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活动经费管理 关于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员活动经费是学校党委下拨各二级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员活动的 专项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是推进我校基层组织党建 工作创新的有力保障。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 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丰富党员活动,规范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党员活动经费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来自党员交纳党费的返 纳经费,另一部分来自学校经费拨款。(今年返纳经费为在职教工和 离退休党员 80 元/人;经费拨款为在职教工和离退休党员 80 元/人、 学生党员 40 元/人。) 二、使用原则 党员活动经费由各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安排,坚持量入为 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党员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用 于组织党员教育、学习及各种党内活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要注重支部活动形式的创新,合理规划经费使用方向。使用范围主要 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党员教育和培训;(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 展党员教育的学习资料;(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最佳党日活动(一般性的参观除 外)和党建创新。 四、管理办法 (一)专项使用。返纳经费和拨款经费可以同时使用,但因两项 经费下拨来源不同,两项经费的报销票据、报销程序和报销科目需分 开,
3、以便管理和审核。两项经费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在每年第一季度按 照上一年年底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统计的党员人数统一进行返回。 (二)专人负责。各二级党组织要设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的使用账 目,其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审批权限 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 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员活动 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以及票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核。 一次报销金额达到或超过 2000 元的项目,经党总支(直属党支 部)审核,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需经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活动立项 党员活动经费中返纳部分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
4、筹使用;学 校经费拨款部分按拨款标准下拨到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开展活动,须 填写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并报所在总支审批,支部活动结束 后填写党员活动项目验收申请表并附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清单,交 所在总支备案。 (五)定期检查 每年年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好党员活动经费使用 情况汇总表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公示并报组织部备案。党员活动经费 使用不能超过下拨和返纳给本单位的经费额度,按年结算,不再续用。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将停发学院配比额度。 五、监督检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并定期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党员活动经费 源于预算内经费,其费用的报销及借款等手续办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 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