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内部招标及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工程及设备、物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第三条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设备、人工、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人工、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标。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
2、则,不受各种形式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能干扰规定中确定的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缴纳为500-3000元,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转履约保证金。第六条项目部发生的人工、外包、装修装饰等工程全部由项目经理组织三家以上单位(班组),工程部、材料设备科、建筑公司副总、总经理参与,由工程部主持开标。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等由材料设备科组织三家以上单位,建筑公司副总、工程部、预算部参与。由材料设备科主持开标。第七条 招标的工作流程:(一)招标申请 由负责部门向总经理提出招标申请,招标的名称、质量、预算价值、人工费等。(二)招标准备 编制招标文件或工程清单报价表
3、。(三)发标 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或工程报价清单。(四)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招集所有投标人参与。(1)公开招标:由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发布招标通知。(2)邀请招标:工程部、项目部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3)议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之后可以实行议标。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五)公司招标小组协商后,初步确认中标候选单位,报有关领导批准。第八条凡经公司同意批准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具有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可按照本条规定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
4、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标。第九条招标书由公司工程部及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第十条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单位应按照招标通知或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向工程部提交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取费证书等相关资料。第十一条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书,密封后送招标单位。需要补充、更正的,最迟在开标前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的补充、更正文件。中标后,不得附加条件。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串通投标,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第十三条工程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开标会议,当众启封并宣读投标书的主要内容。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一)未按要求密封的。(二)未按照规定填写、内容不全、字迹
5、模糊不清。(三)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四)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标明何者有效。(六)投标书逾期送达。(七)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八)其他无效行为出现。第十五条定标后,工程部、项目部应当主持评标、定标报告向公司副总、总经理申请批准,签发中标通知书,并自签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第十六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除不可抗力外,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第十七条定标后,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超过保证金损失的由中标单位予与赔偿。第十八条合同价、最终工程结算价原则上不超过中标价,中标价均应含有风险系数,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第十九条合同的签订公司涉及到项目部签订的合同,由项目经理、工程部制定合同模板,签字后报公司副总、总经理签字批准,设备、材料采购由材料设备科制定合同,报公司副总、总经理签字批准。合同签定六份,分别报财务部、预算部、工程部、材料科、行政管理部备案存档。德州振业建筑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