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祥县社会福利中心供热与制冷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XZFCG/2019/G0158(市网) SDGP370829201902000193(省网)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嘉祥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零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公开报价、成交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8 第七章 附件 .6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嘉祥县民政局 地址:嘉祥县民政局 联系人:王希跃 联系方式:13508975263
2、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建筑设计大厦 806室 联系人:王晓丽 联系方式:0537-2364516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嘉祥县社会福利中心供热与制冷工程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省网编号:SDGP370829201902000193 市网编号:JXZFCG/2019/G015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A 嘉祥县社会福 利中心供热与 制冷工程项目 (二次) 1 ()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具有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夏季能源费 27元/(90 天 平方米); (夏季能源费 单价为一个供 冷季单价) 条件。 ()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资
4、质。 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壹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 含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 在建工程。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 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 )渠道查 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 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 【2016】125 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5、 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后审。 3、需求公示(见附件) 4、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 年 9 月 3 日 至 2019年 9 月 23 日 10::00(报名截止时间) 。 2、地点: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3、方式:凡未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理过注册的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响应本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响应本项目(报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纸质版文件递交
6、 1、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至 2019年 9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创新大厦(体育馆路北) 东辅楼三楼 (二)电子版文件上传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所有投标文 件应于 2019年 9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 陆( 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
7、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创新大厦(体育馆路北)东 辅楼三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7-236451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第二章 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序 号 项目名称 须 知
8、内 容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嘉祥县社会福利中心供热与制冷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DGP370829201902000193 招 标 人:嘉祥县民政局 联 系 人:王希跃 联系电话:13508975263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晓丽 联系电话:0537-2364516 邮 箱:sdzbgs2008 2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分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 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3 服务周期 25年(安装周期 40日历天并满足 2019年供暖需求)。 4 付款方式 中标人通过收取能源配套费和能源使用费,加上低碳交易、政府 补贴、节能补贴等方式实现投资成本回收。 5
9、本项目最 高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夏季能源费 27元/(90 天平方米)(夏 季能源费单价为一个供冷季单价);超出最高控制价将被视为无 效报价。 6 其他费用及回 收年限 本项目配套费执行 76元/;冬季取暖费单价执行嘉祥县当地当 年现行物价局规定的冬季供暖收费标准(冬季能源费单价为一个取 暖季单价);回收年限为 25年。 7 投标单位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公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0 电子投标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
10、准确性,使电子投标 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按照政府采购 电子化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 易网( 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 件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的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 如不一致,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5、因嘉祥县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 抗力而无法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唱标
11、的,可以临时改 为人工唱标。 11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9年 9月 24日 10时 00分之前上传到嘉 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 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12 电子唱标 投标人应通过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 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 应以电子版为准。 13 纸质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供应商在装订投标文件时使用左侧胶装,请 勿使用活页装订。 14 递交纸质投标 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12、30 分至 2019年 9月 24 日 10 文件时间及地 点 时 00 分。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 15 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 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16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7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指 2016年、2017 年、2018 年。 18 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指 2016年 1月 1日起至今。 19 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指 2016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20 提交问题及领 取书面澄清的 时间
13、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询问,应及时形成书面文字,发电 子邮件至 sdzbgs2008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 话:0537-2364516 招标人收到书面文件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网站(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方式予以澄清或更正。 注: 1、澄清或更正的内容一经在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供应商,各投标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下载答疑文件后应于24小 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给予确认,否则视为自动确认信息。 2、投标供应商恶意质疑或开标后再对招标
14、文件提出疑问或质疑的,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并不作出答复,情形恶劣的将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 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 9月 24 日 10 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 。 22 报价 1、报价依据:本项目根据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2、报价次数:本次招标项目共一次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备选 方案,只允许一个报价; 3、报价方式:网上报价及纸质版报价(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4、网上报价参考:附件-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供应商使用说明书。 23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方案 不允许。 24 偏 离 不允许负偏离。 25
15、定标办法(确 定中标人方法) 综合评分法。 26 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采购人代 表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2、评标专家选取方式: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依据法律规定在评审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如需出代表的,招标人代表除外)。 27 质量标准 须符合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成果文件资料必须 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符合省、市验收质量要求。 28 温馨提示 招标人负责本招标文件的解释、答疑。 29 资格审查 1、投标人应将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 书原件(跨地区投标企业可提供带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1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 证)密封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 并提交,以上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做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政府采购网( )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 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 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规 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
17、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必须携带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一套。投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以上证件(1-2 单独密封, 3 无需密封) 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齐全的安无效投标处理。投 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30 投标人提报虚 假材料应承担 的责任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相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31 知识产权
18、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 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 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 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3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无 33 代理服务费 1、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前,成交单位按发改办价格 2015299号文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4 政 策 性 文 件 1.小微企业 1.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 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报价价格排序。 开
19、标时,投标人须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原件、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附后)(格式参考 附件) 1.2大中企业和法人、其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 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小微企业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 格扣除。 2、监狱企业 2.1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
20、体)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 给予价格扣除。 2.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的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 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1、3、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 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可享受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7 141 号) 。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需要补
22、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 的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二、定义 (1)“委托单位”系指嘉祥县民政局;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符合条件参与招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4)“中标单位”系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估后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较强实质性响应, 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本项目的投标人。 (5)“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 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
23、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甲方的权 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6)质量标准:须符合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 全面、科学合理,符合省、市验收质量要求。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24、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 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
25、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 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后审。 四、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询问,应及时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 sdzbgs2008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7-2364516 招标人收到书面 文件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方式 予以澄清或更正。 注
26、: 1、澄清或更正的内容一经在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供应商,各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 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下载答疑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 式回复给予确认,否则视为自动确认信息。 2、投标供应商恶意质疑或开标后再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质疑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接受并不作出答复,情形恶劣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价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按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做
27、出实质性呼应,否则参与投标的资格有 可能被评标小组否决。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 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文 件正本和副本用 A4幅面的纸张打印。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人应将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跨地区投 标企业可提供带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 册证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 证); (3)投标人提供的的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渠道查询
28、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 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及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 (5)投标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6)企业经营管理及其他信誉情况。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技术要求的证件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做在标书中。 2、报价表 报价函 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3、服务(技术)方案 (1)深化设计方案 (2)地源热泵核心技术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 (4)运
29、营维护方案 (5)移交方案 4、商务文件 (1)业绩(2016 年 1月 1日以来)一览表; (2)企业证书; (二)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准备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为方便评审,请投标人另准备两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 交。 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 2019年 8 月 29日 9时 00分 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 年 8月 29日 9 时
30、00分(北京时间)。 2、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价概不接受。 4、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材料不予退还。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所有的变更费、资料 费、现场服务费(后续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明 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及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验收及知 识产权等一切费用。报价人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协议履行所包含的风险责任和招标文件规 定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
31、废标处理。 3、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二)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三)向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四)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递交报价文件。 (五)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七、报价有效期 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 短
32、的投标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八、投标费用 (一)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有关费用 (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按发改办价格2015299 号文规定,交纳中标 服务费。 九、无效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一)提供的有关资
33、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二)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招标的; (三)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四)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五)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 (六)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七)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八)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九)电子版投标文件未上传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上传不合格; (十)不同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十一)不同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十三)不同投标人的
34、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十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十五)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十六)不同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十七)不同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上传的; (十八)未办理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解释权 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 准。 2.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 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十一、质疑 1.供 应 商 认 为 采 购 文 件 、 采 购 过 程 、 中
35、标 或 者 成 交 结 果 使 自 己 的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 可 以 在 知 道 或 者 应 知 其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出 质 疑 , 书 面 形 式 邮 寄 或 送 达 的 同 时 将 word 版 本 发 招 标 代 理 公 司 邮 箱 、 电 话 通 知 采 购 人 及 代 理 公 司 。 2.质 疑 实 行 实 名 制 , 供 应 商 不 得 虚 假 质 疑 和 恶 意 质 疑 , 并 对 质 疑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责 任 。 供 应 商 有 以
36、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 被 质 疑 人 应 当 向 嘉 祥 县 招 投 标 监 管 部 门 和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报 告 , 财 政 部 门 审 查 属 实 的 , 应 当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规 定 进 行 处 罚 。 ( 一 ) 捏 造 事 实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质 疑 材 料 的 ; ( 二 ) 借 用 他 人 名 义 或 者 伪 造 他 人 身 份 进 行 质 疑 的 ; ( 三 ) 具 有 其 他 虚 假 、 恶 意 质 疑 情 形 的 。 ( 四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指 使 、 教 唆 投 标 单 位
37、 进 行 虚 假 、 恶 意 质 疑 。 3.供 应 商 提 出 质 疑 时 , 应 当 提 交 书 面 质 疑 函 、 授 权 委 托 书 , 并 按 照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与 质 疑 事 项 有 关 的 供 应 商 数 量 提 供 质 疑 函 副 本 。 质 疑 函 应 当 包 括 下 列 主 要 内 容 : ( 一 ) 质 疑 供 应 商 和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的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电 话 、 邮 编 、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等 ; ( 二 )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及 包 号
38、 ; ( 三 ) 具 体 、 明 确 的 质 疑 事 项 以 及 与 质 疑 事 项 相 关 的 诉 求 ; ( 四 ) 法 律 依 据 、 事 实 与 理 由 , 并 提 供 事 实 依 据 及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证 明 材 料 中 有 外 文 资 料 的 , 应 当 将 与 质 疑 相 关 的 外 文 资 料 完 整 、 客 观 、 真 实 地 翻 译 为 中 文 , 并 附 翻 译 人 员 签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联 系 方 式 等 信 息 ; ( 五 ) 提 出 质 疑 的 日 期 。 质 疑 函 应 当 据 实 署 名 。 其 中 , 质 疑 供 应 商 为 自 然
39、 人 的 , 应 当 由 本 人 签 字 , 并 提 交 本 人 身 份 证 明 。 质 疑 供 应 商 为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 应 当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者 盖 章 , 并 加 盖 公 章 ; 同 时 一 并 提 交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主 要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明 , 无 法 提 供 证 照 原 件 的 , 必 须 提 供 真 实 有 效 的 复 印 件 。 质 疑 供 应 商 可 以 委 托 代 理 人
40、 进 行 质 疑 , 其 授 权 委 托 书 应 当 载 明 代 理 人 的 姓 名 或 者 名 称 、 代 理 事 项 、 具 体 权 限 、 期 限 和 相 关 事 项 , 并 由 质 疑 供 应 商 本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字 或 者 盖 章 (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还 应 当 加 盖 公 章 ) 。 代 理 人 应 当 提 交 质 疑 供 应 商 签 署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明 。 4.被 质 疑 人 应 当 在 受 理 质 疑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供
41、 应 商 和 其 他 有 关 供 应 商 , 答 复 内 容 仅 限 于 供 应 商 所 质 疑 的 内 容 , 不 得 涉 及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国 家 秘 密 和 商 业 秘 密 ; ( 二 ) 开 标 前 质 疑 的 , 已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供 应 商 单 位 名 称 、 数 量 ; ( 三 ) 中 标 ( 成 交 ) 结 果 确 定 前 质 疑 的 , 关 于 评 审 专 家 信 息 及 评 审 情 况 ; ( 四 ) 预 中 标 ( 成 交 ) 供 应 商 情 况 ; ( 五 ) 其 他 供 应 商 的 响 应 文 件 。 5.供 应 商 对 被 质 疑 人
42、 的 答 复 不 满 意 或 者 被 质 疑 人 未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作 出 答 复 的 , 可 以 在 答 复 期 满 后 十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进 行 投 诉 。 6.其 他 规 定 详 见 政 府 采 购 法 、 山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质 疑 处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规 。 第三章 公开报价、成交 一、公开招标报价 (一)时间:2019 年 9月 24日 10:00(北京时间)。 (二)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 (三)开标仪式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43、,招标人、投标人 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式开始。 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互相检查;所有投标文 件的密封状况与递交时一致的签字确认,则按照投标文件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3、唱报投标报价:由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唱价。因唱价 系统因素不能合理唱标的,将改为宣读“报价一览表”。 4、记录:记录公开报价内容。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 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代表、监 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
44、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 投标文件及时退还投标人。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文件有下 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 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 7.1投标人代表未能在开标结束前参加开标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若已经 密封在资质证件内开标后由评委检验核实证件); 7.2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有效的投标授权书
45、原件的(若已经密封在 资质证件内开标后由评委检验核实); 7.3“投标函”(或投标书首页)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 7.5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 8、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唱标人、 记录人、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 结果予以默认。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 外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以纠正。 二、评标委员会 1.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
46、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 专家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 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 2.选举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分工组织评标。 3.评标准备工作。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符合性鉴定,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评审原则、程序和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公开招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 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
47、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 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 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 审。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 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 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由主持人宣布成交供 应
48、商,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1、相关技术要求在招标前和技术评标过程中进行,商务评标在技术要求明确的基础上进 行。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 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 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 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规定校核时发现的计算错误不在此列。 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5、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
49、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 6、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 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7、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 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8、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 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4)本项目只接受唯一报价,不接受备选报价。 (5)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 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