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博物馆业务 第一节藏品征集、鉴定和管理 第二节藏品保护 第三节博物馆学术研究 第四节陈 列与展览 第五节博物馆服务 第一节藏品征集、鉴定和管理 一、藏品与展品 二、藏品征集 三、藏品鉴定、定名和定级 四、藏品登记、编目 和管理 一、藏品与展品 藏品定义:藏品是博物馆根据相关文物法规 和自身需要而接收和征集的人类遗留下来的 实物资料或采集、制作的自然标本。它具有 历史、科学或艺术价值。是人类遗留下来的 或自然界馈赠的宝贵文化财富。藏品中的人 类遗留物,又称“文物” ,现在更通称“文化 遗 产” 。其来自自然界且反映自然界现象的自 然物或人工加工了的自然物,称自然标本。 展品定义:展品,顾名
2、思义,即用于博 物馆陈列展览中展出的物品。博物馆陈 列展览 中以展示为目的的文物、标本、 辅助展品等均可称之为展品。 藏品与展品的关系:藏品从库房移到展 厅,即转化为展品;展览中有些仅为展 览主题 的需要而制作出来的辅助展品, 若展览结束后不再保藏,便不是藏品。 二、藏品征集 1. 藏品征集的原则: (1 )明确的目的性。可以考虑从三个“出发” 着手。第一,从 博物馆的性质出发,确定 本馆的征集对象和范围。第二,从保护人 类文化财富出发,如 遇到不属于本馆征集 范围,但又是极有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应 当向有关博物馆通报信息, 或者先征集入 馆,再妥善处理,以避免珍贵文物标本的 湮没损失。第三,从
3、陈列的需要 出发。 (2)逐步完善本馆的藏品体系 博物馆的藏品征集不是临时性的任务或突击 性的工作, 而是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征 集的重点应放在本馆藏品中的空白和薄弱环 节,以达到 藏品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藏品是 否丰富系统,主要不在藏品数量的增加,而 在藏品质量 的提高、品种的丰富和缺漏的填 补。 (3)藏品征集要有科学合理的计划 要对馆藏现状有调查。哪此是馆藏丰富的?哪 些 是缺漏的项目?急需充实的是哪方面?做到 心中有数,征集工作才能有的放矢。 要对 关于陈列和研究对藏品的需要方面有调查。 例如计划筹备什么展览?陈列中急需补充什么 展品?展品中有哪些需要更新?本馆在进行哪 些研究或编辑出
4、版项目?需要什么样的文物、 标本和资料等等,根据这些需要制定征集计 划,才更有针对性,更切合需要。 征集来源的调查。掌握了需要补充的藏品, 还必须了解有无征集到的可能。这就需要收 集、分析征集的对象和途径。通过各种渠道 获得信息,然后有的放矢通过细致甚至是艰 苦的工作,才有可能达到征集的目的。 (4 )加强藏品征集的预见性 近些年来,由于 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周 期不断加快,各种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速,出 现时代越近,物 品淘汰率越高幸存率越低的 现象。以致国际博协发出了“博物馆与我们 遗产的未来”的 紧急呼吁,甚至提出“为未来 而征集”的口号。这呼吁就是一种预见性。 我们在藏品征 集过程中,要
5、有这种预见性。 2. 藏品征集的主要途径 藏品征集的主要途径有考古发掘、对口部 门移交、田野采集、 民族学调查征集、社 会调查征集、收购、接受捐赠、交换、调 拨等。 (1)考古发掘 考古发掘品年代及与同一出土单位的其它 文物的共存关系清晰。 (2)对口部门移交 对口部门包括两大部分,一个是考古部门, 中国很多博物馆没有 考古发掘单位,但会有 与之对应的考古单位,后者所发掘的出土文 物,经科学研究并发 表发掘报告后,按程序 要移交给对口博物馆收藏。现在也出现有考 古单位直接建立考古 博物馆,其发掘品将直 接进入考古博物馆收藏和陈列。第二是公安、 海关、法院、工商 等部门,它们将依法没收 的文物、
6、标本移交给对口博物馆收藏。 (3 )田野采集 包括田野考古调查的采集品和采集自然标本。 (4 )民族学调查征 集 这是收集民族文物的主要途径。 (5)社会调查征集 民间社会一直流散着许多 文物珍品,特别是 近现代文物,更是广泛散存于各地私人和机 关团体之中。我们应采取 周密措施,收集近 现代文物,以实现“为未来而征集” 。 (6)收购 收购是博物馆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换取私 人收藏的或文物商店的文物、 标本。 收购文物、标本工作的原则:属于国家所 有的文物和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动、 植物标 本,都不准买卖,不得作价收购,包括中国 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 文物、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
7、寺;国家机关、 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 藏的文 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博物馆如果确实需要 这类文物、标本,应向文物主管机关 申请调 拨或交换,或有偿调拨。收购对象只限于 个人和文物商店收藏的,符合博物馆入藏标准 的传世文物(包括历史文物、现代文物、 革命 文物、民族文物、民俗文物等)个人收藏 的文物、标本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收购必 须坚持持有者自愿出售的原则。博物馆经认真 鉴定,给予公平合理的代价,既不 能任意抬高 价格,损害国家利益,也不能任意压低文物价 格,损害所有者利益,更不许 以欺骗或强制手 段收购私人所有的文物。 (7)接受捐赠 博物馆应该根据捐赠文物的价值给予适当的 精
8、神和物质奖励。重要的 捐献还应报请政府 由国家给予嘉奖。这些文物捐献应在藏品档 案中详细注明。展出时应 注明是谁人捐献, 以示表彰,给予公众知情权。 (8)交换与调拨 交换是博物馆之 间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双 方的藏品以有易无。一般是以本馆藏品中的 复品或与本馆性 质不相适合者,去换取本馆 所需要的藏品。 调拨,或是上级主管部门按各馆的性质与需 要,有计划地拨给有关文物(标本) ,或是 馆际之间,一方支援另一方,拨给对方所需 的藏品。 博物馆藏品是国家所有的科学文 化财富,馆 际之间藏品的交换和调拨,需要完备合法手 续,呈报上级主管文化行政机关 批准;如果 是一级品的交换、调拨则需呈报国家文化
9、行 政主管机关批准。 国内博物馆 还可与国外博物馆之间交换藏品。 故宫博物院和地质部地质博物馆就曾进行过 文物、标 本的国际交换。 3. 藏品的原始记录 征集藏品时对征集品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 要求真实、准确。因 为,征集来的实物,有 无收藏价值、研究价值,宜否公开陈列,都 有要求有确切的科学 依据,失去科学根据的 藏品将很难利用,甚至成为负担。藏品的原 始记录要与藏品一道 移交保管部门,成为日 后建立藏品档案的基本内容和依据。 以文物藏品为例,藏品原始记录要求有以下 项目: (1)名称。包括学名、别名、俗 名、地方 上的名称。民族文物更要写清该民族的音译 名称。 (2)流传经过。从什么 地方
10、得到的,从谁 手上得到的,在这之前为谁保有等经过情况。 (3)地点。出土地点、 采集地点、发现地 点、制作地点、生产地点、使用地点等。 (4)时代。制作时间、使用时间、废弃时 间、埋葬时间、出土时间、发现时间、采集 时间等。 (5)所属关系。和一定历史人物的所属关 系,即在历史上为谁所用或所有, 后来又为 谁所藏,征集时的持有者和承继关系等。 (6 )用途。如何使用(使用法、操 作法) 。 结构、功能。 (7)质地。外形特征,样式,纹饰,工艺 特点,制作技术,尺 寸,重量等。 (8)保存情况。出土状况,发现状况,伴 出遗物,征集时状况,完残程度,技术处 理, 保养处理,修复等。 (9)征集者和
11、征集时间。还有鉴定、化验、 分析者和时间,摄影 者和时间,测绘者和时 间等。 (10)评价。前人的评论、著录等。 (11 )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 有些情况仅靠登记表的形式大略记述还不 够,就应采取详细记载的方式。如是调查 访 问所得,应整理出访问记录,连同照片、 录音、录像等,作为附件归档。这些都是 藏品 的原始资料,即科学依据。 其次,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准确,有一是 一,有二是二,忠 于客观实际,不能妄加 臆断,任意加减。没有了解到的情况,只 能空着,没有了解清楚 的情况,只能存 疑,留待进一步调查研究。除了所征集的 藏品本身直接有关情况外,与 藏品有关的 人物、事件、情节等资料,也应另有记
12、述 作为附件。 记录文字要规范,字迹要清楚, 记述要明 确通顺,不要模棱两可,以免造成误解。 藏品征集的各项原始记录,如果比 较准 确,详实,就为进一步鉴定、定级、登记、 编目等科学管理和科学研究准备了十分 有 利的条件。 三、藏品鉴定、定名和定级 1. 藏品鉴定 藏品鉴定的主要任务是辩明真伪、考证内 涵、评定价值,也应包括定名 和定级。其 目的是保证藏品的科学性。为博物馆藏品 的科学管理、公开展出、研究利用 等,把 好真伪这第一道“关口” ,并提供藏品的价值、 名称、时代、级别等鉴定成果。因 此,鉴 定是藏品研究的第一步。 藏品鉴定的重点对象:传世古代文物 当然,自然标本、革命文物、民族文物
13、等 等, 也都需要进行科学鉴定。 藏品鉴定方法: (1)传统鉴定方法; (2)科学检测手段。 (碳 14 测年、陶瓷热 释光断代、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光谱分 析、金相分析、X 光、红外线、全息照相等 等) 藏品传统鉴定方法学习步骤(本人归纳): (1)吸收前人传统鉴定方法的成果; (洪 迈泉志 、赵希鹄洞天清录 、曹昭 格古要论 、高濂遵生八笺等。 ) (2 )熟悉各时代文物特征,多观摩文物真 品; (3)了解文物作伪技术和赝品特征; (4)多实践,勤思考,日积月累,熟能生 巧。 2. 藏品定名 藏品定名,国家已有统一的基本规定,自然 标本按照国际通用的有关动 物、植物、矿物 和岩石等的命名法
14、规定名。历史文物定名一 般应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1 )时代、款识、作者; (2 )特征、纹饰或颜色; (3)类别、器形或用途。 以书画为例: 时代作者内容类别 唐李昭道曲江图轴 宋马远踏歌图轴 以铜器 为例: 时代铭文、制作质地、纹饰器形、类别 商司母戊鼎 战国错金银铜牛 注意事项: (1)凡不能分割的文物,定名时应标在一 起。成组的文物,完整无缺者, 要定一集体 名称。失群者应在单个名称前标上集体名称。 如:三彩十二辰俑十二辰“龙” 俑 (2)凡文物无铭文、款识,又无特殊纹饰 者,器名前标质地。如:铜斧、石镰、玉 刀、 铁犁 (3)有残缺的藏品,应先注明“残”字。如: 残水陆攻战纹铜鉴 (
15、4)凡文物附属 的附件,不标在名称内, 只在注中说明,如:错金龙纹剑,后加 “附 鞘” 。 (5)文物 质地,一般在定名时可不标明。 (6)如为仿制者,需注明。如:仿钧釉花 盆。 3. 藏品定级 藏品定级目的:(1)从藏品的历史、科学 和艺术价值角度;(2)从藏 品保护角度; (3)从藏品研究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和 中华 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中国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 和一般文物。 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 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 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 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 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具有一定
16、历史、艺术、 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 文物藏品定级,都应该执照以上标准,考虑 其存量、分布、 现状、功能、质地等因素综 合评定。 为了文物藏品定级工作的更好进行,文化部 颁发了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其中将一、 二、三级和一般文物的定级标准分别列出若 干条,以便掌握。关于一级文物的定级标 准, 还举出了几十条实例,供定级时参考。 介于藏品和非文物之间的,还有参考品。参 考 品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各种器物残片,对研究器物质地、器 形、铭文或纹饰有参考价值的。如从各种瓷 系、瓷窑采集的标本等。 (2)一般近、现代的作伪文物,在鉴定研 究上有参考价值者。 (3)由于缺乏足够的根据,一时难以明确 判
17、断是文物或非文物,暂不作为文物入藏, 但亦不能作非文物处理,暂时作为参考品留 待以后作进一步研究。 藏品划分等级后,应将一级文物编印简目, 建立档案,上报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按 我国规定,一级藏品在馆内使用,需要经馆 领导批准;借出馆外使用或调拨、交换都要 呈报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批准;一级藏品出国 展览,需由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国务 院审批或由国务院委托审批。 藏品定级并非一劳永逸、一成不变,随着人 们对文物内涵价值认识的提高,藏品原定的 等级就可能发生变动,或提升,或下降。 鉴定记录应包括历次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 见,无论对于真伪、定名、断代、价值、产 地、级别等,任何有理有据的意见,都
18、是宝 贵的研究鉴定资料,都应如实记录下来,以 作进一步鉴定研究的凭借和基础。 鉴定中各个项目的结论,就是藏品登记、编 目和建 档中的定名、时代、价值、分级、完 残、来源等项目的主要依据。所以,藏品鉴 定是全 部藏品科学管理、科学保护和整理研 究的前提和基础。 四、藏品登记、编目和管理 1. 藏品登记 藏品科学管理的必要性:一个博物馆的藏 品,少则几千件,多者几十万、 几百万 件,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就不 能便捷地提供研究、利用,也无法保证 藏 品的安全。 藏品科学管理的主要步骤: 前期步骤:鉴定、定名、定级 后期步骤:登记、分类、 入库排架、编目、 统计、建档、检查和清点等。 藏品管理
19、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 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 便。 藏品登记:登记是妥善保管及全部科学管理 藏品的关键,是检查藏品数量和质量的根据。 藏品登记要建立一套完整、准确的藏品登记 帐簿,包括:藏品总登记簿、藏品分类登记 簿、参考品总登记簿、借出品登记簿,以及 复制品登记簿等,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 藏品总登记簿。 博物馆的每一件藏品,都必须依据入馆凭 证,核对藏品,及时登入藏品总登记簿。总 登记簿必须专人负责管理,永久保存。 藏品总登记簿如下表: 博物馆藏品总登记簿 (年)页 时 代 尺寸、 重量、 容量 藏品现 状 入馆日期 及来源 备注 登记号原来 号 名称数 量 藏品数
20、量:数量,原则上以件为计算单位。 一般藏品是一件文物一个登记号,按一件计。 成套藏品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组成部分可 以独立存在的,按个体编号计件;组成部分 不能独立存在的,按整体编一个号,也按一 件计算。其组成部分可列分号,并在备注栏 内注明其组成部分的实际数量,以便查对和 统计。 除了按件计算,也有的按套算。如 两根筷子 为一副,两只鞋为一双,还有七珍、八宝、 十二辰俑、十八罗汉等。尽管有这 两种计算 单位,但都是具体的。切忌不可使用笼统的 计算单位,如一包、三盒、一袋等。 藏品现状:指文物完残情况,及重要附件等。 这是必须认真填写的登记项目,要求尽可 能 详尽。藏品完残程度的准确填写,直接
21、关系 到藏品的价值和保管者的责任,也是今后 检 查藏品变化的依据。交接时,要认真、仔细 检验,记述清楚。必要时,附残损部位整 体 和局部照片。 藏品来源:填写直接来自的单位、地区或个 人,并注明“发掘” 、 “采集” 、 “收购” 、 “拨 交” 、 “交换” 、 “拣选” 、 “捐赠” 、 “旧藏”等。自然标 本应写明时代和产地;出土文物应 写明出土 时间、地点和发掘单位;近、现代历史文物、 民族文物应写明使用者和保存者 及其关系。 进行此项登记时,藏品的入馆凭证号也应填 入总登记簿,同时这件文物的 总登记号也应 注明在入馆凭证上。 藏品登记的凭证: 没有凭证,不能凭空入帐。所以博物馆藏品
22、出入需规定各种凭证。 主要有:入馆凭证、 出馆凭证、入库凭证、出库凭证。藏品提出 库房在馆内使用用毕退 还,不涉及到帐册上 的变动,则应使用藏品提用凭证,作为反映 藏品流动状况的重要依 据。 2. 藏品分类 藏品分类:是按一定的分类方法,把具有同 一特征的藏品聚集在一起,不 具有这一特征 的区别出去,另行分类。一类一类地把全部 藏品组织起来。 藏品分类的 目的:是为了科学管理和便于整 理研究和提供使用。 藏品分类需要先确定分类标准,确 定了标 准,才能制定分类方法。根据藏品的自然属 性或社会属性的不同,可以有许多分 类标准 和方法。 藏品分类的标准大体有以下七种: 按质地:如金、银、铜、铁、玉
23、、石、陶等 按用途(功能):生产用具、兵器、食器等 按时代: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夏商周等 按工艺:刺绣、雕漆、珐琅、金银平脱等 按来源:发掘、采集、传世等 按族别:匈奴族文物、女真文物、苗族文物等 按国别:日 本文物、朝鲜文物、印度文物等。 我国通常采用的是复合分类法:大类类目(23 层) 3. 藏品入库排架 藏品分类后,就要按类入库排架了。同类 的藏品入藏在一起。原则 上会按登记号顺 序按类先后排架或入柜,但文物藏品不同 于书籍较整齐划一,它们在形 状、体积、 重量上往往相差悬殊,就要根据实际情形 或单独存放,或特制多格的屉匣存 放,然 后再入柜或上架。 分类排架后,每件藏品都在库房中有
24、了固定 的位置,应按此位置制定库内藏品方位卡, 标明藏品在库内的个体位置:第几架(柜) 第几层。如件数较多,还可注明第几件。然 后将方位卡编成排架目录。当藏品提取出库 时,空出的位置不应以其它藏品填补,应保 留其空位,待藏品回库时,回归原位。藏品 方位卡和排架目录,由藏品保管员编制、使 用和在库内保管。 藏品入库排架后,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还应定期清点。 4. 藏品编目 藏品编目就是编制藏品目录。博物馆藏品 目录的编制和功用与图书编目 的原理相 通,方法类似。 藏品目录按使用对象不同,可分为公用目 录和工作目录两种。 公用目录是藏品保管 部门对外提供检索藏品使用的目录。工作 目录主要是供藏品保管部 门内部工作使用 的内部目录。 藏品编目工作大体可分为两个步骤,第一 步,先填写编目卡片,第二步,将编目卡片 按一定次序组成一个逻辑体系,编成目录。 藏品编目卡编写项目可分为基本项目和鉴定 项目两方面。基本项目包括:登记号、原来 号、数量、来源、入藏日期、照片编号、拓 片号、档案号、编目日期及编者,有关资料 (包括参考文献、著录、研究论文)等。鉴 定项目包括:名称、时代、质地、尺寸、重 量、现状(完残情况、修复情况)和描述及 评价。描述及评价类似于图书目录的提要, 包括主要特征、评价、藏品内涵价值及有关 历史背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