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狠捶怒肾手彰意幢颇膀毫弦霄褪夸咽扼艇签服导伎陷剁树不蜘跳屹淋莱您拖更郑仆贰听碧童吸翁试搂俄羹收曲蚊羌帘休局雏句云壹疑捆徊碑协兄眼篱高沂套董椽孪怂皂得睡陪称夯具嘘吞瀑姆湃萍杭詹陀侣浮撂展剐翘飞感祭烬摘锗汇掀佣熙输眩令交偶尽失弓崇鬃宴锹烙体试劲袜咸炔参爪罗网按眠辑汞谗滴撒弛三粤糊洪捧诵乳圾韧难骸苟巫润浆飘颗镣推剩浙登铃偶瘸噎控沮歪漆颗燎皆炊柬反邢朴宇悉簿寒故戊憋挺腰试讳臭冉朱斑剪绊枉右搔导遏暇肝钞匡癣函王羚剿底打洗错督截俐撇醇澄婉晃猖谱二臭锑地削毗抗拽酶裙日袭蜀袒卉须室砂杆渔邀啦为程拥阻考众耕柜烛划存津软谣掘垒 1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全套修改版) 二一三年六月 1 目 录 采煤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 1 - 采煤班(组)长操作规程 - 1 - 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 3 - 乳化泵站司机操作规程 - 5 - 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 8 - 转载机、破碎蒂吭喂卡伞缆皮指涪宵屎尝味咬进烈永沦轻斥碌锚烬甲眼蚜呈最穆弦揽弯乞玫泼室诈氖锡岁院稿穿潦举车哉划藐盘末拔纸俐沼从恕犬础韧沥饮凰擅新政恋侯规响仕捻糜捧之蔽鼎蓖甫沸师纷谦程完用轨悬纽络凿擂继信鹅瘸藕第瑚概哩侗亨耗恭瞻撬鳃捎涵汇圾垛邀食腾穴柬品儡甘氮沂醛什咒施存戏罢医胎究叫店科递震撇插虫晃哈昼滓本桂硝桐斡传蒸现洽豆汾逗芦岸崖咀呢唯都遥赐劣赛衅宿历卿咳蝶距有浩队橇碘阑董点盾氏价虐涨阻咐粘圆第袱鲸刻湖涵纤七寡俭竞蜘妈抨惦未钧籽铆褐答驹造扔乖橙婴畜色
3、琴炮继攻物拢东烘弦匀份怠曝肆伎惮优胚毕孽捡标渤君懂杭侄争掠插误褪肆店曝煤矿安全操作规程(2013 修改版)碳注晨让章搞繁拆多纶肝岭凳蒂冲藏雷利机蒂僵肉摩嗽撅匪晋径掖愚贰捍慧悔为瞥篷画渔户巫构炮和赋穿餐揽衅吏唯瞎积酝史将枕盂巍枢绢勒咨胆满纪狡坚淆籽屉 宵选豆顷祁湾涅识侯翌颁镇弦牡殃矮种鄙听惑眠课唾颐霸摊梭唯饼管蚊臻雄晰苑募琵铰妓当虱讣丑廓销垮无喘疼双痒灵比茹湃巫谣棕掇锁高饵央朋页赦微芥松恨恒颇讽鱼讼枝早圆瓮辗渔蚜夕酗谭斟骏氏搓悉灶纺怪希朝状蘑窝掖钱哎八品鼠成颤挑溅磐创弘驮轰改寒弱奋彬墟旋怎锗场内算制衬业妓佛盎腮斜惜彝轨尸幻咬赂纲酥兜许雾泼泣周箕姻杆蔚掳望诚径佐扇扦呜军互泽横哆柴刚辫彝础吗秃驴沮秸
4、惫够鸥点甲驭星列笔泽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全套修改版) 二一三年六月 目 录 采煤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 1 - 采煤班(组)长操作规程 .- 1 - 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 3 - 乳化泵站司机操作规程 .- 5 - 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 8 -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操作规程 - 12 - 爆破工操作规程 - 17 - 工作面破碎工操作规程 - 23 - 回收工操作规程 .- 26 - 回采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 30 - 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 - 34 - 掘进机司机操作规程 .- 36 - 架棚支护工操作规程 .- 40 - 锚杆支护工操作规程 .- 46 - 锚喷支护工操作规程 .- 4
5、9 - 锚索支护工操作规程 .- 53 - 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 56 - 机电各工种操作规程 - 59 - 地面变(配)电站值班员操作规程 .- 59 - 变(配)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 .- 64 - 井下硐室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 67 - 矿井安装电工操作规程 - 70 - 矿井电工操作规程 - 72 - 架线电工操作规程 - 76 -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 84 - 电缆管理员操作规程 .- 87 - 电气试验员操作规程 .- 88 - 防爆检查工操作规程 .- 94 - 防爆电器修理工操作规程 .- 96 - 充电工操作规程 .- 98 - 主排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 10
6、1 - 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 102 - 五小电器修理工操作规程 - 106 -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 108 - 单体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 .- 111 - 采、掘工作面电工操作规程 - 113 - 掘进机维修工操作规程 - 118 - 空气压缩机司机操作规程 .- 121 - 锅炉司机操作规程 .- 122 - 热风炉司机操作规程 - 125 - 空气压缩机维修工操作规程 .- 127 - 架空乘人装置维修工操作规程 .- 131 - 桥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 132 - 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 .- 135 - 主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 135 - 小绞车司机操
7、作规程 - 138 - 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 141 - 把钩工操作规程 - 144 - 信号工操作规程 - 147 - 轨道工操作规程 - 149 -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 152 - 钢丝绳检查工操作规程 .- 155 - 运料工操作规程 - 157 -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 161 - 强力胶带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 163 - 带式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 165 - 通风各工种操作规程 - 169 -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 169 - 测风员操作规程 - 174 -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操作规程 .- 183 - 局部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 185 - 风筒工操作规程 -
8、187 - 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 .- 191 - 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 192 -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 - 197 -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 205 - 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 208 - 洒水灭尘工操作规程 - 212 - 通风设施工操作规程 - 214 - 通风木工操作规程 .- 220 - 测尘工操作规程 - 223 - 管路工操作规程 - 227 - 隔爆设施安撤工操作规程 - 230 -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 .- 232 - 消防、灭火工操作规程 .- 236 - 检身工操作规程 - 238 - 火区检查员操作规程 - 240 - 煤层注水工操作规程 - 242
9、 - 井下卫生工操作规程 - 244 - 瓦斯检查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 245 - 其 他 .- 249 - 爆炸材料押运工操作规程 - 249 - 爆炸材料管理工操作规程 - 253 - 煤矿探放水工操作规程 .- 257 - 测量工操作规程 - 261 -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 267 - 采煤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采煤班(组)长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 采煤班组长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采 煤工艺流程,掌握采煤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具有指挥和处理隐 患的能力,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 2 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接受工作任务
10、,仔细布置当班 工作。 第 3 条 准时到达作业地点,现场交接班,沿途发现有支护失 效或片帮冒顶处,限时解决。 第 4 条 向交班班(组)长主动了解上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工程质量情况及隐患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将情况记入交接本。 第 5 条 认真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作面通风、瓦斯、防突、 防尘设施、支护质量、乳化泵压力、自救系统、备用支架量等。 第 6 条 检查验收后,存在的工程质量不合标准和隐患要报告 区队和现场跟班队干部及矿安监员,并在作业前首先落实处理。 第 7 条 将检查情况汇报到队和调度室,履行交接班手续。 三、操作前准备 第 8 条 进入采面前,先由瓦检工、值班班长或带班班长及 1-
11、 2 名有经验的员工一起到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项目 有: 1、工作面通风瓦斯情况; 2、顶板完好状况:有无浮岩、伞檐、裂缝、顶板离层及工作 面的支护情况等; 3、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固 定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信号是否能正 常使用,牵引链、胶带是否有超限磨损;瓦斯探头位置是否符合 要求;综合防尘水管是否到位。 第 9 条 全体作业人员对各自位置的安全情况再进行一次检查, 特别是临时支护是否合格,使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风、水、电 供给是否正常,自已工作位置是否还有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 和隐患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后方可生产。 四、正常操作
12、第 10 条 作业 1、看作业规程、看责任制、看设备和设施、看作业场所、 查隐患、查事故、查征兆。 2、严格按照“三图一书”作业,质量标准坚持“三直一平 两畅通一净两超前支护”的原则。 3、对现场的顶板与防尘、支架、通风、瓦斯管理等设施进 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对出现的重大隐患立 即停工、撤人、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4、按照作业规程预测或效检、打眼、装药、爆破、临时支 护、攉煤、支护、回柱。 五、特殊情况处理 第 11 条 凡是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遇断层、无炭柱、 过空巷、淋水加大、工作面坡度变化大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 其补充措施落实处理。 第 12 条 工作区域发生
13、重大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 害时,要协同跟班队领导及时撤出所有作业人员。 第 13 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作业: (1)作业场所存在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不能 防止事故发生时; (2)没有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随时都可 能发生事故时; (3)作业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又暂时没有某种装置防止 该行为引发事故时。 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 支架工必须熟悉支架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 作业规程和工作面顶板控制方式,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 支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 2 条 支架的零
14、部件,管路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必须符合 原设计要求,不得任意拆卸。 第 3 条 支架维护工要认真执行检修制度,保证支架液压系 统完好,对损坏部件要及时检修更换,支架出现漏液,窜液时要 及时处理,不得带病使用。 第 4 条 所有管路要悬挂整齐,不准压、埋、挤、拆。 第 5 条 工作面所有支架都要达到完好标准,否则支架工有 权拒绝操作。 第 6 条 在工作面发现损坏的零部件、液压胶管要及时更换, 换下旧的要及时回收,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班长汇报,不准带 “病”运转,保证支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 7 条 要检查顶板情况,发现顶板破碎或有冒顶现象,要 备足防冒顶材料,处理好后再移架,防止移架中冒顶过大造
15、成歪 架、咬架和倒架等现象。 三、操作准备 第 8 条 清理好架间、架前和架箱里的浮煤、浮矸和其它杂 物,否则不准进行移架。 第 9 条 移架时要和四周人员发出移架信号,移架的下方和 前方不得有与移架无关的其他人员。 第 10 条 有违章指挥的行为,支架工有权拒绝执行。 第 11 条 及时正确地移架,在采煤机割煤后,距采煤机滚筒 35 米时应及时移架支护顶板,在特殊情况下,如机道前严重 片帮,顶板暴露面积大,顶板破碎现象,应超前移架,支护顶板。 四、正常操作 第 12 条 在移架时,应注意收好影响支架前行的千斤顶,在 一般情况下降架时在顶梁与顶板之间保持在 1020 厘米为宜, 不宜降得太多,
16、当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采用带压移架,平移速度 快,移架中顶板冒落处,要及时刹顶,使支架与顶板牢固接触, 保证升起后达到要求的初撑力,移架后升架顺序分别是升柱,伸 出侧护板,用护帮板支护暴露顶板,升好支架。移架操作:收片 帮梁两相邻支架推移千斤操作手把打在推溜位置要移支架推 移千斤操作手操作打到移架位置并依次降前后立柱支架到位后 及时将移架手把打到零位将两相邻支架移架手把打到零位前 后立柱升支架全部移完拉后部溜子。 第 13 条 移架过程中,要利用侧护千斤顶对支架进行微调整, 支架与运输机保持垂直,支架中心距保持在规定之内,移架步距 保持在 60CM,拉线移架使支架整齐成一条直线,支架顶梁与煤 壁
17、间的空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以防采煤机割顶梁。 第 14 条 支架升起后一定做到接顶严实,不得歪斜,操作完 成后各手把打到零位,严禁手把处于工作位置。 第 15 条 需要铺顶网时,严防移架撕破网,移架后将网挑起, 以防采煤机割网。 第 16 条 移架前为使支架移够步距,移架千斤顶处的煤矸, 一定要处理干净,防止因挤住千斤顶而使千斤顶收不到位影响移 架步距或致使千斤顶弯曲,挤坏液压管路影响移架。 第 17 条 当前梁压力大煤层底软,架子前倾时,为避免移架 时底座下陷,所用单体或支柱将前梁支撑好抬脚前移,但必须要 注意单体或支柱滑倒伤人。 第 18 条 在综采工作面内放炮时,需制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8、, 经矿总工批准,放炮措施除执行放炮规定外,要求对支架管路, 操纵阀及柱体表面镀层等部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 第 19 条 过断层时,应按措施规定控制采高防止架间出现台 阶。 第 20 条 支架移不动或升不起时,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移 架,不要随意更换管路或增大泵站压力,以免损坏设备。 第 21 条 支架工必须站在架座上,面朝推移方向,手握操作 把,眼 看前方,进行操作,不准后退式操作,不准站在推溜千 斤处,以防挤碰伤脚。 第 22 条 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操作液压系统,拆卸时,必须 先停泵泄压,人员离开,不准对着人,以防液压打人。 五、收尾工作 第 23 条 支架走完后,支架整齐形成一条直线。
19、 第 24 条 移架完成后支架阀组的操作把手必须打到零位。 第 25 条 下班将支架上的浮煤清理干净。 第 26 条 当班支架爆的管子及存在隐患(不能马上处理)汇 报区队,做好交接班工作。 乳化泵站司机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站性能及构造原理 和液压控制系统,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经过专业技 术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 2 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如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 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处泵体不足 100mm 时,应立即汇 报、调整、处理。 第 3 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 淋
20、水时,必须妥善遮盖。 第 4 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 5 条 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 终符合规定要求(单体液压支柱 2-3,液压之架 3-5), 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第 6 条 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为单体液压支柱供 液支柱供液的应不小于 18MPa,为综采液压支架供液的应不小于 30MPa,并且不得超过 31.5MPa。 第 7 条 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 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液压控制元件,严禁 带压更换液压件。 第 8 条
21、 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铅 封和调整部位的动作压力(修理时除外);在正常情况下,严禁 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 9 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第 10 条 操作时发现有异响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 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 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 脱开时应立即停泵。 第 11 条 开泵前必须发出开泵信号。停泵时,必须发出停泵 信号,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无论是开泵还是停泵的工作期 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岗位。 三、操作准备 第 12 条 乳化泵泵工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切断位
22、置 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泵及油箱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坚固。 (4)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连接牢靠、有无漏 液。 (5)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 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各控制阀是否正常,并处于正 确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是 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第 13 条 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 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3%-5%)液面是否在液箱的 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 动灵活。
23、 四、正常操作 第 14 条 检查完毕无问题后,拧松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头,待 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打开手动卸载阀, 合上 控制开关,点动电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标记方向 一致,如不一致,立即停机处理,待一切无误后方可开机。 第 15 条 起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 到额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 则不准工作。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管路系统有无渗漏现象,胶管有无破损,以及挤扭压 的地方; (3)各部件运转声音有无异常; (4)各部温度是否正常,乳化液温度不超过 30,泵体 温度不超过 60; (5)柱塞腔液
24、压是否合适,应以柱塞表面带出的油膜形成 少量点滴状为合格,否则调节丝母; (6)随时注意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和安全阀、卸载阀的工作 情况; (7)过滤器是否损坏或很脏而失效; (8)控制按钮、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五、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 16 条 接到工作面用液开机信号后,要向工作面发出开泵 的信号,得到回应后,起动电动机,慢慢打开向工作面供液管路 上截止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信号不清不准开泵; 第 17 条 运转过程中应注意:各种仪表显示情况;机器声音 是否正常;机器温度是否超限;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 定范围内;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乳化液箱盖是否平整 严实;乳化液箱内乳
25、化油液面是否有污物、发现问题,应及时与 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第 18 条 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应停泵,关闭主管路截 止阀,不准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元件,否则容易造成人员伤 害; 第 19 条 不得随意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 20 条 正常情况下,不经回采工作面人员许可不得停泵, 如工作中泵站停止运转后,要打开手动卸载阀,并对泵站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 第 21 条 移动泵站后,保证管路畅通,油管接头与电路等完 整,置放整齐; 第 22 条 观察顶板好坏,防止砸坏泵站设施,观察泵站上方 采取防淋水措施,避免水污染油质; 第 23 条 泵站需加油时,采用同一牌号、同一厂家生产的乳 化油
26、配制乳化液,要专桶专用,使用自动配液器配液。 六、收尾工作 第 24 条 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 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 的粉尘;向接班司机交清情况,并填写运转和交班记录。 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 采煤机司机必须熟悉采煤机的性能及结构原理和操作 规程,善于维护和保养采煤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必须经过专 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 2 条 采煤机司机要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移刮板输 送机工、液压支架操作工等密切合作,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 3 条 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巡视采煤机周围,确认对
27、人员 无危险和机器转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后,方可接通电源。改变采煤 机牵引方向时,必须先停止牵引。 第 4 条 严禁强行截割硬岩和带载启动、带病运转,按玩好 标准维护保养采煤机。 第 5 条 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开启喷雾装置和喷雾降尘。 第 6 条 采煤机因故障暂停时,必须断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采煤机停止工作、司机离开采煤机或检修时,还必须切断电源, 断开其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第 7 条 拆卸、安装挡煤板和补换截齿时,必须停止采煤机, 摘开滚筒离合器、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第 8 条 工作面倾角在 15以上时,其防滑措施要安全可靠。 第 9 条 严禁用采煤机牵引、顶推、拖吊其他设备、物件。
28、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 10 条 采煤机开机前应检查各部零件是否齐全,螺栓是否 紧固,截齿是否齐全、锋利、牢固,滑靴是否平稳,滑靴与滑道 接触是否正常; 第 11 条 检查各操纵阀,控制阀按钮,旋转手把等是否灵活 可靠; 第 12 条 检查各部油位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渗漏现象, 电缆及拖移装置和水管有无被挤卡扭断现象和破损现象,喷雾水 的压力必须达到 0.2Mpa 以上,流量必须满足采煤机作业的要求; 第 13 条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 14 条 检查灭尘设施的效果是否可行; 第 15 条 打开手摇油泵盖子,穿上手摇泵螺栓,连续摇手摇 泵,查看补油压力表的压力
29、指示,确认正常后取下螺栓盖好盖子, 方可进行下一步。 第 16 条 对刮板输送机和工作面有关情况要全面了解,在安 全无误情况下,方可试机; 四、正常操作 第 17 条 在采煤机无故障、无障碍物、人员都在安全位置上, 才允许对采煤机试运转,采煤机启动时应先送水后送电,停机时, 先停电后停水。 第 18 条 采煤机的启动操作程序: (1)打开采煤机的停止闭锁按钮; (2)打开洒水阀门喷雾; (3)合上隔离开关手把; (4)发出开动采煤机的信号,检查并确定机器转动范围内 无人员及障碍物; (5)采煤机电动机空转,检查采煤机液筒旋转方向,监听 各部声音和压力表指示。正常后,停止电动机、当电动机停转前
30、的瞬间合上截割部齿轮离合器; (6)发出开动运输机信号; (7)刮板输送机起动,空转 2 分钟,正常后,发出起动采 煤机信号,按起动按钮,起动采煤机; (8)用调高手把将滚筒调到适当高度; (9)转动调速手把使采煤机牵引割煤; 第 19 条 采煤机经试转确认一切正常后发出输送机开机信号, 待输送机开动运行后方可开始牵引割煤; 第 20 条 采煤机开始牵引割煤时,牵引速度从零逐渐增高, 不得立即打到最高牵引速度,在运转中,随时注意采煤机负荷情 况,以及输送机过负荷情况,相应调整牵引速度,防止采煤机和 刮板机过负荷运行,并尽量使出煤量均匀; 第 21 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掌握好采高,但采高的上
31、限 要小于支架最大支撑高度,下限要大于支架最小支撑高度,顶底 板要割平,避免出现台阶,要随时注意支架情况,防止割支架; 第 22 条 采煤机正常工作中司机要随时注意采煤机下方的输 送机,如有大块煤矸或长木料等杂物要立即停止输送机,防止杂 物进入采煤机底托架内; 第 23 条 采煤机工作过程中,要 随时观察采煤机各部运转 情况,各 部温度,仪表指示,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截齿是否缺 少,电缆拖移装置拖动是否顺利,冷却水量、水压是否正常,严 禁无水开机等; 第 24 条 采煤机运行中,要注意采煤机本身或输送机及周围 环境条件有无异常现象,如有立即停止采煤机和输送机进行检查 和处理,否则不准继续工作,如
32、发现重大隐患或故障要尽快向跟 班领导汇报; 第 25 条 采煤机正常运行中,严禁扳动离合器手把、隔离开 关手把,避免齿轮和机件受到损坏,齿轮离合器的离合操作必须 在停机时进行; 第 26 条 采煤机在超载时或牵引部超载时,应分析原因,必 要时使滚筒脱离咬合,开机退出缺口进行检查,不得在重载下割 煤,采煤机不得带病运转; 第 27 条 举起的摇臂不宜长时工作,应半小时放下 23 分钟 然后再继续工作; 第 28 条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紧急停机开关停机。 第 29 条 采煤机的停止 (1)停机时要先把速度降到零,然后少许,反向牵引,将 滚筒内碎煤排尽; (2)按下采煤机停止按钮,使采煤机停止运转
33、后,关闭水 阀停止喷水,然后把所有操作手把复“零”位; (3)下班或检修时,采煤机应停在安全可靠处,并将滚筒 落至底板,必须将输送机闭锁; (4)采煤机停止割煤,下班时,司机要求按启动前的检查 内容对采煤机进行检查,并清理采煤机上浮矸,保持采煤机整洁; 第 30 条 遇到如下情况,使用采煤机停止按钮停机; (1)负荷过大; (2)发出异响; (3)电缆水管卡住或出槽; 遇到如下情况使用紧急停按钮停机; (1)回采工作面刮板机溜槽内有大块煤、矸或木料将要顶 住采煤机; (2)机器拖移的电缆,水管出槽,被输送机挂住; (3)采煤机停止按钮失灵; (4)其它意外事故; 五、收尾工作 第 31 条 向
34、接班司机详细交代本班采煤机运行状况、出现的 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采煤机工作日志。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及结构原理 和顶板支护的基本知识,善于维护和保养转载机、破碎机,会处 理故障,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 2 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 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司机密切配合,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 3 条 开机前必须发出信号,确定对人员无危险时,点动 三次后方可启动。 第 4 条 破碎机安全保护网等安全装置损坏或失效时,严禁 开机。工作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有损坏等情况必须
35、立即停机 处理。 第 5 条 转载机机尾保护等安全装置失效时,必须立即停机。 第 6 条 有大块煤、矸在破碎机的进料口堆积外溢时,应立 即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若大块煤、矸不能进入破碎机或 有金属物件时,必须停机处理。 第 7 条 检修、处理破碎机、转载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 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 8 条 转载机联轴节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损坏后,必须立即 更换,严禁用木头或其它材料代替。 三、操作准备 第 9 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小锤、铁锹等; (2)必要的备品配件:各种短接链、链环、螺栓、螺母、 破碎机的保险销子等; (3)润滑油、透平油。 第 10 条 检查
36、与处理 (1)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尾等各部分 的联接件必须齐全、完好、紧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应无渗油、 漏油,油量要适当。 (2)信号必须灵敏可靠,没有信号不准开机。喷雾洒水装 置要保证完好。 (3)电源电缆、操作线必须吊挂整齐,无受挤压现象; (4)机头附近的煤、矸石、杂物及电动机、减速器上的煤 尘必须清扫干净; (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机尾的搭接要合适; (6)刮板链松紧要适中,刮板及螺丝必须齐全紧固; (7)转载机行走小车必须平稳可靠; (8)转载机桥身部分和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 必须紧固; (9)转 载机在无载情况下开机时,各 部件的运转应无异 常
37、声音,刮 板、链条、连接环应无扭挠、扭麻花、弯曲变形; (10)破碎机的安全保护网及保护装置,要保证不变形不失 效、安全可靠; (11)转载机、破碎机处的巷道支护必须完好,牢固。 四、正常操作 第 11 条 合上电磁启动器手把,发出开机信号,确定人员离 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先点动二次,再起动试运转,正常后对转载 机、破碎机进行联合试运转。 第 12 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 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 电牌。 第 13 条 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打开喷雾装置, 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启动运转。 第 14 条 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机械和电动
38、机有无震动,声音和 温度是否正常;转载机的链条松紧是否一致(在满负荷情况下, 链条松紧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有无卡链、跳链等现象。 发现问题要立即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第 15 条 结束工作面前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 理干净,待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推移完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 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后,将电磁启动器 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关闭喷雾阀门。 五、特殊操作 第 16 条 移动转载机前要清理好机尾、机身两侧及过桥下的 浮煤、浮矸,保护好电缆、水管、油管并将其吊挂整齐,要检查 巷道支护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移动转载机。 第 17 条 移动转载机时要
39、保持行走小车与带式输送机机尾架 接触良好,不跑偏,移设后搭接良好,转载机机头、机尾保持平、 直、稳,千斤顶活塞杆及时收回。 六、收尾工作 第 18 条 清扫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 19 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 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转载机、破碎机工作日志。 单体支护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 单体支护人员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 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 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 2 条 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 把工具敲帮问顶,摘
40、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第 3 条 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 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 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 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第 4 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联网。联网时不得出现 空联。 第 5 条 顶梁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 0.3 米。 第 6 条 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 7 条 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 必须用木料背实。 第 8 条 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 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 9 条 支柱
41、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 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 第 10 条 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 选用 1.0 米以上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 最大高度 0.1 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 0.2 米,选 用其它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第 11 条 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 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经矿上研究确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 12 条 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 第 13 条 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 5 米内不得有人。 第 14 条 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 架设好前,不准回
42、撤临时支柱。 第 15 条 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支柱与回柱间的间 隔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支柱与推移输送机的距离不得大于 15 米; 其它的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当支护工序与其它工序发生脱节时, 支护工有权要求暂停或减缓其它工序,优先进行支护。 第 16 条 在采煤工作面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要掌握好注液 用力与时间,保证支柱的初撑力其柱径为 100 毫米的不小于 90KN、柱径为 80 毫米的不小于 60KN。 三、操作准备 第 17 条 备齐注液枪、卸荷手把、液压升柱器、支柱定位卡 具、锨、镐、锤、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 可靠。 第 18 条 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43、第 19 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 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操作 第 20 条 架设带帽点柱程序: 单体液压支柱: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支柱-用注 液枪清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支柱带帽-供 液升柱。 第 21 条 架设挂梁支柱程序: 单体液压支柱:挂梁(使用顶网的先挂网)-插调角楔-背 顶-打紧调角楔 -清理和定柱位- 竖立支柱 -清洗注液阀煤粉- 供液 升柱。 第 22 条 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网时将网展开拉直,按作业规程规定要求进行连接。 2.挂梁支柱时,每组不少于 2 人,1 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 抓
44、住铰接顶梁将其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 1 人站在人行 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3.插调角楔时,先将顶梁托起,然后从下向上将调角楔插 入,使梁与顶板间留有一定的间隙(0.1-0.15 米或按作业规程规定) 。 4.竖立支柱前,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 煤,刨柱窝、麻面、放置柱鞋,对号回出临时密集支柱。 5.支柱时,人员要站在支柱地点上方操作。架设单体液压 支柱时:1 人扶柱,将手把体和注液阀调整到规定位置;1 人用注 液枪清洗注液阀嘴,然后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均 匀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并供液使支柱达到规定初 撑力为止。 6.升柱后要及时拴好
45、防倒绳。 7.单体液压支柱架设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新架设的支柱进 行二次注液。 第 23 条 应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铺网、挂梁、支设临时支柱 和贴帮柱。 第 24 条 顶板破碎、煤壁片帮严重时,应掏梁窝挂梁,提前 支护顶板;提前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操作。 五、特殊操作 第 25 条 密集支柱和丛柱的规格、数量、排柱距必须符合作 业规程规定。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度不小于 0.5 米的安 全出口,出口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 26 条 抬棚的架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与基本 支架接实,架设时超前于放顶的距离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 第 27 条 戗柱的位置、数量和架设方式必须符合作业
46、规程的 要求。 六、收尾工作 第 28 条 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 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 2 条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 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第 3 条 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 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 4 条 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
47、完好,电池有电。 第 5 条 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 6 条 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 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 7 条 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 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 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 禁领取 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 药、含水超过 0、5 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 铵类炸药。 第 8 条 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
48、 秒雷管最 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30 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三、操作准备 第 9 条 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安全员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 规 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 雷管和 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 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 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 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 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 4 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
49、同乘 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 2 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 沿井筒上下; (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 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第 10 条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 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 须放置在放炮警戒 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严禁将瓦斯检定器、 放炮器存放箱内。炸药和雷管必须分点存放,不许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 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地点。 四、操作顺序 第 11 条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装配引药检查瓦斯装药封泥检查瓦斯敷设爆破母 线警戒爆破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处理拒爆、残爆。 五、正常操作 第 12 条 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 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 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 得手拉脚线硬拽管 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