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 顺 孵 化 基 地 管 理 制 度 第一条 为扶持全民创业,万人创新,帮助创业人员降低创业成本与 风险,提高 创业成功率,根据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邯办发 20148 号)和 临漳县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创业孵化基地承担为创业者提供所需的经营场地营造宽松 良好的创业环境,免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技术创新、法 律援助等各项服务。 第三条 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配备专职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专 业技能的服务管理人员,对创业人员实施规范管理与服务,并督促其守 法经营、按法 纳税, 为进 入基地创业人员提供后续跟踪指导等服务。 第四条 建
2、立健全进入基地创业人员基础信息资料台帐,对创业人 员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对创业人员进驻基地的经营户数、经营场所、经 营项目、经营 状况、 经营 思路做到“五清楚”。 第五条 关心创业人员疾苦,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及时协调和解决在 经营过程中所遇的难题。做到热情周到,服务到位。 第六条 严格执行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并主 动接受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管理,严格按政策规定及规范申报享受优 惠扶持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基地优 惠扶持政策待遇。 临漳县方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地管理 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
3、域。 2、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 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3、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孵化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4、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孵化 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报批。 5、入驻企业要服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孵化基 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到两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二章 经营管理 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入驻企业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 地协议。 3、入驻企业在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 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
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 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孵化基地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 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 第三章 安全管理 1、 孵化基地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 8:3017:30。法定节假日的作 息时间按管理办公室的具体通知执行。 2、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孵化基地作息时间,如需加班,需到孵化 基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孵化 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3、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孵化基地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 4、入驻企业应熟悉孵化基地的相关消防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应服从 孵化基地管理人员的统一
5、指挥,从相关消防通道疏散。 5、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办公室,不要在室内存放大量纸 盒、纸箱、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孵化基地。 6、入驻企业要爱护孵化基地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 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孵化基地有权追究其责任。 7、由于入驻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入驻企业承担; 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 卫生管理 1、公共区域(包括过道、楼梯、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由企业轮班 打扫或请专人清理,费用由企业共同承担,具体金额以实际费用开支为 准。 2、入驻企业应做好企业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将每日产生的垃圾 集中摆放在楼层内的
6、垃圾桶中,并尽可能保持垃圾筒的清洁,由专人统 一清理、运送。 3、入驻企业应配合孵化基地做好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公共区域 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垃圾,不得将易堵塞下水道的废弃物倒 在水池、便池内。 4、严禁在孵化基地大楼内外、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 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因工作需要张贴广告的,应事先与孵化基地管 理办公室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张贴。 第五章 其他管理 1、不要在基地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 影响其他企业的噪音。 2、入驻企业不得将任何动物、禽类带入基地。 3、入驻企业不得在楼宇外墙、门窗上粘标识及宣传品;不得在窗 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固定设施。 4、入驻企业不得在孵化基地大楼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封建迷信 活动、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5、入驻人员不得在孵化基地大楼内吸烟、吸毒、酗酒、打牌、玩 麻将,不得进行与赌博等恶习相关的非法活动。 20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