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机关事业单位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 61 号令,关于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确实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 部署、落实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制定本规定。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会 2、消防安全例会研究分析公司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 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公司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 作等。 二、 每
2、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内容详尽, 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2、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 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 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 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 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3、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 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 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 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 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月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 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 ,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
4、和动火部位、 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 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 3 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 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 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2)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办公楼、生产车间等有
5、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 带电空载运行。 九、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 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公司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 改正并督促落实: 1、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 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
6、畅 通的; 4、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保卫处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 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 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所在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 5 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
7、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 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 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 措施等。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设备部负责在规定 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6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 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 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 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二、 未经公安消防
8、机构、保卫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三、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 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 维修单位(人员) 、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四、 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 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 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五、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 志遮挡、覆盖; 4、其他
9、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7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 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 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 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 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 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 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 法规。 四、 对公司员工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 也要进
10、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 组织、引导员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 下列人员由公司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8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七、组织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
11、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 的能力。 八、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 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9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 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 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 二、凡厂区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 部门,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 三、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 3、严禁在工作等期间将安
12、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 疏散指示。 四、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 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 10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 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和关系到安全生产的部位。对重点 要害部位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重点加强安全防范。 一. 公司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变电所 锅炉房 各部位 DJ 房 各类仓库 二、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 全设施。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
13、消防安全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不宜随意调动。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 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五、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 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11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毒品必须分别 储存,用后归还原处,不准变动地方,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打听储存地点、 数量,保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第二条 购进各种油料时要根据生产需
14、要,数量不宜过大。油桶要密封, 发现破裂、漏气、漏油要及时更换修理,修理后要将地下油清理干净。 第三条 保管员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熟悉库内物资品种名称, 物理化学性能及保管常识,避免自燃的火灾发生。 第四条 在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物,只允许酸 向水里倾入,禁忌反向。在使用易燃溶液前,必须事先检查火源和照明电源 闸刀是否绝对安全,杜绝火种,保持室内通风、卫生,随时提高警惕,排除 一切隐患。 第五条 在使用毒品、剧毒化学物品时,要穿好防毒服、防毒罩、皮手 套,做到室内通风,皮肤有破裂工作人员严禁操作,以免发生中毒。 第六条 在从事毒品、剧毒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要听
15、从工作人 员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12 9、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 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 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装修)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 安全检
16、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 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13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 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消防安
17、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4 10、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 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第二条 由各部门负责消防责任区域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司每月、重 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对全公司行政区域(包括施工工地)进行一次防 火检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 大意。 第四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 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 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
18、能当场改正的下达火灾隐患 整改通知书 。 第五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 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a)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 在位、完整; 15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 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b)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火灾隐
19、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水源状况; (4)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 能状况; (5)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 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16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消防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 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
20、对每个义务 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 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17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 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经自治区社会消防培 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 障处理方法,负责 24 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 三、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 2
21、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专兼职值班人员不得 少于 6 人,每班不应少于 2 人,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 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 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 动(接通)位置。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楼层工作人员或巡 楼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火警报警记录表,存 档
22、备查; 七、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 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18 八、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自救消防措施 实行防火责任制。 普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发动靠职工群众做好消防工作。新吸收的职工必须经过防火教育后,才可以 参加生产操作。 必须发动职工,根据生产的特点,制订相应的防火制度、公约及必要的 安 全操作规程。 应该逐级的定期地进行防火检查,对于所发现的火灾危险问题,必须研究解 决。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地点,禁止吸烟和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 通
23、路、走道、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通路,要经常保持 畅通 单位内内临时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时,应该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限额; 易燃和可燃液体不要用敞开的或有漏洞的容器盛装。 在有通风装置的车间内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关闭通风系统。 使用采暖炉(包括生活用炉),必须经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采暖炉在使用期间,应该定期检修和清除烟囱内的积灰;设在本质地板上或 者紧靠 临时使用明火及焊接、切割工作,应当先应当经过本单位消防、安全技术部 门检查同意。 19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和电力网时,应当由电工人员进行,禁止使用不合规格 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和电力网不要超负荷。 关于物资储存的
24、防火要求,参照仓库防火基本措施办理。 制造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除了应该遵守上述有关措施以外,还 应该注意易燃易爆的生产,必须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场地进行。 运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当轻拿轻放,防止剧烈 震动和撞击、倾倒。 各工业企业单位,都应该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设备,并且要 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消防水池内应该经常保持规定的水量。在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火栓、 灭火机等做好防冻工作。 在单位内修理室外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通知本单位的消防队或本 区域内的公安消防队。 各部门应当设有消防报警设备,重要的或者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企业,最好装 置与公安消防队直通的报警电话。消防报警设备应当定期检查, 保证准确 有效。 发生火警或爆炸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