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XXXX 有 限 公 司 薪酬设计方案 II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薪酬结构 3 第三章 管理序列薪酬 7 第四章 市场序列薪酬 9 第五章 专业技术序列薪酬 10 第六章 工勤序列薪酬 11 第七章 工资特区 12 第八章 薪酬的调整 13 第九章 其他 13 第十章 附则 15 第十一章 职系划分标准和分类 15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部门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部门全 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 关行业标准,确保2015年销售目标实现,贯彻“金迪门事业薪酬管理制度” 和 2015年公司战略规
2、划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职能类员工:销售助理; 业务类员工:省区维护经理,网点开发经理、大客户专员。 第三条 新制度的特点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制度对原有工资体系进行了调整,目前实行员 工档案工资封存式管理,同时将一些隐性收入显性化,并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 求重新制定公司薪酬体系,使员工的薪酬与岗位和工作业绩紧密结合。 第四条 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 续发展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 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
3、绩效奖金等激励性工 资单元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第二章 薪酬结构 (一)加 第五条 工勤序列涵盖一、二级部门后勤人员、工厂班组长、工人(详见附 件一:职系划分标准及分类) 2 第六条 工厂中的外雇合同协议工,比如原瓶场的外雇合同协议工,根据合 同协议条款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等款项。 第七条 收入结构 收入构成 = 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年终奖金 + 福利。 第八条 基本工资 = 基本生活费 + 学历职称工资 + 年功工资 第九条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评估的结果,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岗位档级,参见附 表 54 总部薪级
4、序列表工勤序列。分为高、中、低三个职级,每个职级都有 自己的发展档级,共 9 个发展档级。 岗位固定工资: 岗位固定工资=岗位评价值薪点值绩效奖金与岗位固定工资比例 绩效奖金: 根据岗位的重要性确定目标基数,采取的方法是占岗位评估结 果的一定比例,即目标基数岗位评价值薪点值绩效奖金与岗位固定工资 比例 工勤序列人员绩效奖金与岗位固定工资的比例是 20:80 绩效奖金的发放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具体挂钩按照第十二条执行。 考核按照XXXX 有限公司考核制度的月度考核部分。 第十条 年终奖金 年度奖金:由公司按照年度奖金计算办法计提,根据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结 果执行发放,具体挂钩按照第十三条年度奖金部
5、分执行。 特殊奖金:年底由各部门根据特殊奖金评程序准组织申报,由公司评审委 员会评估并发放。 第十一条 福利 按照第十四条执行。 第七章 工资特区 第十二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 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 3 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十三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a) 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b) 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 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c) 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
6、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 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十四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 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 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十五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 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 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d) 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e) 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十六条 工资特区工资总额不超过公司工资总额的 5% 。 第八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 XXXX 公司薪酬调整采取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相结合原则。 第十八条 公司薪酬整体调整形式是改变薪点点值
7、,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 据公司效益与公司发展情况决定。 第十九条 个别调整分为基本工资调整、年功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工资 调整、岗位工资调整等部分。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地区最低生活标准调整,年功 工资每年调整,学历职称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学历职称(公 司聘用)之日起算起调整。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考核结果和岗位变动决 定,主要分为: (一)考核调整。 连续两年考核为“优”者,以及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良”者,工资等级 在本系列晋升一档,晋升一档的具体工资增长数额参见各序列的级差标准。 4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或连续 2 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工资 等级下调一档。 对于连续 2
8、 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或连续三年考核为“基本合格” 的员工进行待岗处理。 (二)岗位变动调整。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员工岗位工资等级变动为 相应岗位系列的岗位工资等级。 第二十条 岗位工资等级调整过程中,若目前等级已经达到相应岗位系 列的最高档次,则岗位工资等级不再变动。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接收毕业生的薪酬办法 (一)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需要接收大学毕业生的岗位,由人力资 源部审核批准,薪酬原则上按照岗位薪酬的最低岗位工资等级。如有特殊情况 需要调整工资等级的,需人力资源部上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批。 (二) 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间毕业生按照同岗位最低岗位工资等级的 70%
9、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则维持该岗位等级,如果不能胜任,则 下调使用或不录用。 (三)试用期满后,按照所处岗位的最低岗位工资等级的 100%发放。 (四)新接收毕业生参加工作当年的年度考核。 第二十二条 新调入的业务骨干 (一)试用期间,按照所在岗位内的最低岗位工资等级的 70%发放。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被正式录用后,按照所在岗位内的最低岗位工资等 级的 100%发放。 (三)新调入的业务骨干参加工作当年的年度考核。 第二十三条 加班工资 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公司发放其加班工资。每 月按 21.5 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50%。 5
10、加班费 = 加班天数 * 计算基数 / 21.5 第二十四条 病事假、探亲假、年假、婚丧假、产假、公假等的工资处理 (一)本条款所列示的各种假别,都需经公司批准。 (二)因为请假而对工资的影响,根据现行请假管理制度执行(计算基数为: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50%) 。 第二十五条 待岗员工工资只发放最低生活费 第二十六条 对于 XXXX 公司外派员工,按照外派人员待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工资计算期间从每月的 01 日起至当月 31 日止并于次月 22 日发放工资,工资发放日当天若适逢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发放。 第二十八条 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 个人工资所得税 (二) 缺勤扣除额 (三) 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其它法定事项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三十条 本方案自 起执行,原规定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