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车买卖协议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乔鑫;号牌号码:豫 Q95027;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交强险缴付有效期 2012 年 12 月;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11 年 12 月;行使公里数: 12 万 ;车辆使用性质: 自用;车辆 上(是否)存在抵押权:无。 第二条 车款 1车款为(不含税费)2.5 万元;大写: 两万五千元。 买方在 2012 年 10 月 10 日在文化路北路(地点),并以现金的 方式支付卖方。 2卖方应在当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 3相关文件包括: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 辆购置发票(复印
2、件)。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 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 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3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责任 1第三人(车主)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 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车辆买卖成交后,不管是否过户买方若出现任何违法行 为都应对其负责。 第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 本合同在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二手车买卖协议 出让方:(甲方) 电话: 受让方:(乙方)
3、 电话: 车主名称:乔鑫;号牌号码:豫 Q95027;厂牌型号: ;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交强险缴付有效期 2012 年 12 月;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11 年 12 月;行使公里数: 12 万 ;车辆使用性质: 自用;车辆 上(是否)存在抵押权:无。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一台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卖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车价为人民币 元整,一次现金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档,不是套牌及一证两辆车,车 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必须与档案相符,有上述不符行为,甲方 负全部责任,退回车款,并包赔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三甲方保证此车无任何经济纠纷,盗抢及交通责任,如有甲 方负全部责任,并包赔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四交通责任由今日划分。 五第三人(车主)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 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车辆买卖成交后,不管是否过户买方若出现任何违法行为 都应对其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可作法律依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