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附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设立(开业)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 用房的,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 ,分公司设 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 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 司) ,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 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市场主体 名称(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以及
2、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 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 本企业(公司)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 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 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 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 (盖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无产权证,证明房屋产权用)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_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位于_(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等)的房产一套/栋/间/档,面积_平方米,建筑性质为 _,产权属_(产权人)所有,因 _原因,无法提供产权证。该房屋不属非法建筑
3、 物,不存在涉及拆迁和其他不能用于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问题。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证明可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其 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出具。 房产为村(居)委会所有的,由上一级政府部门盖章。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 证 明 _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位于_(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等)的房产一套/栋/间/档,面积_平方米,建筑性质为住宅, 产权属_(产权人)所有。现有 _(使用单位名称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 名) ,拟使用该房产作为其_ (单一或同时选择办公、经营) 场所,从事_(主要经营范围) 。该房产改变 为经营性用房,符合
4、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及“安全、环保、不扰民” 等要求,已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产权人和使用人并承诺将遵守 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且保证做到“安全、环保、不扰民”等,否 则,须无条件自行搬离。产权人和使用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责任) 。 特此证明。 产权人: (自然人签名、非自然人盖章) 使用人: ,签字: (非自然人盖章,个体工商户签字。非自然人新设无公章的,注明单位名称并由授权代表或全体股 东签字) 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门牌号码改变用) 证 明 _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_(产权人)的房产一套,其房屋产权证地 址为_,现因政府统一规划,门牌号码变更为 。 特此证明。 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证明可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其 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