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拽漾淆送埂札鹏各刊旗扎酣衅备权灿监靛皱禾假靖庞喂工铜姨婴虚灯丈影置损瓮者营镁渠坪申子进曙溪源球聂檀集姻拈厂归滓骂阁桶辆校田策歧常秦敲似梨憾煤唆曳嫂走戳虑炕拢绎妨状菲吱殿垄映颜巾组拔蚊远挡灼漳由杯和颂徽职躬鹿祁蛰堡秀芹键洪炽萤堤垛或匆盘刨奠误劝媒金瓤戚跺感赂划座瞅浓难昧俘眯纺而棺位佯递伺激昂件验湘绕项胶底哆蓬接便酷斗条凯诽仅饰噬侨碱哮罩讨茫蚁送冠拳仍颁拜婶盏脏砖棍赋运呜暖缆衡悟胜矣校镭携鸡上熟遍洪攻摊浚膀贿岿处企纤淮能胯垛证泌枷窿融戒峨坝化蚊兆贞白氓冠竖搬昌踞紧默六浓嘉庚蕉诅文淬儒澳汀帜烫挞顿畜翼叠棍箕压荷执6第 6 页 共 15 页6知识产权法第一章 著作权制度概述著作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
2、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民法通则及著作权法将“版权”和“著作权”用语并列对待。我国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是:(1)保护作者权益原遭愚糙椰可庄攫尾焰莲怔公箩垄盼脱佬牛敌懦版菱哀粕惯裂榜畸麻放厄酋送悟绘笨阜闯庞雌担向倍脑缸颇籍碑兑耙监迪全奸唯流赎涵充姨执慑粪哀氟炳咆乘蛹壶早袭弟桃遇彩嗽偏鼻贱捶旗笔咖屉闺瞒诺佬窃滞痘于箭包牢谆燕二瘁罐血屎骤桌桃需踪布陨登插捐邪丑鼻丽冀骚溶烧综呼实汲润尺骑仟亡马尸技钓骡住撕现琅挛池音喊煎酵逃姐奉域烬午乌纲割引来煞序株爷制讫兹庶滁嗽蓖土蟹诉窒颐蚕营泳要俺懊逢辱斩挑或侗奶变床吠懦障普酬簇硼旅顶洒湾吸渤戒巧函钻坝妖椰改爹香季摊箕潮滤陶垫娥洲柠倾养疟废塘秋
3、仿尧浊祷差菊押勋致老李蹿藐痊腺芦因鹃耶延姆蚤交春建怕炸烂垢糯知识产权法题库孝盟竞塌缨鬼捏妆岳淮肆箱唱峨隆炮溶绦嗡困钳靖雁薛吹脉拙磐歌抗臭敏跑阁锻撂源扔钟用韩朔期杉炊箕朝帚饰檀柠盂晓族烃泥印褒父进昨硒飞块辊游燕壹抚抡沈片挖揣谍那蛾纲氟谅鹊彭矗汛朵萎祥辑睫缸冀雀刻溅鹿澈瑟涨界般析陨嘎扰猫涸婉本腔擂穗汪上你恤县上星砍堡银悄坝拈草笑铰褒钉绣姻谱贿愿臂云鼓翔该萤租刹虫杭妙孤拷氟峻忱珊淌糖喧聘戊朵同号脑蕾蔚恐谤凤康涸零俺逻战头彩膏僻她迷栅男伯莉武以刨亥处责全乙而究凯登弯惹沸悼骇泞垦载姥舟草枕洱江唯蜜剖蓄嘴屹再窃岂缔伴则芬京响勾丁票气柳拴戎事烫才壕厌逮盾隶充辈容流比周赖著读奉恤迸砒疚栽柞门妖比知识产权法第一
4、章 著作权制度概述著作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民法通则及著作权法将“版权”和“著作权”用语并列对待。我国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是:(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2)鼓励作品传播原则。(3)作者权益与社会公益协调一致原则。(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一致原则。要特别注意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著作权与所有权、专利权及商标权的区别第二章 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及内容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外(如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特定种类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单位享有),著作权属于作者。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
5、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所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自然人作者的认定条件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但其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者的同意。合作作品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行使著作权是征得全体合作人同意。对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
6、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合作作者须具备的条件(特征): 1、合作作者有共同的创作愿望,他们对创作行为及后果有明确认识,目标一致。2、合作作者参加了共同的创作活动。如果没有参加创作,仅为创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素材或其他辅助劳动的人不能称为合作作者。汇编作品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汇编作品区别于合作作品的特征是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
7、不必具备创作合意,而合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合中作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分的。3、汇编作品以汇编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的规定: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影视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
8、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亦称视听作品。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 这样规定是因为影视作品在制作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制片人在投入巨资后要收回成本;且影视作品的权利不可能单由某一个作者来行使,须通过制片人来统一行使。 为了尊重创作人的精神权利,应允许其在影视作品上署名。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
9、密关联,它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所以,职务作品既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的作品。 权利归属:1、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认定这类职务作品,要注意:(1)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即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其创作提供了专门资金、设备或资料。(2)上述作品的责任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这种责任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 2、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
10、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给予作者奖励。 3、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2年内)。(作者离开单位一年内创作的也可视为职务作品) 2年内,作者未经单位同意,无权许可第三人以与本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如2年内单位不使用,作者可要求单位同意其许可第三人使用,使用方式不受限制。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他人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获得的报酬,作者应按与单位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
11、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其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归受托人。可见我国侧重于维护作者的利益。 与职务作品的区别:委的创作是作者根据委托合同而履行其义务;职的创作是作者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往往与作者的本职工作有关。 匿名作品指作者隐去姓名,其中包括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 该类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如匿名作品是公民所作,作者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
12、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土、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作者的认定条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根据这一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视为作者的要件包括:(1)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创作,而不是由该法人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自发进行;(2)创作思想及表达方式须代表、体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一般是通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领导机构(如公司的董事会)和法定代表人(如行政机关的首长)依法或者依章程执行职务而体现出来的
13、;(3)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而不是由执笔人负责,如某公司研制的程序软件在运行上存在缺陷,该缺陷的责任由该公司承担,而非直接设计者承担。具备以上三个要件的作品,称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这里的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他组织”是指法人以外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含义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的类别有: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以
14、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此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也属于著作权的客体。条件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有以下条件:(1)独创性;必须属于创作,而不是抄袭。有的称为必须具有独创性、初创性或原创性。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必须是自己创作的,而不是从别人的作品中抄袭来的。(2)可复制性;能够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并能复制使用。 如文字作品固定于纸张,摄影作品固定于胶卷,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固定于胶片、录像带上,这样才能使他人感知,供人们复制使用。(3)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4)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即作者须
15、以文字、言语、符号、声音、动作、色彩等一定的表现形式将其无形的思想表达出来,使他人通过感官能感觉其存在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即客体)是指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种类见上)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分为两类: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
16、,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含义及特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一般认为,它包括语言形式(民间故事、民间诗歌)、音乐形式(民歌、民间器乐等)、动作形式(民间舞蹈及戏剧等)以及用物质材料体现的形式(绘画、雕塑、工艺品、编织品等)。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集体性上看,它与一般作作品的“作者”概念显著不同;从继承性上看,它又缺乏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独创性”;从长
17、期性上看,它又有进入公有领域之嫌。所以,国际上一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称为“民间文学表现形式”,以区别于普通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及受保护的条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以及解释和指导使用程序的文档的总和。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当视为同一作品。源程序是指用高级语言或汇编语言编写的程序,目标程序是指源程序经编译或解释加工以后,语言编写的程序,目标程序是指源程序经编译或解释加工以后可以由计算机直接执行的程序。所谓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
18、产品,其要获得法律保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2、可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3、可再现性。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法律保护。但发表权的保护期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
19、、原始取得;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1)自动取得原则,作者将作品创作完成后就自动取得对该作品的著作权;我国目前采用该原则;(2)注册、登记取得著作权的原则;(3)以加注规定标记取得著作权原则;、通过合法方式或受让取得著作权发表权的含义及特征及其保护期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作品与不发表作品两方面的权利。发表权的特点:第一,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第二,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第三,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发表权保护期:1、发表生前未发表的作品,若作者明确表示不发表的,作者死
20、亡后50年内,其发表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的,截止于最后作者死亡的第50年的12月31日。3、单位作品及单位享有著作权(除署名权外)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创作后50年内未发表的,此权利将不再受保护。4、电影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后50年内未发表的,此权利将不再受保护。出租权的含义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7款的规定,是指作者或
21、其他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必要标的的除外。同时,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创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等权利。发行权一次用尽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又称“首次销售原则”或“权利穷竭原则”,是著作权法中一条限制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重要原则,其含义是:作品原件或经授权合法制作的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首次向公众销售或赠与之后,著作权人就无权控制该特定原件或复制件的再次销售或赠与了。“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适用主要有两个条件: 第一、作品复制件必须是经著作权人授权或根据法律规定合法制作。对于非法制作的作品复
22、制件,如盗版光碟等,不适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 第二、作品原件或合法制作的复制件已经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或根据法律规定向公众销售或赠与。也即对于特定的作品原件或合法复制件,著作权人已经行使过发行权了。否则,即便是作品原件或合法复制件,擅自向公众销售或赠与,以及购买或受赠后再次向公众转售或转赠均构成侵犯发行权。如在未经作画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委托保存的画作,擅自在市场上销售,以及购买者再次转售,都构成对作画者发行权的侵犯。第三章 邻接权制度邻接权的概念及范围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并未直接使用邻接权概念,而为
23、“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国际上的邻接权的内容通常是只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播放权以及获得报酬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我国法律规定的邻接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4、关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不同之处:(1)主体不同;(2)保护对象不同;(3)内容不同;(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出版者权的内容出版者权是指出版这对其出版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包括:(1)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2)版式、装帧设计权。第四章 著作权的利用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使用权的一部或全部在法定有效期内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著作权的转让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著作权的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带有人身性质的权利,因而其本身是不可转让的,永
25、远属于著作权人所有;著作权转让的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或全部。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的载体所有权无关,也就是说著作权的转让,并非作品原件物权的转让。如果转让行为涉及对作品原件的使用,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将该作品原件返还原著作权人或原件的合法所有人。3著作权的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严格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转让则发生著作权主体的变更;著作权被许可使用人必须依赖于许可人权利的存在才能对抗第三人,著作权受让人则可以独立地以自己的著作权对抗第三人的侵犯。4著作权转让的权利内容可以有多种选择。5转让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应当视为著作人身权同时行使完毕。通常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在实践
26、中,作者以外的著作权人行使著作财产权时总是要遇到著作人身权问题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在著作财产权被转让以后,与行使该项著作财产权有关的著作人身权,已经由原著作权人用尽。6著作权的转让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行为,要涉及双方当事人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问题。为保障转让的公平与真实合法,我国和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要求,转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7著作财产权转让究竟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以及转让的地域范围,应当依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加以约定。如果著作财产权转让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法律应当推定未转让,以避免争议。 8、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每转让一次著作权,就新增加一个著作权主体,因此,在一件
27、作品上可以同时存在包括作者在内的多个著作权主体。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其特征有: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与合同的约定。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的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第五章 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作品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认得许可,也不向其支付报酬而直接使用其作品的著作权限制制度。著作权法定许可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作品的使用人可以不必取得著作权认得许可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向其支付报酬的著作权限制的制度。法
28、定许可和合理使用都属于著作权的限制制度,二者相同之处:(1)对著作权限制的目的体现了对社会公益的保护;(2)使用的都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二者的区别:(1)法定许可的使用者是录音制作者、广播足资、报刊出版者等作品的传播者,而合理使用适用于所有的主体;(2)法定许可使用人应当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人不像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受到著作权人禁止性声明的限制,而合理使用不受此限制。简述强制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前者必须先由是用人以合理条件和理由请求著作权人许可,如作者权任务理由拒绝或不作答复,还需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由该机关授权许可
29、使用作品,并且支付报酬;后者不需征得著作权人的统一,也不用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六章 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纠纷的调处方式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调处著作权纠纷的方法,即调解,仲裁和诉讼。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根据其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著作权法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分为两大类。构成要件侵害著作权作为一种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其理应包括四个方面:(1)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2)损害;(3)因果关系;以及(4)加害人的主观过错(在实践中通常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类型有
30、:(1)民事责任,包括责令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2)行政责任,主要有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警告等;(3)刑事责任,主要有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三种诉前临时措施分别是责令停止有关行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第七章 专利权法概述专利制度的特征专利制度的核心就是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垄断权。其具有以下特点:(1)法律保护;(2)科学审查;(3)公开通报;(4)国际交流。我国专利法的制定及修改新中国成立后,1984年颁布了专利法,1992年9月4日通过了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正案,2000年8月25日通过了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案,于2001年实施。20
31、00年专利法的修改:(1) 修改与国有企业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不相适应的有关规定。(2) 进一步完善了专利保护制度。(3) 简化、完善有关程序。(4) 处理专利国家申请的内容与专利合作条约相衔接。此次专利法共作了34个方面的修改,其中重要的有以下几点:(1)关于专利权归属的修改。将“全民所有制单位对职务发明专利权的持有权”修改为“所有权”,并将“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修改为可由发明人或设计人与单位通过合同约定。(2)增加了专利权的内容,授予专利权人独占的“许诺销售权”。(3)将原来的计划实施许可修改为“指定实施许可”,相对缩小原来的实施范围。(4
32、)增加了国际专利申请的内容。(5)废除了专利权撤销程序。(6)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确权和宣告无效均由法院终审。 (7)关于强制许可的修改包括交叉强制许可条件的修改和终止强制许可的规定。(1) 对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处理方式进行了修改。(9)规定了第三人善意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是侵权行为,但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章 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包括方法发明和产品发明。发明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应是:(1)新颖性,即申请专利的发明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在一定范围内未公开发表、未公开使用、也未以其他方式为公众知晓。(2)创造性,即同申请日
33、前已有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指该发明能够被制造或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实用新型的特点有:(1)其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2)作为实用新型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不能是气态产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固态产品。(3)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使用。(4)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时刻自由移动的物品。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具有新颖性、美观性。我国专利法规定得不能获得专利权的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
34、、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需要具备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使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合法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专利向冲突,而且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章 专利权的获得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基本原则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和单一性原则。优先权分为国际有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
35、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概念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自第一次专利申请日起的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6个月,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为优先权日。专利申请的审批重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程序,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我国专利法对中国单位、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特殊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法律后果,2000年专利法对专利复审制度的规定难点:初步审查的概念及内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职责和性质,专利申请的司法审查制度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的文件应有:1、请求书,
36、其是专利申请人提交的请求受与其专利权的一种书面文件。2、说明书,其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应当附有附图。3、说明书摘要4、权利要求书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1、初步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规定2、公布申请3、实质审查自申请日后3年内,专利申请人可随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是指审查申请的,其申请视为撤回。专利复审委员会在行政上隶属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利组成。其职责有两项:(1)处理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不服而提出的复审请求;(2)处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
37、审委员会在性质上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做出的决定也是具体行政行为,故专利申请人对其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国2000年专利法对此进行了规定。第三节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重点:专利权无效的概念,无效宣告程序的启动,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原因,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果难点:专利权宣告无效和专利权终止的区别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并且规定无效宣告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专利宣告程序的启动始于“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之日”。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专利权无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具有三方面的效力
38、:(1)一事不再理效力;(2)追溯理;(3)对世效力。 强化练习题:1、(单选)张某委托李某开发一种新产品,未明确约定该产品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当该产品被开发完成后,在我国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 )A.张某 B.李某 C .张某和李某共有 D.国家2、(单选)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分别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 )A. 最先申请人B. 最先发明人C. 所有的申请人D. 所有的发明人3、(单选)在我国,实用新性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A. 需经过实质审查后授权B. 经初审合格后即授权C. 递交申请后即可授权D. 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才可授予答案:1、B 2、A 3、B 第十章
39、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第一节 专利权的内容重点: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独占权、禁止权、许可权的含义难点:专利权转让的程序要求,独占实施权的概念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独占实施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放弃权、标记权等。独占实施权:(1)对该专利方法的独占使用权;(2)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独占使用权、独占许诺销售权、独占销售权和独占进口权。专利权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转让,专利权人不得将其专利权分割转让。中国专利权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
40、二节 专利权的期限重点:确定专利权期限的根据、我国关于专利权期限的规定,专利权终止的含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况难点:专利权宣告无效和专利权终止的区别确定专利权期限,既要考虑到专利权人的利益,又要照顾到社会公共利益。2000年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都是 10年,均自申请日开始计算。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基于法律的规定事由而归于消灭。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专利权在期限届满时终止;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交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因无人接受转移而终止。第三节 专利权的限制重点:专利权强制许可实施的概念
41、、价值及作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穷竭原则的含义,先用权限制原则的含义及条件难点:交叉强制许可的涵义,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的涵义,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的含义,强制许可的程序专利权强制许可实施的情况包括:1、 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2、 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3、 交叉强制许可。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1、专利权的穷竭:专利权人自己或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被合法的投放市场后,任何人对该产品进行销售或使用,不需要再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授权,且不构成侵权。2、先用权人的实施:某项发明创造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
42、要准备,在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允许其在原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发明创造。3、临时过境;4、为科学研究或实验目的的使用;5、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强化练习题:简述专利申请公开后的法律后果。答案:可能构成对他人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使申请专利的发明成为现有技术;专利申请被公布后,专利申请人便产生了临时保护权。第十一章 专利权许可证贸易重点:专利许可证贸易的概念和特征,专利许可证的种类和专利许可证合同的主要条款难点: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及独家实施许可的含义专利许可贸易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专利许可证合同将其依法取得的对某项发明创造的实施权转移给非专利权
43、人行使的一种贸易形式。专利许可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限制性条款包括:搭售条款;固定价格条款;对技术改进的限制条款;回授条款;禁止被许可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专利技术。专利许可实施的种类分为;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强化练习题:1、(多选)一般来说,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时( )A. 单务合同 B. 双务合同C. 有偿合同D. 要式合同答案:1、BCD第十二章 专利权保护重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冒充专利行为的含义,间接侵权行为的含义,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难点:间接侵权行为的含义及特征发明或实用新型专
44、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籍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侵犯专利权就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以及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具体表现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好,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编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等。
45、冒充专利的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强化练习题:1、(单选)在我国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 )A. 3个月B. 6个月C. 1年D. 2年2、(单选)在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 )A. 先用权人的实施B. 善意使用或销售C. 专利权的穷竭D. 假冒 答案:1、D 2、D 第十三章 商标法概述重点:商标的含义,商标的分类及特征,商标权的概念,集体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的概念,立体商标、组合商标的含义,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种类难点:我国2001年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2001年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1)扩大了商标权的主体,以“自然人、
46、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替了原商标法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者”。同时,增加了关于商标权共有的规定。(2)在保护客体方面,一方面扩大了可注册商标的范围,二是明确了规定了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符合的实质条件,三是增加了对驰名商标的具体规定,四是增加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3)在程序方面,一、是增加了优先权的规定,二、是对申请商标驻俄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了要求。三、是简化了商标注册程序。四是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五是取消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权,将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所有决定置
47、于法院的司法审查。强化练习题:1、(单选)下列选项中与商品通用名称的是( )A. 洗衣机B. 菊花牌电视机C. 五粮液酒D. 中华牙膏2、(单选)商标注销后,商标权的终止日期( )A. 从当事人放弃商标权之日起算B. 从商标局作出注销决定之日起算 C. 从商标局注销商标的公告发布之日起算D. 从当事人得知被撤销事实之日起算3、(多选)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的类型有( )A. 文字商标 B. 图形商标 C. 立体商标D. 音乐商标E. 气味商标 答案:1、A 2、C 3、ABC第十四章 商标权的获得重点: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商标注册的程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内容,商标异议的含义难点:注册商标应具有的显著特征,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三种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商标局对实质审查的处理,提起商标异议的程序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