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钦州市河东工业园东泉街(望州路至绿州路)绿化工程 投标须知及评分办 法 编 号: XZZBQZ1710785A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广西钦州市河东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江工业园 联系人: 叶工 电 话: 0777 389922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钦州地址:钦州市新华路 268 号江滨豪园 10 栋18 楼 1806 号 联系人: 黄博 电 话: 0777-2839828 1.1.4 项目名称 及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 名称 : 钦州市河东工业园
2、东泉街(望州路至绿州路)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 XZZBQZ1710785A 1.1.5 建设地点 道路起点于望州路,终点于绿州路 1.2.1 资金来源 65%通过申请银行贷款,其余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位 1.2.4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规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
3、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工程。 1.3.2 要求 工期 要求 工期: 45 日历天 定额工期: 45 日历天 【备 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额 工 期 应 按 建 筑安 装 工 程工 期 定 额( 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 计划开 工日期: 2017 年 12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 月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
4、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资质条件: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 。 财务要求:近 三 年 ( 2014 年 -2016 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对 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无 。 诚信要求: 企业和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 贰 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
5、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 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除外)。 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2008 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其他要求: 四大员具有有效的上岗证 质量 员:上岗证 质量 员;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安全员:上岗证安全员; 施工员:上岗证施工员; 材料员:上岗证材料员。 投标人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
6、录, 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出具的无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截标 前 2 个月内开具均有效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分包金额要求: 视具体情况而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须持有各行业专业资质等级三级或者丙级及以上。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1( 10) 构成招标文 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 时间 10 日前
7、 。投标人不在 规定 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发布 。 书面 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 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 第 2.2.2 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需要确认。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8、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书面形式确认可通过传真或者将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 传真 号码 : 0777 2839828 ,邮 箱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备注: 右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 标 部分、技术 标 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投标文 件电子版 组成 资格审查部分 【备注: 以下复印件、 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
9、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 3)银行转帐(或电汇)底单复印件( 原件核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 5)项目经理简历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 6)专职安全员简历表;(附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
10、息库中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 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2017 年 1 月 -6 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 8)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企业近年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有)、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有)等。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打印材料应
11、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打印,打印材料上应显示网上打印时间、网址和诚信库水印背景。未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提交该项 材料。 商务标部分: ( 1)投标函; ( 2)投标函附录; ( 3)投标报价表; (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 ; 技术标部分: ( 1)施工组织设计; ( 2)拟分包计划表; ( 3)项目管理机构。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 投标文件电子版: 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3.1.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 年 (一般为三年) , 指 2014 年
12、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 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 年 (一般为三年) , 指 项目竣工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止 不超过 三 年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 年 (一般为三年) , 指 诉讼及仲裁判决时间 至投标截止时间 止 不超过 三 年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 采用银行转账 或银行保函 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仟 元。 递交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的,必须
13、无条件保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 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 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 ; 投标人必须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7 时前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以到账时间为准 , 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 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账原件( 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 以到账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 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 转账确认:投标人必须于 2017 年 12
14、月 21 日 17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保证金转账回单复印件( 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 )。 开户名: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800812010103386287; 开户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联系电话: 0777-2558903; 地 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 应 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 或 盖章 )或 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
15、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 ,电子版光盘 壹 份 3.6.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4 册, 分别为: 资格审查部分 ; 商务标部分 ; 技术标部分 ; 企业信誉实力 部分。 投标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包装、密封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 、投标文件电子版 分别密封在 五 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资格审查部分 ”或 “商务标部分 ”或“技术标部分 ”或 “企业
16、信誉实力部分 ”或投标文件电子版 。 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 1 个密封袋。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 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暗标除外)。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标段(如有多个标段时):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17、 5.2 开标程序 采用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 序 开标顺序: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 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 】 ,专家 5 人 。 评标专家分工: 不分技术 、经济类。 分技术、经济类。 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0 人、经济类 0 人;技术类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 3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6.3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6.5 评标资料封存方式 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封存 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存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5.1( 3) 封存的其它材料 / 6.6.1 中标候
18、选人公示的媒介 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6.7 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办法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 、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 7.3.1 履约 担保 履约 担保 的形式: 无 。 履约 担保 的金额
19、: 0 。 提交履约 担保 的时间:中标人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15 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 担保 ,再办理合同签订手续,若超出该期限中标人未提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类似于本项目造价费在 50 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投标报名期间被相关部门停标 。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 由招标人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审定);招标控制价以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审定的为 准; 在开
20、标 7 天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 不设招标控制价 10.3 技术标 “暗标 ”评审 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 “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 ”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技术标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技术标书封面必须使用 统一规定的 全套封面 (详见 , 包括封面一张、封底一张、封面和封底塑料膜各一张、黑色夹条一副),投标人除应在技术标封面 折页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以示 密封外,不得 在技术标封面和封底上书写和打印任何文字和符号。封面处编号
21、为评标委员会使用,投标人不得在此处编号。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 部分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工程量清单为计价软件格式 。 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封、密封、标识要求:同前述4.1.1 款和 4.1.2 款要求。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 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22、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 “工程量清单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 ”和 “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 “招标人 ”和 “投标人 ”进行理解。 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 交易 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 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机构 的 监管。 10.9 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