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 相关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35-1201119N0431)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二年五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5 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8 (一)总 则 8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五)开标与评标 12 (六)授予合同 13 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14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14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通用条款 15 (一)总则 15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16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16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 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2 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 意: 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玖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3、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地 址:广州市西增路 23 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26282085 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龙岗路 8 号粤信大厦 19 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84598-935 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 GZZBH20
4、10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 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2 2.2.2 项目名称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3 2.2.3 招标范围 按照本项目采购清单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清单内项目采购、 运输、交接验收、税费、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备优 化设计、升级) 、质保期保障及相关服
5、务内容;涉及到建筑安 装施工部分,依法另行发包。 4 2.2.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2.2.5 交货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 180 日历天内 6 2.2.6 报价方式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汇总报价 7 23.6 投标文件份 数 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 , 5 份 副本; 2.价格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 , 5 份副本; 3.唱标信封:1 份。 不同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2 包。 8 22.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9 20.1 投标保证金 玖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 10 25.1
6、投标文件提 交地点及截 止时间 收件人: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日 时 截止时间: 年 日 时 4 11 28 开标 方式二(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表同时开启):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 室 12 30 开评标办法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13 招标控制价 及本项目评 标参考价计 算下浮率 X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871.760739万 元;本项目评标参考价计算下浮率 X 为 1 %。 14 评标委员会人数
7、 组成人数:由 5 人组成。 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 5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H2010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 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 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10.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0.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
8、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现文:10.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 7 天 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条款号: 1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现文:11.1 在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的任何时
9、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条款号: 1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5.1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现文:15.1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商务、技术标和唱标信封三部分组成。 条款号: 2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3.1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现文:23.1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商务、技术标和唱标信封三部分组成。 6 条款号: 2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3.2 价格标投标文件包括: 现文:23.2 价格标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0、。 条款号: 23.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3.3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 现文:23.3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条款号: 2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3.4 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 现文:23.4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条款号: 23.6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3.6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 或“副本” 、 “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 。 现文:23.6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 6 份,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 “正本”或“副本” 、 “商务、技术标”或 “价格标”或
11、“唱标信封” 。 其中(1)商务、技术投标 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两套) ,5 份副本;(2)价格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 两套) , 5 份副本;(3)唱标信封: 1 份。不同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2 包。 条款号: 24.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 ,正本和所有副本; 独立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 “价格标 ”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字 样。 现文:2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或“商务、技术标” ,正本和所有副本;独立 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
12、”或“副本” 、 “价格标”或“商务、技术标”字样。 条款号: 39.2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9.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否 则,招标代理单位有权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 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货物招标类收费标准, 以本工程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取。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7 (以下无正文) 8 三、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 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13、)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 “招标代理”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符合资格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厂商或代理商。 (3)评标委员会: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审工 作的临时机构。 (4) “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 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
14、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交货期要求、报价方式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 资金来源:见前附表。 3.合格的投标人 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纪律与保密事项 5.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 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5.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
15、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5.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 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 9 5.4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 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 投标文件被拒绝。 5.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 争原则。 5.6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5.7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
16、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 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 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6.投标人知悉 6.1 凡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 难等情况。 6.2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的投标。 6.3 招标文件与图纸存在出入的时候,以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 7.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 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
17、任承担这些费用。 8.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含有关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构成 9.1 本次招标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
18、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10 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视情况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 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将不标明来源的答疑 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1
19、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 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1.3 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于投标截止时间 5 天以前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 11.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两日内仍未收到投标人的书 面确认,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澄清和修改文件。 12.招标语言 12.1 招标文件的主导语言为中
20、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特别说明 13.1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的内容,如有要求满足的,均应完全满足。 13.2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设备数量(增减范围15%) ,但投标单价不变。 13.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进 行调整。 13.4 如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型号的变更,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新型号产品的价格,但 发包人保留将该型号重新采购的权利。 14.投标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英文,但应同时提 交中文翻译本,英文材料与中文译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
21、使用国际单位。 15.投标文件的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在投标报价表上标 11 明投标内容的单价、数量、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6.2 投标报价表上的报价应按下列内容报价: (1)所供货物的价格; (2)所供货物发运至合同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存放费; (3)有关安装、调试所需的费用,包括安装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临 时设施费、单机调试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中标后为履行合
22、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含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用) 。 (5)报价均包含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费。 16.3 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 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6.4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投标货币 17.1 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8.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8.1 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
23、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2) 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提供制造商的有关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9.1 按照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用户需求书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并出具 来源地证书证实。 19.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如下: (1)
24、货物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货物配置清单,并清晰详细地说明各主要 配置的品牌、原产地、生产厂家、单价合价,综合报价为合价和其他费用的累计价。 (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工程进度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 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必须列出质保期后 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其 价格。 (4)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特种工具的货源及价格。 (5)逐条对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要求及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的货 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者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2 (6)投标人
25、在阐述投标人须知第 19.3 时应注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 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归类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 选用其它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20.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保证金应用下列方式提交:银行支票、现金、电汇、银行保函。 20.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20.4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0.5
26、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 证金(不计利息)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中标人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 20.6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案;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1知识产权 21.1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
27、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需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1.2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22投标有效期 22.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见前附表。 22.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 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 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招标人对拒绝延期的投
28、标人无需作经济 补偿。 2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3.1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23.2 价格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 13 (2)投标报价表(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 23.3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技术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23.4 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5)商务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5)合同条
29、款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23.5 唱标信封包括: (1)投标函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开标一览表原件; (5)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6)CD-R 电子文件二套。 23.6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 “副本” 、 “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 。 23.7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3.8 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 应以正本为准。 23.9
30、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3.10 传真、邮寄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11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二套(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微软 Office 中文版组件制作,图片及扫描件均以 PDF 或 JPG 格式提交)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 ,正本和所有副本;独立封 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 “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 24.2 所有封套均应注明: 收 件 人:广
31、州市药品检验所、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4 项目名称: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扩建实验楼工程实验楼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地址: 24.3 如果外层封套未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 不负责。 24.4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的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密封处须盖法人 公章。唱标信封中的内容是投标文件正本中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唱标信封仅为方便开标唱标而设, 如果唱标信封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5.投标截止时间 25.1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投
32、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25.2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收取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 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上款规定的截止时间。 25.3 投标人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代表将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交于收件人。 25.4 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 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6.迟交的投标文件 26.1 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 任何投标文件。 2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应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在规
33、定 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收到这些文件的书面通知。 27.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写、密封、标记和递交。 2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7.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 保证金将按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8.开标 祥见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29.投标文件的评审、评价和比较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 30.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 31. 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15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 3
34、2.评标过程的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 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3.1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六)授予合同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 招标人将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并将合同授予之。 35.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5.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根据实际的需要有权对“用户需求书”中列举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内 容予以适当的增减,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任何引起相应规格的价格改变、 服
35、务内容的增减,按实际内容变化修正相应的价格。 36.中标通知书 36.1 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 36.2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 36.3 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37.签订合同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 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
36、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 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诉。 37.3 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 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8.履约担保 38.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 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 开具。 38.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
37、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 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 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6 39.其他费用 39.1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 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0.9。 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 GZZBH2010 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 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 转录开标、评标
38、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 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 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现文: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均由广州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条款号:6.7 修改
39、类型:修改 原文:6.7 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汇总得分,计算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总分=商务分 商务分权重+ 技术分技术分权重+价格分价格分权重) ,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现文:6.7 评标委员会汇总得分,计算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总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 分价格分权重) ,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条款号:7.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3.2 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 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17 现文:7.3.2 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评标参考价计算下浮率 X 为 1。 条款号:8.1 修改类型:
40、修改 原文:8.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技术标评审由技术标评标组负责,商务、价格标评审由商务标评标组负责。 现文:8.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由商务、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综合评标委员会。 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 权重分配:商务分权重 5%-10%,技术分权重 20%-50%,价格标权重 50%-70%。 现文:8.2 权重分配:商务分 10%,技术分 20%,价格标权重 70%。 条款号:8.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3 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商务标有效性审 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后,
41、其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现文:8.3 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商务标有效性 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 情形的认定结论。 条款号:8.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4 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按照本办法附表五商务标详细审 查评分标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六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对通过商务标有效
42、性审查的投 标文件商务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商务分,并编写商务标评标报告。 现文:8.4 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五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六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商务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商务标 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商务分,并编写商务标评标报告。 条款号:8.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5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 18 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认定后,其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技术标评审组过半数 成员的意见
43、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现文:8.5 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 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 情形的认定结论。 条款号:8.6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6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按照本办法附表七技术标详细审 查评分标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八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 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并编写技术标评标报告。 现文:8.6 技术标详细审查
44、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八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 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并编写技术标评标报告。 条款号:8.8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8 价格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编制商务、技术 标书的价格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 务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 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现文:8.8 价格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
45、于本办法附表三编制商务、技 术标书的价格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 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 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条款号:8.10.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0.2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1,3分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0.5 ,1 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 确) ,扣至 0 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标评审组按照“总分=商务分商务分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重+价格分价格分
46、权重” 19 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 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价格标评审组确定排序的先后。价格标评审组应按排序先后,在投 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 3 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 编写价格标评审报告。 现文:8.10.2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3 分,每 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价格分权重”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 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
47、后次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的先后。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 推荐前 3 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20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第 12 号令) 1.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1.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第 27 号令) ; 1.5广东省
48、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 1.6 本项目招标文件。 2开标 2.1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 以拆封、宣读。 3评标 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 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 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3.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2.1 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
49、报告; 3.2.2 向业主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2.3 所有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 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4 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为有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