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012 年 5 月 29 日) 一一一 为加强某某工程(以下简称“某某工程 ”)质量管 理,明确质量责任,严格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争创优质 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 合某某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 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工程。 一一一 某某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 的方针, 各参建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 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程质 量,争创优质工程。 一一一 某某工程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质量终身 负责制。 一一一
2、某某工程实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工程 科工程负责人、驻工地代表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一一一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某某工程质量工作负领导 责任,工程科工程负责人对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驻工地代表对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一一 某某工程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 体系的监督检查。 一一一 通过招标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 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 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 量责任。 一一一 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
3、监督检查。 一一一 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 明确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要分部和主 要单位工程,并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一一一一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 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审核批准设代机构、监理部、施工项 目部主要负责人员变更。 一一一一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 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 程质量验收、签证。 一一一一单元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才能 申请验收评定,否则监理单位不予受理。 一一一一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 评定,应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参
4、建单位 组成联合小组,共同验收评定,并在验收前通知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一一一一单元工程验收评定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及时签署 结论,不能事后补签。 一一一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未达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进 行处理,处理后应按规定进行重新验收评定。 一一一一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 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 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一一一一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 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一一一一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 产 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 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 明书,电气设备还应 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 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 的产品,应当具有相 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一一一一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 检查、整改落实,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 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一一一一一 认真抓好验收工作,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制 订工程验收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做好相关验收工作。 一一一一一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及时、完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