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项目(谈判)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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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2019年清洁取暖农村 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省网编号:SDGP370829201902000239 市网编号:2019-JX-243 2 采 购 人: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九年八月 3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6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四章项目说 明 30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4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4 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一)采购人: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37)Tel:6901006;Fax:6901012

2、; 地址:金屯镇中心街 41 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丞龙 联系电话:15588788769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冠亚大厦二单元 909-910 室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2019年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省网编号:SDGP370829201902000239 市网编号:2019-JX-24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 包 围墙工程 1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装饰装修) 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或中国政府招标网( )渠道查询投标 225 万元 5 人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 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 17 时 00

4、分至 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本条为省网报名截止时 间、只有在省网报名的供应商才可在市网规定的时间内直接报价)(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网(http:/www.ccgp- 3、方式:凡未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购网(http:/www.ccgp- 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响应本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响应本 项目(报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300 元/ 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纸质版文件递交 1、时间: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前(北

5、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 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 (二)电子版文件上传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 方式。所有报价文件应于 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6 (登陆(h ttp:/ 内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 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

6、辅楼四楼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丞龙 联系方式:15588788769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采购文件文件其他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投

7、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2019 年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基础能 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7 项目编号: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829201902000239 市网项目编号:2019-JX-243 采购人: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卢主任 联系电话:15965479928 采购代理单位:山东鲁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丞龙 电 话:15588788769 邮箱:sdlszjzx 2 项目说明 本项工程为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2019年清洁取暖农村农房基础能 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共改造1500户,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承包方

8、式:中标单位总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非法分包。 3 工期 20 日历天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地点 嘉祥县金屯镇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质保期 12 月 8 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上级专项资金全额到位后,根据第三方审计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拨付给施工单位。 8 9 供应商资格 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装饰装修) 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招标 网( )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 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

9、标单 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 开标时供应商代表应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 营业执照、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 )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如报价 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证明(均为原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将以上证件单独密封一起递交,未按要 求提供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

10、所有证件应真实有效, 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以上资料应单独封装,随响应文件一同提 交。 11 开标时供应商 需要携带的证 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 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信 用承诺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手持提交其身份证 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信用承诺书原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 9 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指 2016、2017、2018 年度。 13 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14 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 年份

11、要求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15 供应商提报虚 假材料应承担 的责任 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相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 获取竞争性谈 判文件方式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地点:网上下载。 谈判文件的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缴纳) 17 竞争性谈判文 件的澄清、修 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

12、判小 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做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10 截止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 18 提交问题及领 取书面澄清的 时间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文件后三日内形 成书面文字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采购人收到书面文件后应于一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或更正,由 招标代理公司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送。 供应商在收到答疑文件后应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给予确认。 注:报价供应商恶意质疑或开标后再对

13、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疑问或 质疑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并不作出答复,情形恶劣 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9 电子投标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投 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 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时需对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的投标文件应保持一 致,如

14、不一致,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5、因采购系统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上传响 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唱标的,可以临时改为人工唱标。 11 6、技术支持电话:400-1012-166 20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之前上传到嘉 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 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21 电子唱标 投标人应通过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当

15、一致, 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应以电 子版为准。 22 报价有效期 从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2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供应商在装订投标文件时使用左侧胶装, 活 页装订视为无效文件 24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之前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 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 25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售后不退。 26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公 开报价时间、 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之前。(北京 时间)。

16、 公开报价时间: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 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 12 27 报价 报价次数:本次采购项目分为第一次公开报价和第二次最终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备选方案,只允许一个报价; 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 28 投标保证金 无 29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方案 不允许 30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 温馨提示 招标人负责本谈判文件的解释、答疑。 32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

17、进行踏勘 和审阅,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 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2.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 场情况,掌握了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条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 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 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 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人身伤害、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 责任。 1

18、3 4.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如供应商在自行勘察现场的过程中有疑问请咨询招标单位。 33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 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 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 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 商应赔偿该损失。 34 履约保证金 无 35 评标标准及方 法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根据资格要求、质量、工期 和服务等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最低的 原则,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 36 费用 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成交单

19、位按发改价格【2015】299 号 文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7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的监督。 38 本项目 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225 万元。 注:超出控制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报价被拒绝。 3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其 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 14 二、供应商须知 1.采购人 “采购人”系指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2 合格供应商 详见前附表。 3. 供应商报价费用 3.1 无论采购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3.2 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15】

20、299 号文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三、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组成 4.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除 4.1 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变更内容,均为竞争性 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4.3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应在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当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没有按

21、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编写 15 5. 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5.1 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5.2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响应文件组成 6.1 供应商实质性审核部分: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 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文件成为实质上的响应文件。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22、6.1.1 资格审查 开标时供应商代表应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原件 (1)营业执照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 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如报价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证明(均为原件)。 (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将以上证件单独密封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则按无效报价处 理。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以上资料应单独封装,随响应 文件一同提交。 6.1.2 符合性审查 (1)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16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3)供应商提供的

23、报价唯一; (4)竞争性谈判总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 (5)竞争性谈判有效期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6)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7)按照要求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 (8)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1.3 技术服务 (1)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简介 (2)设计方案及承诺 6.2 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7. 响应文件装订 7.1 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 “响应文件目录(含二级目录)”。 7.2 为方便评审小组对本项目进行评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文件时使用

24、胶装,请勿使用活页装订 (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7 8. 报价 8.1 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等资料,本项目报价共两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 终报价,以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是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成交价即为合同成交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其第一次报价。 本次采购范围内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即为本项目的合同价。 8.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8.3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 次报价。 8.4 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 8.5 如果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25、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明显笔误除外)。 8.6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7 供应商应根据得到的资料,以总报价的形式自行编制报价。供应商所报总报价已包含所有费 用,其他费用不在单独支付。 8.8 本项目报价包含该项目实施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作为报价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8.9 本项目报价(包含总价及单价)均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自行负责。 电 子 唱 标 的 价 格 与 纸 质 标 书 正 本 价 格 不 一 致 的 , 以

26、 电 子 唱 标 的 价 格 为 准 。 18 9 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9.1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 10. 响应文件签署 10.1 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 应文件封面及重要部位加盖单位公章。 10.2 供应商代表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响应文件及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1.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1.1 供应商应准备五份响应文件,壹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2 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

27、明以下内容(封面格式见附 件): 1) 项目编号、名称 2) 正本或副本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1.3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 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2. 谈判保证金 12.1 谈判保证金:详见前附表 19 13. 报价有效期 13.1 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 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 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

28、要求。 五、响应文件递交 14.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4.1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及 地 点 见前附表第 12 条。 14.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 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4.3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4.4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质响应文件存档的方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 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导致无法评审的为无效投标,不予评审,请供应商务必保证内容一致。 网上报价和

29、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时间:2019 年 9 月 4 日 10 时 00 分以后(北京时间)(解密时间截止时 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20 因政府采购系统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唱标 的,可以临时改为人工唱标。 15. 响应文件签收 15.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

30、证明。 15.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 15.3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 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0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 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六、公开报价 17. 公开报价 17.1 按照竞争

31、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人主持,监督人员、采购人、供 应商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21 (3)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供应商代表或监督部门检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电子唱标系统公开唱标。 (6)供应商代表、采购单位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仪式结束,进入评审阶段。 18. 谈判小组 18.1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

32、数, 其中专家成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18.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18.3谈判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开标日期和地点、参与 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报价 无效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评审结果和成交

33、候选供应商排序表、需要澄清或者说明的其他情况等。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 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并以附件的 22 形式计入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谈判小组即告解散。 19. 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效益”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 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9.1 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 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

34、,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 素; 19.2 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谈判原则和方法,用同一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进行评审; 19.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 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9.4 保密性原则: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5 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集体推荐。 20.最终报价 20.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及现场供应商报价情况,确定最终报价截止时间,所有 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既不说明原因又拒不签字的供应商视为 不参与最终报价,按“在

35、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处理。 20.2 按照最终报价规定的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形式递交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人签字);按照最终报价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唱价。 公开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监督人员、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参加。 23 20.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响应文件,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 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最终响应文件。 20.4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最终响应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 20. 评审标准 20.1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

36、低 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0.2 初步评审 谈判小组将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关键性因素进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响 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 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未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他实质 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响应文件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 应商进入技术评审阶段。 20.4 详细评审 1)最终报价,并适当考虑第一次报价的合理性(各供应商报价

37、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 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报价的小型 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承担的,其报价部分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附 后)。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 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24 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监狱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

38、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 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9、)的可享受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材料(详见财库2017 141 号)。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 评审标准仅针对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重大偏离; 25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谈判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

40、,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时,其报价做无效报价处理。 谈判小组判断供应商是否低于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1)采购文件;(2)采购预算 价;(3)供应商所附其他证明资料;(4)其他有效参考依据。 3)按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 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21.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 出 现 供 应 商 达 不 到 法 定 数 量 、 串 标 、 全 部 不 符 合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以 及 供 应 商 互 相 诋 毁 , 导 致 谈 判 小 组 无 法 评 标 时 , 谈 判 小

41、组 有 权 否 决 所 有 报 价 停 止 谈 判 。 采 购 人 依 法 重 新 组 织 采 购 。 22. 无效报价 2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一)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二)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含第一次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或低于谈判小组认可的成本投标价; 26 (五)未全部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报价仪式; (七)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八)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响应

42、文件; (九)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导致无法评审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由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其参加政

43、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有恶意串通行为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的; (四)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27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22.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的;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2.5 有下列情形

44、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23.1 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28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45、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控制价范围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七、授予合同 24. 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行为或结果如被投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后,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将依法拒绝其成交。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满足谈判文件 要求的供应商按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 3 名及以上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 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

46、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 人或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 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5.2 确定成交结果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 2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9 26.成交通知 26.1 确定成交结果后,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采购人

47、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6.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 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履约保证金:无。 八、重新采购 2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

48、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特殊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 九、纪律和监督 3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30 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 判工作。 30.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

49、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相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 30.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相应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 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十、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1.2 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 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嘉祥县财政局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1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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