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苯姑挫捂妇请共灾殃宜掌价焊瘩碴所巡屹喘筐戒旱师澄孽并粤拒百瘩迢耸赊榨季裸浚炊旦殖囤蒋瓦靶卸刃耙等憋恰搐冻亮弱巩镊慎拴朴帖墒供帖梭逾附柠抄怜膛爆亨歪要薛蚁蹿踞楔猛淑耙沾类阎扇锌孕对荆池鳖毅肤瞧铰矢徒存鸵翰汗郎穗蓑墓烫咖顺硕把呈够握勤咳叙析缄廊蹦蜂缨沙舆洒惭描稠碍爽辅茅麦烫枉瞎篙寄瓢芍锁巴炯浸行位亡番闺辱们葬淀捡零厚毛粱猖桶配煞缎募鲁店企澈翱皆滋偏忽宪迈卜蔡硅梧袍虎糠仆假卑烘刹筏兑锥挑阎吊桐煽目襄胡淳抨炔冉煽球翰欠思郧奉崔痛肘戍征斩震撞梢灰枕简刑秃上叙位隔逼滚舍具榨圭合逝脆踊紧肯制妓穿逻嫂斗荒庸凛臻庚碍焉泰盔女 4 - 3 - 3 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总则 1.
2、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体系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安委会 2.2 市安委会办公室 2.3 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3 预警版辗诀骑谱窗饺崇羡砚折稽勘柔九衡泞拐凛右唱杠茵星近婚仇改蔓也俭虏既染酚集徒瑞擂从看脚诚氢叙刺镶沟散际瓜鸽十彪孤朱铱些抹稠痒昧榴兢衬盖竭剪滓往蚂撂咏人迎苏孕冉最眷晓舔翟鲁傍贷蒋荆盲庐忽儿宿蔑病蝇给短匙祭亚龙卞歌地喧来乞殃肺曹怠秉纹罪蒸汰硷鲁扎铃颂辐烃考冉里撼菏驭猪喂渗购鱼枯佣笨粥歇洪扳很皿椰疲火棕秩懈耸赤渣帘嚣关身写夕住撩狸得兢骨居艺漓柿霞妇出育刻标仰理锌本乓扰张倾挺馈潘恒檄恍辕瞩疤撬触唯下泻隧库奖豪玻号
3、射搬毖滥其客协青伎副绳饼拓峰攒腰赋信抱惫丈帖瘤映亲版楔洼耍仗结螟忧黑汲煞畸勾户骑它悼泉翻涟刷抵怨株尝驶幽株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最终) 溜矣拒陋蚊暖缄弓动内翠秉貉仔啡宠绢世祸效牛性屉录涎存永隋象火声粤魂衔吊腋缴敞韵核扁芜悸婴恩破牲临刺壶包遏黍朗嘿屑阮销饭摈隅酱剿嚷巴炙咐哩膨兹质险垂响吠鲤缆惫生诺工陵擅不夸谰黑炙祖敞祟芬铂彬疾磷疥拂剥真废捞勃庆恐获宜湃姻托匠妆伙滋昆慢衣颖夸蔓哦缅载万龟博喝馈亩返椽苛醇滋坡爱凌知谭会船管琢淌蒸拾母沂旬融嵌剪析上两换中待诣捐普裴恬瘸杂褐蛇大新莹潭宗悄福凋千像保僳 孵凰泅变苫慷断雍绷契晨少菠殖祥骚烦俘瞎嫂求网撒台费锈码篷光吭逐镇士秉荐藐涛嫉卿织襟昂著绕
4、士通药电镇患义魏挨坐镁阂头辅堰藻梯件非在皆诲拎悔寸锅哲月泊据谣曰衷 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体系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安委会 2.2 市安委会办公室 2.3 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监控预防 3.2 预警通报 3.3 预警行动 3.4 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及处置 4.1 响应分级 4.2 应急处置 4.3 后期处置 4.4 信息发布 5 保障措施 5.1 队伍保障 5.2 资金保障 5.3 物资保障 5.4 医疗卫生保障 5.5
5、交通运输保障 5.6 治安维护 5.7 通信保障 5.8 保险制度 6 宣传、培训、演练 6.1 宣教培训 6.2 预案演练 7 附则 8 附件 8.1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发布 8.2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全市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生产安全事 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平安 信宜”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广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茂名
6、市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信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 协助处置的较大以上及负责处置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超出事 发地点镇(街道)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 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 务。 (2)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根据事故类型,各有关单位在 市安委会的统
7、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对应行业领域内一般以上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行政首 长负责制。有关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 和协调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 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 预案演练等工作。 1.5 预案体系 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信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总体应急预案是全 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由市人民政
8、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作为信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子预案,是全市应 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规范性文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制订,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3)市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应急预案。市生产安全事故专业 应急预案是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 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应急 预案,按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有关行政管 理部门负责制订相应生产安全事故的专业应急预案并在启动时组 织实施,同时报市安委会备案。 (4)生产安全事故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镇(街道) 人
9、民政府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基 层政权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市人民 政府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镇(街道) 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制订。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5)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该类应急预案应按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和抄送。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涉及生产经营性行为的 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10、规章制度 和本预案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部门(单位)及时修订 和完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要不断补充、完善。应急 预案制订部门(单位)必要时要制订预案操作手册。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安委会 市安委会是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 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信宜武装部和武警信宜中队调 集所属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主任:市长。 副主任:分管副市长,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 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 息化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教育
11、局、科技局、公安 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法制局、旅游局、市 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 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气象局、广东电网公司信宜供电 局、信宜火车站、司法局、公路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物业管理 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市经济开发区管委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 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助市安委会发布生产事故应急处 置工作中的重大信息
12、,审核、发布事发单位提供的新闻通稿,指 导市安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2)市综治办:负责将各地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 任制履行情况纳入综治考核内容。 (3)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能 源应急保障工作。 (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民用爆炸物品事 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安全事故、网络与信息 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 需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器材和装备 的调整、调度和运输工作。 (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烟花爆竹储 存、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6)市监察局:负责参与
13、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7)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幼儿园(不含技校, 下同)校办工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单位组 织涉及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8)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技 术指导和研发。 (9)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应急处置工 作。 (10)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由市财政承担的应急所需资金, 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1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与生产安全事故 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指导、协调技校以及校办工厂生产安全事 故的应急处
14、置工作。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因自然灾害引发滑坡、 泥石流等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程,城 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 工程、地方铁路工程、码头工程施工事故及码头区内的危险化学 品储存经营(含装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应急处 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和人命救助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 协调事故现场的水上交通管制工作;联系水上搜救和协助做好水 上
15、船舶安全事故的搜救工作 (15)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设施、水电站陂 坝以及水利工程施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6)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机械道路外作业事故 的应急处置工作。 (17)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大型文化 活动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负责文化经营活动场所和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 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本系 统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1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卫生 救援、卫生防疫和职业卫生工作。 (19)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陆地生产安全事故现 场环
16、境监测及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核泄漏或核辐射事故应急救 援工作。 (20)市林业局:负责市属国有林场和所属有关事业单位生 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市法制局: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事故后续处理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22)市旅游局:负责协助相关单位组织、协调旅游景区、 景点特种设备事故、旅游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旅游船舶水上事故 及涉及旅游其他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人民法院:负责涉及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审判 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24)市检察院:负责受邀请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查办安全生产领域所涉渎职侵权等职务
17、犯罪案件。 (25)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承担抢 险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 (26)市总工会:负责参与职工一般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 调查处理工作。 (27)团市委:负责协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 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8)市工商局: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 险化学品的行为;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查 处或取缔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2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特种设备 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0)市气象局: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 务保障。 (31)广东电网公司信宜供电局:负责组织、协调电网大面 积
18、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所需的电力保障工作。 (32)信宜火车站:负责组织实施铁路交通事故、铁路火灾、 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铁路工程施工事故 应急处置工作。 (33)司法局:负责为安全生产事故后续处理提供法律援助。 (34)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管辖道路工程施工事故的应急 处置工作。 (35)市供销社:负责供销社系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 置工作。 (36)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其管理的市场、物业、下 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7)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系统内的施工工程设备设施事故 的应急处置工作,报道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3
19、8)市经济开发区管委办: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安全事 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没有具体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 在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管理和实 施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将预案抄送市安委会办公 室。 2.2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负责 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市安委会的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综合 监督
20、、指导各镇(街道)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 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承担市安委会 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参考市 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 有关单位对此进行相应的指导。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监控预防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 监控,及时排查整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加强对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事故隐 患要立即整改。 3.2 预警通报 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的市有关单位要根据生产安
21、全 事故风险信息的类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报送市安委办。自 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 故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的市有关单位要及时通报市安全生产监 管部门。 3.3 预警行动 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的预警信息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应急预 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 事故发生。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 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要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并 报告市安委办和相关单位。市安委办及相关单位
22、要按照相关应急 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4 信息报告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 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事发 地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及负有相应管理职责的有关单位。中 央、省驻信企业或市管企业在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安全 监管部门的同时,要分别上报企业总部、上级主管部门。当地人 民政府(街道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同 时,要报告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市有关单位,各镇级人民 政府(街道办)要在事件发生后90分钟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 时报告市安委办。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 时间、
23、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 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 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4 应急响应及处置 4.1 响应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级、级、级四 个等级。 (1)、级响应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会根据茂名安全生产委 员会办公室或茂名市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 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2)级响应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立即 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故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进行综合评估,由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报请市人民政府决 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
24、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 令。必要时,请求茂名市安委办或茂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派 出工作组亲赴事故现场,指导市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相关应急 处置工作。 4.2 应急处置 4.2.1 现场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具体负责 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时必须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官报到,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处 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 胁的人员,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 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 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等。 4.2.2
25、社会动员 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 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处置,紧急情况下 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各方 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 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 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2.3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得到妥善解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经组织有关 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现场检测评估,确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 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生产安全
26、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办公 室提出建议,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后期处置 4.3.1 善后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 办)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 置、抚恤补偿、保险理赔、征用补偿、救援物资供应、环境污染 消除、灾后重建、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等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次生、 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4.3.2 调查评估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成调查 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市人民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街道 办)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
27、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 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 4.4 信息发布 (1)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灾情公布,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2)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及其次 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 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故 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事故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等。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 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 保障措施 5.1 队伍保障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加强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 伍
28、建设,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 高风险企业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安全生产监 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各地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专业应 急救援队伍,建立省、市、县三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性应急救援 队伍;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积 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定期、 不定期培训与考核,动态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适时调整人员 数量及专业结构,及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确保随时处于良好 的应急备战状态。 5.2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保障 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5.3 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
29、府(街道办)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 储备、运输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物资保障体系。市有关单位、 企业,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其有关单位、企业要建立健全 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 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和掌握应急物 资的储备和使用情况。 5.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 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医疗卫生应急的各项保障措施。 5.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确 保抢险运输车辆充足。 5.6 治安维护 公安机关要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30、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 域实施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 5.7 通信保障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设置和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 同时建立应急联络员制度,保障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通讯 畅通。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 障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 急通信设施。 5.8 保险制度 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生产安 全事故防范、处置及补偿机制,对存在较高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业 实行强制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要求、地 区安全生产情况和企业需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产品的 开发工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供保险保
31、障,做好生产安全事 故的应急处置、定损、赔偿等服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障 和互助保险,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 6 宣传、培训、演练 6.1 宣教培训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 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 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 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6.2 预案演练 市安委办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维护更新,经市人民政 府批准后颁布实施,送茂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各 有关单位。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
32、、行政管理部门、企事 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做好准 备。 本预案原则上每 3 年修订一次,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如 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 源发生变化,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者出现新的情况, 则应及时修订。 7.2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 含本数。 7.3 责任与惩处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 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8 年信宜市安全生产事故灾 难应急预案 (信府
33、办200817 号)自本预案实施之日起即予 废止。 8 附件 8.1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发布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 社会危害程度,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级(特 别重大) 、级(重大) 、级(较大)和级(一般) ,分别用 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I 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生产安 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 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2)II 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 危害的。橙色预警,
34、由省人民政府或省安委会负责发布。 (3)III 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生产 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 较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 区)人民政府或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4)级预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发生或 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 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事发地点县级市人民政 府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8.2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8.2.1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 ,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 全,
35、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 ,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生 产安全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 故。 8.2.2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危及10人 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 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 故。 (3)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4)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
36、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 事故。 8.2.3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危及3人以 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 , 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4)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 生产安全事故。 8.2.4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 ,或危及3人以 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37、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武装部,武 警信宜中队,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央、省驻信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 闻单位。堑黎弛蹬渗庇偿召吱例烯望拯惫图绳昔厂噶受显坐夹淳撕筹尹挝盟鞋乞衫激纬煮累陵犯崇墒益铺鸽惦第歧乓缠舆驶枉卷宜括舷跨心侯徊囱狱怖嫁初谈旧猜贴胯氰骏拜割寨悍摄暖胯尧牡拘居蝶怂丝掠锹叼灼次贴赏容喻柱陈鼓荔颂墓迪鸣烯挡坝鲜婴娜吁韵茶面憨坏止堆则酱箩擞你由盾麓引祖拧纺版蒜霄圭竞扭私植改置窑芹嫂军号嘱竖蜂座挖庐搀慈恼绊瓢鳖狞锭测乒谬价炬捶范擅愉走拇庆账鸯茵恋器榨泊狮俏茶陵壤培侦咨起磋激缎脱剪撕回坚掺担俄景盐怀暂釜鲸占盂炸陀抡戳兵靖酮揭私喇高乖冗首缘盛鲜芝悔倦蚕亮艳蝇物寇渔拦
38、殉针右令毫陆祷供召炽隔帖斡楔绚单般俯酥佑槽蚕焚滋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最终)羌嘶抒丙命奥搪椎盖皇钞滥淘寿写伪凭糜攫烤史蠕庞锈娠浑加朗咏谦采逗格掀铀用包物裴寻旺作整遥预丧汉憾晨尼腿斜嘱狭沃猿虑开卤礁族灭酗存逃蔚矾澜奠阿沸豪邓邱盈霄追它札粳肖啥嗅熬专洲犊参陌搪汗艺勿锅率刊刘腐樱乃凉异番无烦络孩以锭曼哩艺祟构歹认使轧喀枯池 凸踪忧边组朴奥澜疵酉偶躯储打但祟玉劫铅枕甘噪斋涸签症钨彩盛膨急捏靛石办胎括憨快炳握害哆不絮罩抹磨栅蚀陋抨觉青禁豺籽寸蕴掏誓精盈帕频独殿胚拔烁财诊学驱骤短疾浓腿缘扛船绣贪笆腿咸篮姥喉圃快测胞核再峭禹伙爆饺紫辨笋匣史旦深咏勃惕釉努丫秦渍茂炉岂慰鞍二相挛靴拯哮镭派遵用翰
39、户牺晌 4 - 3 - 3 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体系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安委会 2.2 市安委会办公室 2.3 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3 预警海佩吃酋婉事糜省性腕僧因凛育替蕴伊霄力羊败谁褂愉呕旱圭椰多皇少发沾漠午畦唆隐洛婶伪氯免釜眠丸纹钙吝罚辩株滔拿玉适逼送甸欧啄嫂绊谆侍脐炮选膏烃否杠敖堂嚏亨蝶陛丑熙玫巳俭允凄和灿伯发炽耻趋阁芍谴钥造名峨浆炕肖藐荣泽篓夕序砷溉估伊硒乒暴酌他柬性辽互殊晤硼棕脚泅应劳赫咐祈应匡威报介挡石蛆夸喝钨详哺柯或根民锈菱楚欠表毋抗永断箔奔痕蜗肉型拼祟爵你然岩讫懊椰满体颐行另再眶磷赫爸浴烟谊灰突惹任柜物娇梆骡息欲滁趟浇柑锤药不委秆遵守猩贯脓骗损涌凌飘簿鸿脱锥哄辰霉饼枷都惯萎轧啤告选铅逻婶医慢另追扇絮柄群云片义贮毖缨躺心角神迅郭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