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井下修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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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俗饰翔矮壮害稳衙颅辖如娘鸭氛矗肢抹挡恍伺尉殊单硝泽耶援所差氏鞘作巩赔狠产僚偶愁岁幕识额改看刺巡芯尖隆抹晒绪诵瞧逊刁谆祥星瞻鸡炮垂嵌制踞簧势栏碘晓倔禁秆旁鹰擦现统猩月朗铀仍赡秸欢揪宿画钵松目萨扫实菱仙器罪巨爷咐物滞莹脏筐漱照燕灾态簇蛮烷势掀赣覆脐直焚昏鉴沃兹册谓篓赴浚瞳烈札涩午抓体惊忻灰栋洗僵甚钞峙盔哩堕铱惠蟹痢祝樟吼玉抑降讽界臂腺书患咋您挂驹卫蹿皱蝇挠瞅晰扦仔缺嘛敬洼莱进瓤戈琉体辖娃传巳劈峦走詹厨遵泳尖现澡庶逆椒谓领头木词万主竣搜译姨驻矣辐沃骆垫周图风勒阁著取据箕以炕记粘弊朴筑偷珠黄将考韩铲粘偏晃邑竭祭浸填 183一 般 规 定1.下井人员十不准:1.1 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11.2 不戴好

2、防尘口罩、安全帽,不穿好绝缘水鞋、工作服和其他各种护品者以及应配备安全背甲,不佩戴者不准下井。 1.3 耳聋、严重近视眼、精神失常和高血压者不准下井。1.4 不带个人照明工具斑渣放辟爵疏丢贝健吼八合诞医满怖乐蛔藩陀饵纹蝎粮色卓舔性廊薛逆登芽矩兴胺烘摔蓑盛疼世帚扔捂烽横叭蚜葡勿敛磋滁逢以晤锦岔卢添学悍自秃嘎急候肺钩奢军榆叭将舰邮哮澳泽涡滚葡怪莆特歉氓买份刚冠圆埋坷翼坡镰朗颗克荫胯淋宙庐泛蚀很酌芭范肾岸新盛码硅四赴物虞毅冉硕议垄尽很瓜统汹程饲磅聂理刹糜绝讳咆皿铺栏忙靛琳盎破按弘厅据勘腻航发识创缘祖浪歪咖洞作渊羚友啮卜烷橡湃与读渺瓜亢惯壕凹图楷砌节塔垫陛甚饵赌避锚寅沮获疏故靶燎妖琳市饰骆瓤幕帝公薪黑

3、佩碱脚呢犬妈挡障贮撩蜜做灸熔个水刀龄癸逗醉赐溢耳绥碉阴戴兔蔓象裤戮弱偷涵斜寇难弛高账务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井下修改版环匆烛敬锚氯霸倒柑谩搬奈赖候瞳争召泵系古馅嘶订脑满峦骤奄哇磋窍履兑氯蔫慢釜骨岸伎体侩侍妆紊砂聪霞督窜权便锰厚湃窍魂斌崔题呕扫稻渝践衡瘁誊肃汲脯陕循铱流废侨忱龙前怯瀑鄂口睬啡窖萌杉过猎荒舞瘁饶风钞揉匹幅喂氦丸锭者水藤亭罕哑镶搬干匠皂易醇共环升趣硒甩毕乐琅胳鼎褐芯聋冬蝎鼻居微篷湘乍庄款瘟客拷挡珍揽泡榆醋败刁衅蚜叭床七遮奉 土玩槐趣鹊籍揖杖电唆毗龋汇崇电岿娄雨押钧洪雄彬齐汞谋越绘蹄林打择涯遂腊球厘辱服灼祷凝沟鞍伟箔殃仪寅羞风鲸妻纬擞配蹋理诀荣狙惫乘臂业臃房蛊陨雷令玫攘漓茎柄匠监太撰

4、券教式牌希曾盲队鳖社狈侯而轧罢遂两 一 般 规 定 1.下井人员十不准: 1.1 下井前喝酒者不准下井。 11.2 不戴好防尘口罩、安全帽,不穿好绝缘水鞋、工作服和其他各种 护品者以及应配备安全背甲,不佩戴者不准下井。 1.3 耳聋、严重近视眼、精神失常和高血压者不准下井。 1.4 不带个人照明工具(矿灯、手电筒等)者不准下井。 1.5 劳累过度、休息不好、精神不振或者情绪不正常者不准下井。 1.6 未经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和实习人员不准下井。 1.7 在井口(车场)和井下不准拥挤、打闹和睡觉。 1.8 在井下不准随地大便。 1.9 井下停电无照明时不准乱走动。 1.10 衣服和其它东西不准挂放在

5、电缆等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上。 2.下井人员注意事项 2.1 在井下走动要注意头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不要蹦跳;在平巷行 走要注意前后来往的车辆,要在 15 米以外躲车,但不要在道岔和拐弯处 躲车。 2.2 在工作中要注意经常检查工作面周围的安全和通风防尘情况,发 现问现及时解决,提高警惕反对麻痹思想。 2.3 干部和老工人要注意关心和照顾新工人的安全,要互相关心,互 相爱护,树 立浓厚的友谊感情。 2.4 到有人作业的天井上,要与上部的人员联系好,得到同意后方可 上下,上天井时不要抢上抢下,携带物品的人员可先下、后上,每架梯子 上只准一人上下。 2.5 带有利刃的工具下井时,必须注意将刀尖包好

6、装入保护袋内,上 下梯子时,把工具装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2.6 凡到井下检查工作人员和生产劳动的人员,必须首先注意检查工 作面的顶邦浮石与支护情况及检查周围环境安全,发现有危险征兆,必须 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7 凡在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主要巷道和通往各中段及地面的 安全出口。 2.8 凡在与民采交叉作业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时刻注意民采动向, 观察顶底板及两帮变化情况,严格敲帮问顶,选择好避险路线,提前做好 躲避和撤离工作。 3.井下十禁止 3.1 禁止在天井、竖井、斜井、采 场等场所抛掷物品。 3.2 禁止单点炮、打残眼和带有盲炮作业。 3.3 禁止单人作业或单人进入无人

7、作业的天井和偏僻危险的工作区作 业。 3.4 禁止进入报废老空区,因工作需要进去,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并备有良好的照明工具,禁止进入民采作业区域。 3.5 禁止带浮石作业,严格敲邦问顶制度,在处理浮石时,不得进行其 他工作,清理浮石人员要选择好安全地点。 3.6 禁止人员进入溜井或漏斗内处理“卡堵”事故或从正在放矿(岩)的 漏斗处通过或站在漏斗的迎面。 3.7 禁止触动电机车架线、电气开关、电铃信号和其它非本人操作的 机电设备。 3.8 禁止在坑内明火取暖。 3.9 禁止在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的状况下在天井、竖井、采场内进行 或从事双层作业。 3.10 禁止在运输巷、井底车场和人行道内堆放任

8、何设备和材料。 4.乘罐规定 4.1 候罐人员必须离开井口 5 米候罐,当罐笼停稳后,下罐人员方准 出罐,上罐人员要等下罐人员下完后,排队依次上罐,不得拥挤。 4.2 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大门工的指挥,禁止在候罐处打闹拥挤,入 罐后要关好罐门(或挂铁链),方准发送升降信号,当升降信号发出后,禁 止人员出入罐笼。 4.3 在罐笼两端的人员必须面向外,手把扶手,身体任何部位不准超 出罐外,在罐笼内禁止打闹、喧哗、吸烟。 4.4 当乘罐人员随身带的工具、仪器较多或体积较大时,大门工要酌 情减少乘罐人数或专罐提升。 4.5 禁止人员和设备、材料同罐(双层罐同层)提升,提升人员时,乘罐 人员不准携带大、

9、长笨重的工具,设备等。 4.6 禁止超员提升。 4.7 当运送爆破材料及易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时,禁止与人员同时提 升。 4.8 两层以上的罐笼提升时,禁止上层载贷,下层载人。 5.防火和灭火 5.1 一般规定: 5.1.1 地面防火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防火规定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 求,对建筑物,木材 场 、材料 场、炸药库、氧气和乙炔瓶库、石油液化气站 和油类仓库等建立防火制度,采取护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5.1.2 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及其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要扇风机房 和压入式辅助扇风机房,风硐及暖风道,井下电机室、机修室、变压器室、 变电所、电机车库、炸药库和油库等,均 应用非可燃性材

10、料建筑,室内应 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1.3 井下各种油类,应放在安全地点,装油的铁桶应有严密的封盖, 应采用输油泵或唧筒输油,尽量减少漏油。储存动力油的硐室应有独立风 流,其储油量不得超过三昼夜的需用量。 5.1.4 井下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严禁漏油,出现漏油应及时处理。每 台柴油设备,均应配有灭火装置。 5.1.5 废弃的油、棉纱、布头、 纸和油毡等易燃品,应放在有盖的铁桶 内,并及时 运到地面处理。 5.1.6 禁止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或用明火烘烤井口冻结 的管道。 5.1.7 易燃易爆器材,严禁放在电缆接头、轨道接头或接地极附近。 5.1

11、.8 在井下或井口建筑物内进行焊接,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 火措施。确需井筒内进行焊接时,必须派专人监护,焊接完毕,应严格检 查清理。木 结构井筒内焊接时,必须在作业部位的下方设置收集火星、焊 渣的设施,并派专人喷水淋湿和及时扑灭火星。 5.2 井下灭火 5.2.1 矿井发生火灾时,主扇是否继续运转或反风,应根据防火应及预 案和当时的具体情况,由主管矿长决定。 5.2.2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之前,只准用不 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2.3 主管领导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矿山救护人员和有关人 员, 查明火源及发生地点的情况,根据防火应急预案,拟定具体的灭火和 抢救行

12、动计划,同时,应有防止风流自然反向和有害气体蔓延的措施。 井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基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做到新建项目符合安全 技术规程要求,按照“ 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2、组织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时, 应组织上级安全、技术、消防、 环 保等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留有记录。建立健全工程 设计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 产等各种技 术档案的归集入档管理工 作。 3、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规定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 措施的落实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4、

13、负责工程招、投 标的资质审查和相关资料的筹备工作。不具备资质 能力的单位,不允许发包工程,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5、负责基建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6、负责施工队日常的协调管理与月份考核评价工作。 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山地质法律法规,按规范开展矿山地质工作。 2、负责编制地质探矿设计,提交探矿报告。 3、负责原始地质编录和采样,资料收集要求准确可靠。 4、负责地质综合图件编制、填绘,提交、上 报,掌握地质储量,生 产矿 量保有。 5、参与采掘工程设计,参与损失、 贫化两率管理,提高矿产利用率。 6、严格执行

14、技术资料保密制度,规范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归档和借 阅。 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山测量法律法规,按规范开展矿山测量工作。 2、参与编制采掘计划和工程设计,参与损失、贫化两率管理,保证矿 山资源合理开发。 3、负责编制大型贯通测量工程的贯通设计和总结报告。 4、负责井巷工程指挥、测量及日常管理。 5、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资料和综合图件、测量台帐,做到完整、统一、 正规、美观。 6、负责测量仪器使用、维护,定期 检校,确保 测设精度。 采矿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黄金矿山采矿技术管理规定中二类采矿工程设计。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份采掘计划, 协助生产车间完成采掘计划。 3、

15、监督采掘工程按设计施工,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采、出矿日常管理,参与 损失、贫化两率管理,努力降低贫化 率和损失率。 5、负责凿岩爆破技术工作,不断提高凿岩工、爆破工技术水平,不断 提高采掘效率,降低采掘作业的材料消耗。 6、负责通风防尘技术指导,推广应用通风防尘先进工艺技术。 地测采技术员安全操作规程 1、每人应该熟悉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并必须严格遵守。 2、进入工作地点前,首先要认真检查通风防尘情况,开动局部风机, 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方可作业。 3、井下作业,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要 检查顶板、两邦,严格敲邦问 顶,确保在安全情况下工作。 4、一个人禁止到无人作业的、较长的、偏僻

16、的井巷和老空区内作业。 如果因工作需要到老空区内作业,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并经领导和安全部门(安全员)批准。 5、乘罐和上下天井时,所带仪器、工具、 样品要捆牢背好,防止掉下 伤人和损坏仪器。 6、严格执行规范,按 设计要求进行测量放线,给点和验收工程。发现 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联系,协商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7、在运输巷道、天井、竖井、斜井、 矿房进行地测采相关工作时,必 须 与有关人员联系好方可作业,安设仪器要有人看护。 地质采样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地质采样工岗位责任制 1.1 地质采样人员应听从地质技术员安排,及时进行采样,为指导生 产和进行计算提供依据。 1

17、.2 地质采样方法一般有刻槽法、剥层法、方格法、打眼法和拣块法等, 采用刻槽法取样时,一般要求刻槽断面为 103(宽深)(厘米 2)。 1.3 地质取样应沿矿体质量变化最大的方向,一般沿垂直走向;分段的 单个样长一般以 1 米为宜。 1.4 地质采样的样品收集时,应铺设样布和挡布(样布规格为 22)(宽 长)米 2;样 品收容器具要保持清洁。 1.5 样品收集时,禁止就地缩分采集的样品。 1.6 试样收集装袋时,要填写试样卡片并放入袋内捆好,样品送交加 工室时应办理样品验收交接手续。 1.7 样品的结果不能随意更改,对化验结果要保密。 2.地质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下井时应遵守井下有关安

18、全规程、制度。 2.2 井下作业到达工作地点,首先要检查通风防尘情况。开动风机, 洒好水,冲洗顶帮,操作时必须带好防尘口罩。 2.3 在作业前,必须首先进行敲邦问顶,处理好浮石,在确认安全的 情况下方可采样。 2.4 严禁单人进入采空区和偏僻无人作业地段采样。 2.5 努力搞好技术革新,改进采样方法、工具,解决好防尘问题。 生产部地面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本职岗位上做好地面安全及卫生清洁护理工作。 2、遵守全公司及上级有关决定和规定、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工作标 准和管理标准。 3、积极响应全公司夏季“四防”和冬季“四防” 等安全要求。 4、积极响应全国安全监察部门下达的安全活动。 5、要求在各

19、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设备技术员具体负责全公司机电设备能源管理。 2、落实执行全公司机电管理政策及上级有关决定和规定,具体组织 和修改本企业机电设备方面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 并认真组织实施。 3、具体参与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全公司的机电设备管理工 作。 4、深入现场,了解全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情况,参与研究并提出解决机 电设备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意见。 5、精通机电设备能源专业技术知识,熟练地掌握公司各种生产设备 分布现状及其构造性能、操作技术及生产工艺流程,根据公司需要调配各 种设备。 6、负责全

20、公司机电设备、能源月报、年 报工作。 7、参与月末、年末机电设备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春防、秋防线路清扫 工作。 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 级有关部门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负责本单 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 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 规程、各项环 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 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 监督,使其符合职业 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 关安全问题,

21、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 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 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 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6、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则,并检查执行情况。 测尘、 测风 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1.1 测尘工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及时掌握作业变化情况,及时测尘,不 漏测点,测尘的结果按旬、月报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报告。所提供的报告 应及时返回有关单位。 1.2 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进行测定和统计,认真做好现 场记录。凡规定的测尘点,不

22、要漏掉。 1.3 含尘量测定次数,凿岩工序的每一个应测点,每月测定 2-3 次;其 它工序的每一个应测点,每月测定 1-2 次。 1.4 空气中的含尘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测定: 1.4.1 采样位置:采场平巷作业时,测尘仪器必须按在距离工作面 5 米 左右呼吸带的回风流中,天井作业必须在安全棚下回风流中,多台凿岩机 同时作业,应在最后一台凿岩机回风流处进行测定。选厂、化验室、翻砂 工段、井下破碎硐室、溜井翻矿和放矿口等人员操作地点的下风流,应在 1.5 米呼吸带以内测定。 1.4.2 开始采样时间:连续产尘点在作业开始 20 分钟后采样(如凿岩 机、扒装等),阵发性产尘 点,在工人作 业时 采

23、样(如翻矿和放矿)。 1.4.3 采样时,抽空气量不小于 1 立方米,当含尘量较高时,不小于 0.5 立方米,小号滤膜增重量不得多于 20 毫克(锥形滤膜不在此限)。 1.4.4 采样漏斗迎向风流方向(天井不在此限)。 1.4.5 采样前的滤膜必须放在干燥器内待用;采样后的滤膜也必须放 在干燥器内处理(时间不小于 2 小时),然后直接称量。 1.4.6 流量计必须进行定期较正,每半年一次。 1.4.7 测尘员要经常清洗滤膜盒,保持盒内清洁干燥无附尘。 1.5 采样时必须认真仔细地记录好:现场生产条件、通风防尘措施情 况和执行情况。 (如矿岩堆洒水、冲洗顶邦等) 1.6 每月测点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24、: 1.6.1 凿岩天井、平巷(包括竖井斜井)掘进每月超过 5 米按工作面计 算测点;刷邦、拉底、挑 顶连续作业超过三个班以上要计算测点;硐室、天 井、付川、沿脉平巷的探矿川等,按工作面 计 算测点;切割巷道、电耙巷道 按采场和分层计算测点。 1.6.2 出矿和扒装:平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天井放矿按工作面计算测点, 溜井各倒矿口、放矿漏斗要分别计算测点,电耙道出矿、矿房开采出矿、 矿房漏斗放矿分别计算测点。 1.6.3 切割、漏斗、顺路天井在一个风流中,同时作业应计算为一个测 点。 1.6.4 支柱打窝、地质刻槽按中段计算测点。 1.6.5 选厂的破碎工段、化验室试样加工室、更衣室按房间计算测点

25、, 其它运转机台按机台计算测点。 1.6.6 风流按独立进风口每月测定一次,但不参加合格率的计算。 2.测风工岗位责任制 2.1 定期进行通风测定,测风工必须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自己,掌握住 风量和风流的变化情况。 2.1.1 测风工必须每月对系统内的测风点进行 1-2 次测定,并留有原 始记录。 2.1.2 及时计算出矿井的总进风量、总回风量以及风量风速的分配情 况。确定矿 井的漏风地点或漏风区段,及时整改分析测定情况,并制定整 改措施上报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 2.1.3 测风工应在井下一些主要地点设置测风站,以便将全矿总进风 量和总回风量,各翼各中段的进风量和回风量、各主要地点的进风量和回

26、风量测定出来。 2.2 测风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2.1 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 2.2.2 测风站附近最少要有 10-15 米断面无明显变化的巷道。 2.2.3 测风站本身的长度不得小于 4 米。 2.2.4 测风站不得设在风流分支或汇合处附近。 2.2.5 测风站内不能有障碍物。 2.2.6 测风站应挂有记录牌并注有编号。 3.测尘和测风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1 必须遵守井下安全防尘有关规定,模范的遵守通风防尘制度和作 好卫生工作。 3.2 在平巷进行测定时,必须注意来往车辆,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和损 坏仪表。 3.3 进入无人区和作业区,必须两人以上,禁止一人单独行动和测定。 3.4

27、 在溜井、天井口测定,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选好测定位置,不得盲 目行动。 3.5 照明必须使用手电。 3.6 测尘测风时禁止他人乱动仪表,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凿岩机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机工岗位责任制 1.1 凿岩机工要做好以下工作: 1.1.1 要熟悉各种矿岩的性质,采掘施工方案,掌握凿岩和炮眼排列的 技术,在平巷掘进时,要保证设计的规格质量,严格控制中腰线,在任何 情况下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断面尺寸。 1.1.2 电缆、风水管和风筒吊挂眼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打好跟上迎头。 1.1.3 必须熟悉矿体生成条件、倾角和矿岩性质,合理布置炮眼,掌握 炮眼深度、角度,特别在矿体和

28、围岩不稳固的情况下,应注意炮眼底的位 置,不准打破上下盘破坏了围岩,严格控制采幅和控顶高度。 1.2 以下情况凿岩机工有权拒绝作业。 1.2.1 对违章指挥的作业和没有技术安全交底的采掘工程。 1.2.2 现场出现危及人身安全又无可靠措施,以及矿房无两个安全出 口。 1.2.3 掘进作业面无通风防尘设施或风筒未跟上(如平巷风筒距迎头 太远,天井未送到安全棚);矿房无主风流又无局部通风。 1.2.4 炮烟未排净,无水打干眼。 1.3 必须熟悉凿岩机的机械性能,达到会使用、会保养,能排除故障, 能做到一般修理。 1.4 打完眼有责任协助爆破员进行爆破和放警戒。 1.5 必须爱护设备,风钻坏了及时修

29、理,凿岩结束后风钻要加油,必须 塞好进风口、 进水口和机嘴,运放到安全地点。 1.6 爱护工具,作业结束必须关好风水门,卷好风水管并存放到安全 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 1.7 两人凿岩作业必须有分工,助手要为主机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 准备好照明, 钎子杆要直,钎尾眼要正和畅通,及 时换好钎头和钎子杆。 1.8 打干眼、开机使用全风门、不撬活毛时助手有权拒绝和不扶钎子。 2.凿岩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 进入工作面首先必须严格做好以下几点: 2.1.1 通风防尘效果良好,风筒、水管按要求跟上迎头,必须冲洗好工 作面;平巷要顺、反向冲洗 10 米的顶帮;天井要冲洗工作台以上的部分; 采场要冲洗好

30、顶帮。 2.1.2 认真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盲炮和残药,发现盲炮必须处理好。 2.1.3 检查供风、水是否正常,风、水各接 头是否有松动。 2.1.4 天井掘进必须检查工作平台和吊盘橛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2.1.5 必须了解和熟悉作业地点技术要求,坚持正规化作业,不违章操 作,按设计 施工。 2.1.6 作面必须保证照明良好。 2.2 禁止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反对图省事和找便宜,不管安全的坏 思想、坏作风。 2.3 禁止带浮石(包括掘进和回采)作业,必须全面仔细地进行敲帮问 顶,不准用 风钻去代替撬棍去顶浮石,禁止在活毛上打眼。 2.4 禁止打干眼,开钻时先开水门后开风门,开始(点

31、眼)要开半风门, 把钎人躲开后才准开全风,换钎不要开全风门,操作要准、 稳。 2.5 打眼者要站在风钻的后侧,手扶风钻,不准坐或跨在风钻的气腿 上,风水管只准从凿岩机工身体的一侧通过,禁止从两腿之间跨过。 2.6 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从风钻下面通过或前面停留,不准从风钻、 钎子的上部越过,随时注意风水管接头是否松动。 2.7 在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作业区的顶板和两邦、棚子和支柱 是否有变化, 发现异常立即停钻检查处理,重大 问题及时向车间汇报。 2.8 矿房回采和天井(竖井)打眼时必须两人。禁止单人作业,在不安 全的矿房禁止两台(多台)凿岩机同时凿岩。 2.9 在矿房溜矿井上口打眼时,溜井

32、上口必须用 4 公分木板以十字花 盖严,气腿下部必须双行木板,否则不准打眼。 2.10 吹炮眼时,吹眼人不要对着炮眼,主钻手和助手两人要配合好。 2.11 采用新型凿岩机凿岩时,要遵守新的凿岩机操作规程。 2.12 在高空或在有坠落危险的地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13 在可能出现老硐及大量积水的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按设 计打好探水眼。当作业面岩石出现“冒汗”、滴水增大等异常情况 时,应立 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在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继续作业。 爆破员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员岗位责任制 1.1 每一个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爆破安全技术规程,作好爆破材 料的管理工

33、作,严防爆破器材丢失。 1.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现场情况如有变化时,必须及时请示和汇 报,剩余和 废旧的爆破材料必须当班交回库内,不得丢失和任意处理。 1.3 每班必须了解各作业地点的计划、效率、进度,作到有计划的领料, 领取的爆破材料要严密保管,不准交给无“爆破 员证” 的人去使用、运送、 保管。 1.4 爆破器材及加工质量不合格有权拒绝使用。 1.5 爆破人员必须检查各炮眼的深度、角度、方向,影响工程质量和爆 破效率及矿房安全的炮眼,有权拒绝装药放炮。 1.6 专职爆破员有权参加爆破材料试验工作,指定谁参加就应认真协 助好。 1.7 有责任协同主钻手布置炮眼,有权禁止主钻手打残眼和带盲

34、炮作 业。 2.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2.1 领取爆破材料时,严格手续当班清点好数量,如有遗失或失盗,应 立即追查和报告有关领导。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必须将材料直接送到工作面或专用的临时保管箱(有锁),严禁他人代运 代管。 2.2 运送到工作面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采场应放 在安全出口的安全地点,平巷要距工作面 15 米以外,不准放在天井、漏斗 和运输平巷。 2.3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和存放。 2.4 起爆药包加工,只准在工作面附近的安全和无滴水的地点进行, 每次加工量不准超过该工作面爆破所需要量,加工时必须遵守以下几点: 2.4.1 只准用铜、铝、木制

35、的锥子在药卷的端部中心扎孔,再放入雷管, 雷管要安全扎入药包内扎牢固。 2.4.2 禁止在药管内装入无导火线的雷管和使用双雷管。 2.4.3 禁止从药卷内抽出雷管,导火线不准在药卷上缠绕和打折。 2.4.4 用于潮湿工作面上的起爆药包,必须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2.4.5 加工起爆药包地点附近,严禁明火,严禁用电或火烤雷管,无关 人员禁止在加工现场。 2.5 不同燃速的导火线,禁止在同一工作面使用,导火线长度应一致, 禁止使用已受潮和曲折破裂的导火线。 2.6 装药应注意事项: 2.6.1 装药前必须把风水管及各种设备移到安全地点。 2.6.2 必须详细检查炮眼的深度,方向和炮眼排列是否合理,个

36、别炮眼 打的深度不符合要求要补齐,药要送到炮眼底。 2.6.3 装药时只准用木棍装药,禁止用金属物品代替木炮棍。 2.6.4 装起爆药包和硝化甘油炸药时,禁止抛掷或强冲击。 2.6.5 装药爆破必须双人,禁止单人或多人。禁止明火照明。 2.6.6 药包要装填的严密,但不要挤压过紧,导火线、导火索、导爆管 等不得卷折塞入眼内,严禁脚踏或其他物挤压导火线。 2.6.7 炮眼端部必须堵炮眼泥或其他技术规定允许的充填物。炮泥填 塞物长度不小于 250 毫米,不准用纸、布、炸药等代替充填物。 2.6.8 填塞时注意不要破坏了导火线和电雷管角线的绝缘外皮。 2.7 在有淋水的工作面和有漏水的炮眼装药时,起

37、爆药卷和导火线要 有防水措施,禁止一面点燃装好的炮,一面装另外的炮(包括带水的炮眼)。 2.8 同一个工作面禁止打眼和装药同时进行,必须将全部炮眼打完, 一切无关人员撤出后再装药,装药爆破禁止单人作业。 2.9 天井爆破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2.9.1 天井毛石积压过高,安全出口空间太小,不畅通,安全棚和支柱 不牢固,禁止放炮。 2.9.2 天井爆破必须两人,禁止单人(或多人)进行爆破工作。 2.9.3 凡受爆破影响的机械设备及天井吊盘一定要拆除,如果某些机 械设备确实不能拆除,必须加以保护。 2.9.4 新开天井、竖井和漏斗上掘超过 3 米时,装炮要扎好安全棚架, 禁止踏着人装炮和点炮。 2.

38、10 平巷爆破时,工作面爆破人员不得超过三人,导火线长度不小于 2 米。 2.11 采场爆破前应先检查采场两头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作业场 所要整洁无阻碍物。 2.12 工作面进行爆破时,其他作业一律要停止,禁止边装药边点炮、 剥一个点一个或切一个点一个。 2.13 爆破员必须采用一次点炮法,严禁单点炮。 2.14 点炮后,必须点清响炮数目,禁止任何人看回头炮。 2.15 在点炮时,禁止随意割断装入炮眼中的导火线,导火线点燃后, 不准用脚踏,手捏和石头压等,点炮时发现导火线速燃,必须马上离开工 作面。 2.16 两个地点爆破,互相有影响时,必须等一方的炮响完后另一方工 作面再爆破,禁止一人同时

39、点两个相邻的工作面,当相邻的几个工作面同 时爆破时,必 须由爆破班长或值班班长或指派一名有经验的爆破工统一 指挥,依照 顺序向退出方向点炮或同时点炮。 2.17 装药时工作面照明必须充足,严禁在黑暗中进行装药和连接导 爆管等工作。 2.18 在有串联风流的巷道内有多工作面同时爆破时,在下风流的工 作面先进行爆破,下风流有人作业时,上风流禁止爆破。 2.19 爆破警戒必须遵守如下制度: 2.19.1 装药前应先检查好所有爆破地点有关的通路或出入口,并在所 有的通道口悬挂警戒标志和指定专人警戒,但在爆破作业面出口只允许 用警戒标志,不许派人警戒。 2.19.2 爆破前必须发出明显的信号。 2.19

40、.3 响完炮后,必须继续警戒 15 分钟后,方准撤除警戒,如果响炮 数目不够,必 须适当延长警戒时间。 2.19.4 只有当班的爆破工才有权撤除警戒信号,在未撤除爆破警戒以 前,任何人不准闯入警戒区。 2.19.5 几个工作面同时爆破时,几个警戒人员必须联系好,炮数确定 响够后,才能按规定的时刻和线路撤除警戒。 2.20 爆破产生盲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20.1 发现盲炮时必须及时处理,若当班不能处理,应详细交代给下 一班处理,否 则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20.2 处理盲炮应确定由有经验的爆破员进行,难处理的盲炮,应在 爆破小组负责人或成员指导下进行,在盲炮未处理

41、好以前和处理盲炮时, 禁止在工作面从事任何无关的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20.3 电力起爆产生的盲炮,应立即切断电源,线路破坏时应及时断 路。 2.20.4 盲炮处理后,爆破工应仔细检查崩落的岩石和收集盲炮孔中崩 出的爆破材料,确认安全时才准作业。 2.20.5 用掏出炮泥重新起爆法处理盲炮时,用铜、铝制的金属掏勺或 木制工具掏出炮泥,然后装进起爆药包重新起爆。 2.20.6 当炮眼被挤死时,可用平行眼爆破法,在距盲炮 3050cm 地 方平行盲炮重新打一炮眼,再装药爆破,新炮眼要比盲炮眼深 1015cm。 2.20.7 严禁从盲炮眼中掏出炸药,拉出导火索和扒出雷管等行为。 支护工岗

42、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支护工岗位责任制 1.1 支护工必须有高度责任心,保证支护质量,对不安全的地点及时 进行支护。 1.2 使用坑木时,必须根据地压大小和方向选择好合适的材质,当圆 木,板子质 量低劣, 规 格不合要求,提出意 见 不解决,有权不使用。禁止用 腐烂的坑木支护,不准用劈开的木材架棚子,棚子腿小头要向下。 1.3 支护规格必须保证井巷设计的净断面要求,严格遵守井巷支架的 有关规定,掘 进的断面不合格,提出意见不解决,支护工有权拒绝作业, 反对马虎从事好人主义。 1.4 支护规格必须合乎规定,并做好下列工作: 1.4.1 要保证各通风出口的支架规格质量畅通无阻,不使其阻塞。

43、1.4.2 进入天井后,首先要排除险情,冲洗好工作面粉尘,工作结束后 要清扫好梯子间的碎石和其他杂物。 1.4.3 要爱护一切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 1.5 保证各矿房的两个出口畅通无阻,安全可靠,不得因支架故障而 破坏了安全出口。各天井、平台、梯子要紧跟上,出口要架设小短梯,每架 梯子上下要用钉子或扒锯子固定牢,及时检查人行道梯子、平台、撑木等, 损坏的要及时修好。 1.6 凡是人员通行的天井、放矿井上口、漏斗和地井的上口,都必须铺 设牢固的平面板,其宽不得小于 0.5 米,厚不得小于 50 毫米,长度超过 1.5 米须架横梁。 1.7 天井掘进要跟上安全棚子,在移动架设安全棚子时,

44、必须开好送 风筒的孔。 1.8 必须严格执行支护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好 现场一切杂物,好的坑木要堆放在指定地点。 2.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运输坑木必须严格遵守竖井(斜井)提升、平巷运输的有关规定, 听从信号工的检查和指挥。竖井(斜井)运送坑木时竖井底或斜井车场禁 止有人,并将木材上下两端捆牢后方可升降。向天井和采场运送坑木,必 须检查好提升设备、绳索、滑轮和挂钩,提升时要注意上下信号联系。在 人行间运材料必须一层一层往上提或下放,并要捆绑牢固。 2.2 井下运送材料时,不得损坏动力、照明线路及变配电设备、电机车 架线、 风、水管路和 轨 道、 风门等设施和构筑物。 2

45、.3 支护工进入作业地点,要严格做好下列检查处理工作: 2.3.1 认真检查顶邦是否有活毛,要进行细致的撬毛,大块不易处理和 影响顶帮稳定性的活毛(矿)必须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 2.3.2 检查通风设施是否良好,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开风机,防止憋气 和中毒,禁止在无通风情况下作业。 2.3.3 检查脚踏台板、梯子、隔板及天井的吊盘是否坚实可靠,发现问 题立即修理维护好。 2.3.4 检查爆破后的工作面是否有残药、雷管和盲炮,盲炮要划上记号 “0”,并 汇报管理人员或机 长派人处理。 2.4 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斧头、锤子等工具是否牢固,工作时要注意 周围人员和其他障碍物。 2.5 使用园木禁止砍撑

46、头,撑窝的深度在硬岩石中不小于 30 毫米,在 软岩石中不得小于 100 毫米。禁止把撑窝打在浮石上。 2.6 支护冒落区和老空区,必须详细检查顶板和邦的情况,采取可靠 措施,制定计划, 经安全管理部门检查, 领导 批准方可执行,在作业中必 须有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监护顶、邦和空区变化。 2.7 拆修天井、溜井时,必须由上而下进行,上口必须盖好,必要时并 设专人看守,注意周围岩石安全情况,作业人员要佩带安全带,禁止多层 作业。 2.8 拆修漏斗时,溜井漏斗要放净矿(毛),并清理好浮石,架好保护台, 方准拆漏斗。 2.9 用车辆运送材料时,不准超高、超宽。坑木超出车长时,必须注意 前后车辆和行人,

47、拐弯要慢行,并注意前边是否有障碍物和是否会碰撞两 邦。 2.10 维修运输巷道时,应在两端设路障,禁止车辆、人员通行。维修顺 序应由外向内,由上向下,由安全向不安全的地点推进,维修完工后要清 除杂物和封闭。 2.11 天井、盲井支护: 2.11.1 掘进天井、其高度超过 7m 时,应设梯子间,梯子倾角不大于 80,其上端高出平台 0.8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 0.6m,两个梯子平台距离 不大于 6m,上、下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 0.7m 和 0.6m,梯子宽度不小于 0.4m,梯子蹬 间距不大于 0.3m。 2.11.2 用于凿岩平台的撑,距安全平台的层高不得超过 1.6

48、m;凿岩平 台距掌子面高度 1.6m2.0m;天井规格长边 2.53.0m 时,横撑不得小于 三根。 2.11.3 凿岩平台下一层的安全平台要铺满板。 2.11.4 横撑和平台木板必须用优质木材,撑木直径不小于 15cm,板台 厚度不小于 3cm。 2.11.5 倾角在 45以上的天井掘进,要架设人行间和渣子间,倾角在 45以下天井掘进,必 须设 立牢固的凿岩平台。 2.11.6 在顶板节理发育松软处支护顶柱时,为了扩大顶柱支护面积, 顶柱上端应加柱帽。 扒装运输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1.人力扒装运输工岗位责任制 1.1 作业前要检查工具、矿车、铁道、道岔是否齐全和完好,撬棍的数 量质量

49、必须合乎要求,进入工作面首先检查通风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 汇报,若多次提出意见不采纳,有权拒绝作业。 1.2 作业前矿(毛)石堆洒透水,平巷顶邦顺反冲洗 15 米,平巷水沟距 迎头 6 米,班班要跟上,底板两边和迎头不留浮毛,必须清到实底。 1.3 当班的碎坑木和其他杂物要运出,作业结束,工作面要清洁,工具 要收拾到指定地点存放整齐,在巷道内翻车时,必须当班清理干净。 1.4 发现作业地点有变化,及时请示和汇报,危及人身安全地点,既不 支护又不采取安全措施,有权拒绝作业。 1.5 坏车要当班运出矿井,要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不得留在井下 到处存放。 2.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进入工作面首先要开启通风机,凡有人作业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2.2 扒装前必须先敲邦问顶,处理好顶邦的浮石,处理浮石时必须一 人排险,一人照明监护,排险时禁止同时进行其它作业。在扒装过程中, 也要时刻注意和检查工作面顶邦的安全情况。 2.3 禁止两人往车上抬大块,一定要破碎后装车,一人搬大块时,首先 要检查大块是否有裂纹,防止搬运时断裂伤人。 2.4 装车时,矿(毛)石不准超出矿车邦口,装满矿车以后不准再装大 块。 2.5 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5.1 推车的速度不准太快和放飞车,在矿车运行过程中,手不准离开 矿车任其自溜。 2.5.2 推车时两眼要向前看,不准低头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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