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资料 资料名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案卷题名:环境保护资料 编制单位: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州口岸项目经理部 2018 年 3 月 1 日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 北京市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环 境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公司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环境保护制度。 1建立环境保护组织领导机构 1.1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 1.2 环保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2.1 贯彻执行
2、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将各上级单位部门的环境保护精神、 文件及时传达给全体职工,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 1.2.2 制定本经理部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1.2.3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汇总本项目经理部的各类环保信息,发现环境保护问题 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措施落实到人。 2环境保护教育制度 2.1 经常对项目经理部全体职工和外埠队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对环 境保护知识应知应会考核要认真评卷、打分。 2.2 外埠队职工入场前进行入场环境保护教育,上岗前要进行岗前环境保护教育。根据 形势发展,对全体职工、外埠队职工进行专题环保教育,如防噪声、防大气污染教育等。 2.3 利用黑板报
3、、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报道有关环保信息、政策及好人好事。 3环保检查制度 3.1 设立环保员,环保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 时予以指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如有重 大环境保护问题(如造成严重污染,被新闻媒体曝光等)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及时 上报公司。 3.2 环保员要按有关规定,按时做好环境保护监测,认真记录(如噪声每月至少监测定 二次) ,并整理好内业资料。 3.3 设立扰民接待室,及时解决周围群众反映的环境保护问题。 4环境监测制度 4.1 为了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创建并保持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应对环境绩 效、
4、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并对运行中的关键指标进行监测。 4.2 施工项目开工前 15 天内,由项目经理部向工程所在地的环部门申办(施工现场环 境保护申报表) ,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 4.3 环保员每月定期进行现场噪声的测定,并填写施工场界噪声测定原始记录 、 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 、记录应真实可靠,并保存结果。 4.4 当监控和测量结果超过了预定参数和要求时,应重新测量一次,若仍超过预订参数, 应组织环境保护分析会,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和对策。 4.5 监测仪器为声级计,要在符合设各要求的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 程操作。仪器的检定标识由计量员负责。 5清
5、扫洒水制度 5.1 为了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创建并保持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使施工现场 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5.2 清除施工垃圾时采用袋装,严禁用电梯井或在楼层上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 5.3 拆除旧有建筑必须先洒水后再拆除。 5.4 清扫施工路面时要先洒水,在易扬尘的季节要早晚洒水将扬尘降到最低程度,如遇 四级风以上的天气要加大洒水频度。 5.5 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体材料应放入库内存放,运输和卸运时要防止遗撒、飞扬、运 输和卸运后要及时洒水清扫。 5.6 由生产调度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洒水,洒水时应节约用水,不得让水任意流淌,尽 量使用回收沉淀池的施工废水。 5.7 运土方、渣土、垃圾车辆
6、在现场出口应有专人负责压实,并进行遮盖,防止遗撒, 在易扬尘的季节还应适当喷水降尘, 6环境保护奖罚制度 6.1 各分项负责人要尽职尽责管理好各自辖区内的环境保护设施,成绩突出的,报请领 导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的,造成环境污染或扰民事件发生或被新闻传媒曝光的视情节轻 重报请领导给予处罚。 6.2 清运楼内施工垃圾凌空抛撒环境保护的发现一次,罚当事人 50 元。 6.3 清运渣土、垃圾时,措施不得力造成遗撒的,每次罚款 100 元。 6.4 施工时职工、外埠队职工不得大声喧哗或敲击,违反者经过教育仍不改正,罚当事 人 20 元。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口岸项目经理部 2018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