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行文准则 一、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团结合作 学习创新 热爱公司 豁达明理 二、基本要求 (一)的要求是遵纪守法: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生产的意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 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严格遵守公司的财经纪律,不贪污,不行贿受贿,不收受回扣和好处。 4.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或出卖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经济,技术, 管理信息和情报,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二)员工诚实守信: 5.与人交往以诚相待,信守承诺,不欺骗别人. 6.反映情况事实求是,不捕风捉影,
2、不搬弄是非,不散布谣言,不威胁和报复他人. (三)员工应有团结合作精神: 7.工作积极主动,相互配合,经常进行工作交流与沟通,认真及时处理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敢于承担责任。遇到问题遵循“先解决问题,后分清责任”的 工作原则,不扯皮,不推诿。 8.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原则,服从公司的调动和分配。 (四)员工 应善于学习,勇于创新: 9.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本岗位专业知识,认真做好本 职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自觉接受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教育。 10.发扬“学习才能进取,创造方为永恒”的双良精神,大胆创新,积极进取。 (五)员工应热爱公司,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3、11.对公司忠诚,时刻关心公司的发展,积极为公司献计献策。乐于接受双良 文化的熏陶,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12.时刻牢记员工个人形象是双良形象的代表,任何时候都不做有损公司利益 和形象的事情,不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第二职业。如有发现,及时向有 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六)员工应豁达明理,做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 13.主动关心别人,热情帮助他人。尊敬师长,尊老爱幼,讲究家庭美德,努 力营造和维护和谐的工作和家庭氛围。 14.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树立正气,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为人处事豁达, 明理,不斤斤计较,不损人利己。 15.做到仪态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举止大方,不卑不亢,亲切自然,接待宾
4、 客讲究礼貌,热忱周到。 三、员工行为规范 (一)劳动纪律 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禁止员工酒后上班或在上班时间饮酒(工作之需除外)。 3.员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员工应团结协作,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不吵架打架,不聚众闹事。 5.员工应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服从主管的领导和工作分配,工 作时不 得消极怠工。 6.员工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应及时,清楚的办理好工作交接。 7.员工轮班作业时,应提前 10 分钟到岗位办理交接手续。在接班员工未到岗位 时,当班员工不得擅自下班。 8.员工因公出差应按出差管理规定办理出差批准手续。 9.员
5、工不得骚扰,诬陷,诽谤,侮辱或打击报复他人。 10.员工不应探询他人的新资状况。 11.员工不得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纪录,不得盗用印信。员工不得伪造 个人经历或学历,已达到受聘目的。为经许可,不得撕毁公司张贴的文件或公 告。 12.员工上班时间不串岗,不脱岗,不睡觉,不闲聊,不干私活,不擅离职守。 13.员工上班时间不看与本人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或电子信息,不听音 乐,打牌,玩电子游戏。 14.员工上班时间不电话聊天 15.员工应在规定区域内用餐,遵守用餐秩序,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把剩饭剩菜 丢弃在桌面或地上。未经许可,不在办公室用餐。 16.员工应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或集会,自觉
6、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 开会时应自觉将手机,BP 机等关闭或设定为震动档。散会时,然后按次序退场, 不拥挤,不吵闹。 17.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各项活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应 事先请假。 18.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二)出入管理 19.员工出入公司应佩戴识别卡,骑车出入公司大门时,应以白线为界下车推行。 20.员工应将自行车,摩托车整齐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 21.员工未经许可不应把小孩或亲友带入办公区域和工作场所。 22.员工因公或 因私外出应按规定要求办理出门手续。必须如实,详细地填写出门证 。因私 外出超过 1 小时的,因办理请假手续。 23.员工携带公物
7、(包括产品、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物资等)出门,应按 公司物资出门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4.员工进出公司应自觉接受门卫的管理和监督。 (三)考勤管理 25.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电子考勤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打。 26.员工因故或忘记打卡时,最迟应在第二个工作日报请直属主管证明上下班 时间并签名确认。 27.员工请假应按假期管理规定办理请假和备案手续。 28.员工因工作之需加班时,应按加班管理规定办理加班手续,并按规定 要求打卡考勤。 (四)财经纪律 29.员工应维护公司利益。 妥善管理公司财物。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立 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30.员工应严
8、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如实填报各项费用支出,不弄虚作假,不 营私舞弊,不挪用单位资金,不无故拖欠公司财物。 3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财经纪律,不贪污,不行贿受贿,不私自收受回扣和 好处。 32.员工不应接受客户或供应商的宴请或馈赠。如情况特殊,应及时如实上报、 登记。 33.员工不得窃取、非法占有或截留公司的任何财物。 34.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从事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或类似的业务,不得代 理或兼任其他厂商的任何职务。 35.员工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欺骗公司,损害公司利益。 (五)保密规定 36.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出卖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协 议中所约定的各类经济、技术、管理情报和信
9、息等商业秘密。 37.员工营认真履行职责,妥善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技术、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文 件、资料或信息。妥善管理好个人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 供给他人使用。 38.员工应妥善保管好机要重地的钥匙,未经许可不得提供他人使用。应妥善 管理个人计算机密码,并经常更换,防止盗用。 39.员工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秘密,应做到不打听,不传播。 40.员工如发现可能涉密或泄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六)安全管理规定 41.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发生事故,应采取妥善的应急处理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或领 导报告。 42.
10、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下班时应关闭好门窗,切断电源,做 好防火防盗工作。 43.员工应爱护各类消防设施,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区域堆置物品、 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顺畅以及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44.员工应遵守交通法则,做到安全行路,行车。机动车辆在公司内应限速行 驶。 45.员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首饰、现金等钱物放在公司的工作机公 共场所。 46.员工应爱惜个人身体, 、患有传染疾病或严重疾病的,应遵医嘱、及时医治。 47.员工在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服从公司调遣,全力维护公司利益。 48.员工(包括车间主任、生产岗位员工以及仓库、检验等辅助岗位员工)上 岗前应按
11、规定穿戴劳务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得上岗。擅自上岗发生安全事 故的,公司将从严追究个人责任。 49.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对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应经常检查、维护,保持设备或设施的完好,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50.员工应正确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室设施,严格执行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外来的软盘、光盘和软件等。 51.员工不应在禁烟区域吸烟,严格禁止在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吸 烟。在禁烟禁火区域动用明火,应严格执行动火规定。 52.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批准,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室、资料室、 变电室、仓库、乙炔
12、站、液氧站等要害重地。 (七)文明生产规定 53.员工应保持办公场所安静、空气清新,保持整洁有序,营造宽松、和谐的 工作气氛。 54.员工应按照“5S ”(即:整理、整顿、清洁、清扫和素养的简称)的要求, 每日清扫、整理工作现场。保证工作场所的一切物品(包括文件、工具、衣物、 工具箱,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整齐堆放。保证工作现场无焊条、烟头、 垃圾和其它杂物。 55.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物,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八)基本礼仪规范 56.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以友好的态度对待同事和客人,不因个人情绪 影响工作。 57.员工应注重仪表,穿着得体、整洁,男员工不蓄长发、留胡子、剃光
13、头,女 员工不得穿着暴露、浓妆艳抹。 58.员工行为举止应稳重、大方、得体。与人交谈应彬彬有礼、讲普通话,语言 文明,不讲粗话。路上行走一般靠右行,不要便、边走边吃东西,不准吸游烟。 59.员工出入公共场所(如乘车、乘坐电梯等)应礼让三先。遇见同事、领导或 熟人时,应主动到打招呼。当有人主动向你打招呼时应有礼貌回应。不小心碰 到或妨碍到别人,应主动说“对不起” 。 60.员工接听电话应礼貌得体,电话交谈应简洁明了。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应礼 貌回答,必要时应将电话内容纪录并转告。对方拨错电话号码时应礼貌提醒。 61.当有客人来访时,员工应起立迎接,如手头工作无法放下,应点头示意并招 呼客人落座,让
14、客人久等时应诚恳地表示歉意。与客人交谈时举止应得体,不 应有不礼貌的行为和言语。 62.员工递送名片时应礼貌得体,并作简单的自我介绍。员工接受名片时应记住 客人的姓名和身份,不应当者来客把玩名片。当客人送你名片时,如果你没带 名片,要向对方表示歉意。 (九)公共道德规范 63.员工应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双良。 64.员工应积极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讲究家庭美德。 65.员工应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助残扶弱。 66.员工应“讲文明、 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纪律” ,讲究“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形象美” 。 67.员工应爱护公物,注意保
15、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和杂物,不在公 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68.员工乘车应讲究文明礼貌,不拥挤,不抢座,不大声喧哗。爱护车内各种设 施,不踩踏车上座椅等。 69.员工应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折花草,不在花圃区晾晒被褥、衣物, 不准坐、踩花圃围栏等。 70.员工应注意个人修养,作风正派,不伤风败俗,不腐化堕落。 71.员工应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夫妻恩爱,相互体谅;热爱家庭, 注重和谐的邻里关系。 四、处罚规定 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分为以下几种:扣减工资(或降薪、罚款) 、行政警告、降 职、记过、 停职检查、留司察看、开除(或除名) 。 (一)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
16、罚 1.迟到是指员工未请假又为按规定时间到岗位上班的行为。员工当月第一次迟 到扣减工资 50 元;当月内第二次迟到扣减工资 100 元,并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一次。当年内累计迟到三次及以上的,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如果迟到并 且态度恶劣的,可直接给予行政警告或每月降薪 100 元处分。 2.早退是指员工未经主管同意提前下班的行为。员工早退一次扣减工资 500 元, 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当年内早退两次及以上者,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和态 度给予每月将薪 100 元至 200 元的处罚,并给予记过处分。 3.旷工是指员工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来上班的行为。员工无故旷工一天 及以上的,给予行政警告
17、处分;态度恶劣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 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连续旷工十五天或累计旷工三十天的,予以 除名处理。 4 员工违反规定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间饮酒的,扣减工资 500 元,并可给予行政 警告处分;造成责任事故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给予记过或留司察看的处 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 关系,或实行“一票否决” ,予以开出处理 5.员工参与赌博活动,一经查获,将给予每月降薪 100 元至 200 元的处罚,或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赌资巨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每月降薪 500 元的处 罚,或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分。员工上班时间赌博的,一经发现
18、,将给予开除 处理。 6.员工不服从主管的领导或工作分配的,将扣减工资 500 元。态度恶劣或消极 怠工的,还可给予停职检查处分;无理取闹或没有悔改表现的,可根据劳动 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7.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清楚地办理交接手续。不及时办理交 接手续,或交接手续不清的,公司将责令其限期办清交接手续。逾期不办或办 理不清的,将扣减工资 200 元,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对于离职人员将按自 动离处理。 8.员工轮班作业时,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或交接班手续不清的,将对交班者和 接班者双方各扣减工资 50 元。接班者无故未提前 10 分钟到岗接班的,可扣减 工资
19、 50 元。因交班不清造成事故或其他后果的,将对交班者和接班者给予行政 警告处分;后果严重的,可给予记过处分。 9.交班者在接班者未到岗的情况下,擅自下班的,将给予记过处分;因此造成 事故或其它后果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直接解除劳动 关系。 10.员工因公出差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可扣减工资 50 至 200 元。 11.员工有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扣减工资 500 元,并可给予 行政警告处分;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除扣减工资 500 元外,还将给予 降薪、记过直至开除处分。 12 员工发生打架行为的,不分责任给予双方当事人个罚款 3000 元;情节严重 或
20、造成恶劣影响的,可给予开除处理。 13.员工吵架、聚众闹事的,将给予当事人每月降薪 200 元至 300 元的处罚,并 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可给予开除处理。造成经济损失 的,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员工发生骚扰、诬陷、诽谤或侮辱其它员工的行为,将给予每月降薪 200 元至 300 元的处罚,并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可实行 “一票否决” ,给予开除处理。给当事人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经济 赔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员工发生报复其它员工的行为,将给予每月降薪 500
21、元的处罚,并可给予 记过处分。性质恶劣或情节严重的,可实行“一票否决” ,给予开除处理。造成 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员工恶意探询其它员工薪资状况,并造成恶劣影响者,扣减工资 300 元,并 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7.员工伪造或私自涂改公司的报告或纪录,或者盗用印信的,将扣减工资 500 元,并可给予行政处分一次;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除给予必要的 赔偿外,还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造 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8.员工未达到受聘或其它目的,伪造个人经历或学历的,一经查实,将根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22、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19.员工未经许可私自撕毁公司张贴的文件或公告的,扣减工资 300 元;性质 恶劣的,还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0.员工擅离职守或上班时间睡觉、脱岗、串岗、闲聊、干私活的,一经查实 扣减工资 500 元,并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因擅离职守、睡觉、脱岗、串岗、 闲聊、干私活的,造成事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必要的赔偿外, 还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21.员工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电子信息或听音乐的, 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经常发生上述行为,屡教不改的,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或给予每月降薪 100 元至 200 元的处罚
23、。 22.员工未经许可在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打牌、玩电子游戏的,扣减工资 200 元,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3.员工上班时间用电话长时间聊天(每次超过 10 分钟)的,一经发现,将扣 减工资 200 元,并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 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24.员工在食堂用餐时插队的,每次扣减工资 500 元;浪费饭菜、乱倒剩饭剩 菜,或随意把饭菜或饭渣丢弃在桌面或地面上的,每次扣减工资 500 元,并可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屡教不改或不服从管理和劝告、态度恶劣的,可根据劳 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25.员工未经许可在办公室用餐,每
24、次扣减工资 50 元。 26.员工开会无故迟到、早退的,按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处理。开会时在场下 交头接耳,或手机、BP 机铃声影响会场秩序的,每次扣减工资 500 元。 27.员工无故缺席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各项活动的,缺席时间按事假处理,缺席时 间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28.员工在职期间从事第二职业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 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二) 违反出入管理规定的处罚 29.员工出入公司未按规定佩带识别卡的,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 30.员工出入公司未下车推行的,每次扣减工资 100 元。不服从门卫及其他主管 人员管理和劝告,或态
25、度恶劣的,还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1.员工乱停放车辆的,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 32.员工未经许可将亲友或小孩带入公司或生产区域的,扣减工资 100 元。 33.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未按规定开具出门证的,可扣减工资 200 元;未按 规定开具出门证 ,又不听从门卫劝阻强行出门的,将扣减工资 500 元,并给 予行政警告处分。虽按规定办理了出门手续,但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给 予每月降薪 500 元的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 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34.员工未按物资出门制度的规定携带公物出门的,每次扣减工资 500 元,情节 严重的还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6、不听从警卫人员的阻拦强行出门的,将按严重 违纪处理,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35.员工没有派车手续私自出车的,可扣减工资 300 元至 500 元;私自出车发生 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按全责处理外,还将给予每月降薪 200 元,并可予行政 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 接解除劳动关系。 36.员工进出公司不服从门卫监督管理的,可扣减工资 300 元至 500 元;态度恶 劣的,可同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7.警卫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第一次扣减工资 500 元,当年内第二次 发生前述行为的,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27、,直接解除劳动 关系。 (三) 违反考勤管理的处罚 38.员工违反公司考勤规定代考勤的,代打者与被打者将受同等处理。当年内第 一次发生代打卡行为的,扣减工资 500 元,并给与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内第二次 发生代打卡行为的,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接触劳 动关系。 39.员工上下班因故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直属主管又未能证明其出勤的,将按 迟到或早退处理。直属主管袒护下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行政警 告处分。 40.员工加班申请得到批准后,应按批准的加班时间上下班,并按规定打卡考勤。 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的,将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41.员工休各类假期时,未按假期管理规定办理手
28、续的,可按矿工处理。 (四)反财经纪律规定的处罚 42.员工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公司利益受到较大损害 的, 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3.员工报销费用开支时弄虚作假的,除追回多报销费用外,还可给予多报费用 三倍至五倍的处罚;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的可给予每月降新 300 元至 500 元的 处罚,或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44.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或无故拖欠公司财物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 记过或开除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5.员工发生贪污、行贿受贿,或私自收受回扣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还将给 予每月降薪 500
29、 元或留司察看处理,也可实行“一票否决” ,给予开除处理。对 于索贿行为,一经查实,将实行“一票否决” ,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涉嫌 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6.员工接受客户、供应商的宴请、馈赠或好处,又不及时如实上报的,将给予 行政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实行“一票否决” ,给予开除处理。 47.员工偷窃财物,或者把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或换取钱财的,一经发现,除追回 非法所得外,还将实行“一票否决” ,给予开除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员工从事与本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或类似的业务,代理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的,一经发现
30、,除追回非法所得外,还将实行“一票否决” ,给予开除处理。给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9.员工与第三方串通或勾结,损害公司利益的,一经发现,将实行“一票否决” ,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0.员工丢失、损坏公司财物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将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行政警 告处分。 (五)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处罚 51.员工泄漏或出卖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所规定的各类商业机密以及经 济、技术、管理情报或信息的,除赔偿公司损失外,还将实行“一票否决” ,给 予开除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员工擅自将个人保管的各类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管理信
31、息提供给他人的, 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公司损失外,还将实行 “一票否决”给予开除处理。 53.员工打听或传播公司机密的,每次扣减工资 500 元;性质恶劣的, 还可给予 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也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接 触劳动关系。 54.员工因对机要重地的钥匙或个人计算机密码保管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需赔偿公司损失,并可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55.员工发现他人有涉密或泄密行为,不制止、不举报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行 政警告处分。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56.员工发生
32、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事故发生时,逃离或躲开事故现场的,一经查 实,将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由于员工逃离或躲开事故现场,造成事故抢 救的延误或使事故损失加大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57.员工最后离开办公室时,未关好门窗或未切断电源,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 扣减工资 50 元至 200 元。该员工的直属主管应负连带责任。 58.员工损坏公司消防设施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将视情节轻重,扣减工资 300 元至 500 元,或行政警告处分。阻塞消防通道或在消防设施区域堆置物品、 杂物,可对责任人扣减工资 100 元至 300 元。在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根据 劳动法第二
33、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59.员工行车、行路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交管部门处罚的,公司将另外再扣减 工资 300 元至 5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根据劳动 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60.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驾驶机动车时,应限速每小时 15 公里。超速行驶 的,将给予每次 200 元的处罚,不服从管理或态度恶劣的,将加重处罚。 61.员工未能妥善保管个人财物或将贵重物品带入公司而丢失的,由员工个人承 担全部责任。本人无理取闹的,公司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2.员工患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又不及时诊治的,公司有权责令其离岗修养, 本人不
34、同意或无理取闹的,公司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3.员工接到公司及紧急到岗通知而无故不到岗的,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4.员工不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每发现一次扣减工资 100 元,当年内累计发 现三次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员工因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而发生事故 的,将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员工违反设备使用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一经发现将扣减工资 200 元至 300 元。因违章或冒险作业,造成设备或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经济责 任外,还将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开除处分。管理者违 章指挥的,责任等同于违章作业者。 66.员工发现设备
35、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如果擅自维修,公司将给予 扣减工资 100 元至 200 元的处罚;因擅自维修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还将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7.员工未按规定使用个人计算机后其它办公设备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未经许可,随意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或工作文件,或随意使用软盘、光盘 或软件的,一经发现,将扣减工资 1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给予行政警 告处分。 68.员工违反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根 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69.员工在禁烟区吸烟的,可扣减工资 50 元至 200 元。在危险品、易燃易爆物
36、品存放区域吸烟的,将罚款 3000 元。并可给予记过处分。员工在禁烟禁火区违 反动火规定,使用明火的,将罚款 3000 元,并给予记过处分。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给予开除处分。 (七)违反公司文明生产规定的处罚 70.工作环境脏、乱、差的,可给予责任人及直属主管扣减工资 100 元至 500 元的处罚。如果不整改或整改流于形式的,可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71.员工违反现场“5S ”管理规定,未及时清理焊条头、废旧材料和杂物,或 者现场脏、乱、差的,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 72.员工未将工作现场物件按“5S”现场管理规定摆放整齐的,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 73.员
37、工损坏公共设施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故意损坏或恶意使用公共 设施的,还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态度恶劣或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记过处分或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74.员工未经同意擅自进入档案室、资料室、变电室、仓库、乙炔站、液氧站 等要害重地的,每次扣减工资 100 元至 200 元,并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不 听劝阻、态度恶劣或造成后果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直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上述要地的管理者玩忽职守,或对擅自进入的 员工不劝阻、不制止的,将给予与进入者相同的处罚。上述受罚员工的直属主 管应负连带责任,可扣减工资 300 元至 50
38、0 元。 (八)违反基本礼仪规范的处 罚 75.员工工作严重情绪化并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扣减工资 200 元, 或行政警告处分。 76.员工仪容仪表有损公司形象,如:男员工蓄长发、剃光头、留胡须,女员 工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等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将扣减工资 50 元或 200 元;拒 不该正或屡教不改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 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77.员工举止粗鲁,将脏话、粗话的,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屡教不改的,可给 予行政警告处分。员工走路时边走边吃东西的,可给予口头警告或扣减工资 50 元至 100 元;屡教不改的,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员工发生上述行为受
39、到批评 时态度恶劣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与该员 工的劳动关系。 78.员工违反其它基本礼仪规定的,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可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 九)违反公共道德规范的处罚 79.员工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垃圾等杂物,或在公共禁烟场所吸 烟的,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 80.员工乘车时发生拥挤、抢坐、踩踏车上座椅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减工 资 50 元。 81.员工损坏花草树木。花坛围栏,故意践踏花草,或在绿化区内 晾晒被褥、衣物的,每次扣减工资 50 元。 82.员工不诚实、不信守承诺,不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个人利益欺骗公 司、客户或
40、其他人员的,一经查处将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不 良影响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关系。 83.员工生活作风腐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可给予每月降薪 300 元至 500 元,或给予记过处分;当年内再犯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可实行“一票否决” , 予以开除处理。 84.员工未能妥善处理家庭或领里纠纷、不孝敬父母,造成较坏影响的,公司 将给予每月降薪 200 元至 400 元的处罚,同时还可给予停职检查;长期不能解 决上述问题,或不接受公司处理、无理取闹,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 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十)其它处罚规定 85.公
41、司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处罚,旨在教育员工改正错误,完善自我,提升 自身素质,提高公司整体形象。员工引以为戒。 86.本规定所称的较大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含)以上的损失;重大 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 2 万元(含)以上的损失。 87.员工当年内受到扣减工资处理累计达到三次的,将视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一 次;员工当年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累计达到两次的,将视为受到记过处分一次; 员工当年内受到记过处分累计达到两次的,将给予每月降薪 500 元的处罚,也 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88.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
42、 责任的,可根据被处理的事实。直接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89.员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不享受当年的年终奖金;受到记过处分的,不享 受当年的年终奖金和年终福利。 90.员工受到降薪处理的,降薪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降薪期满经考察评定,确 已改正错误的,可恢复原薪资。 91.员工停职检查的期限最长为 30 天。停职检查期满,将视情提出进一步的处 理意见。员工受到停职检查的,停职检查期间可按事假处理,当年内不享受年 终奖金和年终福利。 92.员工留司察看的期限为半年至一年。员工受到留司察看处分的,薪资重新确 定,当年内不享受年终奖金和年终福利。 93.员工教唆他人违反纪律和制度的,将比照违反者所受的处罚从严处理。 94.主管对下属督导不力、管理不严的,应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处罚种类 为:扣减工资(或降薪) 、行政警告、记过和降(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