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水中细菌总数的检测 1. 实验目的 1、学习并掌握水的细菌学检测方法 2、了解水质状况与细菌数量在饮用水检测中的重要性。 2. 菌落总数 standard plate-count bacteria 水样在营养琼脂上、有氧条件下 37C 培养 48 h 后,所得 1 mL 水样所含菌落的总数。 细菌总数是评价水质污染程度的主要卫生指标,所测定的细菌总数增多说明水被生活废 弃物污染。由于结果不能说明污染的来源,因此必须结合总大肠菌群数来判断污染源和安全 程度。 3. 培养基与试剂 2.1 营养琼脂成分 蛋白胨 10 g 牛肉膏 3 g 氯化钠 5 g 琼脂 1020 g 蒸馏水 1000 mL
2、 2.2 制法:根据实际需要量, 按照上述配方称取各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整 pH 为 7.47.6,分装于玻璃容器中(如用含有较多杂质的琼脂,应先过滤。 ) ,经 103.43 kPa(121 C,15 lb)湿热灭菌 20 min,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4. 仪器和材料 4.1 仪器:高压蒸汽灭菌器、干热灭菌箱、水热恒温培养箱、电炉、天平、冰箱。 4.2 材料:灭菌平皿(直径 9 cm) 、灭菌试管、刻度吸管、三角烧瓶、采样瓶、酒精灯、 消毒水、镊子、试管架等。 4.3 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pH 计或精密 pH 试纸、火柴或打火机。 5. 样品采集 5.1 自来水的取样:先将自来水龙头用酒
3、精棉擦拭,再用酒精灯火焰灭菌,打开龙头放水 3-5 min,用无菌空三角瓶接取水样 200 ml。 5.2 纯净水取样:用消毒酒精棉擦拭纯水机出口后,先放走部分水,再用无菌空三角瓶接 取水样 200 毫升。 5.3 地表水的取样:应取距水面 1015 cm 的深层水样,先将灭菌的带玻璃塞瓶,瓶口向 下浸入水中,然后翻转过来,除去玻璃塞,水即流入瓶中,盛满后,将瓶塞盖好,再 从水中取出,最好立即检查,否则需放入冰箱中保存。 6. 检验步骤 6.1 生活饮用水(自来水、纯净水):以无菌操作方法用灭菌吸管吸取 1 mL 充分混匀的水 样,注入灭菌培养皿中,倾注约 15 ml 已融化并冷却到 45C
4、左右的营养琼脂培养基, 并立即旋摇平皿,使水样与培养基充分混匀。每次检验时应做一平行接种,同时另用 一个平皿只倾注培养基作为空白对照。 2 待冷却凝固后,翻转平皿,使底面向上,置于 36C1C 条件下连续培养 48 h,进行菌落计数,即为 1 ml 水样中的菌落总数。 6.2 水源水:以无菌操作方法吸取 1 ml 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盛有 9 ml 灭菌生理盐水的 试管中,混匀呈 1:10 稀释液。 吸取 1:10 稀释液 1 ml,注入盛有 9 ml 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呈 1:100 稀 释液。按同法依次稀释成 1:1000、1:10000 稀释液备用。如此递增稀释一次,必须更 换一
5、支刻度吸管。 用灭菌吸管吸取 1 ml 未稀释的水样和 23 个适宜稀释度的水样,分别注入灭菌 培养皿内,其余操作同 6.1 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步骤。 7. 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7.1 作平皿菌落计数时,可用眼睛直接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 皿的菌落数后,应求出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供下一步计算时应用。在求同稀释度 的平均数时,若其中一个平皿有较大片状菌落产生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 落产生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 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则可将此半皿计数后乘 2 以代表全皿菌落数。然后再求该稀 释度的平均菌落数。 7.2 不同
6、稀释度的选择及报告方法 7.2.1 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 30300 之间者进行计算,若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 合此范围时,则将该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 1 中实例 1) 。 7.2.2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 30300 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 比值小于 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如表 1 实例 2) ;若比值大于 2,则报告其中稀释 度较小的菌落数(如表 1 实例 3) 。若等于 2 亦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数(见表 1 实例 4) 。 表 1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总数报告方式 不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 实例 10-1 10-2 10-3 两个稀释度菌落数之比
7、 菌落总数 (CFU/ml ) 报告方式 ( CFU/ml) 1 1365 164 20 16 400 16 000 或 1.6104 2 2760 295 46 1.6 37 750 38 000 或 3.8104 3 2890 271 60 2.2 27 100 27 000 或 2.7104 4 150 30 8 2 1 500 1 500 或 1.5103 5 多不可计 1650 513 513 000 513 000 或 5.3105 6 27 11 5 270 270 或 2.7102 7 多不可计 305 12 30 500 31 000 或 3.1104 7.2.3 若所有稀释
8、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 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 3 数报告之(见表 1 中实例 5) 。 7.2.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 30,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 数报告之(见表 1 中实例 6) 。 7.2.5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不在 30300 之间,则应以最接近 30 或 300 的平均菌落数 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 1 中实例 7) 。 7.2.6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均无菌落生长,则以“未检出”报告之。 7.2.7 如果所有平板上都菌落密布,不要用“多不可计” 报告,而应在稀释度最大的平板上, 任意数其中 2 个平板 1 cm2 中的菌落数,除 2 求出每平方厘米内平均菌落总数,乘以 皿底面积 63.6 cm2,再乘以其稀释倍数报告之。 7.2.8 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 100 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 100 时,采用两位有效 数字,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法计算;为了缩短后面的零数,也可 以用 10 的指数来表达(见表 1“报告方式” 列。 ) 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菌落总数不超过 100 CFU/ml。 9. 实验报告内容 1、记录实验方法和步骤。 2、列表说明检测结果。 (1)自来水 (2)从自来水的细菌总数结果来看,是否合乎饮用水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