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业务手册 官渡区司法局 2018 年 08 月 30 日发布YWSC-1100134000 - 1 - 目录 前 言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业务手册 .2 一、受理范围 .2 二、办理依据 .2 三、实施机关 .2 四、许可条件 .2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2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 作者变更执业机构 .3 (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被执业注销的情形 .3 (四)不予批准的情形 .3 五、申请材料 .4 六、许可时限 .4 七、许可收费 .5 八、许可证件 .5 九、许可办理 .5 (一)申请 .5 (二)受理 .5
2、 (三)审核 .5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6 十、监督检查 .6 (一)通则 .6 (二)书面检查 、实地检查 .6 (三)年检 .6 十一、投诉举报 .7 附件 .7 附件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8 附件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登记表 .9 附件 3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样式 .18 - 1 - 前 言 官渡区司法局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事项前置程序的法定审查机关。服务遵循“规范审理、公开透明、廉洁自律、快捷便民”的办事原则,符合受理条件的服务项目,均实行“统一受理、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
3、 本业务手册严格按照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138 号修订 )的相关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服务方式标准化等。 - 2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138 号)要求,需要在昆明市官渡区行政区域内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办理依据 设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 6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412 号, 2
4、009 年 1 月 29 日予以修改)第 75 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12 52 号)附件二第 10 条,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网站 http:/ 条件和申请材料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138 号)第 6-11 条,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 http:/ 三、实施机关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前置程序的法定审查机关。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昆明市司法局 ,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关。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5、执业登记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 的考试合格。 3.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 5.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 3 - 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第 1、 3、 4、 5 项规定的
6、,也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 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被执业注销的情形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业核准机关注销并收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1.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 2.因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的。 3.因本人申请注销 的。
7、 4.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四)不予批准的情形 1.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执业核准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不准予执业核准的决定: (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 2)被开除公职的。 (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4)曾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 ( 5)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 ( 6)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并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变更 执业机构: ( 1)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 ( 2)本人与所
8、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 3)本人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 4 - 五、申请材料 表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其他要求 1 申请书 原件 3份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原件 3份 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登记表及实习鉴定意见,或者具有 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原件 1份 4 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 复印 件 3份 有该类证件则需提供;无则可以不提供 5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份 原件 进行审查 ,复印件三份 6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必须有组织人事部门下发
9、的 退休文件和退休证 原件及复印件 3份 原件 进行审查 ,复印件三份 7 学历证书 或 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3份 原件 进行审查 ,复印件三份 8 基层法律服务所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同 复印件 3份 9 3个月以内体检报告 原件 1份 10 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件 1份 11 照片(近期小 1寸免冠照片) 原件 4份 表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其他要求 1 申请书 原件 3份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原件 3份 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转所登记表 原件 3份 4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原件 1份 5 居
10、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份 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三份 6 基层法律服务所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同 复印件 3份 7 申请人所在基层法律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已与原执业机构解除 聘用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 财务等交接手续) 原件 1份 8 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件 1份 9 照片(近期小 1寸免冠照片) 原件 4份 表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其他要求 1 申请书 原件 3份 2 基层法律工作者注销登记申请表 原件 3份 3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原件 1份 4 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份 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三份 5 申请人所在基层法
11、律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已与原执业机构解除 聘用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 手续) 原件 1份 六、许可时限 申请时限:每年 2月下旬至 3月上旬提交申请(以市司法局- 5 - 和省司法厅具体通知为准)。 受理时限:当场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市级司法局审查时间及省司法厅制证时间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 10 工作日,市级司法局审查时间及省司法厅制证时间不计算在内。 七、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八、许可证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九、许可办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许可决定及送达等环节。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2、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官渡区司法局。 接收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 3 号楼 3213 室 。 2.提交时间: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午 09:00 12:00 , 下午14: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现场受理: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予以受理;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申请材料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受理。 (三)审核 自决定受理后 10个工作日内,区司法局根据本 业务手册 一、四、 五 条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作出准予执 业核准或者不准予执业核准的决定。 审查过程中,
13、如有提交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应配合工作人员及时将材料补全。 - 6 -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许可决定:市司法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 符合条件的给予登记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制证、 公告 。 办理结果:对执业许可通过的申请人,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对同意变更职业的申请人,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对同意执业注销的申请人,注销并收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送达方式:到昆明市呈贡区锦绣 1 号市级行政中心 3 号楼134 室直接领取;或 由官渡区司法局统一领取后,申请人到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 3 号楼 3213 室 领取。 十、监督检查
14、 (一)通则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 138 号修订 ),官渡区司法局对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检查、投诉举报等监督检查方式。 (二)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检查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138 号修订 ) 第四十四条 。 检查方式: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检查内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情况 。 (三)年检 年检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138 号修订 ) 第四十条。 年检方式: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直辖市司法行政机
15、关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 138 号修订 )和有关规定确定。 年检内容: 上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执业表现 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 - 7 - 年检程序: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材料,由基层法律服务所报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或者由基层法律服 务所报所在地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核。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中,对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 138 号修订 )第四十六条所列行为、尚未处理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六
16、条至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投诉举报 窗口投诉: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接待窗口。 电话投诉: (0871)67173024。 网上投诉: http:/ “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投诉。 附件 附件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件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登记表 附件 3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样式 - 8 - 附件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办事流程示意图 材料符合要求 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不予受理情形 不予受理 需要补 正材料的 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 申请人补正材料 官渡区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核准执业登记、变更、注销决定 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或作出准许注销的决定 不 符合条件的,市司法局做出不予执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的决定 区司法局出具审查意见,并在 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司法局审核 通知区司法局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