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服务项目报价单 青岛华邦兴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3105422431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条件 奖励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 知识产权运营 发明专利 受理后胶州奖励 2000元/项; 授权后胶州奖励 5000元/项、 青岛奖励 4000元/项。 4500元/项 预收 实用新型专利 1800元/项 预收 外观设计专利 1200元/项 预收 软件著作权 1000元/项 预收 1 商标 1200元/项 预收 2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15万元 2万元 预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青岛奖励 30万元,胶州奖励 10 万元。 5万元 预收 50%,认定 通过后
2、收取尾款 4 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1、我市“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在税务 部门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 2、对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奖 励额度不超过 10%,单个企业所获奖励 不超过 100万元。 研发费用的 10%,最该 10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5 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 1、企业已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亿元,连 续两年盈利。主营业务属于先进制造业或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且拥有核心关键技术 发明专利的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可 放宽至 5000万元,其中软件和研发设计、 平台服务类企
3、业可放宽至 3000万元; 3、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300 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一 般不少于 30 人; 4、申请年度前的两个年度内,企业实施的 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数不少于 4项,通过 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含专利、软件 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省级 30万元 1万元 认定通过后收费 以上建筑工法)不少于 3件; 6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 于 500 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 数不少于 60 人; 2、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500 万元; 3、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50万元 2万元 认定通过后收费
4、先进制造业补助政策 7 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企业为本市范围内注册并经营一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小微 企业。 2、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新上设备投 资额达到 1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 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 12%予以补助,最 多不超过 60万元。 设备购置金额的 12%,最高 60 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8 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项目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 公司)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在申报年上两个年度内取得了青 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文件。 3、企业在申报年上一年度设备投资额 (指不
5、含增值税的原值)达到 500万元。 设备投资奖补比例不超过 8%, 环比新增税收额奖补比例不超 过 10%,最高 30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9 机器换人项目 1、对购买使用本地生产工业机器人产品 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的 10%给予最高 200万元补助; 2、对购买使用非本地生产工业机器人产 品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的 5%给予最高 200万元补助。 3、在危险程度高的化工、民爆等行业, 推广应用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等特 种机器人的,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 500万元。 设备购置款 10%,最高 20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10 隐形冠军项目 1. 在本
6、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工业中小企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近 3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年均销售利润率高于行业平 均水平 15%,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幅高 于 5%,年均资产负债率低于 65%,年均研 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 2%以上 (含) ; 3. 企业从事相关业务领域时间达到 5年 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 到 3年以上) ;拥有 3年以上稳定客户且 客户占据 10%以上销售收入; 5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4. 企业细分产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5. 企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 务收入的比重在 60%以上(含) 。近 3年 细
7、分产品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全国前 5位 或出口额均位居全国前 5位。 11 制造业单项冠军 1、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三;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 培育企业奖励 50万元,示范企 业奖励 10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12 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 及关键核心零部件 1、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核 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 3、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 破,并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领先以上 水平,列入国家级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 等项目的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品可优先
8、 纳入。 4、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由生产企业(单位)依法拥有。 5、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 10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认定检测机构的检测,质监部门出具的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证明,特殊行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近两年内国家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 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产品鉴定报告 (或能够证明其产品技术水平的其他证 明材料) 。 互联网工业平台:300 万元 智能(互联)工厂:100 万元 数字化车间:50 万元13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应用试点示范 “555”项目 自动化生产线:30 万
9、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14 两化融合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经营一年以 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且近两年内信 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完 成投资 100万元以上,按照项目实际投 入的 1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 金额最高 100万元。 实际投入的 10%,最高 10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企业资质荣誉认定 15 专精特新技术(产品) 1、申报的产品(技术)须符合青岛市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 定办法 (青经信发20169 号)中规 定的条件。 5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2、
10、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 强的社会影响力;近两年无质量事故、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能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 3、产品(技术)在市场、质量、效益或 发展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 先进性和示范性。 16 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1、企业拥有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技 术) ; 2、企业拥有较高的工艺装备水平,原则 上要求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 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会计信用和纳税 信用良好,近两年无安全生产、产品质 量、环境污染、纳税等方面违法违规记 录。 10万元 5000元 认定通过后收费 17 青岛名牌 1、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且近三年无质量 事故和重大安全责
11、任事故; 2、列入上年度“青岛名牌”培育计划; 3、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 (消费类产品 2000万元以上;生产资料 类产品 3000万元以上;服务类品牌企业 800万元以上) ,连续三年度不亏损; 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需取得 10万元 1万元 认定通过后收费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 GMP认证 等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主导、主持国际标准:50 万元 主导、主持国家标准:30 万元 主导、主持行业标准:20 万元 主导、主持山东省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联盟标准):10 万 元 18 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 主导、主持修订上述标准的按 照不高于主持同类标准制定资 助奖励标准的
12、 50%执行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人才引进及创业补助政策 19 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一)创业领军人才 1、须为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是第 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 30%) ;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周岁,具有 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自主 创业经历; 3、企业成立 1年以上 5年以内。工业企 业需最近 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 于 500万元。 13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4、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成员专业结 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合理。 (二)创新领军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 龄一般不超过 55周岁,为用人单位近
13、3 年内从青岛市外新引进的人才; 2、研究领域符合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 业方向。申报人入选后,原则上在青工 作时间不少于 3年,每年在青工作时间 不少于 9个月; 3、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 位关键岗位 5年以上研发工作经历,或 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 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验;拥有多项发明 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强的 团队组织能力; 4、所在团队组织结构合理,主要成员稳 定,团队规模不少于 5人; 5、依托单位具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的科 技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 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 ,并 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 6、全职引进的两院院
14、士或新入选两院院 士,不受年龄限制,不参加评审,直接 入选领军人才。 20 胶州市优秀创新创业团队 (一)创业团队基本条件: 1、创业团队在胶州依法注册成立未满三 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申报 项目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类资金扶持。 2、创业团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 专利等)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达到国 内先进水平以上; 3、创业团队由 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 2名 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和职 责分工合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具 备突破重大技术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创新团队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应为近 3年来从市外引进, 且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类资金扶 持。 2、创新团队已经掌握
1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等)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创新团队由 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 2名 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还应具有博 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掌握业 内公认的领先技术。 50-20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4、用人单位必须是在胶州市依法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拥 有青岛市级及以上科技研发平台, R&D(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 例不低于 3%,企业投入团队的货币资金 一般不低于申请市财政资助金额。 其他类补助政策 21 青岛市成果转化计划科技 惠民专项 5-30万元 奖励资金的 10% 资金到账后收费 22 新四板上市 30万元 18万元 预收 2万元,剩 余费用资金到账 后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