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 三、监理目标 四、监理内容 五、监理工作依据 六、项目监理机构 七、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及工作程序 八、监理工作制度 九、本工程技术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应对策 十、拟投入的监理设施及配置计划 十一、质量保修期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 城区涪江上段防洪护岸工程(赵家渡河)施工监理 (二标段) 2、建设地点:xxxx 城区涪江右岸沙湾河出口至涪江三桥段。 3、建设单位:重庆市 xxxx 有限公司。 4、工程总投资:3900 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6、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 2355.46m,新建堤防护岸工程总长 19
2、19.00m。 7、监理期限:15 个月。 二、监理范围: 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二标段堤 1+551.690堤 2+355.460 段施工阶 段及保修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三、监理目标 本工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为: 1、投资控制目标: (1)控制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之内;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给工程造成额外费用; (3)严格计量,无超前支付发生。 2、进度控制目标:建设期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 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监理内容 本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 即:投资控制、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
3、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 组织协调。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按招标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施工监理工作;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招标人批准后,负责向承包人下 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 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实施; 5、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督促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网络进度计划,经 招标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6、协助招标人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审查设计变更; 7、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 单位; 8、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
4、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 监理人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招标人批准后支付; 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 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 物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测试; 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 11、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审查承包人编制预 控措施并监督承包人按其实施; 12、与招标人现场代表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 故的分析及处理; 13、对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管理,协助招标人处理合同纠纷和索 赔事宜; 14、
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 报招标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组织监理例会。 15、督促承建商按合同规定及档案整理相关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 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16、组织对分部、分 项工程初验及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7、工程完工后,编制监理工作档资料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8、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经招标人批准,向承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 参与工程竣工后的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9、审查承包人的最终付款申请,经监理初审,并经招标人批准后,向 承包人发出最终支付证书。 20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水利工程监理法规、规章、规定、规范开展 监理工作。
6、21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本项目其他工作。 五、监理工作依据 本监理大纲依据以下文件的有关要求和业主对本工程使用功能的质量 要求,并结 合我公司类似工程监理工作实践经验而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0、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11、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1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4、实
7、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1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7、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8、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19、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2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2、项目建设批准文件; 23、设计施工图、 设计预算等文件; 24、监理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及委托人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建 设合同; 27、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项目监理机构 1、监理组织形式 本工程,为保证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适合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其构成如下图所示。 监理机构框图 项目监理部
8、技术咨询专家组 监理公司 总工程师 总裁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 地质专业监理工程师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 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监理 工程师 2、监理人员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 员调配,对 不称职人员予以撤换;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
9、计、技术方案、施工 进度;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 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项目 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 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 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委托监理工程师: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
10、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 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 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 时,向总监 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 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 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
11、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 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 进行平行检测,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造价工程师职责: (1)负责审查本项目工程计量和造价管理工作; (2)审查工程进度款,提出审核意见; (3)审查合理化建议的费用节省情况; (4)审核承包商工程进度用款和材料采购用款计划,严格控制投资; (5)编制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的图表,及时进行投资跟踪; (
12、6)对有争议的计量计价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索赔处理意见,对工 程变更对投资的影响提出意见; (7)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 (8)收集、整理投资控制资料,编制投资控制的监理日志;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料员职责: (1)负责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各种物质的原始资 料整理。 (2)施工过程中,负责各种检查资料的整理; (3)施工各阶段验收资料的整理; (4)协助现场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完善各种资料; (5)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 (6)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及整理工作。 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
13、单位投入的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设备及其使用、运行 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 记录, 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七、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及工作程序 1、投资控制 1.1 投资控制的原则 1.1.1 坚持按承包合同控制投资的原则。 监理机构在工程投资控制过程中将严格按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 款进行控制。 积极开展工程优化,力争节约计划投资。避免因监理机构或业
14、 主的决策失误造成增加投资。 1.1.2 坚持资金时间效益的原则。 监理机构在工程投资控制工作中,将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坚决杜 绝任何形式的提前支付和超额支付,最大限度的减小工程资金投入后的非 正常闲置时间。 1.2 投资控制的目标 在投资目标分解的各个层次上,力求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为此要 做好以下工作: 1.2.1 控制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限价之内; 1.2.2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不给工程造成额外费用; 1.2.3 严格计量,无超前支付发生。 1.3 投资控制的内容 1.3.1 组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进行付款控制,做到不多付,不少 付,不重复付。 1.3.2 审批承包方呈报的现
15、金流估计。 1.3.3 做好工程计量,核实已完工程,审核签认工程款支付凭证。 1.3.4 检验进场材料和永久设备,支付材料预付款。 1.3.5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 1.3.6 控制计日工支出。 1.3.7 审核工程完工结算。 1.3.8 审核工程最终结清申请单。 1.3.9 审核提前完工奖金和延误工期赔偿。 1.3.10 研究确定预防费用索赔的措施,避免或减少索赔数额。及时处理 费用索赔, 协助业主进行反索赔。 1.3.11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协助做好应由业主方完成并与工程进展密 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交合格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材料、 设备、施工 设计图纸等。
16、1.4 投资控制的措施 1.4.1 投资目标分解 根据招标文件和承包单位投标报价表,协助业主按投资费用组成和施 工区段、分部分项分解投资目标。 1.4.2 投资分析 协助业主作好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材料设备采购的经济比较和优 化分析。进行动态控制,对计划与实际支付值进行对比分析。 1.4.3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依据实施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资金- 时间计划和图表,以及 资金实际发生曲线和图表,以利业主单位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支付和进度计 划的顺利实现。 1.4.4 工程支付签证。 协助业主搞好价差调整,编制新增、变更工程项目支付单价调整方案, 审核签发支付结算凭证,处理结算中业主授权和
17、委托的其他业务。 1.4.5 索赔处理。 协助业主进行各项索赔或反索赔工作,审核索赔报告,计算索赔金额, 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时予以签证。 1.4.6 工程价款支付。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验收、计量计价和工程价款审核支付。 1.5 投资控制程序 1.5.1 确定投资控制的目标。 1.5.2 协助业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1.5.3 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经济分析。 1.5.4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计划 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对设计变 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格控制
18、工程索赔;参与合同的 修改、补充工作;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进行工程计量。复 核工程付款凭证,签发付款证书。 1.5.5 审核承包商的竣工决算资料及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签发工程竣工 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1.5.6 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金支付证书。 投资控制工作流程框图 投资控制监理工作 审批施工单位的现金流量计划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分解投资 控制目 标 支付预付款 检查核实计日工 对比分析投资计划 提出资金计划调整意见 按月计量工程量、审核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 审核工程完工结算 审核工程最终结算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处理费用索赔事件 审核费用索赔报告 提出处理意见
19、2、进度控制 2.1 进度控制的原则 2.1.1 坚持事前计划控制的原则。 监理机构实施工程进度控制时,必须事前审查承包商的网络计划,并以 批准的网络计划为基础实施进度控制。 2.1.2 坚持工程进度服务于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原则。 任何工程进度计划或决策不得以削弱安全生产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为 前提,监理机构将坚决反对任何不顾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的建设行为。 2.1.3 坚持工程进度动态控制、跟踪控制原则。 由于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受制约和 干扰的因素较多,监理机构要力求排除干扰,尽可能使进度计划得以顺利实 施,同时要跟踪进度计划的实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前提下,适时的
20、调整进 度计划,并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监督承包商实施。 2.2 进度控制的目标 在项目完工基本目标控制下,分解进度控制目标,建立进度目标体系, 如:工程建设进度里程碑,不同承包单位工作交接目标,单位工程和分部工 程完工目标,年度季度目标。 2.3 进度控制的内容 2.3.1 根据工程总进度编制年、季度进度目标、各阶段进度目标及各子 项目的进度目标; 2.3.2 根据合同提出的控制性进度,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实施计划, 并对承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查。为了缩短工期,节约投资,要求 承包单位施工总进度编制成网络计划,找出施工关键项目和关键线路,并及 时对照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计划调整; 2.3.
21、3 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定期举行会议,根据网络计划检查每月、 每季度工程完成情况和下月、下季度的进度安排; 2.3.4 根据各项进度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以便适时提供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与材料采购及设备供应相协调; 2.3.5 协调参建各方关系,促进工程按计划推进; 2.3.6 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力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进度的要求。 2.4 进度控制的措施 2.4.1 根据施工招标和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信息,进一步完善工程控制 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进度控制。 2.4.2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满足工程控制性进 度要求。 2.4.3 制定业主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
22、并进行控制,使其满足施工 要求。 2.4.4 审查施工单位进度控制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进度控制。 2.4.5 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 2.4.6 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处理工期索赔工作。 2.4.7 做好对人力、材料、机具、 设备等投入控制工作以及转换控制工作、 信息反馈工作、对比和纠正工作,使进度控制定期连续进行。 2.4.8 开好进度协调会议,及时协调参建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 行。 2.4.9 为了对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必须对进度目标的风险进行分析,对 于延误的工期,应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及时加以调整。 2.5 进度控制的程序流程图: 进度控制流程图 3、质
23、量控制 实行施工全过程进度检查 控制 协调 施工 单位之间的施工 干扰 对关键线 路的 项目进展实施跟踪 检查 分析 实际进 度与计划进度 的差别 及时发现 偏差并提出解决措施和 办法 检查有无工期索 赔 下达停工、赶工 令 发布开工令 进度控制 监理工 作 编制 监理控制性 总 进度计划 审批施工单位的 施工总进度计划 制订相应的进度 监督、检查计划 审批和检查施工 单位的年、季、 月施工进度计划 审核工期索 赔报 告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进度调整 指令 做好工程 进度记录 编写监理年、季、月 施工进度报告、并 按期向项目法人报 告 核定工程实际完工 日期 签发工程移交 证 书 3.1 质量控制
24、的原则 3.1.1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坚决反对通过降低质量标准来实现抢进度或节省投资的行为。 3.1.2 坚持以人为本的质量控制原则。 要保证工程质量,必须首先提高所有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充分发挥人 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爱岗敬业,质量至上的工程建设环镜。 3.1.3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通过制定质量规划和控制程序,有效地实现事前控制和过程控制,把可 能的事故苗头和质量缺陷解决在萌芽之中。 3.1.4 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的基本要求,监理 机构将严格按规定的质量标准控制评价工程质量,反对任何降低质量标准 的行为。 3.1.5 坚持客
25、观科学的原则。 坚持客观科学的态度进行工程建设决策,客观科学的处理好质量、进度、 投资之间的相互关系。坚持客观科学地检验质量状况,评价质量等级。 3.2 质量控制的目标 首先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 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其次是保证工程质量满足业主对工程 功能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就本工程而言,就是确保堤防工程达到设计防洪标 准,质量合格。 本工程的具体质量目标为: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工程整体质量合格。 3.3 质量控制的内容 3.3.1 协助业主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质量合格的施 工现场。 3.3.2 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确认施工分
26、包单位。 3.3.3 做好材料和设备检查工作,确认其质量。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保 证施工质量。 3.3.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并协助搞好各项生产环境、劳动环境、管 理环境条件。 3.3.5 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 检查制度。 3.3.6 做好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3.3.7 做好工程变更方案的比选,保证工程质量。 3.3.8 进行质量督促,行使质量督促权。做好质量签证工作。行使质量否 决权, 协助做好付款控制。 3.3.9 做好中间质量验收准备工作。 3.3.10 组织质量协调会。 3.3.11 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审核竣工图。 3.4 质量控制的措
27、施 3.4.1 在完善自身质量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 控制体系。 3.4.2 原材料控制。对于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进行跟踪,检查其是否符 合合同有关约定,是否具有材质合格证明。一旦发现承包单位使用的材料不 符合要求,立即通知其更换,并限期将不符合材料清理出场。 3.4.3 对测量基准进行监督。对承包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和三角网的 成果进行检查。对工程任何部分发生超过合同规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线型 的误差或差错,均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改正。 3.4.4 对承包单位图纸和施工资料的监督。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要 求承包单位须将有关各种图纸、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批准后才能 实施
28、。 3.4.5 加强施工现场旁站监理与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坚 守岗位,坚 持原则, 对 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不间断旁站监理。同时项目 监理部的水工建筑、水利、造价等专业工程师组成施工巡检组进行不定期巡 查, 对于违 反合同规定的不规范质量行为进行坚决纠正。 3.4.6 对试件试块进行跟踪检测。从试件制作、养护、运输到试验,监理 人员持续跟踪签证,确保试验成果的真实性。 3.4.7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设置原则: 工序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核心,合理设置质量控制点,对重 要工序实行预控,实施严格的质量检查和成品保护,是工序质量保证的重要 措施。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从工序活动条件和工
29、序活动效果两方面综合考虑, 确定质量控制点设置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为: 施工 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和隐蔽工程; 施工薄弱环节、 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和对象; 影响后 续工程施工、影响后续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工序、部位和对象; 施工中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的部位和环节; 施工条件差、技 术难度大的工序、部位和对象; 本工程主要质量控制点设置见下表。 主要质量控制点设置 序号 工程部位 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手段 1 基础工程 位置(轴线及标高) 外表尺寸 混凝土强度 混凝土养护 预留及 预埋 测量 测量 审核配合比、现场取样制 作试验 审核试验报告现场检查、 量测 2 混凝土 工程 轴线、高程及垂直度
30、 端面尺寸 钢筋:数量、直径、位置、接 头 施工缝处理 混凝土强度:添加剂、水泥、 砂、石、配合比、塌落度 保护层 厚度 测量 量测 现场检查、量测旁站 检查核定 现场制作试块、审核试验 报告 仪器扫描、隐蔽前检查 预埋件:型号、位置、数量、 锚固 检查、核定 3 砌体工程 石材(强度、规格) 砂浆 稠度 灰缝 、错缝 预埋件及 预埋管线 试验、尺量、目测 配合比试验 量测、旁站 现场检查、量测 4 堤基部分 基底处理 工程填料 填料压实度 构筑物回填 纵断面高程、中线偏位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试验 审核试验报告现场抽样 试验 旁站、巡视、 现场试验检 查 测量 3.5 质量控制的程序 3.5
31、.1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见下图):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3.5.2 工序交接检查程序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 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查,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 到现场复检。 检验合格并现场经签认后进行下道工序。其工作流程如下: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核 定 分 包 单 位 核定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 对材料进行质量预控 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并签认 签认分项工程质量 监理签认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组织分部工程预验 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监理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工序交接检查程序图 工序施工完成
32、施工单位自检、互 检和专职检初验 通知驻现场监理工程师 会同现场检查 试验室检查 合格否 签署质检合格意见 进行下道工序 返 修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3.5.3 隐蔽、分项分部工程签认程序: 不 合 不 合 不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格 格 隐蔽、分项分部工程签认程序图 施工单位 质量保证资 料齐全 隐蔽/分项分部工程 签证完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自评合格 报监理部审核 监理工程师审核 审核质量 保证资料 检查隐蔽/分 部工程是否 完成 分项分部 工程质量 是否合格 签发不合格证 签发合格证 3.5.4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图 3.5.5
33、 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的处理流程 否 是 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的处理流程图 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或填 报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 抽查原材料/构配件 及设备质量 对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的原材 料等进行质量预控 不同意签发建筑材料报验单或施 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同意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或施 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变更书 总监办 与业主联系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组织审核 是否接受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就变更费用、工 期与甲方协商 与业主联系 总监批复工程变更 3.5.6 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 由业主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程序 是 否 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程序图 总
34、监口头指示 与业主联系 监理部拟订文稿 总监审核 设计单位提供修改图 纸 总监组织审查 修改 现场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投资控制,进度控制 总监审核 与业主联系 编制调整预算、调整工期 3.5.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制定和提交; 批准处理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程序如下: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图 施工单位 严重质量事故 一 般 质 量 事 故 上级或主管部门参加 按建设部关于建设重大 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 进行 业主 质量事故阐述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质量 事故报告单 设计或施工单位制定事 故处理方案 监理签发工地批示并督促 实施 施
35、工单位按方案组织实施,监 理进行质量验评 4、合同管理 4.1 合同文件管理系统 监理单位合同文件系统包括业主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 签订的合同和监理合同。如下表。 序 号 合同 编号 合同名称 合同结构 合同双方 法人代表 备注 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业主与工程勘察单位 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业主与工程设计单位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业主与工程施工承包单位 4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施工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 5 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业主(或施工承包单位)与设备(或材料)供应商 6 监理委托合同 业主与监理单位 4.2 合同管理的任务 4.2.1 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
36、4.2.2 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 设备订货等合同),并参与各类合同谈判; 4.2.3 进行上述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的检 查。 4.2.4 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4.2.5 其他有关合同事宜的处理。 4.3 合同管理关系图 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 业务往来关系 监理关系 合同关系 业务往来关系 合同管理关系图 4.4 工程款支付管理 计量与支付不仅是合同管理的核心,也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它是监 理工程师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根本保证,也是监理工作的最终成果。在支 付阶段中,最重要的是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如果监
37、理工程师牢把工程进度支 付关,就能较好地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如果失控,就会给工程带来 不可估量的损失。 合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包括:业主、承包商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已经审批有效的变更合同清单,已经审批有效的索赔批复报告清单,已经业 主发布的价差结算表,经复核的有效工程量等。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合同工程款支付: 4.4.1 不符合承包合同文件或协议要求的项目; 4.4.2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 业主 承包单位 设计单位 监 理 单 位 4.4.3 未经工程质量检验(或无合同支付依据)的项目; 4.4.4 超出合同(或协议)范围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项目; 4.4.5 未按设计
38、要求完成的工程或工作。 合同工程款支付程序见下图。 合同工程款支付程序流程图 4.5 工程变更管理 由于工程建设是一个持续时间长,工序繁多的过程,且受气候、地质以 及其它外部干扰因素较多,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工 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 施工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 规定,提出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核 按月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 量计量及支付工程款报告 审核索赔的工程量计量及 索赔工程款报告 核实工程量、工程质量签证、合同单价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支付工程款凭证 项目法人支付工程款 项目法人审核 程变更管理上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对合同影响较大的工程变更,不仅要求技 术上可行,而且还应进行经济及其
39、对合同工期影响的评估。 4.5.1 工程变更的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对工程进度、投资以及使 用功能的影响,是否会对合同条件造成影响等。 4.5.2 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 应根据变更工程的特点,套用合同中现有的与该工作相适应的价格。若 合同中无参考价格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条 件、预算定 额以及目前材料、机械设备、 劳务 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5.3 签署变更指令 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令应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变更工作的内容、说 明、性质、工程量、价格、对合同价的增减、适用范围,以及 实施变更工作的 合同条件,如果有必要还应说明与实施变更工程有关的
40、技术规范。 4.5.4 变更工作的实施 在变更工程的价格确定后,承包商将根据变更指令修改原施工方案或 提出新方案并组织变更工作的施工。变更工作随之纳入正常的合同管理和 进度控制范围内。 若没有监理人的书面指示,承包商不能擅自进行任何工程的变更。 根据我公司从事类似工程监理获得的经验,应事前把好设计关,尤其是 使用功能,尽可能力避在施工过程中再发生更改设计,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增 大投资,延误工期,甚至有的会影响工程质量。 4.6 索赔管理 4.6.1 合同索赔的处理程序 无论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还是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监理工程师在收到 索赔报告后,将依据合同的规定对索赔的事实依据进行审查、复核、在分
41、析 和评价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主持召开会议,就索赔事项与承包 商和业主进行谈判或协商。 如果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达成一致,将拟订报告,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双方的申述和索赔评价报告,做 出监理工程师决定,并连同索赔评价报告一起分别送达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业主或承包商任何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存在质疑,他应书面 通知监理工程师,在这种情况下,索赔事项将成为争议,并按争议的解决办 法进行处理。 索赔处理程序见下图: 索赔处理工作程序框图 4.6.2 合同索赔评价 监理工程师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站 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索赔的评价
42、。在索赔评价工作初步完成后,首先将与业 主协商,征求 业主的意见。然后, 监理工程师应 就索赔事件的任何疑问在业 主和承包商之间友好协商,力求达成一致,使合同索赔得到公正、合理并使 监理工程师提出最终索赔处理意见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评价,提出索 赔处理初步意见 监理工程师收集资料、调查 核实 与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协 商 与施工单位、项 目法人谈判 按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 期延期审批报告或费 用索赔审批报告 索赔处理工作结束 索赔事件的发生 索赔量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提交索赔报告及详细索赔文件 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双方都能满意或接受的解决,以利于合同工程顺利实施。对于任何索赔
43、报告, 将按下列要求进行审查并做出评价: 索赔报 告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监理工程师将确定合 同索赔超过了时效而予以拒绝; 造成 损失或延期的事实是否真实可靠; 合同索 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确定索赔要求中按照合 同文件的规定可以索赔的项目; 对索 赔的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论证,分析所 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从而确定能 够支持索赔的有效证据,对 其它无效证据提出充分的理由; 分析索 赔事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责任或风险的分析是否正确合理, 确定能够进行索赔的事实以及责任或风险的分配; 对工期延长计算书中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 算成
44、果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应延长的中间或最终完工日期的初 步意见; 对索 赔评价过程中,如果分析确定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是因下列原因 提出的,应 予以明确拒绝: 承包商在投标时低价竞争而导致亏损或价格的明显偏离; 承包商因计划不周或管理不力导致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 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责任,或承包商与其分包商之间的纠纷或合 同争端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 因承包商采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造成质量缺陷,或因承包商的责任 导致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故,或其它违约或违规行为,被监理工程师指令停 工、返工、重建或重置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未努力或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补救或减轻
45、 损失而导致事态扩大; 因承包商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或行政法规的行为而导致的工作延误 或费用支出; 由于承包商未按开工令的指示及时开工、或施工资源投入不足、或准 备工作不充分、或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施工组织管理不善、或分包商的 实施不力等导致工期延误; 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商承担的责任与风险所导致的工期延误 或费用增加; 非关键线路上项目的工期延误但未对关键线路上的项目的工期造成 影响,或合同文件中明示或隐含的不能请求延长工期的工期延误; 在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将起草索赔评价报告,作为业主和 承包商双方协商的基础。 4.6.3 监理工程师决定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或承包商协商后未
46、能就索赔达成一致意见, 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索赔评价报告为基础,参照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陈述的 意见,最终 做出监理工程师决定,送达业主和承包商。 根据我公司从事类似工程监理获得的经验,建设单位在签订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合同前,应认真进行合同评审,分析合同风险,尽力避免易造成索 赔事件的潜在因素。 4.7 工程分包管理 4.7.1 工程分包的审查 除合同文件中载明的分包项目外,如承包商要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主体工程严禁分包)给其它承包商,则必须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批 准。监理工程 师将对承包商提出的分包申请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查: (1)分包的项目是否为施工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允许进行分包的项目; (
47、2)所有分包项目的总计合同价款是否超过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比例; (3)检查分包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确定分包商是否有 资格进行分包项目的施工; (4)审查分包商类似工程的经验和经历是否能够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5)检查分包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监理工程师将向业主提交对承包商分包申请的审查意见,在业主同意 后批准或拒绝工程分包。 4.7.2 分包工程的管理 在承包商的分包申请得到批准后,承包商应将与分包商签订的工程分 包合同副本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合同、分包商和分包工程 的管理将从如下方面着手进行: 在分包商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将指令承包商向分包商交待清楚监理 工作
48、程序,并要求分包商遵照执行; 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施工作业应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控制; 分包商不得将所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一次分包给其它任何人,否 则, 监理工程 师将要求承包商收回所分包的工程;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分包商的施工作业时,发现分包商违反合同、 技术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或严重违规违章作业而不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意 见改进时, 监理工程师将书面指令承包商暂停其施工作业,直到工作得到改 进获得满意结果。 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未达到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时,监理工程 师有权向承包商拒绝签署与之有关的支付申请。 若监理工程师发现分包商由于技术能力差无法按照合同的要求充分 保证质量;或分包的工
49、程由于施工设备或人员的不足,或管理混乱导致进展 缓慢或严重拖延,或在监理工程师的敦促下没有明显改进时;监理工程师可 书面建议、要求甚至指令承包商撤换该分包商,同时监理工程师将书面通知 业主,建议 将该分包商列入黑名单。 4.7.3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的管理 对指定分包工程和指定分包商的管理,除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 量和进度要求外;还将从下列方面着手进行: 协助承包商与指定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如果承包商提出合法理由 拒绝与指定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业主批准后采取以下 任何一种措施:选择另一承包商作为指定分包商;或协助修改分包合同条款, 保证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或发布变更指令,将指定分包的工程交给 承包商自己实施。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在报送每期工程进度支付申请时,出示 他以前已按分包合同给指定分包商付款的证明。如果承包商没有合法的理 由而扣押了指定分包商应得的工程款项,业主有权按监理工程师出示的证 明从本期承包商应得的款项内扣除这笔金额直接付给指定分包商。 4.8 合同争议的协调 争议可以分为技术方面的争议和财务方面的争议。在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