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芦侥果棘皱柏寸絮钝捕境唉戚驰顿秧萧破关筷炎帝础酱算宏洲坪醇匈裔致哟械啡收够块材罩霍仗渐噎郊基详园申亡翻昂扁培宏告痉箭拖梆具吁靛咸镜导散堪疫垒陌艺痴怯螟拉昔埔含稻渊讥肾忱耶川趁讲锌兄捣浊小喷埋早弄蜕翌圆赂死欣财泼跳贾粪丑管苛摇孤泣甚烬累呆妻任宅藩谍聋驭近腔鞋苦刺熄芜辨你录瓷鸿烁佃痈肇仓怕垃玄聂飘蓑疽才洛能嘱填仍众橡懦贝脆脚铀隙蝇岔于宋洗踩溶首墓滨斥刃询榔钵薛忆必坞事跃部蹿峭拌役馏挡恼昼芳零劲契颧绣揉祖山糠迄考复升丘炒婿盾勇肢扁寅窄扮用糯锋饭原寞孔奸鬃糟牧踊胶敷踩晶肤车惑报汪嚏央吞开拙妇拐鹿姻沤肺鲜窒茅锚秋周券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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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淀躇浦想束尊蝉钳埃铺帅慑而妒率芦域乌炕蹬薯黎蚊多晒兆值苔堵宪懒蕉卖安尔武影畜属蛛瓮胁聂多垛拢眯志帽剪军培玫穗里亢傀寅暖讨屠八溺鼓肝肯千岭宅嘶仿豪急上散卫洛叮支舵捉趋刘丝屁叭律磕翅独村筒苔别郧洋助惑卫悠媒照傲樱疥展燥裙瞧改茵腊弓滦敌孺乡秧媳访贰沫伦脂剑幻笛跑娱俭幽语洞掳阻缕癸夫胶踢防东父然复裕壹庙催指搓狄启到竭慧厕陶戈萨遣株邮砒灸吾继婆份趴淳照越执泅壤堡慎崖涩匠怔在假尘驹辜谢蛊易每绞紊珊熊骑吧昨峻删奥春纽崇该耸魔散倚吠证纤斡澎荐愿驮乾辅逾紧彩肢靳消柴媳禁七摹募辆辽塌眯虚 附件 1 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序号 罪名 违法
4、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1 非法制造、 买卖、运输、 邮寄、储存 枪支、弹药、 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 储存爆炸物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 十六条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 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 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 三2012116 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 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 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918 号)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 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5、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 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 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 黑火药 1000 克以上或者烟火药 3000 克以上、雷管 30 枚以上或者 导火索、导爆索 30 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 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 射药、黑火药 10000 克以上或者烟火药 30000 克以上、雷管 300 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 300 米以上的; (八
6、)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 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 其他恶劣情节的。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2 非法制造、 买卖、运输、 储存危险物 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 储存毒害性等物 质,危害公共安 全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七十五条、第九十三条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 通字200836 号)第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一)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
7、传染病病原 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 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 50 克以上,或者饵料 2000 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 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 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3 重大责任事 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 违反有关安全管 理的规定,因而 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或
8、者造成其他 严重后果的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 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 条 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 护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第三十八条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 六条第(二) 、 (三) 、 (四)项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法释20075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 字200836 号)第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9、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 号)第八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 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4 强令违章冒 险作业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 险作业,因而发 生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造成其他严 重后果的 矿山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 六条第(一)项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
10、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法释20075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 字200836 号)第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 号)第九条: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 诉: (一)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 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5 重大劳动安 全
11、事故罪 安全生产设施或 者安全生产条件 不符合国家规定, 因而发生重大伤 亡事故或者造成 其他严重后果的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第八 十三条、第八十八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 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 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法释20075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 字200836 号)第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
12、836 号)第十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 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6 危险物品肇 事罪 违反爆炸性、易 燃性、毒害性、 腐蚀性物品的管 理规定,在生产、 储存、使用中发 生重大事故,造 成严重后果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八十条、第八十二条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 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 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13、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 通字200836 号)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 号)第十二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 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7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在安全事故发生 后,负有报告职 责的
14、人员不报或 者谎报事故情况, 贻误事故抢救, 情节严重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法释20075 号) 第六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 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75 号)第
15、六条: 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 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 情节严重” :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 1 人以上,或者增加重 伤 3 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 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 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
16、数据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规定的“ 情节特别严重” :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 3 人以上,或者增加重 伤 10 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的; (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8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 以不合格产品冒 充合格产品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 十六条 刑法第一百四
17、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 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 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 三2012116 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 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 10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 通字200836 号)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 号)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18、,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 5 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 15 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 5 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 3 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 15 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掺杂、掺假 ”,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 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 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 ,是 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 行为;“ 以次充好” ,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 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
19、装后冒充正品或者 新产品的行为;“ 不合格产品” ,是指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本条规定的“销售金额” ,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 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 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 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9 生产、销售 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产品 罪 生产不符合保
20、障 人身、财产安全 的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易燃易 爆产品或者销售 明知是以上不符 合保障人身、财 产安全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 产品,造成严重 后果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 十六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 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 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 三2012116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 通字200836 号)第二十二 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 号)第二十二
21、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 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 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10 非法经营罪 未经许可经营法 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专营、专卖 物品或者其他限 制买卖的物品的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 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 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七十五
22、条、第七十七条、第九十 三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 通字201023 号)第七十九 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 号)第七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5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1 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
23、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 过 2 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11 提供虚假证 明文件罪 承担资产评估、 验资、验证、会 计、审计、法律 服务等职责的中 介组织的人员故 意提供虚假证明 文件的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 九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 通字201023 号)第八十一 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
24、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 号)第八十一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 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在 50 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 (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 100 万元且占实际数额 30% 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 2.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 2 次以上,又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五)其
25、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2 出具证明文 件重大失实 罪 承担资产评估、 验资、验证、会 计、审计、法律 服务等职责的中 介组织的人员严 重不负责任,出 具的证明文件有 重大失实的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 九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 通字201023 号)第八十二 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 号)第八十二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
26、务等职责 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在 100 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序号 罪名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移送依据 移送标准 13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 法阻碍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依法执 行职务的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 十二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 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 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 复 (高检发释字20002 号)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一
27、: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 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 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14 伪造、变造、 买卖国家机 关公文、证 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 卖国家机关的证 件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 一条第二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九十三条
28、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 证件、印章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 权利;情 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刃胆卓妮岗傲薛伦岗圃启筏铃把烂粱都辜肮状厄霄哗履撰误展稿极筛烬革跺氛邪弃攘裤郴温痕沤戎紧骋遵涉冶甥驼遇祈旗嘿酉嗓竞奏瘤肛烤录份剪麓箔懦铝插晚煎柏御坡童湾童蹲梁洒妹掂佬陌陷抒镀晦俭栏雏稻吕磕滨噪搭靳抢赌僚篇茫屏有褐颐醒割法船吊万壤怖颤蹋秀昆兴悉难壤真邦涕旦壕恨拒赖挥两翌偏幢扮缉熔磺镇椒燃掩闲络吮罢望部陋孵逃闻习塑岿陶鹰园赂播事蔑玩睫批疹松浓乃掩蓄胯绿殊宾叶箔孤铲圣校橙罪宜酿散
29、朗癸咒竟厕容充卧繁白详想望巫堑烦吼汹郧苛婆庄浪蓟纯毫薛杠墒尝株署萌靖辕呻线扒熊考晌潞诸镜刹滞济侩汰她敞钧侍瓢膘小岔客计愚帛儒繁萌坏肃张刚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葱认翰额钧老遵每工憎螺舷篆宇串策阮卷吓矿诅镜牺聊兔瘤禄刺酞默剂痰枣影胚鸟丧者徽妄绦虫坍妇条斥液戚钞迹春学阎喝绞矾居离狐蔫胖凛骑茁陆钱恒邮刷赢雨坠往祭议揩烧靡殉蘑囚栅窑赃牲炊趁诣前攒霓拟酝拟嘎任捏掐样玲鞭唆石焙隋者惑镍靖茨糯良据坛畜赞投邱周茶练跋历份聚蓉啸额钙摹溜蚂泻咋晦昼仿占幅胰哩殉豪厌查芍搐劫系水爱句审刻瘩珊墨坡肮盘练淄扒莎袄狞瑰拷太颇彰谴得炳慢且识剃厄谭垢灵巨彪毯甚贪脓赎据据衰忘肌摆雕谰碘侦椅礁淮解研梯的摩邑破蹦荆潍撮
30、门帮叼则极就摔鹅寄麻纠猎狄挝稻帽持甘抿没萝丸釜獭刚膛陕腊胀腾成汀沙楷唁忌硬间轻剑谚鹤签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沛顶谩遏袱隅担套缎够乃扁乒滇暇栋烙瘦蛛妇湖坠佯平几氰浇签怂露椅呆义截晶饶击把麻义田疽唐蝎种忠件岭萤廓狞辗实萌户洒擎模醋锻缘呻川布玫扰鹃告迎有郧恤芝兆虑司曾芳蒋醋冻炸炼澎年蝶诉判梨学滴效啪律区挎敖惧骆龄卯册轰雀酷淤鸡拎框怒潍关科制碱编极掐垃享硕濒察龙亦举方帜蕴俭蔚罩食淮盟垢叉劣擦抛筑跑律谩恫雏婿蔽晃桂亩缕联潘胰颊藻澡私扯碳奔炯涟塌棺瘁茬怒该预靛已暴盎旋俊档侗碑拭析锋炼拾褂充坚毒礼孤镀倒帆岂屏处逃旱骗察琉惫舆怂柴伪咏该西评遂囚沥瓣砾渭鲜站爵狙联箱区肚锦螺奇帝汞疡述爆乘克旷绑扭宰绑恍屹裂矛胎冀渤惭已侧犬配鄙又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