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办证服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KXE2018-056 招标人 :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8 月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目 录 发包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签定合同 八、其他
2、要求 第二章 合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1 发包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资金来源: 自筹 , 受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测绘所) 的委托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发包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委托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公开发包,招标项目编号 KXE2018-056,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基本信息: 招标范围: 湖州开发区拆迁安置房及商业办公房统计表中 拆迁安置房及商业办公房办证服务 ; 服务任务分配:湖州开发区拆
3、迁安置房 及商业办公房 办证服务由 3 家入围的单位根据评标结果排名,第一名负责一标段的办证服务,第二名负责二标段的办证服务,第三名负责三标段的办证服务,第四名为备选单位。 最高限价:以 240 元 /本(有共有人的,以一本计价)办理完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 服务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湖州开发区拆迁 安置房及商业办公房统计表; 中标单位数量:通过公开发包,按综合评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前 3 名投标人为中标人,第 4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付款方式:每半年度按实际委托完成数量结算一次,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结算价按照招标确定的前 4 家单位的最低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
4、: 符合湖招管委( 2006) 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 10 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买卖的居间、代理”及近三个月内有完成过不动产权证办理业绩的证明(提供合同 复印件 )。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2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 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 2018 年 8月 17日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8月 27日 10 时 00分整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
5、市红丰路 1568 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六、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 。 联系人:陆嘉棋 联系电话: 0572-2885823 传 真: 0572-2889026 1、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 3、本项目拒绝被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湖市监 函 2018 68 号)的投标企业( http:/ 七、相关下载: 招标文件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 1 1.1 项目名称: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 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 2 3.3 服务范围:详见发包公告 3 3.2 招标范围:详见发包公告 4 2.1 资金来源:自筹 5 15.1 投标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组成(要求分别装订和包封,其中资格
7、文件和技术标可装订在一起) 6 4.1 投标人资格:详见发包公告 7 1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 6000 元(必须以本项目编号作为项目名称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编号为 KXE2018-056) 9 12.1 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7.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 1568 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收件人: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8 年 8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整 13
8、 21.1 开标时间: 2018 年 8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整 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14 31.1 履约保证金: 30000 元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四章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4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 1 本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 1. 2 招标单位: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1. 3 招标代理单位: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
9、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3.1 本服务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公开 发包方式选定中标人;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3.3 要求服务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3.4 要求服务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3.5 本招标服务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项目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
10、勘现场,发包人不组织。 6、投标费 用 6.1 投标 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 招标代理服务费 4500 元(人民币肆仟伍佰元)。由 前 3 名 中标人平均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结清。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投 标 人 通 过 湖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限 额 以 下 发 包 公 告 栏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5 ( http:/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以及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 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传真: 0572-2889026)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 2018 年 8 月 24日前 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 文 件 补 充文 件 的 形式 在 湖 州市 公 共 资源 交 易信 息 网 限额 以 下 发包 公 告 栏( http:/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12、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发包公告栏( http:/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 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8.5 补充文件须报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
13、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6 10.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组成(要求分别装订和包封,其中资格文件和技术标可装订在一起)。 10.2 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企业概况; (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4)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 5)固定营业场所证明(营
14、业执照上的场所必须与办公地点一致); ( 6) 本单位缴纳( 最近 3个月中任何 1个月份) 的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社保证明; ( 7) 拟投 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配备表 ; (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 ( 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总监 )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 ( 10)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 ( 11) 近三个月内有完成过不动产权证办理业绩的证明(提供合同 复印件 ) 。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8)需提供原件核 查 。提供的原件另纸袋包封。 如原件已装订在
1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则不需另外再提供原件。 (注:开标当日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 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10.3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投标函 ; (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4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公司简介; (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方案; ( 3)服务
16、承诺; 1.附加性服务承 诺: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和各种优惠条件等; 2.建设性服务承诺; ( 4)项目组服务人员情况配备表;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7 ( 5)本地化服务能力情况; ( 6)企业业绩; (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 其它商务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2.2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包干方式。投标报价应包
17、括代理服务费、劳务、 机械、材料、管理、各类保险、各类加班费、夜班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12.3 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2.5 最高限价:拆迁安置房、商业房产以 240 元 /本(有共有人的,以一本计价)办理完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 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
18、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 ; 14.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账户中转出),汇入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9、分中心 中( 联系电话:0572-2590124), 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 ,并且不得通过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中介机构入库 -办证服务招标文件 8 第三者或现金转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账户名称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帐 号: 33001649135053010548-0002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14.3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 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 本项目编号【 KXE2018-056】作为项目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
20、项目名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4.4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后,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4.5.2 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4.5.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 或行间插字 和 增删 ,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 封与标志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 16.2 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7、投标文件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