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卫生局文件成卫职改办200948号成都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做好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市)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各相关单位:现将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成职改办200927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程序进行申报。附件:1.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细则2.公示、申报表等资料成都市卫生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关于做好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职改办2009278号各区(市)县职改办、卫生局,市级有关部
2、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川人办发2005367号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川中医药办发200724号文件要求,现就2009年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凡在我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西医药、中医药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试行条例、中医药技术人员试行条例和川人办发200850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川职改199723号)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评审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人要向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
3、如实提供证明本人业绩、成果、贡献的有关材料及职称外语(医古文)、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积分证明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1)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进行初审。二、各区(市)县职改办、卫生局,市级有关部门在受理卫生、中医药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材料过程中,要切实按照成职改办2004122号文件要求做好规范化服务,并严格按照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细则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核实相关情况,统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送审名册表(见附件2)。三、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
4、、公示等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四、评审材料申报及受理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评审收费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参加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评审需交评审费240元;申报卫生技术正高级职称资格和中医药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需交评审费320元。五、评审材料报送地点: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成都市提督街54号)。咨询电话:8675070
5、4 86610504成都卫生人才网址:http:/附件:一、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二、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送审名册表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一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中须贴近期免冠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一式两份。3.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一式一份。4.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材料(主要指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经专门部门鉴定并通过的成果证书,自主知识产权等)复印件一式一份。5.任现职后近三年年
6、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式一份。6.四川省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7.在有效期内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年龄免试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一式一份。8.本专业学历证书(取得本专业多学历证书者,需提交不同层次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注册证书(药、护、技类除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9.离退休人员档案所在单位相关证明及执业机构出具的继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证明一式一份。10.继续(技术)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一式一份。11.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工作考核表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12.业绩贡献公示结果一式一份。1
7、3.附“首页”的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卫生类一式三十份、中医药类一式二十份。14.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7-附件二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送审名册表填报单位(盖章): 申报资格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 作 单 位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学历(学位)现任资格及取得时间现从事专 业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备注说明:1.不同系列及职务档次应分别填报; 2.“外语”及“计算机”栏填考试等级和合格时间; 3.继续教育栏填合计学分。-20-附件1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细则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一)在我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西
8、医药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评审正、副高级医(药、护、技)师职称资格的人员;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评审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二)申报晋升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是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民营、集体,下同)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中医药、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工作,任职年限符合川人办发200850号和川卫函(2007)305号、川中医药办发200724号有关规定,在职或离退休后继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二、申报及评审(一)申报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中医药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9、(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受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2)符合人事部职改字(1986)20号及川职改(1998)12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年限(受聘时间截止单位推荐时间止,须满五周年)。(3)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四川省统一要求;(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5)论文及科研符合成卫职改办200842号文件要求。破格人员仍按川职改199269号文件要求进行。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
10、年、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受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2)按成人办发200625号文件要求,参加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3)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省统一要求;(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5)论文及科研符合成卫职改办200842号文件要求。任职时间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应扣除脱产参加学习的时间。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卫生技术正高级职称资格:(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任现职期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受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不得申
11、报)。(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级医(药、护、技)师职务5年以上(受聘时间截止单位推荐时间止,须满五周年)。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在晋升正高职务时其学历按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对待。(3)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省统一要求。(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5)论文及科研符合要求。符合川人办发2005367号正高级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申报程序申报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要坚持按程序申报。由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提供本人申报专业最高有效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反映本人业绩、贡献、水平、能力的有关材料及考试成
12、绩通知单,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在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区(市)县人事局(职改办)、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核实申报人的有关推荐材料,并在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内明确签署审核意见。对按规定程序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市)县人事局(职改办)、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评审材料。离退休后继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资格,需经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委托现执业机构按程序申报。(三)答辩与评审1.凡申报卫生技术正高级职称资格由四川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2.凡申报评审
13、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人员由四川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成都评审委员会评审,其申报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一致,不再参加面试答辩;3.凡申报评审中医药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人员由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成都评审委员会评审,须参加面试答辩;4.答辩时间及地点另文通知。三、评审材料要求(一)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材料是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资格评价的质量。1.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务必严格、认真审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材料,做到客观地反映卫生技术人员的真实业绩和水平。2.申报人须签定诚信承诺协议书,告之诚信承诺内容及违反的相应处理办法。3.发现未如实反映本人业绩、能力、
14、水平,导致评审材料内容虚假等问题,一律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二)申报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中须贴近期免冠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一式两份。3.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一式一份。4.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材料(主要指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经专门部门鉴定并通过的成果证书,自主知识产权等)复印件一式一份。申报人员应准备好论文原件供评委及评审会随时抽查,参加答辩人员须在答辩时出示论文原件。5.任现职后近三年年度考
15、核表(复印件)各一式一份。6.四川省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7.在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8、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年龄免试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各一式一份。9.本专业学历证书(取得本专业多学历证书者,需提交不同层次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注册证书(药、护、技类除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0.离退休人员档案所在单位相关证明及执业机构出具的继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证明一式一份。11.继续(技术)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内容要明确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继续教育手册编号、本周期继续教育完成情况。I
16、类学分需提交原件审查。12.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工作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凡属免锻炼申报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填写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推荐单位应填写免锻炼原因并附相关材料。基层锻炼执行川卫办发(2003)第66号文件,若弄虚作假,申报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职称资格。13.业绩贡献公示结果一式一份。业绩贡献公示(材料上报前),由用人单位发布公示通知,组织申报人材料展示,公示期由单位确定,一般不少于7天。1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卫生类一式三十份、中医药类一式二十份。综合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据实撰写,要求内容客观、翔实、准确,文字精炼,不超过1500字。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
17、业务技能、主要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要求推荐单位在撰写材料中必须反映出申报人任职期内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如:任职期间,每年平均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多少周)、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如:从事病房下一级医师工作多少年,每年诊治病人多少例,能否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担任下一级医师期间,有多少篇第一、二作者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等内容。要求推荐单位根据政治思想评分标准(政治思想满分10分),务必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进行评分。否则,以零分计算。综合推荐材料应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
18、章方为有效。每份综合推荐材料之前必须有 “综合推荐材料首页”(以下简称首页),且应有原始打印件“首页”五份。“首页”各栏目均应填写完整,各栏未尽内容请加附页介绍和说明。如论文较多,“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登记”栏不够填写,可按该栏格式附页列出论文清单,并在附页上盖章。15.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三)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外语合格证或确认通知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并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其它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继续教育手册、基层锻炼表等)须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复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1.所有材料统一规
19、格为4纸尺寸,表格一律用川职改办(1991)14号文件统一制发的标准表格,所有表格都可以在成都市人事局公众信息网(http:/)和成都卫生人才网(http:/)下载。2.所有材料中须由组织签署意见的必须明确单位意见,所有印章须为红色。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3.上报材料须双面打印。(四)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按下列专业分类注明在档案袋上:1.内科、肿瘤、病理专业 2.外科、麻醉、皮肤专业3.妇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专业 4.儿科、儿童保健专业 5.口腔、眼耳鼻喉专业6.超声、心电专业 7.临床药学、药检专业8.临床检验专业 9.医学影像、康复医学专业10
20、.预防医学专业 11.护理专业12.急诊医学专业 中医药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按下列专业分类注明在档案袋上:1.中医内科 2.中医外科、眼耳鼻喉3.中医妇、儿科 4.中医骨伤、推拿5.中医针灸 6.中西医结合7.中药四、材料的包装和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上贴材料目录一份,并填写所在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2.申报材料由各区(市)县人事局(职改办)、卫生局和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送审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3.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4.漏报、迟报材料的,由各区(市)县
21、、各单位负责。五、其它事项1.材料申报及受理。2009年9月1日9月30日。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送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提督街54号),咨询电话:86750704 866105042.评审经费。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参加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评审需交评审费240元;申报卫生技术正高级职称资格和中医药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需交答辩、评审费320元。3.评审材料不齐、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报送以及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4.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
22、通过人员在四川省人事厅公众信息网()公示10天。 附件2(1)成都市卫生、中医药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公示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行政职 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取得资格时间聘任时间职称外语情况职称计算机情况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到基层工作情况时间单位或地点继续教育学分是否破格申报是否年龄免试外语计算机专业知识学 历学 位全日制教 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在 职教 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工作简历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任现职以来是否有医疗差错事故、收受红包或受行政处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公示结果 所在单位(盖章)二O 年 月 日 附件2(2)公 示(样式) 同志申报评审 高级职称资格,按照规定程序,现
23、进行申报前公示:1.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业绩、贡献、效益等情况(见个人情况全息表)。2.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被公示人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异议。对被公示人有异议的,请具实名提供书面异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 单位,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以当地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3.公示期限为7天,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截止。 单位 年 月 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附件2(3)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送审名册表填报单位(盖章): 申报资格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性出生工 作 单 位毕业学校时间、专现任资
24、格及现从事外语计算机继续备注别年月业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专 业教育说明:1.不同系列及职务档次应分别填报; 2.“外语”及“计算机”栏填考试等级和合格时间; 3.继续教育栏填合计学分。附件2(4)档案编码 专业分类 材料目录单位:姓名: 拟晋升资格:序 号申报材料名称份 数备 注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3任现职以来思想总结和业务工作总结14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文章、科研等)各15任现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6四川省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资格考试合格证17外语考试合格证1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19本专业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110离退休人员档案所在单位委托评审函
25、和继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证明111继续(技术)教育登记手册112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工作考核表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113业绩贡献公示结果114附首页的单位综合推荐材料30中医药类2015属委托评审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委托函1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联系人附件2(5)四川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推荐材料(首页)单位: 专业 :申报层次: 医院级别: 乡镇或边远贫困山区(是/否): 评委会专家投票同意不同意弃权备注:表决时在相应栏着如下符号:同意“ ”、不同意“ ”、弃权“ ”答辩结论专业组评分专业组表决结果应到 人,实到 人;同意 人, 反对 人姓 名专 业 组序 号地 区
26、性 别出生年月参工时间行政职务本 专 业学 历学 历毕业时间学 制学 校学习专业是否脱产现从事专业现技术职称取得资格时间聘任时间计算机考试级别及成绩外 语考试级别及成绩留学国及时间是否锻炼国务院特殊津贴省优专家学术技术带 头 人劳动模范副 高考试分数副高是否年龄免试近三年继续教育平均学分其 它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及职务任 现 职 以 来 专 业 工 作 时 间、工 作 量、带 教 等 业 务 工 作 情 况一、 本专业工作时间(周数/年)诊治(预防控制)人数(人次/年)等业务工作情况描述时 间名 称例数本人作用(主持/参与/一般参与)二、诊治疑难危重病例三、实施较大手术四、开展新技术五、处理突发公
27、共卫生事件任 现 职 以 来 获 奖 科 研 项 目 情 况获 奖 项 目获奖名称及等级排 名年 度公 开 发 表 论 文、论 著 情 况类别文章(著作)名称所在栏目杂志(出版社)名称排名刊 号年、月单位评委会意见及表决结果应到 人, 实到: 人 , 同意 人,反对 人, 弃权 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注:1.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填至市、州级以上,如市带头人、省后备人选等;2.获奖项目应填入县级以上项目;3、论文、论著“类别”栏填A或B类。四川省卫生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附件2(6)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
28、职业道德好,善于团结协作,任期无责任事故。(10-8分)B: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好,能够团结协作,任期内无责任事故。(7-6分)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能够团结协作,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任期内无责任事故。(5-3分)D: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较差,团结协作不够,任期内无责任事故。(2-0分)注:全国、省、地、县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各加4、3、2、1分。附件2(7)论文及科研要求根据成都市卫生局成卫职改办2008
29、42号关于2008年成都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及科研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就成都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及科研要求如下:一、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及科研要求(一)论文要求:在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有效任职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CN*/*”刊号或同时标有“ISSN*”和“CN*/*”刊号)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论著至少2篇,其它医疗机构论著至少1篇;至少1篇论文发表在A类期刊上;所有增刊论文均无效)。2.作为主编、副主编本专业专著1部以上或参编
30、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以上。(二)科研要求(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时重要的评价项目):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以上立项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县政府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3.
31、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及科研要求(一)论文要求:1.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含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后,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CN*/*”刊号或同时标有“ISSN*”和“CN*/*”刊号)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著至少2篇,个案、摘要、译文、文章刊用通知、文章清样、非A类期刊综述、增刊文章一律无效);(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1部(本人
32、撰写2万字以上)。2.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后,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CN*/*”刊号或同时标有“ISSN*”和“CN*/*”刊号)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论著至少1篇,个案、摘要、译文、文章刊用通知、文章清样、非A类期刊综述、增刊文章一律无效);(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3.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后,发表出版的本专业论文、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
33、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CN*/*”刊号或同时标有“ISSN*”和“CN*/*”刊号)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2)在由中华医学会(或其它与卫生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1篇(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CN*/*”刊号或同时标有“ISSN*”和“CN*/*”刊号)增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由省医学会(或省级其它与卫生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2篇(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上)。(4)作为第一作者在市厅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上
34、)。(5)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或本专业讲义1本(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二)科研要求(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时重要的评价项目):1.对本学科涉及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行为医学、管理科学及技术操作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已承担科研课题或担任科研课题的主要合作或协作者,开展与本学科相关的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管理科学或行为医学及技术操作的研究和创新。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后,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
35、准)。(2)县级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1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3)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2.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县级科技进步奖以上获奖项目(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专业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对本专业技术操作问题进行总结研究,提炼出的经验在本地区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并推广,取得实效。三、医学“论著”认定的基本标准(一)论著是医学论文体裁中常见的一种表现
36、形式,具有特定的概念。它是作者将自己的科研、临床、教学的成果、经验、体会,以严密的逻辑论证、规范形成的文字作品,是医学论文中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文体。医学论著应具有四大特点:1.在写作的形式上有比较规范的要求,包括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属地、邮编,符合问题内容要求的中文、英文摘要、关键词(3-8个)、前言(引言)、资料(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体会)和参考文献等各项内容(论著字数应在25003000字以上)。2.医学论著是作者从自己已占有的基本素材(第一性资料)出发,经过科学、严谨地整理、加工、分析、论证,得出论点并形成规范性的文字作品。3.医学论著所表达的结论比较明确、可信,论文质量与
37、学术价值较高。4.医学论著应为一次性文献(含循证医学的系统评价)。(二)论文的文体结构具备“论著”所要求的各项规范内容及特点,同时刊载于公开发行的合法主流期刊(非增刊或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上,不论刊载期刊是否设置“论著”栏内,均认定该论文属“论著”。如果该论文不具备“论著”所要求的各项规范内容及特点,即使该论文被编排于刊物(特指“合法”刊物)的“论著”栏目内,也不能认定该论文属“论著”。四、有效论文界定标准(一)综述和个案报道由专家把握,一般综述、译文不能算有效论文。(二)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能算有效论文。主题词:卫生 职称 评审 通知抄送:市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 成都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8月4日印 (共印6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