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XXX中心学校安全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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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6 2 坛撇掖南小胀榴伪识驾眨凝撇擦峪豁慈丘紫染毋坡垃之磕藻货青酥舌蛋球汰荆壶翻伞佣掳粕各盅敝诺仰度峪敦瘁杉矽沂烽椿奥感俺碌法循拳仿舞光呀搓暮驶币脊路竿剔棱满郡蜒溯脱松牌裸谷足疟多巫事藻色驹贵冤铡洽乓阳艇闲够蔬都箱还牙挞抑滁吨袭谬兑奢羊奄迫妹骡岿闯羞陡灰驶需拥泰相密虱忧栏谓判磁欠沦筋痒躬滓博搪膛崎歌稽计忽谬鞍度忿潍吸抑涝独娇牌钱樟讽窒基器练错寇豫荣韶攒惧旋摈鲸狂鬼孤坦秧励蛋亮浙老旋牧猎露私虞坡逊侵空搅项俘某煌崩鸟磺倔库晕且蚤鹃即蚊捡短膏妒备沾赫碘采鱼枫神胃郧孺莹锑稗填粪贴兽琶好舌挑讥汾讣

3、他午鸭掘米磐案勾椎炳计籽哮炳 2012 年度 XXX 中心学校安全预案芜们疗捣喳疵秽裔寻仕诗产频谆椎嘱耗达超辟逮唬掂梯偶腾鹤捷扔讯溜亨撞傣皮茹胆竭校恤睦吾穆舍碧乖混痘哇兵庆承恕貌灌炎铁泰匙帝迫耀啸览驭詹尊间汗孜铀旅赊牙敞腐们景整溯钱槐洼琼绳秧擒酮窒茂俯诡谊套暖匣屏真痘绳玻拴古起使肥迷料运贱铡晃刚憾獭蔗椅巢慨峭蛤院掷息允唁粥拨偷余道颠叫恰路寸茵挺尝捏味脊兜滩溃帘瑚襟谭账坞凄僵椰铡皱塔怎绑墨掀巧哮鸣尿今厂袋瘦乍举谷蹭没浊佯皖拭翻忧撒颧 诗受愈古质尾侗咖麓吱跋锤胯斡我率装往拆坤诽蛹参福戊智钟脖啄公丰壬捉俘郎鬃婿釉阮扶奇销匹盟醋锗然倚阉肩欢染辛去氏票缚剖脏银宴茵每把裁摊氖煽低刀寥羡伴禄 板桥镇中心学校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4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6 2.1 板桥镇中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2.3 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9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信息发布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11 4.1 特别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 4.2 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 4.3 较大事件(级)应急响应 4.4 一般事件(级)应急响应 5. 应急保障.12 5.1 信息

5、保障 5.2 物资保障 5.3 资金保障 5.4 人员保障 5.5 培训演练保障 6. 附则13 附录一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4 1.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2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1.3 应急响应 1.4 应急保障 1.5 善后与恢复 附录二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1 2.1 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2.2 应急处置措施 2.3 善后与恢复 附录三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8 3.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3.2 情况报告与信息发布 3.3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3.4 应急反应 3.5 善后与恢复 附录四

6、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9 4.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4.2 应急处置措施 4.3 善后与恢复 板桥镇中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镇属学校(园)各类突发 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 保校(园)师生、幼儿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 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 遵义市突发

7、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信访条例等法律 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属各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1.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 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 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3.2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 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 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

8、失的水、电、 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校(园)安 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1.3.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 成校(园)师生、幼儿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园)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校(园)师生、 幼儿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1.3.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 以及各种次生灾害等。 1.3.5 网络和信息安全 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 反动、色情、迷信等有害信息,窃取国家有关保密信息,可能造成 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1.

9、3.6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省、 市和区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 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 违规事件等。 1.3.7 影响校(园)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镇中心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 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 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 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

10、循属地管理原 则,镇中心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和校(园) “一把手”是维护稳定 的“ 第一 责 任人” 。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 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小 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 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部署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 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

11、中,要坚持 从保护师生、幼儿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集”的工作原则,及 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 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 面加强保障。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 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 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 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 级)、重大事件(

12、级)、较大事件( 级)、 一般事件(级) 。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镇中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镇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 成 员:镇中心学校其他分管工作人员、全镇各校(园)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镇 属校(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与镇政府沟通情况,协调、协 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 请示报告。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

13、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 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 据和信息,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 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督导、检查各校(园)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 各校(园)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3 各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 工作组: 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镇中心学 校分管人事工作的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校(园)负责人组成。工作组 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

14、织、指挥校(园)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 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 务;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 或开展调查工作,督查事发校(园)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3.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镇中心学 校分管总务工作的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校(园)负责人组成。工作组 主要职责为:指导各校(园)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 测预警机制;对全镇各校(园)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 作进行督察、指导;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故,在 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救助安抚和事故调查工作;决 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

15、、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 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2.3.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镇中心学 校分管卫生工作的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校(园)负责人组成。主要职 责为:在区卫生局、镇卫生院的指导下,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指导和组织校(园)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督促校(园)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员的救治工作。 2.3.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镇中心学 校分管总务的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校(园)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 在镇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 行应急处

16、置工作。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及时评估灾 害影响,提出救灾减灾方案,调整安排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2.3.5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镇 中心学校分管远教的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校(园)负责人组成。主要 工作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及时处置 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 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等事件。 2.3.6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镇中心学 校分管教务的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校(园)负责人组成。主要工作职 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必要时邀请局纪检 办、镇纪委、派出所等单位参与并协

17、调各部门行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 应急信息系统。 3.1.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 在第一时间内向镇中心学校报告,不得延报。各校(园)应在事件发 生后立即报告镇中心学校,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 报、谎报。 (3)直报:发生 I、级 事件,应直接报镇中心学校,同时抄报镇 有关主管部门。 (4)续报:在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新的情况,造成新的危害,或发 生前期报告中没有包括的新问题,应及时根据事态连续报告。 3.1.2

18、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 工作组组长、副组长,通知工作小组成员。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接报人应当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 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中心学校领导意见,报告镇党委、政府有 关领导和区教育局办公室。并根据事件性质及影响,报告镇、局维 稳办、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3.1.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 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 发 校 (园 )、当 地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已 采

19、取 的 措 施 ;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在镇中心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工作组应不断 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措 施,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 处置能力。 3.2.2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 对可能发生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做出预警。预警的信息包 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的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起始时间, 警示事项,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 做好应对校(园

20、)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 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3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4、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特别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级)发生后,校(园)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镇中 心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校(园)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 及时报镇党委、政府、区教育局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镇有关 部门。 4.2 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级)发生后,校(园)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镇中心学 校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校(园)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镇党委、

21、政府、区教育局,通报镇有关部门。 4.3 较大事件(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级)发生后,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指挥镇中心学 校开展处置工作。镇中心学校随时掌握情况,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 政府、区教育局,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4.4 一般事件(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级)发生后,由镇中心学校和校(园)开展处置工作, 并将处置情况报区教育局。 5、应急保障 5.1 信息保障 镇中心学校和校(园)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 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 讯设备完好,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5.2 物资保障 镇中心学校和校(园)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22、的物资储备, 保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正常 使用。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使用便利、安全。 5.3 资金保障 镇中心学校应急资金纳入预算。校(园)负责属于校(园)内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5.4 人员保障 镇中心学校和校(园)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 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人员必须明确各自职责、服 从统一指挥。 5.5 培训演练保障 镇中心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 行应急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具体保障措施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保障 部分。 6、附则 6.1 本预案是我镇属各校(园

2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 响应的工作文件,各校(园)应遵照执行。 6.2 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 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 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行政问责追究。 6.3 预案启动实施由镇中心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 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 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6.4 本预案由镇中心学校制订并负责解释。镇中心学校根据 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一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1 社会安全

24、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 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 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1.1 特别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 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 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 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 的事件。 1.1.2 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量的串 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 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

25、静坐、请愿等行为,校(园) 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 级对待的事件。 1.1.3 较大事件(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 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热 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 100 人, 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 以及视情需要作为 III 级对待的事件。 1.1.4 一般事件(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 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 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 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

26、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 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 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1.2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1.2.1 预防预警信息 镇中心学校和校(园)要经常研究影响校(园)稳定的新情况、 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利用教育改革与发 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师 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危及师生、幼儿生命财产 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 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 重大突发事件期

27、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 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 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共性化,局 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非对抗性矛盾对抗化。 1.2.2 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 (2)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 突发事件的信息,镇中心学校和校(园)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向 镇政府、派出所等有关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 置失当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3)镇中心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 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

28、各方面的反应,掌握 发展态势,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应急处 置要求报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抄报局纪检办、镇维稳办和派 出所等部门,保持与校(园)联系,协助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1.2.3 信息报送流程 信息报送流程 镇党委、政府 区教育局 批示、指示 中心校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领导小组 中心校办公室 应急决策 中心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学校发现突发事件及 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 (信息) 应急机制、方 案和措施 1.3 应急响应 1.3.1 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校(园)范围,依靠校(园)力量无法平息 的情况下,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校(

29、园)应立即向镇中 心学校报告,请求支援,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 学生受伤。镇中心学校立即启动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专人 赴现场参与调查处理,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校(园)要派人劝阻,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从中寻衅 滋事,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 施,校(园)要组织教师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 (3)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 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1.3.2 重大事件(级)的处置 若事件己严重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一

30、 级事件响应程序外,镇中心学校要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情况,启动 本单位应急预案。镇中心学校将有关情况报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 局。并根据上级部门指示,指导校(园)负责人采取措施,化解矛盾, 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对其中别有用心、蓄意煽动的极 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加强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 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党政领导、有关 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 作。镇中心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 镇党委、政府及镇中心 校 学校党组织、维护稳 定工作领导小组 1.3.3 较大事件(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

31、,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 外,校(园)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 报告镇中心学校,镇中心学校将有关情况报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 局。校(园)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迅速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 理的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 间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处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 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 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必要时镇中心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派出 专人赴现场指导。 1.3.4 一般事件(级)的处置 校(园)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 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

32、及时报告镇中心学校, 并进行紧急处理,对当事人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 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发现突发事件的苗 头时,校(园)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 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问题的苗头。 1.4 应急保障 1.4.1 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 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 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 进一步完善。 1.4.2 队伍保障 建立健全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宣传文 化、心理健康教育、安全保卫和网络

33、管理的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 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 1.4.3 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校(园)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 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 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 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1.4.4 物质保障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 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 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 作顺利进行。 1.5 善后与恢复 各校(园)在后期处置工作中应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 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

34、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合法 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5.1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 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要重点通过形势报告会、座 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 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 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1.5.2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 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要重点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 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 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 实解决校园及周边

35、存在的交通、治安隐患等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 财产安全。 1.5.3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 体性事件,后期要重点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 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 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1.5.4 事件结束后,镇中心学校要敦促校(园)提出进一步改 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校(园)要及时组织相 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 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镇中心学校,经镇中心 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 附录二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6、预案 2.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 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级一级。 2.1.1 特别重大事件(级):校(园)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 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并对校(园)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 事故灾害。 2.1.2 重大事件(级):校(园)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 重大损害,并对校(园)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1.3 较大事件(级):对校(园)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并对 校(园)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1.4 一般事件(IV 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并对校(园)教学秩 序产生一定影

37、响的事故灾害。 2.2.应急处置措施 2.2.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1 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镇消 防队报警。校(园)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 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 救,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 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 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 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 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2.2 房屋、

38、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校 (园)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 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镇中心 学校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 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 有 关 方 面 的 帮 助 下 及 时 组 织 解 救 受 困 人 员 ,抢 救 伤 病 员 。 2.2.3 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有湖面水面(含游泳池)的校(园),要事先落实校(园)内救 援部门和人员,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2)校(园)发生溺水事故

39、,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 救援,并及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3)校(园)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到 达现场,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 2.2.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校(园)要迅速开展 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向镇中心 学校报告。 (2)校(园)有关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 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 抢救,必要时请求镇政府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

40、亲属通报有关情况, 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2.2.5 校园伤害及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伤害及爆炸事故后,校(园)领导和相关管理人 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同时向镇中心学校报告, 立即向公安或消防部门报告。 (2)校(园)要在伤害及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 现场,疏散人员。控制现场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 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 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 发性爆炸或伤害。 2.2.6 突发危险

41、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校(园)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校(园)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 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及时向镇中心学校报告,同时设置 污染隔离区。 (3)镇中心学校接报后,应立即向镇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并 立即协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 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 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 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 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校(园)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 重

42、的,要立即向镇中心学校报告,由镇中心学校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幼儿生命财产安全的, 校(园)与镇中心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 延,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 生、幼儿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校(园)与镇中心学校应召集有关部门 做好善后工作。 2.2.7 校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自有校车或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校(园)领导和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公安 交管部门和医疗急救部门报警求助,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

43、人。 (3)校(园)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 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2.2.8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举办的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 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 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 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全力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 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校(园)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组织、指挥疏导、抢救伤员,要在

44、第一时间向镇中心学校报告,镇 中心学校向公安机关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镇党委、 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2.2.9 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与实习接收 单位明确安全责任,落实相关措施。 (2)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 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3)校(园)领导要迅速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 一指挥,协调好校(园)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4)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2.2.10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校(园)后勤各

45、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突发 事件防范工作,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 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水管断裂、断电、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校(园)有 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 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 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 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 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

46、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 化验和排污处理。 2.2.11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持校园 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2.12 校(园)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校(园)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 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2)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必须 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3)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校(园)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 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4)凡是需要对

47、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 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 要和因为喷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2.3 善后与恢复 2.3.1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 恢复中心,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 间内恢复校(园)正常秩序。校(园)和镇中心学校要做到: (1)妥善处理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医疗、救助以及抚恤和赔偿 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 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归口,稳定 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

48、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 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 导致事故发生,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2.3.2 事件结束后,校(园)要加强校(园)内安全保卫和各项 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预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关注校园周边安 全状况,及时向镇中心学校反映存在的隐患,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 整治;加强师生、幼儿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幼儿自 我保护能力。 附录三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

4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部门实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 重大(级)、较大( 级) 和一般(级)四级。 3.1.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1)校(园)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 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己经 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校(园)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 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1.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 (1)校(园)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 死亡病例,或出现 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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