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NBJX2017ZBDL059 招 标 人: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 年 12 月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6 第四部分 技术要求 .25 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 .2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7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 年 12 月 25 日 公告期限: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 受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委托,就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 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NBJX2017ZBDL059 二、项目名称: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三、 招标内容: 子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采购范围 一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 园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1 批 人民币 3797512 元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 ,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其他内容: ( 1)质量目标 : 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2)工期: 90 日历天 (开工时间:招
3、标人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确认时间为准;竣工时 间 : 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 ,工期包含春节等法定节假日 ); ( 3)安全要求:合格。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资金来源 : 市福利彩票公益金 安排 和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自筹共同解决。 六 、 投标 人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4、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 1)须具备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能力 ( 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园林景观施工确认或提供园林景观施工业绩合同证明 ) ; (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 。 3、本项目对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 类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 ; ( 2) 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 ( 3) 供应商及其拟派 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范围为:被国家、浙江
5、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 2 1)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1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 “ 告知函 ” 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且以上所查询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所提交的拟派项目经理一致 ,否则作 无效标处理。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
6、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 、 招标文件 的获取: 招标文件 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 八 、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方式及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09:30-11:30, 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为每子包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 买标书地点: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100 号华商大厦 10 楼 ) 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 或施工业绩合同 复印件、项目经理 职称 证书复印件 ,否则不
7、予受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十、投标地点: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100 号华商大厦10 楼) 十一、开标时间: 2018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十二、开标地点: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100 号华商大厦 10 楼) 十 三 、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 “ 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 ) ” 上进行注册登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8、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购买 招标文件 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四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章水镇振兴中路 66 号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18057427066 招标代理公司: 宁波建信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100 号华商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周工 、袁工 电 话: 0574-88130335、 18958297717 传 真: 0574-88130335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 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
9、,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2、本附表中 “ *” 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投标处理。 条款号 类别 内容说明 2.1 采购人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2.2 招标人 宁波樟村四明 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2.3 招标代理 机构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4 采购项目 名称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投标基本原则 *3.1 投标人 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2 合格的 产品 来源 国内 ,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文件编制 12 投标 报价 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 2. 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
10、和。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 、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的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 .本工程的合同价格类型: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 5 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规费、税金按规定程序另行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
11、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 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综合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 综合单价法的工程量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6、 投标人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 任何选择 性 的报价。 7、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投标报价文件。 *13 最高限价 本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797512 元 ,
1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15 投标有效 期 90 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4 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 *14 投标保证 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70000.00 元 递交时间: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 转账或银行 汇款方式在 2018 年01 月 11 日 16: 00 时前汇入并到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开户单位名称: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江北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帐 号: 386010100101023080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 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原额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3、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 (必须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 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须在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 到达本招标代理公司账上。 特别提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详细注明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 ,未详细注明或注明错误将导致无法认定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可能会被评委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1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投标文件的电子版 1 份 。 18 投标截止 日 期 2018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
14、号华商大厦 10 楼) 20.1 开标日期、 地点 2018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 号华商大厦 10 楼) 评标与中标原则 26.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6.2 对小微企业投标人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注:投标人及小微企业服务提供商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投标人和服务提供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
15、况),否则不得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评标时其投标价格不予扣除。 29 中标原则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合同授予 32 履约保证 金 形式: 银行 保函 ; 担保收件人:招标人; 金额:投标总价的 5%; 提交时间: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合同通用条款 33 付款条件 详见“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4 项目实施地点及 工期 1、 项目实施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章水镇振兴中路 66 号 (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 内) 2、 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开工时间:招标人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确认时间为准;竣工时间 : 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工期包含春节等法定节假日
16、)。 5 *35 质量 保修期 工程 办理正式移交使用手续后 24 个月; *36 售后服务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提供此次投标的服务计划。 2、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在招标人需要时及时安排技术服务。 3、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响应 速度为 投标人 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 小时。 *37 施工质量 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8 安全要求 合格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承诺内容 备注 1 工期 90 日历天 (开工时间:招标人在开工报告上签字确认时间为准;竣工时间 : 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 ,工期包含春节等法定节
17、假日 ) 2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明确后 5 天内 3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标准 / 元 /天,以日累计 4 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1000 元 /天,以日累计 5 延误 合同工期赔偿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30 % 各项违约金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保持一致。 6 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30 %,并按规定返修 7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20 % 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20 % 9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浙建站定 201623 号”文件按相关专业工程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 ,
18、其中 夜间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特殊地区增加费、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行人行车干扰增加费及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 , 且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 26597 元 。 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10 工程定位复测费 11 提前竣工增加费 12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13 质保金 金额 2 年,结算价款的 3 % 14 不拖欠民工工资 要求投标人承诺 “ 同意 ” 15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 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 “ 同意 ” 16 是否同意合
19、同专用条款中其他所有条款 要求投标人承诺 “ 同意 ” 7 一、 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 “ 投标须知前附表 ” 。 2. 定义 2.1“ 采购人 ” 系指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 2.2“ 招标人 ” 系指 宁波樟村四明山烈士陵园管理处 。 2.3“ 招标机构 ” 系指 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4“ 投标人 ” 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5“ 货物或服务 ” 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 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以 及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2.6“ *” 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
20、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 中小企业 ” 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或供应能力、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 对与本
21、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 /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人 /招标机构不承担责任。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 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以
22、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8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评分标准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对招标文 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2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人 /招标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3 对招标文件
23、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后按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7.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 /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 期,书面通知所有登记并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语言 8.1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9. 计量单位 9.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以下 两部分 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 部分 : 商务标部分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详见附件) ( 2) 投标 函;(格式详见附件) ( 3) 投标函附录 ;(格式详见附件) ( 4) 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 (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 ( 6)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该部分内容只需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无需放入) ( 7) 资格声明文件,包括: a 投标人资格声明 ;(格式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