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生产 8 万件水上应急救援及 娱乐器材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书 (报批稿) 建设单 位 :湖南润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 司 评价单 位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说明 2019 年 6 月 21 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屈原管理区主持召开了湖南润德 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 8 万件水上应急救援及娱乐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技术评审会,根据与会专家评审意见,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 1 完善编制依据,说明项目目前建设进度; 调查屈原管理区科技创新产业园的基本 情况,明确租赁的标准化厂房环评手续 办理情况,强化产业园
2、基础设施建设情 况、区域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情况调查。 P8、9 完善编制依据;P1、2、31 说明项目建设进度;P72、73 补充调 查了产业园基本情况,明确标准化厂房办 理了环评相关手续(附件 8),并强化调 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 提出租赁车间三、四层企业入驻限制要 求,核实细化建设内容一览表,提出溶 剂库的建设要求。 P31 提出三四层企业入驻要求; P31、32 核实建设内容一览表; P115 对溶剂库建设提出要求。 3 核实评价因子,核实原辅材料用量、最 大储存量,补充色浆成分分析单,完善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分析发泡剂与产业 政策相符性。 P10 已核实评价因子;P33 已
3、核实 原辅材料一览表;P38 补充色浆成分 分析单;P35 完善原辅料理化性质表; P33、34 分析发泡剂产业政策符合性。 4 按新导则要求完善大气环境、地表水现状质量评价内容。 P73、74 完善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内容; P76、77 地表水现状监测采用常规监 测数据。 5 结合评价范围核实环境保护目标,完善 P23-25 核实保护目标并完善环境保护目 环境保护目标图。 标图。 6 补充油漆调配工艺说明,细化工艺流程 及产排污节点图,核实物料平衡、VOC 平 衡。 P44 补充调漆工艺;P41、45 细化 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P46、47 按 单位产品重新核实物料平衡;P49 核 实 VO
4、C 平衡。 7 强化类比企业可类比性说明,核实密炼、 开炼、挤出车型、硫化发泡废气源强, 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强化处理效率可达 性,分析其排气筒参数设置的合理性; 核实浸漆、粘胶贴合有机废气源强,强 化浸漆、粘胶贴合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可 行性、处理效率可达性分析;强化生物 质锅炉废气处理工艺可行性、达标排放 可靠性分析。 P53-55 强化类比企业基本情况及可类 比性说明;P52-63 核实各类废气源强; P127-131 强化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 析。 8 明确设备是否进行清洗,核实地面清洗 废水水质水量,分析是否需要进行预处 理;分析初期雨水池与事故应急池共用 的合适性;核实生产区分区防渗措施
5、及 要求。 P64 明确不进行设备清洗,核实地面 清洗废水水质水量,P98 分析不需预处理 即可进污水处理厂;P118 明确为合建; P138、139 核实生产区分区防渗要求。 9 强化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细化风险防范措施。 P109、112-115 强化风险影响分析并细化风险防范措施。 10 补充自然资源局、科技创新产业园管委 会意见,屈原管理区准入会议纪要,强 化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附件补充自然资源局、科技创新产业园管 委会意见、屈原管理区准入说明,P149 强化选址合理性分析。 11 核实总量控制指标。 P152 核实总是控制指标 12 核实项目环保投资,完善项目竣工验收表。 P142
6、核实环保投资;P147、148 完善竣工验收表。 I 目 录 1、概述 1 1.1 项目由来 1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3 1.3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 1.4 分析判定情况 4 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5 2、总则 6 2.1 编制依据 6 2.2 评价目的 9 2.3 评价因子、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 9 2.4 环境功能区划 17 2.5 评价执行标准 18 2.6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23 2.7 环境保护目标 23 3、项目工程分析 26 3.1 建设项目概况 .26 3.2 工程分析 41 3.3 污染源强汇总 68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0 4.1 自然环
7、境现状 70 4.2 屈原管理区科技创新产业园概况 72 4.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3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4 5.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84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96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01 5.4 声环境影响分析 104 II 5.5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107 5.6 环境风险分析 109 6、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126 6.1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26 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33 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34 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34 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36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1 7.1 经济
8、效益分析 .141 7.2 社会效益分析 .141 7.3 环境效益分析 142 7.4 小结 143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44 8.1 环境管理目的 144 8.2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44 8.3 环境监测计划 145 8.4 环保验收 147 9、项目可行性分析 149 9.1 产业政策符合性 .149 9.2 选址合理性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149 9.3 “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149 9.4 环境可行性分析 150 9.5 项目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150 9.6 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150 9.7 小结 .151 10、污染物排放总量 152 10.1 污染物总
9、量控制因子 .152 III 10.2 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152 10.3 总量指标来源分析 .152 11、结 论 153 11.1 工程概况 .153 1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53 11.3 项目可行性 .153 11.4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54 11.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56 11.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56 11.7 公众参与结论 .156 11.8 结论 .157 11.9 建议 .157 附件: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 执行标准确认函 附件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质保单 附件4 项目地土地出让合同 附件5 项目地土地性质规划调整 附件6 标准化厂房租赁协议
10、 附件7 管委会同意入园证明文件 附件8 标准化厂房环评登记表截图 附件9 自然资源局关于项目用地证明 附件10 屈原管理区准入说明 IV 附件11 “未批先建”罚款证明 附图: 附图1 项目现场及周边照片 附图2 给排水管网图 附图3 排水路径图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2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3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表4 审批登记表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1、概述 1.1 项目由来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高分子材料具有多方面综合性能,单一的 均聚物难以满足高性能要求。为满足不同用途,利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改进 聚合物的一些性能
11、,以期达到预期的目的,即高分子复合材料。在聚合物共混 领域内,橡塑并用不仅有很大的使用价值和重要的理论意义,也是今后重要的 发展方向。其中丁腈橡胶(NBR)与聚氯乙烯(PVC )共混制成的共混胶已成 为目前橡塑并用的主要胶种。 NBR 和 PVC 的溶解度参数和极性相近,两者相容性好。以其共混物作为 发泡材料的基体,可使发泡制品兼具橡胶发泡制品的弹性及塑料发泡制品良好 的挺性和较小的收缩率。同时 PVC 具有良好的阻燃和耐候性,可改善 NBR 易 燃和耐候性差的缺点。NBR/PVC 共混材料具有优异的综合性能,其弹性发泡材 料已广泛用于体育用品、救生用品、空调绝热管、减震、隔热、隔音等多方面。
12、 湖南润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的生产、研发与加工,水上应急救援器材、娱乐器材、家 居日用品、家具材料、体育用品、汽车座椅材料、阻燃保温材料等的生产与销 售。 建设单位拟投资 5000 万元,租赁屈原管理区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 设年生产 8 万件水上应急救援及娱乐器材建设项目,主要产品包括游泳棒 5 万 条、救援带 1 万条、救生衣 0.5 万件、水上马鞍 1 万个、水上浮床 0.5 万张。 项目建设地具体地址位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金洲村(中心坐标:东 经 1125918.98“;北纬 285135.30“),项目所租
13、赁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地原 属于屈原管理区科技创新产业园的商业用地,后于 2018 年 4 月岳阳市屈原管理 区管理委员会为适应当地工业项目建设需要,对该地块进行了规划调整,将其 中 28065.5m2 原属园区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土(详见附件 5 及附件 9),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于 2019 年 2 月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国土资源局对该地块进行了出让拍卖(详见附 件 4)。 建设单位已于 2018 年 10 月,对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进行了入场安装, 但并未投产使用。因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属于“未批先建”违法项 目。为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减轻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
14、拟补办环保手 续,完善项目环保措施。 根据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 政法函201831 号其中第三条“关于建设单位可否主动补交环境影晌报告书、 报告表报送审批问题”的说明: (一)新环境保护法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并未禁止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 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报送审批; 对“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 2014 年修订的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增加了处 罚条款,该条款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第三十一条相比,未规定“责 令限期补办手续” 的内容; 2016 年修正的新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亦删 除了原环境影响评价法“ 限期补办手续 ”的规定。不再将 “
15、限期补办手续”作为行 政处罚的前置条件,但并未禁止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报 送审批。 (二)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 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 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新环境影响评 价法作出的处罚,或者“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 发现而未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环 保部门审查的,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相应 处理: 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定; 对不符合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不予批准,并可以依法责
16、令恢复原状。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屈原管理区分局已对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因此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环保部门规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湖南润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承担年生产 8 万件水上应急救援及娱乐器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 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及“关于 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部 令第 1 号)” ,本项目属于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橡胶加工、橡胶 制品制
17、造”中 “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 ”类别,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通过征求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收集与本项目相 关技术资料、类比调研及现状监测和影响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保政策及 技术规范,编制了湖南润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 8 万件水上应急救援 及娱乐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9 年 6 月,岳阳市生态 环境局组织了报告送审稿评审会,根据与会专家的意见,我公司对报告进行了 修改、完善,最终编制完成本报告。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019 年 4 月 19 日,受湖南润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湖南 润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
18、8 万件水上应急救援及娱乐器材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019 年 4 月 22 日,该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在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 发布(公示网址: 2019 年 4 月,进行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商洽。 2019 年 4 月,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 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 2019 年 4 月,委托监测单位对项目区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2019 年 5 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详见图1.21。 图 1.2-1 本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流程示意图
19、1.3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运营过程中密炼、开炼、硫化发泡产生的非甲烷总烃、H 2S、HCl 及 粉尘能否达标排放;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废气治理措施。 1.4 分析判定情况 本项目属橡塑制品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 和“淘汰类”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选址于屈原管理区科技创新产业园,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 护区和湿地公园等敏感区域,亦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同时建设方已取得屈原 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屈原管理区科技创新产业园管委会等意见,同意项目建设。 因此项目符合园区规划,选址基本
20、合理。 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 产品规模合理,市场前景良好,原辅材料来源稳定可靠,公用工程条件具备, 运输条件较好。项目实施后在采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条件下,各项污染物 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噪声环 境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 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 制度。 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 2、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
21、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22、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2017年 10月1日起施行);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 2018年4月28日)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修订); (17)危险化学品安
23、全管理条例(2013年 12月4日修订); (18)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54 号); (19)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号文); (2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号文); (22)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 第59号,2013年9月13日); (2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第4令,2019年1月1日 施行); (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国家发改 委2011年第9号令,2011年6月1
24、日); (25)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784 号); (26)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 令第45号); (2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 163 号); (28)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13年第31号公告)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 (29)“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 ; (30)“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发2016 65 号); (31)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
25、01822号)。 2.1.2 地方法规、政策文件 (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3年5月27日修订); (2)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湘政 发201820 号); (5)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 (6)湖南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 (湘环发 201625号); (7)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6月1日起施行); (8)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
26、环发200280 号); (9)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湘 政发2012239号); (10)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规划(DB 43/023-2005); (11)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7 年)(湘政办 发201633 号); (12)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湘政办 发201377 号);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 (13)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 年)(湘政发201553 号); (14)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 (15)湖南省重点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27、“十三五” 规划 (湘环发201727号) ; (16)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的通知(岳政办函201521 号); (17)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18)关于印发岳阳市水环境功能区管理规定、岳阳市水环境功 能区 划分的通知(岳政发201030 号); (19)岳阳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岳政办 发2014); (20)湖南省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 (21)湖南省“ 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82020); (22)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23)湖南省VOCs污染防治
28、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 (24)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 2.1.3 技术导则与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
29、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 (9)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11)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69-2016 ); (12)橡胶加工炼胶车间防尘规程(GB 21657-2008)。 2.1.4 项目依据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项目评价执行标准函; (3)环境监测报告;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2.2 评价目的 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及分析评价, 就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地分析,以期达
30、到如下目标: (1)通过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掌握评价区域的自然环境、环境功能区划 及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分析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位置及方式、排放规律等污染 特征,对其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作出预测和评价; (3)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拟采用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 决策和加强管理提供依据; (4)从环保法律法规、本项目工程特点、区域环境特征、环境影响预测与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 评价结果等方面综合分析,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并提出 消除或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 2.3 评价因子、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 2.3.1 评价因子 综合考虑本项目
31、的性质、工程特点、实施阶段及其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 识别出可能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的因子,并确定其影响性质、类型、时间、范 围和影响程度,进而筛选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因子, 确定评价重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及对环境的影响列于表 2.3-1。 表 2.3-1 主要环境因素识别表 营运期 影响因素 施工期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事故风险 地表水质 / / / / / 地下水质 / / / / 空气质量 / / / 声环境 / / / / 自然 环境 生态环境 / 就业机会 / / / / /社会 环境 公众健康 / / / 为重大影响; 一般影响; 为轻微影响; /为
32、无影响 通过初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并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的 特 征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确定评价因子详见下表。 表 2.3-2 项目评价因子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 环境要素 项目 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 NO2、SO 2、PM10 、PM2.5 、CO、O 3、TSP、非甲烷总烃、HCl、H 2S、二甲苯环境空气 预测评价因子 NOx、SO 2、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Cl、H 2S、二甲苯 现状评价因子 pH、COD 、 BOD5、SS、NH 3-N、TP、挥发酚、硫化物、 LAS 地表水 预测评价因子 / 现状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 A 声级 声环境 预测评价因子 等效连
33、续 A 声级 现状评价因子 pH、溶解氧、氨氮、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氯化 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氰化物 地下水 预测评价因子 COD 2.3.2 评价等级 (1)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建设项目地 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 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 判定如下表所示: 表 2.3-3 水 污 染 影 响 型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判 定 判定依据 评价等级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34、)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或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200 且W 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和锅炉排水,废水排放 量为 6.59t/d。生活污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屈原管理区营田镇 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属于间接排放, 因此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B。 (2)大气评价等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 5.3 节工作等 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 数,
35、采用附录 A 推荐模型中的 AERSCREEN 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 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Pmax 的确定 根据 HJ2.2-2018 推荐模式(AERSCRREN 模型)清单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 算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其中 Pi 定义为: 式中:P 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浓度, u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ug/m 3。 评价等级判别表 根据 HJ2.2-2018 规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依据见表 2.3-4。 表 2.3-4 大气环境
36、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 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表 2.3-5。 表 2.3-5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 价 因 子 平 均 时 段 标 准 值 (ug/m3) 标 准 来 源 SO2 1h 500 GB3095-2012 NOX 1h 250 GB3095-2012 颗 粒 物 24h 300 GB3095-2012 HCl 1h 50 HJ2.2-2018 附录 D H2S 1h 10 HJ2.2-2018 附录 D TVOC( NMHC) 8
37、h 600 HJ2.2-2018 附录 D 二 甲 苯 1h 200 HJ2.2-2018 附录 D 污染源参数 根据 HJ2.2-2018 规定,按点源及面源的不同排放形式,列出本项目污染 源参数,具体见表2.3-6和表2.3-7。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 表 2.3-6 点源参数表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o 污染源排放速率 kg/h 排气 筒编 号 污染源 经度 纬度 排气 筒底 部海 拔高 度 m 排气 筒 高度 m 排气 筒出 口内 径 m 烟气 流速 m/s 烟气 温度 年排放 小时数 h 排放 工况 颗粒物 NMHC HCl H2S 二甲苯 SO2 NOX 烟尘 1# 原
38、料加 工区 112.98818 28.859994 27 23 0.3 7.86 25 2400 连续 0.0003 0.007 0.001 0.0003 2# 浸漆房 112.988566 28.860121 27 25 0.9 13.1 25 2400 连续 0.218 0.043 3# 生物质 锅炉 112.988582 28.860178 27 30 0.4 4.28 80 2400 连续 0.369 0.316 0.02 表 2.3-7 生产车间矩形面源参数表 中心点坐标 污染源排放速率 kg/h 编号 名称 X Y 面源海拔 高度 m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 m 与正北向 夹角 面
39、源有效 排放高度 m 年排放小 时数 h 排放 工况 NMHC 颗粒物 HCl H2S 二甲苯 1# 生产车间 112.988620 28.859867 27 80 50 0 6 2400 连续 0.053 0.003 0.0001 0.00004 0.009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 AERSCRREN 估算模型参数 根据 HJ2.2-2018 规定,AERSCRREN估算模型参数选取详见表2.3-8。 表 2.3-8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 农村 城市/农村选项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 31.63 最低环境温度( ) 5.21 土地利用类型 农
40、作地 区域温度条件 潮湿气候 考虑地形 是 否 是否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km /是否考虑岸边熏烟 岸线方向/ o / 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预测结果如下: 表 2.3-9 估算模式预测结果一览表 污 染 源 评 价 因 子 C0 (ug/m3) Ci (ug/m3) Pi (%) 颗 粒 物 900 0.0294 0 H2S 10 0.0294 0.29 HCl 50 0.0981 0.2 1#排 气 筒 非 甲 烷 总 烃 1200 0.686 0.06 非 甲 烷 总 烃 1200 10.321 0.8
41、6 2#排气筒 二 甲 苯 200 2.0348 1.02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7 污 染 源 评 价 因 子 C0 (ug/m3) Ci (ug/m3) Pi (%) SO2 500 4.547 0.91 NOX 250 3.885 1.553#排气筒 烟 尘 900 0.245 0.03 颗 粒 物 900 2.478 0.28 非 甲 烷 总 烃 1200 44.604 3.72 HCl 50 0.083 0.17 H2S 10 0.033 0.33 生 产 车 间 面 源 二 甲 苯 200 7.434 3.72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各污染因子 Pmax3.72%12 时的控
42、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标准限值如下。 表 2.5-11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执行标准 昼 间 夜 间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70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 60 50 (4)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环保部 201
43、3 年第 36 号公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 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中相关 规定。 2.6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2.6.1 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包括以下专题设置:概述、总论、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 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 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附录附件等内 容。 2.6.2 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重点专题为: (1)结合“污染物达标排放”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原则进行工程分析,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8 查清项目各类污染因子、排污源强、排放方式以及排
44、放规律,合理确定评价等 级,重点为污染物产生量及产生特点的分析,预测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 (2)在进行工程分析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 (3)收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提供决策和设计依据。 (4)根据资料,结合项目与当地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总量控制、 污染物达标等方面,对项目建设可行性进行分析。 2.7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屈原管理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厂区占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 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村庄,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
45、点为东北 80m 处 1 户居民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 2.7-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坐 标 /m类 别 名 称 X Y 相 对 方 位 、 距 离 保 护 对 象 保 护 内 容 环 境 功 能 区 散 户 45 60 NE 80m 1 户 、 4 人 居 住 复 兴 村 660 -325 SE 730m 50 户 、 150 人 居 住 青 洲 村 160 -850 SE 860m 110 户 、 350 人 居 住 宋 家 湾 1010 930 SE 1340m 120 户 、 384 人 居 住 黄 金 村 0 427 S 427m 30 户 、 100 人 居 住 康 咀
46、0 2046 S 2046m 100 户 、 320 人 居 住 吴 家 棚 村 680 1800 SW 1950m 80 户 、 250 人 居 住 金 兴 村 255 90 NW 270m 120 户 、 384 人 居 住 屈 原 村 0 1400 N 1400m 55 户 、 193 人 居 住 莲 芙 村 780 330 NE 830m 80 户 、 320 人 居 住 黄 金 中 学 511 2167 SW 2200m 约 50 人 教 育 大 气 环 境 时 代 红 幼 儿 园 700 1873 SW 1980m 约 20 人 教 育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 2012) 二 类 区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9 类 别 名 称 坐 标 /m 相 对 方 位 、距 离 保 护 对 象 保 护内 容 环 境 功 能 区 声 环 境 散 户 45 60 NE 80m 1 户 、 4 人 居 住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 2 类 地 表 水 湘 江 ( 洋 沙 湖 下 游 200m 至 磊 石 段 ) W 9km 大 河 渔 业用 水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 类 地下 水 项目区及 周边区域 / / / 无 集 中 饮 用 功 能 GB/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