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 录 1 总 则 .1 2 术 语 .1 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 3.1 目 标 制 订 1 3.2 目 标 实 施 1 3.3 目 标 考 核 1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1 4.1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1 4.2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1 4.3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 4.4 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1 5.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1 6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1 6.1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1 6.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 7 安
2、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1 7.1 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1 7.2 安全技术措施 1 7.3 专项施工方案 1 7.4 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 7.5 度汛安全管理 1 7.6 安全技术交底 1 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8.1 一 般 规 定 1 8.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1 8.3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8.4 组 织 管 理 1 9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 9.1 基 础 管 理 1 2 9.2 运 行 管 理 1 10 作业安全管理 .1 10.1 施工现场管理 1 10.2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 10.3 作业行为管理 1 1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与
3、重大危险源管理 .1 11.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1 11.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1 11.3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1 11.4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 1 12 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 .1 12.1 职 业 卫 生 1 12.2 环 境 保 护 1 13 应 急 管 理 .1 13.1 应急救援预案 1 13.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 13.3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 1 14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1 1 1 总 则 1.1.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指导施工安全管理活动, 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1.2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小型水利水
4、电 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1.1.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指项目法人或其现场建设管理机构 (以下统称项目法人)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其现场机构(以 下统称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现场机构(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及其他参与水 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单位(以下合称各参建单位) ,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 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管理,落实安全 生产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1.1.4 各参建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 立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 入,加强安全教
5、育培训,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 平。 1.1.5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AQ/T9006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SL28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39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9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L400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SL4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L425 水利水电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DL/T5274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 1.1.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3 2 术 语 2.
6、1.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各参建单位以及内部各部门,围绕项目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层层确 立各自的目标,有效组织措施,并严格考核的一种管理制度。 2.1.2 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参建单位的职能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 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2.1.3 安全设施“三同时” 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 2.1.4 安全生产费用 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 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1.5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 会影响的单项工程。 2.1
7、.6 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 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1.7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 合的根源或状态。 2.1.8 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1.9 重大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员死亡、严重伤害、财产严重损失、环境严重破坏或这 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 2.1.10 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 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 因素和
8、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 2.1.11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1.12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局部暂停施工,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参建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2.1.13 职业卫生 以员工的健康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 领域及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2.1.14 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者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能够采取有效应对处理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减少 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
9、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案。 5 6 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1 目 标 制 订 3.1.1 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 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所承担 项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3.1.3 安全生产目标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2 安全生产投入目标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 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目标 5 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 6 应急管理目标 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8 人员、机
10、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管 理控制指标等。 3.1.4 安全生产目标应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目标制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 2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3 水利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特点; 4 采用的工艺和设施设备状况等。 3.1.5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7 3.2 目 标 实 施 3.2.1 各参建单位应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 目标值、保证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到各 管理层、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保证措施应力求量化,
11、便于实施与考核。 3.2.2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3.2.3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经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 同意,并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2.4 勘察、设计等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应报项目法人同意,并与项目法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2.5 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内部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实行分级控制。 3.2.6 各参建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自主管理。工程建设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目标管理难以按计划实施的,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 标管理计划,并重新备案或报批。 3.3 目
12、 标 考 核 3.3.1 项目法人应制订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各参建单 位应制订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 考核办法由项目主管部门制订。 3.3.2 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施工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项目法人的自查报告 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 项目法人备案。 3.3.3 项目法人每半年应组织对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 行考核,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内部各部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目标完成 情况进行考核,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由项目主管部门考
13、核。 3.3.4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8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1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1.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立由项目法人牵头组建的安全生产领导 小组,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以及设计、监理、 施工等单位现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 订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2 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 3 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蓄水安全鉴定等工作; 4 协调解决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
14、题等。 4.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 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由项目法人 印发各参建单位,并监督执行。 4.1.3 项目法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 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 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5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年度安全考核、评比, 提出安
15、全奖惩的建议; 6 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重大危险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7 负责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8 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 9 10 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 4.1.4 项目法人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由各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并形成会议记要,印发相关单位。会议纪要应明确存在问题、整改要求、 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等。 4.2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2.1 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4.2
16、.2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 要印发相关单位,其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建立、完善施工安 全管理制度; 2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3 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生 产重大问题; 4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5 组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 4.2.3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 2 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
17、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 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 组织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出 改进安全 生产管理的建议; 4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情况; 5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6 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 10 7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按时上报各 种安全生产报表和材料; 9 统计、分析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配合事故的调查和
18、处理等。 4.2.4 施工单位应每周由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 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应作详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3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3.1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宜配备专 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 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3.2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大纲和细则中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监理人员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需要。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 产监理职责: 1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
19、准,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约 定,开展施工安全检查、监督; 2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3 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并 监督实施; 5 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 6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 证书的有效性; 7 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 11 4.3.3 监理单位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 措施予以整改,若施工单位延误或拒绝整改,情况严重的,可责令施工单 位暂时停止施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 工,并采
20、取防患措施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必要时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 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4.3.4 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 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4.4 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4.1 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资料应真实、 准确,应能满足工程安全生产需要;勘察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 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以及人员安全等。 4.4.2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报告中设置安全专篇,并对其设计负责,其应履 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 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
21、导致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 2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 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应在设计报告 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 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内容 和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安全专篇的审查意见; 5 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 释勘察、设计文件等。 12 4.4.3 为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构、配件的单位,应保证其提供 的机械设备和构、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
22、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的安全操作说明。 4.4.4 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单位,应提供生产(制造)许可 证、产品合格证;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应进行 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4.4.5 质量安全检测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工作,没有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实施。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检测报 告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检测单位发现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有关参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 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委托方和项目主管部门。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
23、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 确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4.5.2 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 2 组织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落实; 3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 5 组织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 组织年度安全考核、评比、奖惩; 7 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8 组织或
24、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等。 13 4.5.3 项目法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标准,参与编制项 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 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协助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 组织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其他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培 训情况; 4 参与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考核、持证情况; 6 参与进场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的验收;
25、7 复核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8 参与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交底; 9 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监督落实安 全生产措施; 10 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11 整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等。 4.5.4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计划、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和有效使用; 3 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保险; 4 组织编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
26、案; 5 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特种设备验收; 6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与抢救工 作,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等。 14 4.5.5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其应履 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编制和审查; 2 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3 组织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 组织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 6 参与或
27、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等。 4.5.6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协助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3 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并监督落实重大危险 源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 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5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6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 7 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落实; 8 参与或监督班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交底; 9 参与事故应急
28、救援演练; 10 参与安全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验收; 11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配合调查处理; 12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4.5.7 班组长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 班组人员的健康状况; 2 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15 3 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 4 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纠正的问题; 5 组织实施安全防护、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治理等。 4.5.8 各参建单位应对其负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其他部门 的职责予以明确。
29、 4.5.9 施工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备案, 监理、设计及其他有关参建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文件形式印发。 4.5.10 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 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5.11 项目法人应定期组织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 审。 4.5.1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评审情况,更新并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 更新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按规定进行备案,并以文件形式重新印发。 16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5.1.1 工程开
30、工前,各参建单位应组织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和标准,报项目法人。 5.1.2 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标准,并于工程开工前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标准清单书面通知各参建单位。各参建单位应将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标准的相关要求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 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新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 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参建单位识别,并将适用的文件清单及时通知有关参 建单位。 5.1.3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报项 目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各参建单位的安全
31、生产管理制度,应书面通知相关 单位;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5.1.4 项目法人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4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5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 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9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 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10 安全例会制度 11 消防、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7 12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3 应急管理制度; 14 事故管理制度等。
32、5.1.5 监理单位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安全生产费用、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5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6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 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7 安全例会制度及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5.1.6 施工单位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5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6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7 用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8
33、 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 9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0 分包(供)方管理制度; 11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 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4 安全例会、技术交底制度; 15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16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制度; 18 17 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8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9 应急管理制度; 20 事故管理制度; 2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5.1.7 其他有关参建单位应根据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和标准清单和相关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
3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5.1.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 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19 5.1.9 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岗位、工种特点和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引用 或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5.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5.2.1 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初期组织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建立健全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并通知有关参建单位。有关参建单位应根 据检查意见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完善,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5.2.2 各参建单位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35、章、制度和标准清 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或制订电子文档配发给单位各部门和岗位,组 织全体从业人员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主持人和参加学习的人员应签字 确认。 5.2.3 各参建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操 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检查评估, 评估报告应报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5.2.4 项目法人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 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监督检查, 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印发相关单位。 5.2.5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对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实行动态管理,
36、及时进行修订、备案和印发。 20 6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6.1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6.1.1 各参建单位应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费用支出,确保安全生 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6.1.2 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按有关规定计列建设工程安全作业 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6.1.3 项目法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所需费用支付计划、使 用要求、调整方式等。 6.1.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6.1.5 项目法人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在招 标文件中说明,并列入安全生产费用项
37、目清单。 6.1.6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行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 水平、管理水平对增加的安全生产项目进行报价。 6.1.7 总承包单位实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 用,由总承包单位监督使用。 6.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6.2.1 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应监 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6.2.2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费用使用、 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等。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 费用。 6.2.3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下列范围使用: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
38、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 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 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 21 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 出; 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 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 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 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 出; 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39、支出; 9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设备支出; 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等。 22 6.2.4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 报项目法人同意后执行。 6.2.5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应专门核算,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台 帐应按月度统计、年度汇总。 6.2.6 总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 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6.2.7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开展安 全生产工作、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并在施工月报中反映安全生产工作、 开
40、展情况、危险源监测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安全生产 状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6.2.8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理并在监理月 报中反映监理及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工程现场安全状况和安 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6.2.9 项目法人应至少每半年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和专家对安全生产费用使 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意见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 整改。 6.2.10 各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 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3 7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7.1 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7.1.1 项目法人
41、可根据工程需要,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 理等情况,开展工程现状安全评价。 7.1.2 设计单位应对可能引起较大安全风险的设计变更提出安全风险评价 意见。 7.1.3 项目法人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清 单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7.1.4 施工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评估和 持续改进,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7.1.5 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按照规定开展验收评价,对项目设备、装 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进行检测、检查,查找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 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靠的安全技术调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7.2 安全技术
42、措施 7.2.1 项目法人应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于工程开工之日 起 15 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时 应及时调整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 并重新备案。 7.2.2 项目法人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2 编制依据和安全生产目标;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4 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 5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重大危险源监测管理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 8 工程度汛方案; 9 其他有关事项等。 7.2.3 项目
43、法人应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 15 日前,按规定将下列 资料报送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爆破人员资格证书; 2 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3 施工组织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 7.2.4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专篇。安全技术措施 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2 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方案; 3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4 安全防护措施; 5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6
44、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防护措施; 7 机电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8 冬季 雨季 高温等不同季节及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9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0 消防安全措施; 11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 25 7.2.5 监理单位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7.3 专项施工方案 7.3.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见附录 A)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见附录 A)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7.3.2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
45、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 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 、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质量标准、检查 验收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设计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7.3.3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 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应由施工单 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实行分包的
46、。应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 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应报监理单位,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7.3.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 组织召开审查论证会。审查论证会应有下列人员参加: 1 专家组成员; 2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 26 4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7.3.5 专家组应由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
47、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各参建单位人 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审查论证会。 7.3.6 专家组成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7.3.7 审查论证会应就下列主要内容进行审查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审 查论证报告应对审查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经专家组成员签字。 1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完整、可行,质量、安全标准是否符合工程建设 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2 设计计算书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3 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等 7.3.8 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查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
48、 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 实施。 7.3.9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 专项施工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 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的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7.3.10 监理、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理。 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其立即整改;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紧 急情况的,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 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进
49、行巡查。 27 7.3.11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合格后,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 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 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7.3.12 监理单位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制定 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7.3.13 监理单位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 不整改的,应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如有必要,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 告。 项目法人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 仍不停工整改的,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 告。 7.4 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7.4.1 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各参建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7.4.2 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参建 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 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3 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4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5 组织消防检查; 6 组织消防演练; 7 组织或配合消防安全事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