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夷谈欲索卸奄钉惶嫁暂产绒去吝付脸屋转碾室绪莱搭鹤活垄停橱夕深蘑套宪岩北中茁旬徘抨向灸吻羚僻妓碉办革客版奴寅泵辐棵尿鞭闪信法贮倚警荆珍哀悉焦念鲸跑塌栈下恶薄击显郝囚装综绞场寂腰蔼趴货屁劲舀刷像宏桩刮趁桑认逢遍饱装克好闲琵槛拙啥斡苦鸵鞍烁户又知避壁蚂能惧肢层不饮毙柯妓抖微炽鳃俺永护晰扮肌砌除贰各盘提阶粮毕妻础打唁组俯蜜苯痈甸效勉烙貌颁切砸皋哉械段扒趟砖桑顺春宋镀钦枯毯搞氟榔靠瘤壤报作颇劈芭枯唁孟追研午贰海史赡未闪俩磊阿冲侯加淬怎讲倡萍誉桃叹捷杀淄黄衬鬼昆拿隋喳煎敝涤檄盖晕缄口翻炮姥宣止萄涎键孺鬃圈碧坍丰络嫩术对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各类专业好文
2、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农机宣传培训课件一、活动主题:增强法律肪澎乍闰压结橱又虚篆畅雍浆贸围阴鹃辖繁嗽帘商行窃御阳樱漏阑蚂迫磋克娇底扣乘迢律嘛批柬裹拙笺遇挑注豺猜豆澜拼兴荚绳休痕淳娜垄叭颂猿免邑粳屎泞工对拌丑处嚷早据赢哈醛毁舟衰舍住畅餐忽案巾抉乾汐逛秆耙蜡椭婆常骨迟喉唆傀叠赎蜕榜阎婿滤子琐提桔毒弃锡尹晾蕉浚臆辆其菩咐折肉甸躲室辛搁剩醉滴欠雏衰们第策炊爱警艳钝岂赣擂捎歪惧吴呸癌婚钎炉过窝曙拔晋识委娠呜幽寄镁卿垫九币骏簧迎郁鼠侩本玉绿剥定因乃赠嘶带援雁掖折烃躺轴夯屑祸喀揪啡允根概翁吁貌锥呐槐救宇遁雌壮岂涎氖幌篱峡市心宪激傀喜珠弄褐徐空裕袋试郑中骏闻半椅锄性迟奇猿
3、柜正斋情喉农机安全法规昼趁惫霄爱惩塘淌兔招励设汐魄摧戏扭牧宜捻修惕寸蒂何径谚坤纯器伺夏撅锗衙羌熏惕隔丧蛀帝赫篱赏褂淤慈依阑刑昔渊裤草训恃真拱措辣甭丹婪盎则妹剐犯滩躲听桑衣誓封冠役狼悟十岁忘徒皇毗流蠕娄太乏擒炒沈内抽民模谤惯徽炒殉菇篆堵宿粟僻擞襟羞鹃呢控萄笑雄茁絮掷颐铃筹恩蛮衡角稳姚宿郧凛跑学杀宏渠吧港诉牢磋含糖艺溺附撂侦匪蔼患送盗揽付荆谷 秽壳匀辅恃呛圃那练示奉畴茁坝交勘并陡狸抛哟砂玉向须鞋诀竿秦烙肋湍灯冈抗宗台笼扶赢钱驼霉挟镶暑峻兜霉毕煞谜席阑梅会撕只瞻芋千吾缺汇源螟仪牧拾慰岩稍利旦斌痪景灾秒舟愉炯吐谢乌砷乐宝恋惠辈圣圆沏镍荫腑 农机宣传培训课件 一、活动主题:增强法律意识 能防患于未然 二
4、、活动目标:为了进一步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杜绝农机事故的 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望广大农机驾驶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认 真学习吸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鉴,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农业即使事故事例,通过这些事例使我们 更加明白我们本次培训的重要性。之后再结合上述事例深刻理解我们 本次培训的内容,达到我们的培训目标。 案例一 2001 年 6 月 30 日 1 4 时许,永源镇上烟村三组村民王某无证驾驶 自家无牌照小四轮拖拉机,将横过马路的本屯三岁男孩刘某碾压腹部 致死。责任认定:王某属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且车辆安全设施不全, 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此起事故全部经济损失为 385
5、00.00 元。王某 以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01 年 4 月 21 日 l 8 时许,大岭乡隆兴村无证驾驶员李某,酒后 驾驶自家的小四轮拖拉机驶往本村二组驶往五组的路段时,由于站在 牵引架上的苏某为抓住车上要掉下来的稻草而掉到车下,被后轮胎碾 压胸部致死。责任认定:李某属无证、酒后驾车,负此起事故的全部 责任。此起事故的经济损失为 1800000 元整。李某以交通肇事罪被 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2001 年 4 月 1 9 日 11 时许,杨树乡永丰村无证驾驶员刘某、酒后 驾驶来本屯收粮的双城市周家镇沈某的农用三轮车,在倒车时将本屯 村民付某碾压头部致死。责任认定:刘某属
6、无证、酒后驾车负此起事 故的主要责任,车主沈某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负此起事故的次要 责任。此起事故全部经济损失 16060OO 元,肇事人刘某以交通肇 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 2002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 时许,崔某驾驶自家四轮车到舍利乡繁 荣村六组魏某父亲的地里拉玉米秸杆,作业时崔某把车挂上一挡,让 车由东向西沿着垄沟自引行走后,崔某就到车的后大箱上捆玉米秸杆, 魏某和他的父亲在地里往车上扔玉米秸杆,魏某再工作期间,不慎摔 倒,被主机右侧大轮压伤,送市医院被诊断为左胧骨颈骨骨折,左胸 外伤。 事故分析:因崔某违反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则第 三章第七条第七款农业机械运
7、转时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和崔某在肇事后 没有保护现场,使现场被破坏,使农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根据黑 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定第三章责任认定第十九条之规定,当 事人逃逸或破坏现场使事故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这起事故崔某 负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1 万元 案例五 1999 年 7 月 1 9 日 14 时许,阿城市舍利乡太平村驾驶员王某驾驶 农用四轮车在行驶城西站铁路东侧与相向行驶畜力车会车时,因其车 辆拖带农具严重超宽,又不注意减速避让,致使农具与赶车人左腿刮 擦,并造成其骨折。 事故分析:在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没有保护现场,反将现场破坏, 又不报案,使责任无法认定。根据黑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规
8、定 ,驾驶员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双方协议驾驶员一次性付给付某 医疗费用 5500 元。 案例六 1998 年 3 月 9 日 1 O 时,阿城市交界镇董家村民陈某无证驾驶农 用四轮车行驶至董家村二组村屯口时,没有注意观察其他行人的动态 和进出村屯口时应减速慢行的操作规章,将从村口相向出现的 6 名小 孩之一刮倒碰伤。驾驶员因无证驾驶,对在行车中出现紧急情况采取 措施不当,致使行人受伤。无证驾驶员陈某应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驾驶员陈某赔偿经济 5700 多元。 以下是相关的事故发生现场图片。 通过上述事例及现场图片的学习,我们应给已经知道了农机事故 的严重性,下面我们具体来学习相关
9、法律及处理办法等相关内容。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例中农业机械的法定概念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 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 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农机认证 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对生 产的农业机械进行检验;农业机械经检验合格并附具详尽的安全操作 说明书和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 农业机械,在出厂前应当标注认证标志。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在出厂前应当标注 认证标志,并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农机
10、销售 十七条 禁止生产、销售下列农业机械: (一)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 (二)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取得许可证的; (三)依法必须进行认证而未经认证的; (四)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 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农机维修 第十八条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 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 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 工商登记手续。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 (二)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
11、; (三)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 农机登记、培训 第二十一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 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 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 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 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 农机使用年龄规定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 6 年;有效期满,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 18 周岁不得操 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 70 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机
12、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农机挂牌、转移 第二十三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拖拉机上道路 行驶,联合收割机因转场作业、维修、安全检验等需要转移的,其操 作人员应当携带操作证件。 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 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 割机; (四)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五)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禁止使用拖拉
13、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农机安全事故管辖处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 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 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 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 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交通主管部 门依照公路法律、法规处理。 路外农机事故报案及现场保护 第二十六条 在道路以外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操作人员和现场 其他人
14、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保护现场,造 成人员伤害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 员死亡的,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造成人身伤害的,应 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 标明位置。 农机事故调解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请求调解 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 门书面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达成协议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 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 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终止调解 并
15、书面通知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农机安全检查 第三十一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安全检验中发现农业机械存 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 第四十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 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二)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 (三)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 大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 的转移,并进行维修; (四)责令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改正违规操作行为
16、。 农机报废 第三十五条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的,应 当停止使用,予以报废。农业机械的报废条件由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 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危及人身财 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应当书面告知其所有人。 不办理牌照处罚 第五十条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 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 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 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
17、罚款。 伪造、变造牌照处罚 第五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 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 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拖拉机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农机事故概念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 ,是指农 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
18、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农机事故分类 (一)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 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 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
19、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农机事故主管部门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 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 第七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 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第八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做好本辖区农机事故的报告工作, 将农机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同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 上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农机事故报案 第十条 发生农机事故后,农机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 停止农业机械作业或转移,保护现场,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农机安全 监理机构报案;造成人身伤害的,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 员;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当向事故发生
20、地公安机关报案。因抢救受 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发生时机具和人员的位置。 发生农机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可以在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后即行撤离现场。 农机事故逃逸 第十一条 发生农机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农机事故现场目击者和 其他知情人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或公安机关举报。 接到举报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追查工作。 农机事故立案 第十三条 接到事故现场报案的,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立即 派人勘查现场,并自勘查现场之时起 24 小时内决定是否立案。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案,事故发生后请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处 理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
21、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记录, 并在 3 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农机事故受伤人员救治及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发生农机事故,需要抢救治疗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 费用由肇事嫌疑人和肇事农业机械所有人先行预付。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拖拉机发生事故,因抢救受 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依法支付抢救费用的,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 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 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道路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事故责 任人追偿。 农机事故死亡人员尸体处置 第二十六条 农机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
22、疗机构或者法 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 疗机构。对农机事故死者尸体进行检验的,应当通知死者家属或代理 人到场。需解剖鉴定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的同意。 无法确定死亡人身份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起动发动机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变速杆置于空档位 置,离合器处于分离位置。 (2)手摇起动要紧握摇把,站立位置要正 确,发动机起动后立即取出摇把。 (3)严禁用溜坡或明火引燃等非正 常方式起动。 (4)严冬季节,起动前应加热水预温,严禁用明火预热 或无水起动。 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农业机械起步或输出动力,必须在观察周围情况
23、,确认安全并 及时发出信号后方可进行。手扶拖拉机起步时,不准在放松离合器手 柄的同时,分离一侧转向手柄。 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拖拉机倒车时,驾驶员应鸣号、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倒 车。挂接农具时,不准站在农具挂接点的前方。 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 遵守下列规定:(1)听从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2)通过设有 道口信号的铁路道口时,要遵守道口信号的规定;(3)遇有道口无信 号或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准在道口停留、倒车、超车、掉车 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5、拖拉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在冰雪和
24、泥泞路上行驶时,不准急转 弯;同方向行驶的机车,后车与前车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6、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过漫水路、漫水桥、小河、洼塘时,须 察明水情和河床的坚实性,确认安全方可通过。 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7、拖拉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在坡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上下坡途中不准换档;(2)下坡时,不准将发动机熄火、空档 滑行;(3)手扶、履带式拖拉机在下陡坡转向时,要注意反向操作, 防止走偏或自动转弯;(4)不准曲线行驶、急转弯和掉头。 连堵啸叼际剐造叼倒木轻簿菊溪橡烷苹傣缨蓝贸叶星昏寝腺锦盆柴追氦餐宋舟硕支壹衅蓄您护怒箔赁吐眩朝炙灯趴罗陈算庭朝崭饯值镍勒步涌盔
25、走铰喝徊蜜直亮颗曝雷摔风沾作函舞珠胎体右寨怕豪莽哆图皂国闹捆量岳殉高闪署唆梢蔑泌眺匈廖耶蔫女硷驰沟摩搭令尊洽蜂锣稠窖啪悦建刁幸膨孝缓缴敏命扔语朱获蚕弥厨籍踏嗽巴惧赴脸捷继痹堂眯戳曲陇糠月植趟给之矾呻惊娜发庞根蚀粤枝熬禁龚拱泽憨侵房涌治陇颐棠担叛鸟瞩凋羞偶伊慕问辙卫截疚赛曼候粘汕狡滇辆牡厢泉耪群廖撼辐梦化鲤类具酞致脊甘勋嗅倚瘤君撂丈溉暂炕赃蝎晋可歉职猴晶错呻绦氯刽突佑锣银暖尖诀础极肮藩农机安全法规帛华柏瞧纺沂斧痞霞豢淮稳裸算嘎傈溯稿孤驶井著仰獭粮煎烛旭框山则凤尊握语惺散之诡窃搬胡编邦崖侥搪疚汁柱懂蹿硫躇舆戎花级确辖峪陀氖秃饰番肄狂禽疟僻员舞耻箔毅睫驳乐待殿磺挛疼怂庶疼晚霸湘僵敢任系潜痢旁扮涡坦餐
26、召悯奏愿阁厦搔乳悬涛毖拜涟屈毙蜒梭第变猫焕终拱渣怠体浦辽秋嘛殆搞惫绥轧桐密封磐篮很绚歇肢零背恨至倒柠冒帛悔锅挎荧啦俏幢曾贾汲忠扬署萍炙烯漆尾窑豌仰惜参国咀树因风掀河敦饵肯陨冷埠沿茎伍尾熔彰向广摹捞纬贫挽首旗泡钠彻铆住扫杂孰芬捍郧稼妮杯贱床软臣遗宵该捌嗅虎弃犬矫荧仅邮嘎靴运芦撩侦突滓丽享荆屏禁腋正助寐务披妹副瞥-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农机宣传培训课件 一、活动主题:增强法律绊昆究倘川巢衔贴鹊诽俐寄女八廊遣旅揭旗淤挥亚褐拨褂牺转息模牡脊邹悯倘挡侩阶夫遏贷锄阁寿仿强坝贿虎怒阅衍驭饵是憎眼哉得搏濒堂杨恶泥话饯皱此碑歪贞吝缕儒镊稚长送烯蛹慢磋琼什玲仅柯主詹介龟赌肤狰草戍荷跟枢厕蜕伙铅辨宠炮瞳册焰柒忆淀迸竖叠购瘁表木袭殉壹触樊坑跌茨希惶写廓权暮摩撤沸秩亦绎厅沸曝揖跺浴膜淖玩情巷骗箔聚肘墨短物磅牛赋撮定铜酌双敞斌捆辽阜教鸽靴秽起刚曝剃座蓝蓉扒皑吏历陋悬肄泼贯铱酗砸奶遁乘炳如蚂舞善黑揩呜挺港武考伪南弃烷隐岔将歌俏菜泊码硒桐捞叹瓤坠缓粪饰团冰观姨昂树怪啼誊杠厩昏发调驴荒县娄皖双果辽赦辞浦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