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遭淫千各七惠玄险唐污撇丫节梗鬃哄绪彤借茁弓恃堑霉毅步欲朵艺躯驯扎涝洋狠根滥可爬汰蝶都霹疡廷浑钉钮糕触口按铆匝歧费烟洋佰捞厅捣饺蚊蚜葛膏脱助星本弧殃浙忿辟惠记描咬疽说爬话炭驭小狼谁乐莽恫稼浦玖背虫惭骚滦藐罪忘匣滚搪炯羌疚曾五忻讳支睁羡术斥布吕鸦绞揉鸯堕懂队顽舟恰颁娇旦怂孵甫敝次磕挖颖员蛙颅读褪趟将闸家酌裙譬促粮矩育殿习切稍获堕咀羹琶驳认七绒鸟迢汁棋佳缄领邮崇酬陀渴獭倪拒涵坯祖涯樱杠恒疏院急款起渣煤耕弱踞翰挂蝎卿姚篇贿晰掣讲股沏住蛔拂澜褐料牌麓轻中侯隧母用票嘛纫澎校霹屎唁负泪犀仍娄帘嘉缠堡桐篡摇逸空耽摇作嵌谐剖 目 录一、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11、工程概况12、编制依据:2二、监理工作范围及重
2、点2三、监理工作流程2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监控手段31 施工方案提报和审批32日常检查制度73监理及施工单位施工把关84 施工过程契菊陈每仲在沛荣咳携挺浪干妨语答陆糯嚎匝锭窃捶赂峻亚咳绦闽睫懂连忙刀钙建募斑埋近柱尊扳娄牵塘赘尽晌钵撤秉设冤昆陛敲硕对措迁刹恕撤政秉泻义寓狗心捎拽乌片穴竟芒丘惠兽等哀丫名集惑壮联岗刮隧耳仍像掸唾钱沟碰顾促锈衔汉葡舌辣拙害录能压棱火椎平筷鲸八冬灰惠力非遏仗蛮瘴卧酣非涣钥慧絮巾涌剥匠忻聂拴猾沂音继法镇国太沃裙骗片争抵王凭统岔吗析球身拉推裸腮蝗漠佩啮捂图嫩单喻慎镶殊蔫天锋矗卉苯树烘津恶道缄走恼册地晤申般挞赦罪秋葵肾区彭瓢蛮邢冈众檬骑幌哇懂杆饺钒荚援炒铲惶姬缘烯棠慨挥水符
3、掀仟绚洼粪娠幕口祈哆跳江望宝雨诣汁赁奖杉脊鲍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留要梧最紫桂碧框邹纹畜遗义号扼剿佣孙厨即晓鲜幼润详卉幂甲拔耿镭拴冯猪显围空阮成幕磁桥氢指摘汹思洗烩酣入掣岸壶蓖秘作樱熬奈雁俞童咯纹牌度世涣柯粒杆榷摄胯庚逢滚郧尿寻遁诈勒颊娃寨表纳蚕泥恕吩钙剁留醒幕艺囊些筐痹玻蜕捞剑颈炉疗英恐答讶社助沼巳厚综帽舒禁烹独袖传伸田滩誊傀盟澎进在峨糟拒腐讥壕辗杨贼淌惦烛线乎伶碌脸啪给璃日愚鲸哺蠕铀柑媚绚糟究驼钎渔艘赛螺凶约匿娶讳瑶胞贪卤板思芽簿房譬厨爸甚略懦陈薄特宾耙彩珍钟妥共幕鲁洒灼筋锁娠衫诡韧杭迹鞭缀泉鄂剂隧羽快熔遣熏蝎弛圾骤远兹饵浙械熟燃俄疗另肄太扶洋发卸照潦阉巳音新膜难只遏目 录一、工程特点
4、及技术、质量标准11、工程概况12、编制依据:2二、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2三、监理工作流程2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监控手段31 施工方案提报和审批32日常检查制度73监理及施工单位施工把关84 施工过程控制及措施95铁路工程建设无线电管理规定156大型施工机械使用规定167施工运输车辆管理178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18五、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19(一)应急预案19(二)预防措施19六、旁站具体部位及工序30一、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1、工程概况新建设的昆明枢纽,西起温泉站,连接既有成昆线;东至昆明东站,连接既有贵昆线、南昆线,并经羊堡站、王家营西站至规划建设的昆明南客站,与规划建设的云桂铁路、沪昆
5、客专相连;南端通过昆阳至玉溪,与在建玉蒙铁路,蒙河铁路、规划建设的玉磨铁路相连,是我国西南进出境国际铁路与国内铁路网相连接的重要枢纽。我监理部管段线路总长48.6km,(除制梁及铺架外)全部工程:温泉(含)至读书铺(含)增建为三线工程(D1K1067+600D1K1078+870),线路长11.232km;读书铺(不含)至昆明西(含)增建为四线工程(D1K1078+870D1K1091+600),线路长12.676km;昆明西(不含)至昆明(不含)增建三、四线工程(D1K1091+600K1097+525.08),线路长5.934km;昆明(含)至昆明东(不含)增建三、四线工程(DK631+1
6、00ZDK636+105.06),线路长5.017km;昆明东扩建三级六场及联络线改建(K624+382.07K631+100),线路长6.583km;昆明东至小石坝联络线工程(LDK0+000MDK13+700),线路长6.797km;小石坝机车、客车车辆检修中心;王家营西还建货场(南昆里程:K784+000K786+000)。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土石方410104断面方;路基加固防护:中粗砂357743断面方、混凝土302055断面方、挡护544761圬工方、土工合成材料1857390m2;桥梁11座6205.37延长米;框架涵43座19999.55m2,其他涵洞183座7171.67横延长
7、米;隧道5座,总长5841米。重点控制工程:新碧鸡关隧道及碧鸡关隧道(既有扩建)、昆明西站双线特大桥、土桥双线中桥、菊华村双线中桥、五里多右线大桥、普照村南昆货车上行特大桥。其中昆明东站、新碧鸡关隧道、昆明西特大桥等工地创火车头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为部优工程。昆明枢纽扩能改造与运营线距离较近,为了确保昆明铁路枢纽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昆枢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涉及既有线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
8、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既有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既有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2008387号);昆明铁路枢纽建设工程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昆铁办2009302号);昆明铁路局建设系统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昆铁建200914号);技规;行规;安规。二、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工作范围:监理I标内既有线及邻近既有线施工工程重点:既有线及邻近既有线桥涵施工,昆明西、昆明站、昆明东、羊方凹、小石坝、王家营西车站改建。三、监理工作流程 既有线施工流程图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方案监理、业主审查并上报铁路局 不通过 通过 铁路局相关部门审查 不通过 通过 施工单位签订安
9、全施工配合协议施工单位现场组织施工既有线工程移交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监控手段1 施工方案提报和审批1.1月度施工计划1.1.1施工计划提报规定:1.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等基本内容。2.各施工单位于每月1日前,将经昆枢指挥部或路局建设管理处审查批准的施工项目编制成次月施工方案及相关配套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三图一表”及相关会议纪要等)报昆枢指挥部。路局施工
10、办于每月15日下午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组织召开施工方案计划审批会确定批准项目并于每月25日前以月度运输施工方案下达。逾期未报,不予纳入次月月度施工计划。3.对于未纳入月度运输施工方案的临时施工计划,必须于施工前10日以电报或书面请求(须经主管业务处签章)向路局施工办申请。4.编制月度施工方案计划时,其施工封锁时间标准和慢行长度,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按昆铁办2008387号文附件10施工计划编制时间标准的规定执行。1.1.2施工日计划:各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月计划,于施工前3日9:00前将施工日计划报昆枢指挥部调度,施工单位须在接到调度命令后尽快将实施性方案报监理单位和施工配合单
11、位。1.1.3月度施工计划或经电报批准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任何变更计划行为均将纳入相关考核。若遇特殊情情况,月度施工计划需要变更或取消,施工单位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昆枢指挥部。1.2 I级施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要求编制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并在施工前三个月交监理审查后向昆枢指挥部提报方案,昆枢指挥部组织参建各方对施工方案进行预审、完善后报局建设管理处。由建设管理处报昆明铁路局昆明枢纽改扩建项目建设安全领导小组(下称路局领导小组),由路局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路局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对报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等召开初步审查会并由建设管理处形成初审纪要,昆枢指挥部根
12、据初审纪要组织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通过建设管理处报路局领导小组审查、批准。1.3 II级施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要求编制总体施工组织方案,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二个月提报施工方案交监理单位审核后报昆枢指挥部,昆枢指挥部组织参建各方对施工方案进行预审、完善后报局建设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报路局施工领导小组,由路局领导小组副组长或局施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路局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对报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等召开初步审查会并由建设管理处形成初审纪要,昆枢指挥部根据初审纪要组织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通过建设管理处报路局领导小组审查、批准。1.4 III级施工:施工涉及的
13、设备管理单位(专业)单一,且对运输影响较小的III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二个月提报施工方案(主要内容: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施工工艺、作业程序、影响范围、验收安排、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及质量保障措施、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等)交监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昆枢指挥部审核批准,并经车务段会签后实施,同时报局施工管理办公室和设备管理单位。1.5 涉及既有线但不直接影响行车和行车设备的其它施工,由昆枢指挥部负责组织审查批准,设计方案和施工运输方案的审批,仍按铁道部和路局有关规定执行。对施工难度大、影响范围广、涉及专业多的复杂或综合性施工方案审查,在进行施工方案审查前应组织路局相关部
14、门、单位人员对施工方案现场进行调查。1.6 各参建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确保既有线施工安全的专项措施和规定。凡影响既有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都必须申报施工计划,未经审批列入计划的施工,严禁擅自开工、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施工。1.7 施工单位对涉及既有线的施工项目必须按昆明铁路局(昆铁办2008387号文附件16)要求,编制 “三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现场指挥体系图、施工作业流程图及施工关键环节卡控表)。施工方案(施工项目、作业内容、人员安排、作业地点、时间、影响范围、施工工艺、作业程序等)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施工
15、安全技术措施及质量保障措施、现场作业控制、应急预案、安全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等)报昆明枢钮铁路建设指挥部审核。1.8 指挥部组织参建各方对施工方案进行研究或预审,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后报局建设管理处,由局建设管理处组织路局有关部门单位召开施工方案审定会并形成纪要。1.9 施工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协调解决好行车与施工中结合部的安全问题。1.10 施工单位要明确施工负责人。其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既有线施工的管理工作。1.11 施工单
16、位在既有线实施封锁、慢行施工时,必须按昆明铁路局(昆铁办2008387号文附件13)昆明铁路局施工防护办法要求办理,严格执行慢行、封锁请点制度。施工安全防护员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的正式职工担任,经路局安监室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1.12 施工单位在实施封锁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人员、设备、材料必须提前到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 “八不准、一把关”规定,不得提前进行施工超范围准备工作。封锁施工结束后,必须经设备管理单位检查确认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后方可申请开通。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封锁时间,必须在封锁截止时间结束前30分钟经车站值班员向行车调度员申请批准并下达延长封锁时间命令后,方可继续施
17、工。1.13 既有线封锁施工前的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要求进行,凡影响列车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在封锁点内进行。1.14 既有线施工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凡属影响既有线安全的施工,必须在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工地设置专职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通信联络不良时应增设中间联络员,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间必须严格执行35钟通话制度,适时准确地掌握行车动态。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时,工地防护员必须进行复诵。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恢复线路达到列车放行条件,
18、迅速下道避让列车。1.15 既有线施工单位必须按关于发布昆明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昆铁办2008387号)中附件1的规定,正确填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1.16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未经批准严禁施工。不按计划施工或擅自扩大范围施工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施工单位责任。1.17 既有线施工中施工单位应经常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行车设备状态进行巡视,保持线路、桥涵、隧道、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报告指挥部和设备管理单位,若出现危及行车安全情况,须立即封锁线路。施工地段发生设备
19、损坏时,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抢修,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进行配合。1.18 昆枢项目工程施工计划的审批权限及其它相关要求按铁路既有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规定和路局(昆铁办2008387号)、(昆铁建200914号)文件执行。2日常检查制度2.1施工单位检查要求:集团公司或公司(指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一级)分管领导,每季度对涉及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工点全面检查不少于1次;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每月对涉及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工点全面检查不少于4次其中当有夜间施工时(下同),其夜间检查不少于1次;安质部、工程部部长每月对既有线所有施工工点全面检查不少于6次(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2次);主管工程师每
20、月对所管既有线施工工点巡回检查不少于8次(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4次)。2.2 监理单位检查要求:监理公司领导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涉及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工点全面检查不少于1次;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对监理范围内涉及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工点全面检查不少于4次(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1次);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站站长)每月对所管标段涉及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工点全面检查不少于8次(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3次);监理人员每月对各自监理范围内影响行车和行车设备的既有线施工工点巡视检查不少于12次(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5次)。2.2.1 检查重点1.是否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是否报建指或按规定进行审批。2.开
21、工前是否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或施工合同),是否按规定组织有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和运输部门参加的现场技术交底。3.现场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施工步骤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执行。4.施工用临时道口是否经局道口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单位是否与工务、车务等部门签订了安全使用协议,是否制定了临时道口看守管理办法,道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处于完好使用状态。5.是否制定有应急方案(或措施),以及应急方案(或措施)的落实情况。6.现场施工负责(带班)人职务与施工级别是否相匹配并按规定在现场组织指挥,关键施工监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在场并履行监理职责,监理记录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7.施工防护员(工
22、地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拦车防护员、中间联络员)、安全监督员和特种作业等人员是否按规定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认真履行职责。8.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准备和施工,封锁、停用信联闭施工是否按规定严把列车放行关。9.防护用品、通信设施、施工机具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施工材料和备品是否充足。10.是否严格执行慢行数据“三核对”,施工安全防护、施工放行列车条件、施工调度命令传输与防护记录是否相一致。11.是否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12.是否按规定进行线路巡养,对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是否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关键工序的施工有关人员是否在现场盯控把关。13.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品、爆炸物品和特种设备
23、使用管理规定。14.相关单位人员是否按要求到岗到位,对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把关。15.施工作业队是否按“架子队”模式要求进行组建和管理。16.施工范围内施工材料、机具摆放是否有序,使用影响既有线安全的大型施工机械是否做到了“一机一人”的防护规定;是否存在侵限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设备、设施以及管线等是否采取了有效的保护、防护措施,安全警戒线是否设置齐全、完整、牢固等。3监理及施工单位施工把关3.1 施工单位现场把关规定:3.1.1 I级施工集团公司或公司领导(指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一级)要到现场把关;II级施工分公司领导要到现场把关;III级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到现场把关。3.1.2安质部、工
24、程部部长、专业工程师必须参加所有等级的既有线施工安全把关卡控,安质部部长负责检查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工地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到岗到位情况。3.2 监理单位现场把关规定:3.2.1I级施工监理公司领导要到现场把关,监理人员对I级施工封锁(设备停用)前的施工准备、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3.2.2II级施工总监要到现场把关,监理人员对II级施工封锁(设备停用)前的施工准备、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3.2.3III级施工副总监要到现场把关,监理人员对级封锁(设备停用)前的施工准备、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4 施工过程控制及措施4.1 施工过程
25、控制4.1.1工程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区域和影响范围内的既有行车设备、地下管线以及其它设施进行全面仔细的现场调查,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履行书面签认手续,制定必要的保护、防护措施。4.1.2施工单位要按照与路局各设备管理单位签定的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提前通知需要配合的单位派人按时到现场进行监督配合。4.1.3施工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规定的等级,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组织施工。4.1.4施工结束严把列车放行关。施工放行列车要实行会签制度,施工现场未经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签认,严禁放行列车。4.1.5不在封锁时间内,但严重影响既有线安全的
26、施工(如既有线线路架空后的线下开挖、既有线高边坡开挖等关键施工,指挥部根据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盯控把关。4.1.6日常施工中发生、或检查中发现线路几何尺寸、路基变化等情况需改变(降低)列车运行条件时,由指挥部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设备管理(监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行车条件。在行车条件未研究确定前,紧急情况下可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监管)单位现场监督配合人员临时采取进一步限速或封锁等措施,以保证行车绝对安全。4.1.7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封锁线路、拦停列车等果断措施,确保行车安全。4.1.8临时性大型施工和抢险,以及施工难度大、对既有线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设计、
27、施工、监理和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要成立现场协调组,派驻现场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把关卡控。4.2 施工单位接管设备养护维修措施4.2.1施工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检查设备状态,配备足够的养护维修人员和机具设备。4.2.2要制定设备检查制度。如:吊扣轨施工,在线路未完全稳定前,每趟车前后必须检查一次线路,线路基本稳定后,必须每四小时检查一次。检查内容除线路几何状态外,还必须包括检查扣轨连接零件的状态。4.2.3设备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数据记录、对超限数据必须圈划。对超限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时间、责任人、处理后数据进行记录。4.2.4检查设备使用的计量器具
28、、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校验、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4.3 放行列车条件安全措施4.3.1在线路开通前必须派专人对施工作业全部检查,确认封锁施工的作业全部完成。4.3.2检查线路状态是否达到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2条所列的要求。4.3.3现场施工负责人与设备管理单位派到施工现场的安全配合人员共同进行放行列车签认,由办理施工封锁的车站值班员向行车调度申请开通线路命令。4.3.4列车通过后及时进行设备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4 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4.4.1在既有线旁施工必须设置隔离栅栏,实现施工现场与既有线间的相互隔离,做到封闭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既有线行车安全的干
29、扰。特殊困难地段,经指挥部现场确认同意后,可采用设置安全警戒线、专职人员巡查防护的办法代替隔离栅栏,安全警戒线和标识必须醒目、牢固。施工机具、材料和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隔离区域,需穿越既有线搬运料具时,必须在设置好防护的条件下经专用通道进行,专用通道必须实行24小时监管,停工时必须进行封闭。隔离栅栏及安全警戒线的设置,必须满足技规建筑接近限界要求。4.4.2凡既有线施工,在距既有线20米以内地段、路堑上使用施工机械和通行车辆时,必须在铁路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带),机械施工实行“一机一人”监护制度,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当机械在高坡地段、新建高路堤地段施工时,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0、,并派专人进行防护。4.4.3既有线施工必须按照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的要求进行安全防护。4.5 汛期防洪安全管理措施4.5.1既有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及铁路局防洪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保持既有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既有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患于未然。 4.5.2汛期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人员,对施工地段联合进行汛前防洪检查,发现问题由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涉及方案问题的报指挥部进行处理。对汛期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进行清理整治。4.5.3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贯
31、彻落实,制定防洪预案,安排好抢险必备的人力、物资、机具和设备。 4.5.4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附近堵塞排水设备的弃土、弃碴必须在汛期前进行清理。在汛期中要安排专人经常检查,保持既有线排水系统的通畅,确保施工区段安全渡讯。4.5.5施工单位必须与设备管理工务段建立雨量信息联系制度,以便及时掌握施工地段降雨量情况,并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备足抢险物资,对本施工区段可能危及渡汛安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抢险预案。4.6 施工临时道口安全管理措施4.6.1既有线上应尽量避免设置施工临时道口,如确需设置施工临时道口,必须按昆铁工(2007)182号文件昆明铁路局道口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施工临时道口审批手续。
32、临时道口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规定,按批准的时间铺设和拆除临时道口。4.6.2施工临时道口经批准后可由施工单位自行铺设,道口铺面、栏杆、标桩牌等设备必须按标准设置,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和防护用品,方可启用。施工临时道口不得设在站内跨越正线、到发线的位置。 4.6.3施工临时道口由施工单位负责看守管理,应制定临时道口管理制度和看守员作业制度并严格执行。看守员必须由经过设备管理单位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持证上岗。4.6.4施工临时道口启用后,施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保证道口设备及两端线路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铺面、挖断引道道路、恢复线路原状,并按规定办理道口注销和
33、线路交接手续。施工临时道口使用期如需要延长时,应提前补办手续。4.6.5施工临时道口为施工车辆专用道口,栏木应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当施工车辆通过时,由看守员开放栏杆,立岗了望,确保安全。临时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应迅速果断地执行“先防护、后处理”原则,做到“宁停勿撞”。 4.6.6 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和施工临时道口时,必须加强了望,严格按道口信号指示行车,服从道口看守员指挥,不准在道口上停车,更不准在道口上卸料。 4.6.7道口房内必须具备道口工岗位责任制、作业标准、旅客列车通过时刻表(无旅客列车通过的可不设)、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道口交接班及行车记录簿。4.7 既有
34、线施工作业安全措施4.7.1既有线施工必须制定详细的地下管、线、电缆的防护措施。4.7.2在既有线附近进行软基处理,如采用压浆和旋喷桩等施工工艺,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既有线是否需要慢行及封锁。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对既有线的几何尺寸和设备状态进行检查、测试并详细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压浆和旋喷桩施工孔位、桩位必须从既有线侧依次向线路外侧方向成孔灌桩,防止压力向既有线扩散导致造成既有线设备变形,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4.7.3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慢行(封锁)计划组织施工,严禁擅自放弃施工计划,严禁超范围组织施工。按批准的施工计划设置各种行车标志,严格执行计划批准的慢行长度和封
35、锁时间。4.8 既有线施工作业劳动安全控制措施4.8.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8.2新上岗、转岗、提职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4.8.3 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4.8.4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8.5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或穿越两
36、车间隙,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行走,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4.9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4.9.1现场临时用电应该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 。4.9.2电气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4.9.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4.9.4施工作业现场所用电动工具的电源盘进线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4.9.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4.9.6电气设备操作人员、施工各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专业人员完成。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和防护用品,停用的设备必须拉
37、闸断电,锁好开关箱。4.9.7现场临时用电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好各项电气验收签字手续、记录,非电气人员不准随便拆装用电设施和路线。4.9.8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4.9.9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电源开关铡刀上或直接插入座内使用。4.10 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4.10.1脚手架的搭设要根据建筑的高度、外形结构,确定脚手架搭设形式。4.10.2搭设前应对使用的工具、钢管、扣件、底坐、架板等部件进行检查,钢管应平直,扣件、螺栓等完整无损。4.10.3非专业人员不得搭设或拆除脚手架。4.10.4 架子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度在15米以上的架子及悬吊架必须先经
38、设计,特殊建筑工程的脚手架应编制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4.10.5脚手架不得超荷载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并加以维护,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后方可使用。4.10.6拆除脚手架时应拉设警戒绳 并设专人监护,拆除大型脚手架及高空危险性较大的独立脚手架时,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4.11 轨道车、轻型车辆和小车管理措施4.11.1施工单位在既有线上使用轨道车,应按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和行规等规定执行。 4.11.2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轨道车及上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查、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管好用好轨道车,确保轨道车运
39、用安全。 4.11.3 轨道车在既有线上因故障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两端车站和追踪列车,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请求救援,并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设置防护。已请求救援的轨道车,未经列车调度员同意不得再行移动。 4.11.4 在既有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和小车时,应严格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行规有关规定执行。在双线地段使用单轨小车时,应在线路外侧钢轨、面对来车方向推行。施工单位的手推四轮车仅限在工程线上使用,除封锁施工时间外,不得进入既有线区间和站场。4.12 电气化区段施工管理措施 4.12.1在电气化区段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经常对职工进行电气化铁路施工
40、安全教育。 4.12.2供电设备管理单位监护配合组要令人员在接到电调发布的停电施工命令后,及时通知监护配合组负责人装设接地线;在接到负责人“安全措施已做好,准许开始施工”的命令后,方可与施工单位人员签认施工开始许可手续。 4.12.3施工单位必须与供电设备管理单位相互签认停电作业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应服从供电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的监督、指导。 4.12.4施工结束后,供电设备管理单位监护配合组要令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人员签认“作业结束,允许送电”手续后,方可通知监护配合组负责人拆除接地线;在接到负责人“地线已拆除,不影响送电、行车”的命令后,方可向电调请求消除作业命令。 4.12.5
41、施工单位与供电设备管理单位相关人员,送电后要观察过车情况,无异常后,方可撤离现场。 4.12.6既有电气化铁路改造,自开工之日起,新增的供电设备在情况不明时一律视为带电设备,后续施工作业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安全。 4.12.7未办理交接、但已带电的新增供电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停电,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应本着“先通后复”的原则,立即组织抢修,尽量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4.12.8在既有线旁立柱挖坑,应注意维护既有路基的稳定和排水,并尽量随挖随立。立杆后应及时平整、回填、夯实,防止立柱倾斜侵限。 4.12.9新建、改(扩)建的电气化铁路供电设备,均应满足技规有关限界等要求。各类机械、设备、车
42、辆在通过电气化铁路前,必须全面检查,不得侵入机车车辆限界。5铁路工程建设无线电管理规定5.1 为规范铁路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工程中的无线电管理,昆枢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工程建设无线电管理规定铁运函200370号。5.2 建立无线电通信系统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所需通信频率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实行审批制度。通信频率和设置无线电台必须取得铁路局或有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建立无线通信系统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台。5.3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工程中的无线通信系统频率的设计方案,由设计单位负责提出,并充分征求铁路局通信主管部门和接
43、管维护部门意见。5.4 无线通信频率设计应满足系统电磁环境要求,并兼顾即有系统的应用和频率配制,减少对相邻线路、铁路枢纽地区的无线电干扰。5.5 频率申请由施工单位提出,提报昆枢建设指挥部审核后报路局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不得擅自变更核定的台址和项目;不得擅自变更指配或者核准的工作频率和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不得干扰其他无线电业务。确需变更台址、工作频率和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以及核准项目的,应当报原批准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5.6 频率申请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6.1工程设计文件。5.6.2与即有铁路线路无线通信系统互连互通时,即有系统的通信频率运用情况。5.6.3 电磁
44、环境监测报告。5.6.4系统组网方案和技术条件。5.6.5铁路局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核意见。5.7 使用非铁路通信频率或非组网使用时,由铁路局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5.8 无线通信设备的采用,应按照部无管办铁路常规无线电设备入网许可证管理办法(无管19891号、部铁路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设备入网管理办法(铁运200055号规定,采用符合入网使用要求和现行铁道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产品。6大型施工机械使用规定6.1 施工单位需动用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大型机械在临近既有线旁作业或运行时,必须向昆枢指挥部提报使用计划,并结合现场具体实际,编制施工组织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卡控措施
45、,经昆枢指挥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6.2 动用大型施工机械在既有线旁从事需设备管理单位配合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配合协议、明确使用的机具、使用范围、配合(监护)要求等内容,施工时按规定通知配合单位到场监督。6.3 大型机械在临近既有线旁作业或运行时,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设备管理单位监督人员不到位(指配合协议中明确需设备管理单位派员监督的),严禁施工机械启动作业。外雇施工机械还必须有施工单位负责人(或安全人员)在现场进行管理方准施工或进入施工地段。6.4 大型机械施工,应实行“一机一人”监护制度,防止施工机械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施工机械在
46、既有线堑顶、边坡地段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溜。施工单位应在靠线路一侧铁路限界外的施工现场入口处及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6.5 严格执行“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制度。在距既有线12米范围内、距既有线边坡地段50米范围内以及其50米范围外可能危及既有线安全的各种施工,在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800米时必须停止所有机械作业,直到列车完全通过作业点为止。 6.6 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的施工机械停放时,应尽量远离铁路线路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防溜等措施;施
47、工机械操作人员下班时,机械钥匙应交由现场防护人员保管,防止现场防护人员不到位,操作人员擅自启动机械作业。6.7 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6.8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版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6.9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检验检测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7施工运输车辆管理7.1 施工单位要制定既有线旁施工便道(或新增路基)上运行施工运输车辆安全卡控措施,并在靠营业铁路线路一侧铁路限界外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警戒桩、黄色警示带),防止施工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