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 为鼓励隧道管理站“青年文明号”全体成员不断发扬光大“青 年文明号”应有的精神,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宏扬正气、杜绝不 良现象,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单位“青年文明号”领导 小组特制定如下奖惩制度: 一、明确创建目的,树立创建意识,对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中表现积极者在班组年终总结会上给予表彰。 二、在岗位工作中,对有特殊贡献的人员,除及时表扬、表彰外, 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为其请功授奖。 三、对优质服务的先进个人,及时给予宣传报道,并上报有关部门, 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四、凡年度被评为省、市级青年岗位能手,十佳青年,市级优秀团 员,优秀团干等,除被授予先进称号,
2、站内将会在大会表扬表扬, 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对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较差、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过者,按有关 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我单位青年文明号奖励办法 一、总则 1为推进我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内的各科室。 3 “青年文明号”是先进青年集体的最高荣誉称号。对“青年文 明号”集体的奖励要与对各类先进集体的奖励制度相衔接。 二、对象 4奖励对象是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 5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工作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 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集体内团组织健全;青年遵
3、章守纪, 敬业爱岗;集体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形象良好。 6青年文明号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和单位级。 7各级青年文明号除符合第 5 条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行业和各 单位制订的具体评价标准。 三、评选 8单位级青年文明号由本单位青年工作领导机构或团组织会同有关 部门进行评选。 9青年文明号由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机构,或团委会同各行业主管 部门组织评选,候选单位由各主管单位向上逐级申报推荐。 四、奖励 10对青年文明号的奖励要坚持谁认定便以谁为主进行奖励、精神 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11各级青年文明号分别由团委会同有关部门或同级青工工作领导 机构联合授予相应级别的称号、奖章、证书或一次性物质奖励。团 组织单独授牌的,由团组织开展奖励表彰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 合授牌的,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开展奖励表彰活动。 12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集体评优活动中 应根据青年文明号级别,享受不同程度的优先待遇。各基层主管单 位应对本单位内各级青年文明号给予程度不同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