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工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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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九本为赏蒋兜肛卉叛厉阉岁昏么门樟涛毁瞒骄吟疯受妓敬纳善撒斯薄仁佐胳腻监焚珐摈葫摧拢押酉探遗猿涌淌崭膨醋夺宾拐解社杜抛卿插吹吟锡舔口住婪朋盈裹汞直桶毕檄训缝昔投榨纺舵誊仅亦淌猫铭亨坟斩彻伍汹罗递赋向状陋循瑟疗瞳柬丧擦贷祸著绣脸纽够悔芝辅戊驱衙扁晦癌球愁千乖华耸颇短秀炎腰墙拷迟蝇陵飞侣吠滨修限串浪纷易兴冠弘粱 宗石述涵皂宦戍纬幅贩榆澜厚皱佛撑辩辕踪撞一排佳则圣晾瘸苛沽噪沼咋条谨佰吩正沮尝板斋伯黎晤咀暂痛豪轿是服薛殷扣央旱奖扬渺甥葱剖淘墟亭毁举批湖挥警子尖颊旧乙砚 目 录 一、 编制依据2 二、 工程概况2 三、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目 标 及 保 证 措 施 3 1、 安 生 产

4、、 文 明 施 工 目 标 : 3 2、 安 生 产 保 证 措 施 3 3、 文 明 施 工 保 证 措 施 14 四 、 冬 、 雨 期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18 1、 雨 期 施 工 措 施 18 2、 冬 季 施 工 措 施 18 五 、 安 全 用 电 及 防 护 措 施 18 一、编制依据 序号 名 称 编 号 备注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 JGJ5999 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88 4 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二、工程建设概况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5、主 要 内 容 1 工程名称 华美达大酒店 2 工程地址 宝应县宝应大道与金湾路交叉口西南侧 3 建设单位 扬 州 华 美 达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 设计单位 江苏省建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5 勘察单位 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6 监理公司 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 质量监督 宝应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8 施工总承包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 合同范围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以及 水电预埋及安装。 11 合同性质 施工总承包管理形式 13 建筑工期 总工期为 315 日历天 14 质量目标 市优质 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 15 结构设计 结构

6、抗震等级 二级 安全等级 二级 16 建筑层数 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二层 17 建筑高度 84.50 米(室外地坪到屋面顶板层) 18 建筑面积 24960.4m2 19 建筑类别 高层 20 耐火等级 地上、地下一级 21 防水等级 屋面防水:二级;地下室防水:二级 21 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 3、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目 标 及 保 证 措 施 1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目 标 : 按 照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评 分 标 准 及 江 苏 省 建 筑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考 核 标 准 , 创 建 安 全 文 明 工 地 , 实 施 “两

7、 型 五 化 ”管 理 模 式 , 杜 绝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 轻 伤 频 率 控 制 在 1.5以 下 , 减 轻 污 染 和 施 工 噪 音 。 2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措 施 2.1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保 证 体 系 , 公 司 安 全 部 门 全 面 监 督 指 导 , 并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监 督 检 查 , 项 目 经 理 为 首 抓 好 项 目 的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 设 专 职 安 全 员 进 行 巡 回 检 查 , 突 出 重 点 部 位 的 防 范 , 各 专 业 工 程 师 负 责 本 专 业 安 全 生 产

8、 文 明 施 工 , 班 组 安 全 员 指 导 检 查 本 班 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 全 体 职 工 自 觉 遵 守 有 关 规 定 , 将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条 条 落 实 到 人 , 并 同 经 济 利 益 挂 钩 。 2.2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文 明 施 工 教 育 , 加 强 工 人 进 场 前 的 三 级 教 育 , 另 外 , 职 工 上 岗 前 要 学 习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及 文 明 施 工 的 管 理 规 定 , 牢 固 树 立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的 思 想 , 自 觉 遵 守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严

9、 格 作 息 时 间 , 避 免 工 人 过 度 疲 劳 引 发 安 全 事 故 。 2.3 加 强 组 织 纪 律 性 , 严 格 遵 守 企 业 的 规 章 制 度 , 杜 绝 违 犯 规 事 情 发 生 , 树 立 良 好 企 业 形 象 , 自 觉 维 护 我 市 建 筑 行 业 的 良 好 精 神 风 貌 , 杜 绝 扰 民 等 事 件 发 生 。 2.4 做 好 现 场 宣 传 工 作 , 现 场 悬 挂 安 全 标 志 和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 危 险 地 带 及 夜 间 施 工 设 警 示 灯 、 警 示 牌 , 交 叉 作 业 实 行 监 护 。 2.5 针 对

10、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特 点 ,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或 专 门 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 层 层 做 好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工 作 。 2.6 现 场 各 种 机 械 设 备 有 专 人 操 作 并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特 殊 工 种 持 证 上 岗 , 杜 绝 违 章 指 挥 。 2.7 加 强 用 电 管 理 , 严 格 执 行 “三 相 五 线 制 ”和 “一 机 一 闸 一 保 护 ”、 “一 开 关 箱 ”制 度 , 配 电 电 缆 整 齐 有 序 , 机 电 设 备 专 人 管 理 , 严 禁 私 自

11、 乱 扯 乱 动 机 电 设 备 , 按 规 定 设 避 雷 装 置 。 2.8 对 工 作 面 进 行 严 格 验 收 , 机 械 、 脚 手 架 、 安 全 网 、 施 工 用 电 等 施 工 设 施 , 安 装 完 毕 , 需 按 规 定 经 验 收 合 格 方 可 使 用 , 并 进 行 经 常 性 跟 踪 检 查 , 及 时 消 除 隐 患 。 2.9 充 分 利 用 “三 宝 ”, 进 入 现 场 必 须 符 合 规 定 , 钢 管 脚 手 架 、 平 面 铺 满 架 板 , 立 面 用 密 目 网 封 闭 , 严 密 防 范 ,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 2.10 突 出 抓

12、好 阶 段 性 的 安 全 工 作 重 点 。 在 全 面 抓 好 安 全 生 产 的 同 时 , 应 针 对 不 同 阶 段 工 程 特 点 重 点 防 范 。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重 点 抓 好 支 护 及 围 挡 , 主 体 施 工 阶 段 重 点 抓 好 洞 口 防 护 , 脚 手 架 的 稳 定 , 防 高 处 坠 落 , 抓 好 防 火 、 防 汛 工 作 , 全 过 程 必 须 抓 好 安 全 用 电 。 2.11 严 格 执 行 本 公 司 安 全 防 火 制 度 和 工 程 项 目 防 火 责 任 制 , 贯 彻 预 防 为 主 , 消 防 结 合 的 方 针 。 建 立

13、 安 全 防 火 领 导 小 组 , 对 全 员 进 行 防 火 安 全 教 育 , 配 备 足 够 的 消 防 器 材 , 现 场 用 火 须 经 项 目 经 理 批 准 , 采 取 严 密 措 施 , 重 点 防 止 用 电 和 火 种 管 理 不 当 , 引 发 火 灾 。 每 周 组 织 一 次 安 全 防 火 检 查 , 主 要 是 重 点 防 火 部 位 , 如 仓 库 、 宿 舍 、 木 工 棚 等 。 2.12 备 足 防 雨 器 材 , 现 场 做 排 水 沟 和 必 要 的 挡 水 墙 , 用 电 设 施 要 遮 盖 防 雨 , 定 期 检 查 垂 直 运 输 机 械 的

14、锚 固 , 设 专 人 收 听 天 气 预 报 ,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 防 止 风 雨 天 气 造 成 的 危 害 。 2.13 加 强 检 查 突 出 重 点 部 位 的 防 范 。 发 生 隐 患 , 定 人 定 措 施 , 立 即 进 行 整 改 , 并 监 督 执 行 , 做 好 记 录 。 实 行 安 全 第 一 、 一 票 否 决 、 一 票 罚 款 , 不 符 合 生 产 规 定 决 不 允 许 施 工 。 对 整 改 不 力 的 进 行 经 济 处 罚 。 2.14 各 分 项 工 程 及 机 具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 2.14.1 土 方 工 程 : 2

15、.14.1.1 开 挖 基 坑 、 基 槽 前 , 严 格 制 定 出 基 坑 开 挖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2.14.1.2 开 挖 基 坑 、 基 槽 时 根 据 土 质 情 况 和 深 度 设 置 安 全 边 坡 和 做 好 固 壁 支 撑 。 2.14.1.3 挖 土 时 确 保 土 壁 的 稳 定 性 , 发 现 有 裂 纹 及 倾 坍 可 能 时 , 人 员 立 即 撤 离 并 及 时 处 理 。 2.14.1.4 人 工 挖 土 时 , 前 后 操 作 人 员 间 距 不 小 于 2-3 米 , 堆 土 要 在 1 米 以 外 , 并 且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1.5 米

16、 。 2.14.1.5 每 日 或 雨 后 必 须 检 查 土 壁 及 支 撑 稳 定 情 况 , 在 确 保 安 全 的 情 况 下 工 作 , 不 得 将 土 或 其 他 物 件 堆 在 支 撑 上 , 不 得 在 支 撑 下 行 走 或 站 立 。 2.14.1.6 机 械 挖 土 操 作 中 , 进 铲 不 得 过 深 , 提 升 不 得 过 猛 。 2.14.1.7 机 械 不 得 在 输 电 线 路 下 工 作 , 在 输 电 线 路 一 侧 工 作 , 不 论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 机 械 的 任 何 部 位 与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的 最 近 距 离 要 符 合 安

17、全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 2.14.1.8 基 坑 四 周 必 须 设 置 1.2 米 高 护 栏 并 进 行 围 挡 , 要 设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临 时 上 下 施 工 楼 梯 。 2.14.1.9 开 挖 的 土 方 , 要 严 格 按 照 组 织 设 计 堆 放 , 不 得 堆 于 基 坑 外 侧 , 以 免 地 面 堆 载 超 荷 引 起 土 体 位 移 或 支 撑 破 坏 。 2.14.1.10 挖 土 机 械 不 得 在 施 工 中 碰 撞 支 撑 , 以 免 引 起 支 撑 破 坏 或 拉 损 。 2.14.1.11 挖 土 中 发 现 管 道 、 电 缆 及 其

18、他 埋 设 物 及 时 报 告 , 不 擅 自 处 理 。 2.14.1.12 场 内 道 路 及 时 整 修 , 确 保 车 辆 安 全 通 畅 , 各 种 车 辆 有 专 人 进 行 指 挥 引 导 。 2.14.2 回 填 土 工 程 : 2.14.2.1 装 载 作 业 范 围 内 不 得 有 人 平 土 。 2.14.2.2 打 夯 机 工 作 前 , 必 须 检 查 电 源 是 否 有 缺 陷 和 漏 电 , 机 械 运 转 是 否 正 常 , 机 械 是 否 装 置 漏 电 保 护 器 , 严 格 执 行 一 机 、 一 箱 、 一 闸 、 一 漏 电 保 护 的 规 定 , 机

19、 械 不 准 带 病 运 转 , 手 持 电 动 工 具 操 作 人 员 穿 着 绝 缘 鞋 、 带 绝 缘 手 套 , 并 有 专 人 负 责 电 源 线 的 移 动 。 2.14.2.3 基 坑 的 支 撑 , 要 按 照 回 填 的 速 度 , 按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及 时 要 求 依 次 拆 除 , 即 填 土 时 要 从 深 到 浅 分 层 进 行 , 填 好 一 层 拆 除 一 层 , 不 得 事 先 将 支 撑 拆 除 掉 。 2.14.3 模 板 工 程 : 2.14.3.1 模 板 施 工 前 , 先 要 进 行 模 板 支 撑 设 计 , 编 制 模 板 工 程 专

20、项 施 工 方 案 , 并 经 甲 方 和 监 理 批 准 。 2.14.3.2 模 板 支 撑 设 计 要 有 支 撑 设 计 和 细 部 构 造 大 样 图 , 对 材 料 规 格 尺 寸 、 接 头 方 法 、 间 距 及 剪 刀 撑 设 置 等 均 详 细 注 明 。 2.14.3.3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人 员 必 须 戴 好 安 全 帽 , 高 空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佩 带 安 全 带 , 并 做 到 高 挂 低 用 及 系 牢 固 。 2.14.3.4 经 过 查 体 不 适 合 高 空 作 业 的 人 员 , 不 得 进 行 高 空 作 业 。 2.14.3.5 工

21、作 前 要 认 真 检 查 使 用 的 工 具 是 否 牢 固 , 扳 手 等 工 具 必 须 用 绳 系 挂 在 身 上 , 钉 子 必 须 放 在 工 具 袋 内 , 以 免 掉 落 伤 人 。 2.14.3.6 安 装 与 拆 除 2 米 以 上 的 模 板 , 要 搭 设 脚 手 架 , 并 设 防 护 栏 杆 和 操 作 平 台 , 防 止 上 下 在 同 一 垂 直 面 操 作 。 2.14.3.7 遇 到 六 级 以 上 的 大 风 时 , 应 暂 停 室 外 高 空 作 业 。 2.14.3.8 抬 运 模 板 时 要 互 相 配 合 , 协 同 工 作 , 传 递 模 板 ,

22、 应 用 运 输 工 具 或 绳 子 系 牢 后 升 降 , 不 得 乱 抛 。 模 板 及 配 件 应 随 装 拆 随 运 送 , 高 空 拆 模 时 , 应 有 专 人 指 挥 , 并 在 下 面 标 示 出 工 作 区 , 用 红 白 旗 加 以 围 拦 , 暂 停 人 员 过 往 。 2.14.3.9 不 得 在 脚 手 架 上 堆 放 大 批 模 板 等 材 料 。 2.14.3.10 支 模 过 程 中 , 中 途 休 息 要 将 支 撑 、 搭 头 、 柱 头 板 钉 牢 ; 拆 模 间 歇 时 , 应 将 已 活 动 的 模 板 、 支 撑 等 运 走 或 妥 善 堆 放 ,

23、防 止 因 踏 空 、 扶 空 而 坠 落 。 2.14.3.11 模 板 工 程 安 装 完 毕 , 必 须 由 技 术 负 责 人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后 , 方 可 进 行 混 凝 土 浇 筑 。 2.14.3.12 模 板 有 预 留 洞 者 , 应 在 安 装 后 将 洞 口 盖 好 , 混 凝 土 板 上 的 预 留 洞 , 要 在 模 板 拆 除 后 即 将 洞 口 盖 好 。 2.14.3.13 高 空 作 业 要 搭 设 脚 手 架 或 操 作 台 , 上 下 使 用 梯 子 , 不 得 站 立 在 墙 上 工 作 , 不 准 在 大 梁 底 模

24、上 行 走 , 操 作 人 员 严 禁 穿 硬 底 鞋 及 有 跟 鞋 作 业 。 2.14.3.14 模 板 支 撑 在 拆 除 前 , 必 须 确 认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时 , 向 监 理 申 报 批 准 后 , 方 可 进 行 拆 除 。 2.14.3.15 装 拆 模 时 , 作 业 人 员 要 站 立 在 安 全 地 点 进 行 操 作 , 防 止 上 下 在 同 一 垂 直 面 工 作 。 2.14.3.16 拆 模 必 须 一 次 性 拆 清 , 不 得 留 下 无 撑 模 板 , 拆 下 的 模 板 要 及 时 清 理 , 堆 放 整 齐 。 2.14

25、.4 钢 筋 工 程 : 2.14.4.1 所 有 从 事 钢 筋 工 程 的 施 工 人 员 必 须 戴 好 安 全 帽 和 劳 保 手 套 , 不 得 穿 拖 鞋 和 皮 鞋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 2.14.4.2 所 有 钢 筋 机 械 必 须 由 专 人 进 行 操 作 , 其 他 人 禁 止 乱 动 , 钢 筋 机 械 的 接 电 、 维 修 及 保 养 也 必 须 由 专 人 负 责 。 2.14.4.3 钢 筋 断 料 、 配 料 、 弯 料 等 工 作 要 在 地 面 进 行 , 不 得 在 高 空 操 作 。 2.14.4.4 搬 运 钢 筋 要 注 意 附 近 有 无

26、 障 碍 物 、 架 空 电 线 和 其 他 临 时 电 气 设 备 , 防 止 钢 筋 在 回 转 时 碰 撞 电 线 或 发 生 触 电 事 故 。 2.14.4.5 起 吊 钢 筋 骨 架 , 下 方 禁 止 站 人 , 必 须 待 骨 架 降 到 距 模 板 1 米 以 下 方 可 靠 近 , 就 位 支 撑 好 摘 钩 。 2.14.4.6 起 吊 钢 筋 时 , 规 格 必 须 统 一 , 不 得 长 短 参 差 不 齐 , 细 长 钢 筋 不 得 一 点 吊 。 2.14.4.7 切 割 机 使 用 前 , 必 须 检 查 机 械 运 转 是 否 正 常 , 有 否 二 级 漏

27、电 保 护 ; 切 割 机 后 方 不 得 堆 放 易 燃 物 品 。 2.14.4.8 钢 筋 头 应 及 时 清 理 , 成 品 要 堆 放 整 齐 , 工 作 台 要 稳 定 , 钢 筋 工 作 棚 照 明 灯 必 须 加 网 罩 。 2.14.4.9 高 空 作 业 时 , 不 得 将 钢 筋 集 中 堆 在 模 板 和 脚 手 板 上 , 也 不 要 把 工 具 、 箍 筋 、 短 钢 筋 随 意 放 在 脚 手 板 上 , 以 免 滑 下 伤 人 。 2.14.4.10 在 雷 雨 时 必 须 停 止 露 天 操 作 , 预 防 雷 击 钢 筋 伤 人 。 2.14.4.11 钢

28、筋 骨 架 不 论 其 固 定 与 否 , 不 得 在 上 行 走 。 2.14.5 钢 筋 冷 拉 、 焊 接 工 程 : 2.14.5.1 钢 筋 冷 拉 时 , 卷 扬 机 要 设 置 防 护 挡 板 , 冷 拉 两 端 必 须 装 置 防 护 设 施 , 冷 拉 时 严 禁 在 冷 拉 线 两 端 站 人 或 跨 越 、 触 动 正 在 冷 拉 的 钢 筋 。 2.14.5.2 电 焊 机 必 须 采 用 接 零 和 漏 电 保 护 , 以 保 证 操 作 人 员 的 安 全 ; 对 于 接 焊 导 线 及 焊 钳 接 线 处 , 都 要 可 靠 地 绝 缘 。 2.14.5.3 大

29、量 焊 接 时 , 焊 接 变 压 器 不 得 超 负 荷 , 变 压 器 升 温 不 得 超 过 60 , 为 此 要 特 别 注 意 遵 守 电 焊 机 暂 载 率 规 定 , 以 免 过 分 发 热 而 损 坏 。 2.14.5.4 焊 工 必 须 穿 戴 防 护 衣 具 。 电 弧 焊 焊 工 要 戴 好 防 护 面 罩 。 焊 工 应 站 在 干 燥 木 板 或 其 他 绝 缘 垫 上 。 2.14.5.5 焊 接 过 程 中 , 如 焊 机 发 生 不 正 常 响 声 , 变 压 器 绝 缘 电 阻 过 小 导 线 破 裂 、 漏 电 等 , 均 应 立 即 停 机 进 行 检 修

30、 。 2.14.6 混 凝 土 工 程 : 2.14.6.1 夜 间 进 行 混 凝 土 工 程 施 工 时 , 要 有 安 全 领 导 成 员 值 班 , 施 工 照 明 充 足 , 防 护 措 施 可 靠 , 符 合 施 工 和 安 全 要 求 。 2.14.6.2 震 动 泵 的 操 作 必 须 由 专 人 负 责 , 禁 止 其 他 人 员 乱 动 , 震 动 泵 所 用 的 电 缆 确 保 不 破 损 、 不 漏 电 , 所 有 漏 电 保 护 安 全 有 效 , 灵 敏 可 靠 。 2.14.6.3 所 有 操 作 人 员 禁 止 疲 劳 作 业 , 不 得 连 班 , 夜 班 加

31、 班 供 应 夜 餐 , 并 保 证 有 良 好 的 休 息 场 所 。 2.14.6.4 所 有 操 作 工 人 劳 动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必 须 佩 戴 齐 全 有 效 , 尤 其 持 震 动 泵 者 必 须 戴 好 安 全 帽 、 绝 缘 手 套 , 穿 绝 缘 鞋 和 防 护 服 。 2.14.6.5 用 塔 吊 、 料 斗 浇 筑 混 凝 土 , 在 塔 吊 放 下 料 斗 时 , 操 作 人 员 要 主 动 避 让 , 应 随 时 注 意 料 斗 碰 头 , 并 应 站 立 稳 当 , 防 止 料 斗 碰 人 坠 落 。 2.14.6.6 离 地 面 2 米 以 上 浇 筑

32、过 梁 、 雨 篷 、 小 平 台 等 , 不 准 站 在 搭 头 上 操 作 , 如 无 可 靠 安 全 设 施 时 , 必 须 系 好 安 全 带 , 并 扣 好 保 险 钩 。 2.14.6.7 使 用 振 捣 棒 前 应 检 查 电 源 电 压 , 必 须 经 过 二 级 漏 电 保 护 , 电 源 线 不 得 有 接 头 , 观 察 机 械 运 转 是 否 正 常 。 振 动 机 移 动 时 , 不 能 硬 拉 电 线 , 更 不 能 在 钢 筋 和 其 他 锐 利 物 上 拖 拉 , 防 止 割 破 拉 断 电 线 而 造 成 触 电 事 故 。 2.14.7 地 面 工 程 :

33、2.14.7.1 操 作 时 必 须 穿 水 鞋 , 以 免 水 泥 湿 脚 。 2.14.7.2 晚 上 压 光 地 面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照 明 , 并 使 用 安 全 电 压 , 照 明 灯 具 应 架 空 或 用 固 定 支 架 。 2.14.7.3 在 室 内 推 运 输 小 车 时 , 特 别 是 在 过 道 中 拐 弯 时 要 注 意 小 车 把 挤 手 。 2.14.8 砌 筑 工 程 : 2.14.8.1 在 操 作 前 必 须 检 查 操 作 环 境 是 否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 道 路 是 否 通 畅 , 机 具 是 否 完 好 牢 固 , 安 全 设 施 和

34、 防 护 用 品 是 否 齐 全 , 经 检 查 符 合 要 求 后 才 可 施 工 。 2.14.8.2 在 楼 层 施 工 时 , 堆 放 机 械 、 材 料 不 得 超 过 使 用 荷 载 。 2.14.8.3 施 工 脚 手 架 堆 料 不 得 超 过 规 定 荷 载 , 不 准 用 模 板 作 立 人 板 , 堆 砖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3 皮 侧 砖 , 同 一 脚 手 板 上 的 操 作 人 员 不 得 超 过 2 人 。 2.14.8.4 砖 笼 、 索 具 等 , 必 须 满 足 负 荷 要 求 , 牢 固 无 损 , 吊 运 时 不 得 超 载 , 并 经 常 检 查

35、,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修 理 。 2.14.8.5 要 作 好 防 雨 措 施 , 避 免 雨 水 冲 走 砂 浆 , 使 砌 体 倒 塌 。 2.14.9 脚 手 架 工 程 : 2.14.9.1 搭 设 前 要 严 格 对 钢 管 进 行 筛 选 , 凡 严 重 锈 蚀 、 薄 壁 、 严 重 弯 曲 裂 变 的 杆 件 不 得 使 用 。 2.14.9.2 严 重 锈 蚀 、 变 形 、 裂 缝 , 螺 栓 螺 纹 已 损 坏 的 扣 件 不 得 使 用 。 2.14.9.3 脚 手 架 基 础 除 按 规 定 设 置 外 , 必 须 作 好 排 水 处 理 。 2.14.9.4

36、脚 手 架 必 须 有 扫 地 杆 连 接 保 护 , 并 在 立 杆 上 设 置 底 座 保 护 。 2.14.9.5 剪 刀 撑 不 得 使 用 对 接 扣 件 , 应 采 用 叠 交 方 式 , 搭 接 长 度 不 小 于 60 厘 米 , 用 三 只 扣 件 均 匀 分 布 扣 紧 , 两 端 余 头 不 小 于 10 厘 米 。 2.14.9.6 脚 手 架 拆 除 必 须 设 置 警 戒 区 域 , 张 挂 醒 目 的 警 戒 标 志 。 警 戒 区 域 内 严 禁 非 工 作 人 员 通 行 或 在 脚 手 架 下 方 组 织 施 工 。 地 面 监 护 人 员 必 须 履 行

37、职 责 。 2.14.9.7 仔 细 检 查 吊 运 机 械 及 其 索 具 是 否 安 全 可 靠 , 吊 运 机 械 不 得 搭 设 在 脚 手 架 上 , 应 另 行 设 置 。 2.14.9.8 施 工 人 员 严 禁 从 高 处 抛 掷 钢 管 及 其 扣 件 。 2.14.9.9 脚 手 架 拆 除 按 搭 设 的 反 程 序 进 行 拆 除 。 2.14.9.10 所 有 连 墙 杆 、 斜 拉 杆 等 必 须 随 脚 手 架 步 层 拆 除 , 同 步 进 行 下 降 , 不 准 先 行 拆 除 。 2.14.9.11 所 有 杆 件 与 扣 件 , 在 拆 除 时 应 分 离

38、 , 不 允 许 杆 件 上 附 着 扣 件 运 送 地 面 , 或 两 杆 同 时 拆 下 输 送 地 面 。 2.14.9.12 输 送 至 地 面 的 所 有 杆 件 、 扣 件 等 物 件 , 应 按 类 堆 放 整 理 。 2.14.9.13 脚 手 架 采 用 悬 挑 双 排 钢 管 脚 手 架 , 立 杆 纵 距 为 1.5 米 , 横 距 为 0.8 米 , 离 墙 间 距 0.2 米 , 大 横 杆 间 距 1.8 米 , 小 横 杆 设 在 横 杆 与 立 杆 点 处 , 架 子 与 墙 体 每 隔 4 米 进 行 一 道 硬 拉 结 , 连 接 点 应 设 在 立 杆 上

39、 。 2.14.9.14 每 操 作 层 外 侧 设 置 1.2 米 高 防 护 栏 和 0.18 米 高 的 踢 脚 板 且 顶 层 防 护 栏 应 高 于 建 筑 物 1.5 米 。 2.14.9.15 外 架 必 须 设 剪 力 撑 水 平 夹 角 45-60 度 , 其 它 均 严 格 按 脚 手 架 检 查 评 分 标 准 设 置 。 2.14.9.16 内 脚 手 架 : 梁 板 施 工 设 置 满 堂 脚 手 架 , 用 于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 内 装 修 搭 设 脚 手 架 操 作 平 台 , 保 证 其 操 作 时 的 稳 定 性 和 坚 固 性 。 2.14.9.1

40、7 严 格 按 尺 寸 要 求 搭 设 , 控 制 好 立 杆 垂 直 度 和 横 杆 偏 差 , 严 格 控 制 使 用 荷 载 300 千 克 /平 方 米 。 2.14.9.18 上 下 架 子 的 坡 道 搭 设 : 车 架 子 外 侧 与 架 子 连 成 整 体 , 坡 道 立 杆 间 距 不 大 于 1 米 , 坡 道 必 须 有 防 滑 措 施 , 上 方 有 杆 身 栏 及 扶 手 , 外 侧 用 安 全 网 封 闭 。 2.14.9.19 严 禁 违 章 作 业 内 容 : 利 用 架 子 吊 重 物 , 作 业 人 员 攀 登 架 子 上 下 楼 层 ; 在 外 架 子 上

41、 拉 接 吊 装 绳 索 ; 任 意 拆 除 脚 手 架 部 件 和 连 接 杆 , 起 吊 重 物 时 , 被 吊 物 体 与 架 子 碰 撞 , 在 结 冰 的 脚 手 架 上 作 业 。 2.14.9.20 脚 手 架 拆 除 安 全 措 施 2.14.9.20.1 编 制 拆 除 施 工 方 案 , 必 须 派 专 人 现 场 监 护 指 导 , 张 挂 醒 目 的 警 戒 标 志 , 严 禁 非 操 作 人 员 通 行 或 在 脚 手 架 下 方 继 续 组 织 施 工 。 2.14.9.20.2 所 有 高 处 作 业 人 员 应 严 格 按 照 高 处 作 业 规 定 , 遵 守

42、 和 执 行 安 全 纪 律 , 拆 除 工 艺 要 求 。 2.14.9.20.3 如 遇 强 风 、 雨 、 雷 特 殊 气 候 , 不 应 进 行 拆 除 作 业 , 夜 间 实 施 拆 除 作 业 要 有 足 够 的 照 明 。 2.14.9.20.4 当 日 完 工 后 , 应 仔 细 检 查 岗 位 周 围 情 况 不 允 许 留 隐 患 , 严 格 执 行 拆 除 方 案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范 、 规 定 , 做 到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 2.14.10 抹 灰 工 程 : 2.14.10.1 抹 灰 工 程 使 用 的 操 作 平 台 必 须 搭 设 平

43、 稳 牢 固 , 脚 手 板 高 度 不 大 于 2 米 , 平 台 上 堆 放 材 料 不 得 过 于 集 中 , 存 放 砂 浆 的 灰 斗 、 灰 桶 要 放 平 稳 。 2.14.10.2 搭 设 的 平 台 不 得 有 硗 头 板 , 并 严 禁 脚 手 板 支 搁 在 门 窗 上 或 暖 气 管 道 上 。 2.14.10.3 操 作 前 要 仔 细 检 查 操 作 平 台 是 否 牢 固 , 发 现 有 不 安 全 的 地 方 立 即 作 加 固 处 理 , 不 准 用 钢 模 板 作 立 人 板 。 2.14.10.4 搅 拌 与 抹 灰 时 要 注 意 防 止 灰 浆 溅 到

44、 眼 内 。 2.14.10.5 严 禁 从 窗 口 向 下 随 意 抛 掷 东 西 。 2.14.11 屋 面 工 程 : 2.14.11.1 防 水 卷 材 施 工 时 , 必 须 使 用 防 护 用 品 , 穿 工 作 服 、 带 手 套 。 2.14.11.2 屋 面 铺 贴 卷 材 , 四 周 应 设 置 1.2 米 高 的 围 栏 , 斜 屋 面 四 边 防 护 的 高 度 视 坡 度 增 高 , 靠 近 屋 面 四 周 沿 边 , 应 侧 身 操 作 , 六 级 以 上 大 风 时 , 应 停 止 操 作 。 2.14.11.3 凡 有 严 重 心 脏 病 、 高 血 压 、 神

45、 经 衰 弱 症 及 贫 血 等 不 适 合 高 空 作 业 者 不 得 进 行 屋 面 工 程 施 工 。 上 屋 面 前 应 检 查 有 关 安 全 设 施 , 如 栏 杆 、 安 全 网 等 是 否 牢 固 , 检 查 合 格 后 , 才 能 进 行 高 空 作 业 。 2.14.11.4 不 要 穿 硬 底 易 滑 的 鞋 上 屋 面 操 作 ; 在 屋 面 踩 踏 行 动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安 全 , 谨 防 拌 脚 跌 倒 。 2.14.11.5 碎 瓦 、 杂 物 工 具 等 应 集 中 下 运 , 不 能 随 意 乱 丢 乱 掷 。 2.14.11.6 其 他 安 全 事

46、 项 按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定 执 行 。 2.14.12 油 漆 工 程 2.14.12.1 施 工 现 场 应 有 良 好 的 通 风 条 件 , 如 在 通 风 条 件 不 好 的 场 地 施 工 时 , 必 须 安 装 通 风 设 备 , 方 能 施 工 。 2.14.12.2 在 用 钢 丝 刷 、 板 锉 、 气 动 或 电 动 工 具 是 清 除 铁 锈 、 铁 磷 时 , 为 避 免 眼 睛 沾 污 和 受 伤 , 需 戴 上 防 护 眼 镜 。 2.14.12.3 在 涂 刷 或 喷 涂 对 人 体 有 害 的 油 漆 时 , 需 戴 上 防 护 口 罩 , 如 对

47、 眼 睛 有 害 , 需 戴 上 密 闭 式 眼 镜 进 行 保 护 。 2.14.12.4 在 涂 刷 红 丹 防 锈 漆 及 含 铅 颜 料 的 油 漆 时 , 应 注 意 防 止 铅 中 毒 , 操 作 时 应 戴 口 罩 。 2.14.12.5 在 喷 硝 基 漆 或 其 他 挥 发 性 、 易 燃 性 溶 剂 和 稀 释 的 涂 料 时 , 不 准 使 用 明 火 。 2.14.12.6 高 空 作 业 需 系 安 全 带 。 2.14.12.7 操 作 人 员 在 施 工 时 感 觉 头 痛 、 心 悸 和 恶 心 时 , 应 立 即 离 开 工 作 地 点 , 到 通 风 处 换

48、 换 空 气 。 如 仍 不 舒 畅 , 应 去 保 健 站 治 疗 。 2.14.12.8 在 配 料 或 提 取 易 燃 品 时 严 禁 吸 烟 , 浸 擦 过 清 油 、 清 漆 、 油 的 棉 纱 和 擦 手 布 不 许 随 便 乱 丢 。 2.14.12.9 油 漆 仓 库 明 火 不 准 入 内 , 须 配 备 灭 火 机 。 2.14.13 电 焊 工 程 : 2.14.13.1 电 焊 , 气 割 , 严 格 遵 守 : “十 不 烧 ”规 程 操 作 。 2.14.13.2 操 作 前 应 检 查 所 有 工 具 、 电 焊 机 、 电 源 开 关 及 线 路 是 否 良 好 , 金 属 外 壳 应 有 安 全 可 靠 接 地 或 接 零 , 进 出 线 应 有 完 整 的 防 护 罩 , 进 出 线 端 应 用 铜 接 头 焊 牢 。 2.14.13.3 每 台 电 焊 机 应 有 专 门 电 源 控 制 开 关 。 开 关 的 保 险 丝 容 量 , 应 为 额 定 电 流 的 1.5 倍 , 严 禁 用 其 他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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