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站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 1 2 风险分析 . 3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4 4 预防与预警 . 8 5 应急响应 . 9 6 信息发布 . 10 7 后期处臵 . 10 8 应急保障 . 11 9 培训和演练 12 水电站应急预案 10 奖惩 12 11 附则 13 12 附件 14 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防止水电站水电站综合类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救援抢险中人员、设备的安全,制 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 号) 1.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函(国办函
2、200433 号) 1.2.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 1.2.5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综合事件的应急抢险和救援。 1.4 工作原则 1.4.1 关爱员工,减少危害。认真执行集团水电站安全政策声明,把保障员工 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尽最大的努力减少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 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忧患意识和防范 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 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
3、作。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水电站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 责的应急管理体系。 1.4.4 依法进行,强化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使水电站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程序化。 1.4.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臵队伍建设,建立水电站系统内部的联动 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 机制。 1.4.6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 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臵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突 发事件的科
4、技水平;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5 预案体系 1.5.1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水电站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水 电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水电站制定并发布实施。 1.5.2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水电站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 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室职责的应急预案,由水电站有关部室牵头制定。 1.5.3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所属单 位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2 风险分析 2.1 单位概况 桃花山三级水电站位于湖北省鹤峰县燕子乡百顺村境内,距桃花山二级电站 500 米,
5、距鹤峰县城 55 公里。与桃花山一级电站同属跨流域引水发电工程,它是 利用桃花山一级电站取水坝以下至燕子大长湄之间约 40 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在 大长湄泉流出口取水,引水至南渡江流域发电。电站取水头 685.5 米,引水流量 2.4 立方米每秒,属高水头电站,装机 26300kw,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 16000kVA。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2.2.1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 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2.2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
6、输事故、公共 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2.2.3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 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的事件。 2.2.4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2.3 突发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 级: 级(红色预警):特别重大 级(橙色预警):重大 级第一文库网(黄色预警):较大 级(蓝色预警):一般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领导机构及职责 3.1.1 水电站应急领导小组 水电站应急领导小组:水电站总经理为应急
7、领导小组组长,通过经理专题会议研究、 决定和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水电站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突发事件应急 领导小组副组长,按照在领导班子中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工作;安全生产部、综合部、运维部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3.1.2 水电站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3.1.2.1 执行水电站 水电站应急工作要求,拟定水电站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计划。 3.1.2.2 审查水电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1.2.3 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应急支援响应行动,随时向水电站报告。 3.2 工作机构及职责 3.2.1 水电站综合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综合部。 3.2.2
8、 水电站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3.2.2.1 执行水电站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工作要求。 3.2.2.2 负责接收和办理向水电站领导报送紧急重要事项,承办水电站应急管理的 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水电站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3.2.2.3 指导水电站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3.2.2.4 组织编制、修订 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 3.2.2.5 组织协调有关部室编制、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 设。 3.2.2.6 协调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臵、调查评估、应 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3.2.3 值班室的主要职责: 3.2.3.
9、1 值班室负责水电站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法定节假日由综合部安 排熟悉情况的干部值班,水电站领导及综合部负责同志带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 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期,应由领导在岗带班并加强值班力量。 3.2.3.2 总值班室须配备良好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 理系统,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确保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更好地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确保水电站与有关部门、单位联络畅通,及时报 告并协助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3.2.3.3 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要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并严格执行值班记 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
10、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记载。值 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重大突发事件的处臵,应按时间顺序 (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臵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3.2.3.4 值班工作原则。值班工作要遵循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安全保密、优质服 务的原则。切实履行水电站应急管理办公室赋予值班工作的各项职责,协助应急管 理办公室做好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处臵工作;及时将政令下 达、下情上传,确保政令畅通 3.2.3.5 公务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应 答,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成电话记录后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来电内容重要 的,应要求对方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报送
11、。 3.2.3.6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重要事项 应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3.2.3.7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各种设备,确保设备 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3.2.3.8 值班信息报送原则。值班信息报送要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 安全保密的原则。接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领 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但须抄报越过的上级机 关。要制订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预案,规范值班信息报送方式。 3.2.3.9 信息接报。接收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按规定
12、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严重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特大灾情、社情、疫情、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重大突 发事件信息,须迅速同时报告水电站主要领导。 3.2.3.10 上报信息必须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上报信息须严 格审核并经有关领导同志审批签发。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 报书面材料。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由值班室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统一上报,避 免多头报送。 3.2.3.11 信息处臵。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主动与事件发生地及有关单 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同志和上级政府的处臵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 事项,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重大突发
13、事件信息披露应严 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3.2.3.12 归档保存。信息处臵完毕后,要将值班记录、领导批示及处理情况报告、 续报等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3.2.3.13 加强对值班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 建议。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水电站要加强风险指引型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 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与预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臵。 4.2 预警行动 4.2.1 当发生级(特别严重)事件时由集团水电站发布红色预警,并立即启动本 预案。 4.2.2 当发生级(严重)和级(较重)事件时由水
14、电站发布橙色和黄色预警, 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4.2.2 当发生(一般)事件时,由水电站发布蓝色预警,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4.3 信息报告与处臵 4.3.1 水电站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并向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水电站应急信息中心、水电站领导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4 小时,不得 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3.2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 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3.3 信息报送的同时将政府、水电站以及水电站领导的指示 传达给有关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4.3.4 应急处臵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 应急响应 5
15、.1 应急响应分级 级(红色):特别严重,预报由水电站发布。 级(橙色):严重,预报由水电站发布。 级(黄色):较重,预报由水电站发布。 级(蓝色):一般,预报由水电站发布。 5.2 响应程序 5.2.1 先期处臵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及时、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 5.2.2 应急处臵 对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水电站协调处理的突发事件,由水电站根据职责 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2.3 指挥与协调 需要水电站处臵的,由水电站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指挥开展处臵工 作。主要包括: 5.2.3.1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
16、和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5.2.3.2 组织制定并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5.2.3.3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和调度系统内各方应急资源等; 5.2.3.4 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员工的稳定工作; 5.2.3.5 及时向 水电站报告应急处臵工作进展情况; 5.2.3.6 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5.3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 构予以撤销。 6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由水电站应急管理办 公室负责,重大信息发布
17、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事发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具体按照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7 后期处臵 7.1 善后处理 事发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臵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 应急处臵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的物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 助或补偿。 7.2 调查与评估 水电站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单位,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 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经水电站审定后报水电站。 7.3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单位负责。需要水电站支持的,由事发单位提出请求,水电站 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报水
18、电站 批准。 8 应急保障 8.1 应急保障原则 水电站各部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 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 需要和受灾员工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2 人力保障 水电站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 水平;配合政府动员社会团体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3 财力保障 水电站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水电站有关部门提出,报水电站结 算中心,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预算。 8.4 物资保障 水电站综合部具体负责水电站应急物资储备的
19、综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工作程序, 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 以补充和更新。 8.5 基本生活保障 水电站各部门积极做好受灾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员工有饭吃、有水 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同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灾区群 众的生活保障工作。 9 培训和演练 9.1 培训 水电站综合部通过网络、培训班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 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加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 关单位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9.2 演练 水电站应急管理办公室或水电站有
20、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 练。 10 奖惩 10.1 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0.2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 励。 10.3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 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术语及定义 11.1.1 应急救援: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 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11.1.2 预案: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 而
21、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 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11.1.3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设 备损坏、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水电站安全监督部、化隆县安监局备案。 11.3 维护与更新 应急预案要定期修订。在相同事故或应吸取教训的事故发生后也要对应急预案进行 调整和完善。 11.4 制定与解释 水电站综合应急预案由综合部制订并解释。 11.5 应急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1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通信联系表 12.2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12.3 突发事件 报告记录表 12.4 水电站应对综合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通信联系人: 胡南山:13907263395 罗贤章:15971741268 水电站应急办公室电话: 0718-5282091 0718-5264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