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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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武汉市汉南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040304法定文件武汉市汉南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单元:G040304法定文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及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结合武汉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单元法定文件。第二条 法定文件作为管理单元内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及开发建设活动的强制性执行规定,其控制的核心内容包括主导功能、建设强度、“五线”、公益性公共设施以及特殊要求。第三条 本法定文件的编制依据为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市西南新城组群分

2、区规划(2007-2020年)、汉南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武汉市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第四条 对依法批准的法定文件进行修改,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第二章 主导功能与建设强度控制第五条 本管理单元位于汉南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西部,编号为G040304。规划范围总用地432.47公顷,其中净用地369.0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63.43公顷。第六条 本管理单元主导功能为教育研发,其他用地功能为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等。第七条 本管理单元内可建设用地平均净容积率为1.02,总建筑面积365.71万平方米。第八条 在规划期限内,对已出让和划拨用地的用地性质及

3、容积率进行调整的,必须参照本管理单元的主导用地性质及平均容积率规定,并通过地块规划咨询方案加以论证和确定。第三章 “五线”控制第九条 “五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及城市黄线。本管理单元涉及其中的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及城市蓝线。第十条 本管理单元涉及的道路红线包括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15米)的道路控制线(含立交用地)。道路名称道路级别标准断面红线宽度(m)备 注汉洪高速高速公路50现状道路马影河大道主干路4050规划道路纱荆路主干路30现状道路拓宽纱帽大道主干路40规划道路乌金路次干路30规划道路云山路次干路30规划道路马影河北路次干路30规划道路协子河路支路20

4、规划道路水产一路支路20规划道路水产二路支路20规划道路水产三路支路20规划道路学业路支路25规划道路马影河小路支路30规划道路15米(不含15米)以下支路的道路红线不作强制性控制。第十一条 本管理单元涉及的城市绿线为综合公园和防护绿地。防护绿地内允许安排市政管廊和其他小型市政设施。其中,地块G04030401用地面积6.42公顷,采用实线控制方式。G04030402用地面积14.52公顷,G04030406用地面积0.94公顷,G04030410用地面积0.95公顷,G04030412用地面积3.38公顷,G04030413用地面积21.64公顷,G04030419用地面积0.91公顷,G0

5、4030422用地面积0.54公顷,G04030425用地面积0.36公顷,G04030426用地面积8.02公顷,G04030428用地面积1.22公顷,G04030430用地面积0.96公顷,G04030434用地面积0.9公顷,G04030441用地面积0.91公顷,G04030442用地面积1.15公顷,G04030447用地面积1.11公顷,G04030453用地面积0.69公顷,G04030456用地面积0.34公顷,G04030458用地面积0.5公顷,G04030459用地面积3.39公顷,G04030461用地面积5.24公顷,G04030463用地面积4.67公顷, G04

6、030465用地面积0.08公顷,采用虚线控制方式。第十二条 本管理单元涉及的城市蓝线为协子河,为地块G04030414、G04030427、G04030460,用地面积8.72公顷,及马影河,为地块G04030462、 G04030464、G04030466,用地面积16.56公顷,采用实线控制方式。第十三条 本管理单元涉及的城市黄线为市政公用设施和社会停车场,即地块G04030415,用地面积0.69公顷,G04030418,用地面积0.45公顷,G04030423,用地面积0.41公顷,G04030432,用地面积0.28公顷,G04030438,用地面积0.54公顷,G04030445

7、,用地面积0.52公顷,采用虚线控制方式。附,名词注释1平均净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净用地总面积(不含规划道路面积)的比值。2、“五线”控制“五线”控制包括对红线、绿线、紫线、蓝线及黄线的控制。其中:红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主要城市支路和集散广场的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控制线和影响线;城市支路网密度。绿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市、区级(组团级)公园绿地的用地控制线;需配置的居住区级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绿地的人均控制指标;重要的城市防护绿地界线;需占城市建成区面积2%以上的生产绿地。紫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蓝线是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参

8、见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中保护目录)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黄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3、实线控制实线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实线予以界定。进行实线控制的地块及线网设施,其位置、(边界)线形、建设规模、设施控制要求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须更改的,要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4、虚线控制虚线控制是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虚线予以界定。进行虚线控制的地块,其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用地边界可以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5、虚位控制虚位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虚位予以界定。进行虚位控制的地块,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对设施位置在管理单元内作出适当位移;进行虚位控制的线网设施,其线型可根据相关规划依据作出相应调整。以上变更须经过相应的论证及审查程序,报武汉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6点位控制点位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点位予以界定。实行点位控制的设施不单独占地,在确保规模的前提下,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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