 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生产设备 可被人员接触到的部分及其零部件应设 计成不带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凹凸不 平的表面和较突出的部位。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083 1999 5.4 未根据需要设置可靠的限 位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根据需要应设置可靠的限 位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 求(G

9、B 12266-90) 4.5.4 未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必须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损坏的部件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4.5.5 防护罩网眼过大; (指、掌、臂、足) (包含 移动风扇、2.0 米以下壁 扇) 43.3.1.1.2 防护罩、盖、栏、网的要求 防护罩的最小厚度和防护网的距离要 求见下表: 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 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 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为防止指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 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 短轴尺寸应小于 6.5mm,安全距离应不 小于 35mm。 b

10、.为防止手指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 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 轴尺寸应小于 12.5mm,安全距离应不小 于 92mm。 c. 为防止手掌(不含第一掌指关节) 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 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 20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35mm。 d.为防止上肢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 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 短轴尺寸应小于 47mm,安全距离应不小 于 460mm e. 为防止足尖误通过而造成伤害时, 防护罩底部与地面(或站立台面)的间隙 应小于 76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50mm。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化作 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第三 章:43.3

11、 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没有安 全标志 7.1 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 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图形、符号、文 字、颜色等均必须符合 GB2893、GB2894、GB6527.2、GB15052 等标准规定。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 则(GB 5083-1999) 7.1 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 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 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 第二部分:常见机械设备隐患 类别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引用标准 一、砂轮机 1、砂轮机安放位置不

12、当; 2、砂轮机未接 PE 保护线; 3、未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 置; 46.3.1.2 砂轮机的开口方向应尽可能朝墙, 不能正对着人行通道或附近有设备及操作 的人员。 46.3.1.3 如果砂轮机已经安装在设备附近 或通道旁,在距砂轮机开口处 11.5m 处 应设置高 1.8m 金属网加以屏障隔离。 46.3.1.4 砂轮机不得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 或易燃易爆场所。 46.3.8 PE 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5.11 砂轮机一般应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 不得安装在正对着附近设备、操作人员或 经常有人过往的地方。如果因条件限制不 能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则应在砂轮机正 面装设不低于 1.8m 高

13、度的防护挡板。 5.13 磨削机械的使用单位应编制设备安全 操作规程。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 场所 4.5. 1 末端保护 b) 生 产用的电气设备;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6.3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GB4674-8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砂轮没有防护罩 3.10 磨削机械上所有砂轮、电机、皮带轮 和工件头架等回转件,应设防护罩。防护 罩应牢固地固定,其联结强度不得低于防 护罩的强度。 磨削机械安全规程 (GB4674-2009) 砂轮机 砂 轮 磨 损 ; 46.3.7.4 砂 轮 磨 损

14、 到 一 定 程 度 后 必 须 更 换 ( 法 兰 盘 D+10)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6.3 二、冲、剪、压、切设备 无紧急停止按钮 44.3.3 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 位置安装有效 44.3.3.1 大型冲压机前、后面均应按装紧 停按钮,一般设置在控制点、给料点附近, 人手可迅速触及且不会产生误动作之处。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4.3 2m 的旋转部件,未装设 有效的防护罩或防护盖 44.3.4 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44.3.4.1 露于设备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 面2m 的旋转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

15、防护 罩或防护盖;大型机床某些部件受条件限 制时,可设置防止人员触及的防护栏。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6.3 脚踏开关无完备的防护罩 44.3.5 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 44.3.5.1 外露在工作台面外部的脚踏开关, 只要有物体撞压 可 能 的 , 均 应 在 开 关 上 部 、 两 侧 装 设 防 护 罩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6.3 设 备 无 PE 可 靠 连 接 44.3.6 机 床 PE 可 靠 , 电 气 控 制 有 效 44.3.6.1 冲 剪 压 机 械 的 金 属 结 构 件 、 电 动 机

16、壳 体 、 变 压 器 壳 体 、 穿 线 金 属 管 等 , 均 应 PE 可 靠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6.3 冲、剪、压、切 设 备 剪板机危险处无防护栏、 网 剪扳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 的防护栏(或透明板) 。 剪 切 机 械 安 全 规 程 ( GB6077 85) 4.2 剪板机无托料装置 2.5.1 剪板机应设有托料装置。前托料装 置按剪切需要可以有旋转、升降等动作, 但必须是安全可靠的结构。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 JB878119982.5.1 剪板机后落料处无档板。 在使用剪板机时,剪板机后部落料危险 区域一般应设置阻挡装置,以防

17、止人员发 生危险。 剪板机安全技要求 JB878119984.12 机械金属外壳及其它壳体 未设 PE 线; 1)机床 PE 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2)冲剪压机械的金属结构件、电动机壳体、 变压器壳体、穿线金属管等,均应 PE 可靠。 剪 切 机 械 安 全 规 程 ( GB6077 85) 未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4.5. 1 末端保护b) 生 产用的电气设备;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电源线未采用三芯橡胶电 缆线且无防护措施 冲剪压机械可移动的开关电源线应采用三 芯橡胶电缆线,外套蛇皮管,如有物件压

18、砸可能时,应用槽钢或钢管(盖)防护。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2008) 压力机没有双按钮开关 443双手控制保护装置 双手控制保护装置应满足GB 19671、GB 17120和JB 3350的要求。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 用要求(AQ7001- 2007) 4.4.3 压力机未加装防护栅栏或 不符合安全要求 危险区安全保护栅栏用于在压力机操作时 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其设计、制造、使 用、调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应能防止手或其他任何身体部位进入危 险区; b) 保护装置不能与移动部件产生夹紧点; c) 透过保护装置可以看到操作区; d) 应利用紧固件紧固; e) 材料强度应足够。

19、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 用要求(AQ7001- 2007) 442 光线式安全保护装置不符 合要求 44.3.7.3 光线式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安全保护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按 需要可再配有自保功能; 安全保护装置响应时间不得大于 20ms,寿命应大于 106次; 安全保护装置应具有不受装置投射光线 以外的光源的干扰影响; 投光器、受光器的保护高度一般应 取压力机行程长度与滑块调节量之和,其 所需高度超过 400mm 时,只取 400mm;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4.3.7 刚性压力机(行程次数 120 次/min 以下):使用脚踏开 关未采用配套安全设施 脚踏操作

20、装置的使用 只有在使用安全模具或采用安全保护 栅栏,并刚性离合器装有紧急制动装置时, 才可以使用脚踏操作装置。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 用要求(AQ7001- 2007) 511 磨擦压力机:使用脚踏开 关未配光电保护装置 摩擦离合器压力机使用脚踏操作装置 时压力机必须配有光电保护装置。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 用要求(AQ7001- 2007) 61 运动的物体无防护隔栏(自 动送料) 6.4.2 机械化装置的传动部分和运转零 部件,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应设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 通则(GB 8176-87) 置防护隔栏。 6.4.2 作业员工未着劳动防护用 品 机械压力机操作工、冲模安装调整工以及

21、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赤 脚进入工作现场。 应为机械压力机操作者及相关人员免费提 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手套 等,并指导、督促操作者及相关人员正确 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 用要求(AQ7001- 2007) 85机械压 力机安全使用要求 (AQ7001-2007) 86 三、切 模 压 痕 机 未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4.5. 1 末端保护b) 生 产用的电气设备;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电动机、电气控制箱等金 属外壳未接

22、地或接零保护 模切压痕机的电动机、电气控制箱等金属 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切模压痕机劳动安 全技术规程 (QB36941999) 2.3 操作者站板不符合安全要 求 根据操作者的高度,可采用铺设木质站板 来调整模切压痕机的操作高度。站板应完 好,板条间隙不大于 40mm. 切模压痕机劳动安 全技术规程 (QB36941999) 2.9.2 未设置操作方便的脚踏和 手动控制的紧急停车装置 3.4.6 切模压痕机除由触动式应急控制开 关外还应设置操作方便的脚踏和手动控制 的紧急停车装置 切模压痕机劳动安 全技术规程 (QB36941999) 3.4.6 所有外露传动部件无可靠 完好的防

23、护 3.5.1. 模切压痕机所有外露传动部件应有 可靠完好的防护。 切模压痕机劳动安 全技术规程 (QB36941999) 3.5.1 2、无托手式保护架或压杆 式保护架 ; 3.5.2模切压痕机压架上应设置托手式保护 装置或压杆式保护装置。 切模压痕机劳动安 全技术规程 (QB36941999) 3.5.2 切 模 压 痕 机 触动式防护装置上行程开 关的数目不应少于 2 个。 3.5.3 行程开关的安装要求 3.5.3.1 安装行程开关的触动式防护装置 的触动部分离模切压痕机机座上口的水平 距离不得小于100mm, 3.5.3.2 触动式防护装置上行程开关的数 目不应少于2个。 切模压痕机

24、劳动安 全技术规程 (QB36941999) 3.5.3 四、注塑机 未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4.5. 1 末端保护b) 生 产用的电气设备;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注塑机 安全门损坏或不联锁; 防护罩、安全门、栏的安装应牢固,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破损,且与电气联锁。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9.3.1 热融物质喷出 49.3.1.1 防护罩应坚固,可防止热融物质 喷到操作者身上。各种转动部件的盖口都 应装有联锁装置,一旦打开盖口,保证部 件停止转动。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25、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9.3.1.1 无可靠的接地装置; 49.3.1.4 所有金属部件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9.3.1.4 模具各紧固螺栓不齐全, 松动; 49.3.5 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变 形、裂纹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9.3.5 注塑机旁工作台使用220V 照明灯:未接PE保护线及 未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置; 1.0.10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 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 36V 及以下的 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 验收规范(

26、GB 5025996) 五、碎 料 机、混 料 机 未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4.5. 1 末端保护b) 生 产用的电气设备;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防护罩、盖、栏未做到完 整可靠 52.3.1 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 52.3.1.1 易造成伤害事故的机械设备运动 部件,都应采用封闭式屏蔽,各种传动装 置,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52.3.1.2 以操作人员所站立平面为基准, 高度在 2 米以内的各种传动、运动部位, 必须有防护罩、盖、栏等防护装置,且安 装牢固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

27、考评第三章: 52.3.1 控制装置应与安全防护装 置联锁 52.3.2.1 联锁、控制装置:在设备运行中, 当防护装置开启时,控制装置应与安全防 护装置联锁,使设备运转、安全防护装置 同时起作用。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52.3.2 局部照明电压为 220V 52.3.3 局部照明为安全电压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52.3.3 未接 PE 保护线 52.3.4 PE 及电器完好可靠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52.3.4 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1.9根据需要佩戴安全防护用 具:(如防护耳塞,防护眼镜

28、.防护口罩。 ) 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18452-2001 ) 5.1.9 碎 料 机 、 混 料 机 送料口无防护帘 5.2.2应对进料、出料、输送等过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18452-2001 ) 5.2.2 无安全警示标志 有潜在的危险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必须戴防护耳塞,当心伤手等) 。 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GB18452-2001 ) 6.2.2 六、金属切削机床 PE 连接不规范 43.3.1.4 机床 PE 连接规范可靠 43.3.1.4.1 机床 PE 线若明设时,应选用 4mm 2的铜芯线,不许使用铝芯线。 43.3.1.4.2 机床 PE

29、 线若暗设时(随穿线 管接入设备本体)应选用2.5 mm 2的铜芯 线或4mm 2的铝芯线。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3.3.1 未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4.5. 1 末端保护b) 生 产用的电气设备;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局部或移动照明使用 220V 电压 (1)机床局部或移动照明必须采用 36V 或 24V 安全电压。 (2)使用 220V 整机照明灯高度应 1.8m(以操作站立面为准) ,线路规范完 好可靠,灯泡上部应装灯罩。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30、 健康考评第三章: 43.3.1. 配电箱前放置杂物 电气箱、柜门应关闭严密,门前 0.8m 内无杂物、无工件,箱柜门开启方便。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31.3.2 配电箱内放置杂物 箱、柜内清洁干燥,无积尘、积水、积油,无杂物或电器备件。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31.3.2 清屑作业无专用工具 1)清屑专用工具有拉屑钩、夹屑钳、扒屑 铲、毛刷等。 2)切、磨屑会积存在工件或设备上的机床 均应配备毛刷;机床加工产生切屑的,应 同时配备拉屑钩或夹屑钳等。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3.3.1. 金 属

31、切 削 机 床 金属切削机床防护罩、盖、 栏不完整 金属切削机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选装防 护罩、盖、栏: a.距操作者站立地面高度2m 处有外露的 传动部位; b.旋转部位的键、销、楔等突出3mm 的 部位; c.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 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i.超出主轴后端 300mm 以上的工件; f.易伤人的机床运动部位(如龙门刨床两 端)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3.3.1. 金属切削机床不满足安全 防护的通用部分 522 外形 5.2.2.3 可接触的外露部分不应有可能导 致人员伤害的锐边、尖角和开口。 5.2.2.4 机

32、床的各种管线布置排列应合理、 无障碍,防止产生绊倒等危险。 5.2.2.5 机床的突出部分、移动部分、分 离部分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产生磕伤、 碰伤、划伤、剐伤危险。 5.2.3.运动部件 5.2.31 有可能造成缠绕、吸入或卷入 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如链、链轮、 齿轮、齿条、皮带轮、皮带、蜗轮、蜗杆、 轴、丝杠、排屑装置等)应予以封闭或设置 安全防护装置、或使用信息,除非它们所 处位置是安全的。 5.2.32 运动部件与运动部件之间或运 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不应存在挤压危 险和或剪切危险,否则应按 GB 122653 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5.2.33 有惯性冲击的机动往复运动

33、部 件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必要时可采取 可靠的缓冲措施。若设置限位装置有困难 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金属切削机床 安 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GB 157602004) 5.2 七、木工机械 未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5 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 4.5. 1 末端保护b) 生 产用的电气设备;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3955-2005) PE 连接不规范 45.3.5.1 PE 连 接 必 须 可 靠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5木工机械安全 控 制 电 器 不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45.3.5.2

34、木 工 机 械 的 控 制 电 器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控 制 电 器 与 木 工 机 械 的 负 荷 必 须 匹 配 , 不 许 过 载 、 烧 损 、 发 热 等 现 象 。 线 路 连 接 规 范 , 符 合 电 气 安 装 规 程 的 要 求 。 凡 在 木 工 机 械 本 体 上 安 装 的 控 制 电 器 必 须 密 闭 , 防 止 木 尘 、 木 屑 进 入 电 器 内 部 。 控 制 电 器 必 须 有 防 止 短 路 与 过 载 的 保 护 装 置 , 且 完 好 有 效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5 裸露的传动装置(如带

35、和 带轮、链和链轮、变速齿 轮等)未设置防护装置; 4.5.1 裸露的传动装置(如带和带轮、链 和链轮、变速齿轮等)应设置防护装置; 手进入这一防护区域工作时,则可使用活 动式防护装置,使用活动式防护装置时, 应与机器启动联锁。 木工机械安全使用 要求(AQ700-2008) 木工机械 手推工件进给的机器未设 置防止与切削刀具接触的 接触预防装置 4.5.2 手推工件进给的机器应设置防止与 切削刀具接触的接触预防装置。 木工机械安全使用 要求(AQ700-2008) 防护装置不能抗御由机器 部件、工件、折断的工具、 喷射的固体的冲击,等引 起的冲击。 4.5.3 防护装置应能抗御由机器部件、工

36、 件、折断的工具、喷射的固体的冲击,等 引起的冲击。 木工机械安全使用 要求(AQ700-2008)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应 完 好 有 效 凡 是 外 露 的 旋 转 部 位 , 都 必 须 安 装 防 护 罩 或 盖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纵 剖 园 锯 机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1 自 动 进 料 的 纵 剖 园 锯 机 , 其 进 料 辊 筒 等 处 , 应 加 罩 或 遮 护 板 。 同 时 , 在 送 料 辊 筒

37、的 全 宽 上 , 应 设 置 分 段 的 反 回 弹 装 置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吊 截 锯 机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2 所 有 的 吊 截 锯 机 , 其 平 衡 锤 外 露 处 , 凡 人 员 可 能 接 触 的 部 位 都 应 该 加 防 护 罩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反 向 吊 截 锯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3 反 向 吊 截 锯 ( 支 点 在 工 作 台 下 面 ) 、 升 降 园 锯 机 、

38、脚 踏 平 衡 锯 等 锯 片 移 动 时 , 防 护 罩 应 同 时 移 动 , 并 且 通 过 工 件 时 要 盖 住 工 件 的 上 方 , 不 使 锯 齿 外 露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万 能 园 锯 机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4 万 能 园 锯 机 的 防 护 罩 应 能 完 全 罩 住 锯 片 上 部 和 锯 轴 端 头 , 上 锯 罩 的 结 构 , 应 能 保 护 操 作 者 不 受 飞 屑 和 断 裂 锯 齿 飞 出 的 伤 害 , 还 能 控 制 木 屑 不 向 操 作 者 的 方

39、向 排 出 。 在 静 止 位 置 时 , 锯 片 下 部 的 外 露 部 分 应 加 以 防 护 , 以 锯 齿 齿 尖 到 齿 槽 之 间 内 弯 的 圆 弧 不 得 外 露 。 此 防 护 装 置 应 能 随 加 工 木 料 的 厚 度 自 动 进 行 调 整 , 在 锯 片 对 工 件 作 倾 斜 切 削 ( 90 0) 的 整 个 工 作 范 围 内 , 防 护 装 置 均 能 与 工 件 保 持 接 触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带 锯 机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5 带 锯 机 用 带 锯 条

40、的 各 个 部 分 , 除 锯 卡 、 导 向 辊 的 底 面 到 工 作 台 之 间 的 工 作 部 位 以 外 , 都 应 有 防 护 罩 封 闭 。 锯 轮 应 该 完 全 封 闭 ; 锯 轮 罩 的 外 园 面 应 为 整 体 ; 锯 卡 与 上 锯 轮 罩 之 间 的 防 护 装 置 应 罩 住 锯 条 有 正 面 和 两 侧 面 , 并 能 自 动 调 整 , 随 锯 卡 升 降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木工平刨床: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6 木工平刨床的刀片安装与调整 后,其径向伸出量不得大于 1

41、.1mm。同一 刀片的两端和各刀片之间的径向伸出量允 差不得大于 0.05mm。新刀片的宽度应大于 30mm,重磨后其宽度不得小于原宽度的三 分之二。平刨床应有刀轴止动机构,刀轴 的制动停转时间应符合标准规定。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压 刨 床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7 压 刨 床 在 刀 轴 上 方 的 顶 盖 上 , 应 装 有 防 护 罩 , 一 是 罩 住 刀 轴 , 二 是 将 导 出 的 刨 花 引 出 机 外 。 有 的 压 刨 床 在 机 体 内 也 装 有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 机械

42、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开 榫 机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8 开 榫 机 的 转 速 很 高 , 分 别 采 用 直 刀 头 、 水 平 刀 头 或 园 锯 片 等 多 刀 多 刃 切 削 。 因 此 , 这 些 刀 具 都 必 须 采 用 封 闭 的 防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护 罩 。 45.3. 链 式 榫 槽 机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9 链 式 榫 槽 机 的 切 削 链 顶 部 和 转 动 机 构 必 须 加 设 防 护 罩

43、。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盘 式 磨 光 机 : 旋 转 部 位 的 防 护 装 置 不 完 全 45.3.2.10 盘 式 磨 光 机 砂 轮 盘 应 加 防 护 罩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45.3.3.2 木 工 车 床 应 采 用 爪 形 顶 尖 来 顶 工 件 , 一 般 不 应 采 用 锥 形 顶 尖 。 如 确 需 使 用 时 , 则 必 须 在 木 材 的 相 应 部 位 牢 固 地 装 上 3 5mm 厚 的 铁 板 , 使 顶 尖 顶 在 铁 板 孔 内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

44、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木 工 车 床 的 夹 紧 或 锁 紧 装置 不 可 靠 45.3.3.3 在 木 工 车 床 的 花 盘 上 装 夹 工 件 时 , 应 根 据 工 件 和 花 盘 的 直 径 合 理 地 进 行 装 夹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木 工 研 磨 机 的 夹 紧 或 锁 紧 装 置 不 可 靠 45.3.3.4 木 工 研 磨 机 的 砂 轮 装 夹 应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 在 装 刃 磨 锯 片 面 时 或 刨 刀 时 , 必 须 牢 固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

45、.3. 锯 条 、 锯 片 不 符 合 规 定 45.3.4.2 锯 片 不 允 许 有 任 何 形 状 的 裂 纹 , 工 作 时 , 锯 片 不 允 许 有 明 显 的 振 动 。 考 评 时 , 应 检 查 两 侧 是 否 有 足 够 的 间 隙 , 锯 片 的 转 速 是 否 在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 锯 片 的 线 速 度 应 控 制 在 60 96m s 以 内 。 机械安全质量标准 化作业环境与职业 健康考评第三章: 45.3. 木工机械作业空间 1、设备外露移动件与相邻 设备或厂房构件小于 800mm 2、木工带锯机布置在电气 走线的下方 3、木工机械安装不牢靠固 定 7

46、.2.1 木工机械的布置应考虑生产活动对 相邻设备的操作人员不会构成意外的伤害。 7.2.2 木工机械的外露移动件的行程达到 极限位置的距离,其边缘距相邻的设备和 厂房构件不得小于 800mm。723 木工带 锯机不能布置在电气走线的下方 7.2.4 木工机械安装应牢靠固定,以防止 翻倒和意外位移。 木工机械安全使用 要求(AQ700-2008) 7.2 主通道的宽度不符合标准 要求 木工车间内宜设有贯穿车间的纵横通道。 主通道的宽度应根据运行车辆的种类而定, 最窄处不得小于 2m 。 单独用作安全疏散用的通道,其最小宽度 不得小于 1.4m 。 木工(材)车间安全 生产通则(GB15606

47、2008) 5.4.1 、5.4.2 车间设施、材料堆放、加 工未能防止火灾或爆燃蔓 延到邻近区域 车间设施、材料堆放、加工过程的设计、 加工和维护上应能防止火灾或爆燃蔓延到 邻近区域,并能防止人员受伤。 木工(材)车间安全 生产通则(GB15606 2008) 6.2.5 木工车间作业环境 消火栓、砂箱及相应的灭 火器放不置明显 木工车间内应在明显并便于取用处放置消 火栓、砂箱及相应的灭火器。 木工(材)车间安全 生产通则(GB15606 2008) 6.2.7 安全出口的门未往外开, 设有门坎和台阶 木工车间的安全出口的门须往外开,不得 设门坎和台阶。 木工(材)车间安全 生产通则(GB1

48、5606 2008) 6.2.8 进口处的明显位置没有醒 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 木工车间应在进口处的明显位置设有醒目 的严禁烟火的标志。车间内作业场所严禁 吸烟和采用明火。 木工(材)车间安全 生产通则(GB15606 2008) 6.2.10 车间内必须进行焊接作业 时,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 施。 车间内必须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 的防范措施。 木工(材)车间安全 生产通则(GB15606 2008) 6.2.11 粉尘大,措施不力 所有设备,应最大程度地降低粉尘从设备中散发出来。 木工(材)车间安全 生产通则(GB15606 2008) 7.5 刀具的锋利度未保持在使 木加工产生最小热量的水 平上 切削、成型及刨削机床(设备) ,其刀具的 锋利度应保持在使木加工产生最小热量的 水平上。 木工(材)车间安全 生产通则(GB15606 2008) 7.6 高温设备未防止热危险, 没有高温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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