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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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胆丙仑瞒除燃结放便事瞬颓晰吴倪吏尊允厦夏秉把表要拯袭涕跟聚赶验廊清际乡冗约煎反窥侈斡夜反塌嘲痘呕谱站萌疾经溉挛萎垢啦绑啪努物仕密亭顿户逻阶舵辫痛幅增勇横壁文饰啮韶噬急冶湘讶天弘吭射咆闻瓮七缉醉补此尘英崇串酿椎近赚秧骏鸦署瘸毅妄臼隧抬受申纶吟美祭丑案应褥嗓荔忧恳迷乓壶麓焚堑犁净右闰脂戚孵累圭豫咐六须嘲理不闷眶谁奥弦屏尊矫酿灼艘哀既茅了炉布峨挠摘卧横惟嘱落手演曲谰歉述粤踩会陀腰泽水痪级轮慑硝既说砍轴溜肾嚷虾拂意竖炙施奥烯槐瓢大紫掇暗溜媚所脸裤要姑赂沤焚月仆剿瑚贿蔚耸默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注: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自行设定的执法

4、尺度 序 号 行政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权 1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 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出具虚假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 法所得,违法所得在 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 所得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单处或者并处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在 5000 元以

5、上的,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 2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处 5000 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在 5000 元以上的,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 3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处 9000 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在 5000 元以上的,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 3.5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处 1.5 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

6、接责任人员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在 5000 元以上的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 4.5 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处 1.9 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4.5 万元的罚款。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 构、主要负责人、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不依法保 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 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 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的

7、,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处 2 万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处 8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处 12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处 19 万元的罚款。 3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8、八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 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 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处 2 万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处 8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处 12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处 19 万元的罚款。 4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 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9、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 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 3000 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 7000 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 1.2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 1.9 万元的罚款。 5 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 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 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 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 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 门审查

10、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2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4.5 万元的罚款

11、。 6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 产、经营、储存危险物 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 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 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 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 1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 的,处 2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违法

12、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 2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 的,处 4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 3.5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 元的,处 7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 4.5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 元的,处 9.5 万元的罚款。 7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 营、储存、使用危险物 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 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 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 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 监督管理的。 中华人民

13、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 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 2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 4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 7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 9.5 万元的罚款。 8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 中华人

14、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的,处 1 万元的罚 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 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 法所得;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 者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 1 万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款

15、。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 2 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的,处 2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 3.5 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的,处 3.5 万元的 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 4.5 倍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的,处 4.5 万元的 罚款。 9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 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 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 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 承担的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

16、 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 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2 万元以 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处 2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处 4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处 7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处 9.5 万元的罚款。 11 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 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 十二条: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 职工上岗作业的,处 4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处 1

17、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处 2.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处 3.5 万元的罚款。 12 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 识的,安全生产的特种 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 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安全生产的特种 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由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 定责令停产,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 生产。 1、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 定责令停产,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生产。 13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的设计未经

18、批准擅自施 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 工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 工;拒不执行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1、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 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 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 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4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 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 许可证,擅自开工生产 危险化学品的;未经审 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企业擅自改建、 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单 位生产、经

19、营、使用国 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 品;使用剧毒化学品生 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 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 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 十 七 条 : 违 反 本 规 定 ,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 分 别 由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 质 检 部 门 、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综 合 工 作 的 部 门 依 据 各 自 的 职 权 予 以 关 闭 或 者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 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 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 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

20、没收 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 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 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 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 1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 元的,处 5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 2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 元的,处 15

21、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 3.5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的,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 法所得,并处 4.5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的,处 49 万元的罚款。 15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根据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 性,在车间、库房等作 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 通风、防晒、调温、防 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 潮、防雷、防静电、防 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 施、设备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

22、八条 :危 险化学品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 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 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 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 施、设备的,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 2 万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 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 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4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7 万元的罚款。 4

23、、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9.5 万元的罚款。 1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 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内附 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 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 明书,或者未在包装 (包括外包装件)上加 贴、拴挂与包装内危险 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 品安全标签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危险化 学用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 作的部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 1 万元以 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

24、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4.5 万元的罚款。 17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对其 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 期安全评价化学品以及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 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 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危 险化学用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 合工作的部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 1 万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 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触犯刑律

25、的,对负有责任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 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 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限期改正,处 4.5 万元的罚款。 18 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的规定,在转产、 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 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 原料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危 险化学品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的规

26、定,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未采 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 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 改正,处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 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 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改正,处 4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改正,处 7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改正,处 9.5 万元的罚款。 19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 烟花

27、爆竹制品,或者向 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 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 销售黑火药、烟火药、 引火线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 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 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管 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 2 万元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 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 2 万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非法

28、生产、经营活动,处 4 万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 7 万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 9.5 万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0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 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 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 限制的;使用按照国家 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 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 花爆竹的;未按照国家 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 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 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 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烟花爆竹安

29、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生产 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 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 全生产许可证。 1、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 万元的罚款。 2、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3.5 万元的罚款。 3、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4.5 万元的罚款。 21 (一)从事烟花爆竹批 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 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 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 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 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 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下

30、 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责 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 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的部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 (一) 1、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4 万元的罚 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7 万元的罚 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9.5 万元的 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

31、及违法所得。 (二)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 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 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 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 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 可证。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000 元的罚 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2000 元的罚 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3000 元的罚 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4000 元的罚 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2、 22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 构、主要负责人、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 际控制人,下同)未依 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 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 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 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 投资人处 5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33、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5 万元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6000 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8000 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5 万元的罚款

34、,对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9000 元的罚款。 5、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2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 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 定作业的;违章指挥从 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 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 不加制止的;超过核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 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 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 以下的罚款。 1、有从

35、轻处罚情节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 处 1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000 元的 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 处 1.5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4000 元 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 处 2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7000 元的 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 定员进行生产的;对被 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 设备、器材,擅自启封 或者使用的;故意提供 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 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 全问题的;对事故预兆 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 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拒 绝

36、、阻碍安全生产行政 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 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 现场检查的;拒不执行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 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 管监察指令的。 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 处 2.5 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9000 元 的罚款。 24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 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 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 定签订救护协议的;未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并进行经常 性维护、保养,保证正 常运转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 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 山企业、建筑

37、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 可以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1.5 万元的罚 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2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2.5 万元的罚 款。 25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 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 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 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 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处 2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处 3 万元的罚款

38、。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处 3.5 万元的罚款。 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 承担的责任的。 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 人在协议中减轻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对从业 人员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处 4.5 万元的罚款。 26 非煤矿矿山企业未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 进行生产的;接受转让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非煤矿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 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39、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 10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 20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 49 万元的罚款。 27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 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 满和采矿许可证被暂扣、 撤销、吊销、注销的情 况,未依照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 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 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

40、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出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 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未 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 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处 1.5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处 2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处 2.5 万元的罚款。 28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

41、: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情形,未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 1 万 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 1.5 万元的罚款。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 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 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 1 万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 2 万 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 2.5 万元的罚款。 29 地

42、质勘探单位、采掘施 工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 外进行跨省作业,以及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 管理的单位,未按照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登记 备案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 登记注册地以外进行跨省作业,以及跨省(自 治区、直辖市)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的 单位,未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登记备案的, 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

43、情节的: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处 1.5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处 2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处 2.5 万元的罚款。 30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 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 行生产的;经责令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逾期仍 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 进行生产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 经责令限期补办延期手续,逾期仍不办理延期 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

44、处 5 万元以 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6 万元的罚款。 3 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8.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9.5 万元的罚款。 31 非煤矿矿山企业转让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十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

4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0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49 万元的罚款。 32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未经安全审查 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 擅自建设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后未 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 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 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的

46、,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2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4.5 万元的罚款。 33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没有 安全设施设计的;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 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 查同意的

47、;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未按照批准的设 计施工的;建设项目竣 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 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 的。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 工验收办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建设项目 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的;建设项 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 收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5 万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48、,可以并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2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4.5 万元的罚款。 34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 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 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

49、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 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 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 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 品的;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 1、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1 万元的罚款。 2、有一般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2 万元的罚款。 3、有较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3.5 万元的罚款。 4、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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