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2013政法干警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9)专业综合包括刑法学、民法学适用于硕士类。一、单项选择题:第1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第1题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A. 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B. 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C. 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D. 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题刘某因与丈夫金某不
2、和,遂分居生活。一天,其女(12周岁)来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鼠药毒杀金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入金某的饭碗中,金某食用后中毒死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根据刑法第29条“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的规定,对被告人刘某应按照教唆犯从重处理B. 对被告人刘某应按单独犯罪处理。因为其女儿不能承担刑事责任C. 刘某属于间接正犯D. 被教唆者不能为被教唆的犯罪负刑事责任时,应由教唆者单独负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教唆犯教唆不能为该靠负莉事责任的人时,由于被教唆者不能负刑事责任,因此二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只能由教唆者单独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教唆者被认为是独立在
3、进行犯罪,他是间接正犯。刘某教唆l2岁的女儿杀人,应视为刘某自己的单独犯罪,因此选项B、C、D都是正确的。 本题考查了教唆犯的认定。教唆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认定是教唆犯中的重要考点。要区分被教唆者能否承担刑事责任从而进行不同的处理。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个规定说明:(1)只有二人能构成共同犯罪,教唆者才是教唆犯,否则就是间接正犯。例如l8周岁的人教唆l5周岁的人盗窃的,就是间接正犯。(2)教唆不满l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题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
4、元,甲以这l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在发生不当得利的事实时,当事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所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利。因不当得利
5、发生的馈,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由此规定,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1)一方取得利益,即其财产增多;(2)造成他人损失,即其财产减少;(3)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没有合法根据,即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损失的一方为债权人,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受益人为债务入,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包括原物1万
6、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D。我有疑惑,去提问第4题假定甲和丁因为工作上的原因素来积怨很深,便产生了除掉丁的念头,虽然知道戊正跟丁_块跑车,仍将丁的车的刹车装置弄坏,导致丁在开车时因刹不住车而掉下山崖,车毁人亡,戊也因此丧命,则甲对丁死亡的心理态度是(),对戊死亡的心理态度是()。A. 直接故意间接故意B. 间接故意直接故意C. 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D. 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甲对丁是积极追求丁的死亡,因此是直接故意;对戊的死亡果取的是一种放任的态度,既不积极追求,也不设法避免,所以属间接故意。我有疑惑,去提问第5题办案民警柳某接受犯罪人
7、家属的贿赂10000元,在立案情况中将犯罪人李某的年龄由18周岁改成16周岁,企图在审判时使李某获得从轻处罚的可能。那么,柳某()。A. 构成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B. 是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C. 构成受贿罪和伪证罪D. 构成受贿罪【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略我有疑惑,去提问第6题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法院应对投保人()。A. 以故意杀人罪定罪B. 以保险诈骗罪定罪C. 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定罪,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D. 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
8、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本题中投保人以实施保险诈骗为目的,实施了故意杀害行为,构成了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 罪。故应选D。我有疑惑,去提问第7题按照合同方式取得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财产所有权从()时起转移。A. 财产交付B. 财产被实际占有C. 合同成立D. 合同生效【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合同法第l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有疑惑,去提问第8题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
9、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令行为B. 紧急避险C. 正当防卫D. 自救行为【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本案陈某是财产性犯罪。在这种犯罪中,虽然抢劫罪已经既遂,但行为人尚未完全离开现场,被害人完全来得及挽回损失,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所以甲在陈某逃走时驾车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我有疑惑,去提问第9题下列犯罪中,实行行为只能是不作为的有()。A. 敲诈勒索罪B.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C. 遗弃罪D. 诈骗罪【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
10、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沲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据此只有C项符合题意。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0题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B. 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C. 甲将自
11、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已有,应成立贪污罪D. 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是国有公司的出纳,满足贪污罪主体要件的要求,甲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单位的现金3万元的行为成立贪污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项。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1题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A. 狭义刑法B. 单行刑法C. 附属刑法D. 刑法典【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单行刑法属于广义刑法之一,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针对某种或者
12、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在我国,目前有效的单刑法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泌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2题甲家有一狗,白天上班是用绳索系在自家门前。邻居乙(18周岁)嫌晚上吵得凶,乘甲上班,家中无人,用石掷狗,该狗怒,奋力挣断绳索扑向乙,幸而乙跑得快才未被咬,但当时在附近的路人丙被咬伤。且丙在躲避时,将路旁丁种植的名贵中药草踩坏数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80元。丁中药草损失16元。丙、丁的损失应由谁赔偿?()A. 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B. 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
13、丙赔偿C. 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乙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D. 丙、丁的损失均由乙赔偿【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故丙、丁的损失均由乙赔偿。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3
14、题关于假释,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B.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C.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D. 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刑法第81条规定,
15、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一巴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刑法第85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86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
16、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选D。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4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A. 甲买回剧毒农药企图杀害妻子,后念及妻子多年情分,悄悄将农药处理掉了B. 乙以出卖为目的,买到一婴儿后,但尚未出手即被抓获C. 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D. 丁乘某女不备,将其扑倒,意图强奸,却被该女制服【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略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5题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河种目的?()A.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 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C. 谋取种益的目的D. 谋取个人利益的
17、目的【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6题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A. 1年B. 2年C. 3年D. 4年【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死亡的时间条件。宣告死亡是法律上对下落不明达一定期限的人所作的死亡推定,所以时间条件尤为重要。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4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
18、束之日起计算。”需注意的是,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也要满4年(民通意见第27条)。因此,B项正确。第17题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A. 红旗中学B. 工艺美术院C. 李某D. 三方共有【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
19、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一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丽且该合同不能约柬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8题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A. 民事权利能力B. 民事行为能力C.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D. 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正确答案】:
20、D试题解析: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我有疑惑,去提问第19题某甲之女友乙被丙强奸,甲大怒,决定报复,后在乙的帮助下将丙的女友丁强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甲构成强奸罪,乙不构成犯罪B. 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C. 甲、乙的行为情有可原,不构成犯罪D. 甲、乙均构成强奸罪,但不是共同犯罪【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略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0题盗窃罪属于()。A. 故意和过失犯罪B. 过失犯罪C. 故意犯罪D. 故意或过失犯罪【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略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1题甲参与赌博,输给乙数万元,输光后,要抢回这笔钱。乙为了防止钱被抢走
21、,先动手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属于()。A. 正当防卫B. 紧急避险C. 自救行为D. 故意犯罪【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乙先动手将甲打成重伤,不是正当防卫,丽是事前防卫。事前防卫是具有惩罚性的加害 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2题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我国有限制地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A. 属人原则B. 属地原则C. 普遍管辖原则D. 保护管辖原则【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也是刑法空间效力的内容,它是指即使犯罪行为人不为该国公民犯罪行为也不在该国领域内发生,但该犯罪是在该国领域外针对该国或者其公民实施
22、的犯罪,则依保护管辖原则,该国仍可依该国刑法对犯罪人进行追究。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3题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何种权利?()A. 健康权B. 名誉权C. 身体权D. 肖像权【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头发是自然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本题中,张某和王某侵犯的正是李某民法意义上的身体权,故C项正确。A、B、D项均不符合题意。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4题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根据定义,下列不构成虐待罪
23、的是()。A. 李某的父亲经常生病,李某觉得其父已是知天命之年,所以也就不给医治B. 某企业老板经常强迫员工过度劳动。克扣员工工资C. 刘某看妻子不顺眼,经常对其进行毒打或关闭D. 张某常使用体罚来教育调皮的儿子,有时还不让做错事的儿子吃饭【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选项B不符合定义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一主体构成要件,而是企业老板对员工施行强迫劳动、克扣工资的行为。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5题下列属于主物权的是()。A. 留置权B. 地役权C. 地上权D. 抵押权【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A、B、D三项属于从物权。第26题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
24、。A. 不动产B. 枪支弹药C. 毒品D. 货币【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善意取得制度是为了保护现代频繁复杂交易中的第三人的利益设置的。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不动产不适用;枪支弹药和毒品是禁止流通物,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货币是特殊的种类物,可以适用。只有D是正确的。第27题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姓名的()。A. 命名B. 使用C. 变更D. 依法转让【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姓名权的内容。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专属权利,其内容主要是决定、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干涉,其绝对不能转让。故只有D项符合题意。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8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
25、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构成抢劫罪B. 构成盗窃罪C. 构成抢夺罪D. 尚未构成犯罪【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我有疑惑,去提问第29题下列何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适当履行B.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C.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D
26、.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实现合同目的困难【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A、C、D错误。考生须仔细体会合同法这几种情形下具体用语的含义。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0题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某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
27、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赵某的行为()。A. 不构成犯罪B. 属于意外事件C. 应当从重处罚D.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予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D项。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1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放弃继承与放弃受遗赠可采取的行为方式是()。A. 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B. 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C. 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则既可采明示
28、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D. 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只能采明示方式【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从该条中可以总结出,放弃继承正与接受继承相对应,接受继承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相应地放弃继承只能以明示方式作出;接受遗赠刚好与接受继承相反,相应地放弃受遗赠可以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结合备选答案,只有C项正确。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2题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
29、在审讯期间,甲主动交代出曾实施过抢劫犯罪。甲交代抢劫犯罪的行为属于()。A. 自首B. 坦白C. 立功D. 悔过【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3题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A. 生命权受到非法侵害B. 名称权受到非法侵害C. 合同债权受到非法侵害D. 承包经营权受到非法侵害【正确答案】:A【
30、试题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选项A正确。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4题甲乙互负债务,甲对乙所负债务为人民币800元,乙对甲所负债务为粮食150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这两项债务不可抵销B. 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C. 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但须经双方协商D. 这两项债务经任何一方主张就可以抵销【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合同法第l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货币和粮食属于不同种类的标的物,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销。C正确。注意,同种类的债务或者标的物不需要经过协商只需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我
31、有疑惑,去提问第35题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A. 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B.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C. 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D. 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该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是法律对那些不积极行使权利,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给予的一种惩罚措施。对那些积极行使权利的人又设计了诉讼时效中断制度予以保护。起诉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主要形式,根据1986年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严格意义上讲、起诉是指
32、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但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4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妇联等团体)提出请求的,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也视为起诉。根据该规定,排除了B、C、D三项。A项中法院不予受理或被驳回,说明当事人主张的权利不成立;自动撤诉等于当事人放弃行使权利,可见,不予受理或被驳回表明权利人没有行使权利,故不能作为诉讼时效被中断的事由,A项正确。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6题姜某于某晚深夜蒙面持刀抢劫某妇女的钱包(内有人民币约600多元、信用卡一张、身份证一个)。回家之后,查看身份证时,发现被害人竟是自己的邻君
33、,于是第二天将钱包归还被害人,并声称自己是开玩笑。从犯罪构成的观点来看,姜某的行为是()。A. 犯罪既遂B. 犯罪中止C. 犯罪未遂D. 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正确答案】:A试题解析:本案的情况属于犯罪既遂后的退还赃物。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7题下列人员中不属予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A. 配偶B. 兄弟姐妹C. 子女D. 父母【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因此,答案为B。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8题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有效。A. 质押合同成立时B. 质押合同登记时C. 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D. 质权登记时【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质权合同的生
34、效条件。质权是债的特别担保方式,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财产交给债权人占有(登记),当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有权对该占有(登记)的财产进行变价,并就变价款优先受偿。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前者是以特定动产设质后者以特定物上的权利设质,两者成立的条件不同。根据担保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权利质押中,根据不同类型的证券(担保法第76、78、79条)其生效时间不同。以票据、物权单证、债券、存款单设质的,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生效;以股票、股份、知识产权等设质的,自登记之日生效。根据该规定,A项质押合同成立不能生效,不符合题意;B项质押合同登
35、记时生效的是某些权利质权,不符合题中“以动产设定质权”的要求;C项“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意味着质物已交付,自质权人开始占有质物时生效是正确的。我有疑惑,去提问第39题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自()起计算。A. 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之日B. 失踪人最后离开居所之日C. 战争结束之日D. 公民音讯消失之日【正确答案】:C试题解析: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我有疑惑,去提问第40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上猛刺致死,张某的行为是()。A. 正当防卫,不负责任B. 意外事件
36、,不负责任C. 防卫过当,应负责任D. 故意杀人,应负责任【正确答案】:D试题解析:本案中,张某与王某争斗,当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时,就达到了正当防卫的效果。之后张某在王某没有抵抗能力的情况下,拿起匕首猛刺王某。导致王某死亡,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均不得分。第41题洗钱罪中的“钱”是指下列哪些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A. 毒品犯罪B. 贪污犯罪C. 走私犯罪D.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正确答案】:A,C,D试题
37、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三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掏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
38、源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这一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犯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第42题甲未获烟草专卖许可,擅自购进明知是假冒的“中华”牌香烟100箱进行批发和零售。在被查获时已销售出80箱,收款120万元。经检验该批香烟属于不合格产品。甲的行为()。A. 触犯非法经营罪B. 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C. 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D. 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A,B,C,D试题解析:本题考查的
39、知识点是: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及其想象竞合犯。根据刑法第225条第l项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秽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甲未获烟草专卖许可,即销售香烟,触犯了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214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甲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120万元,触犯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140条的规定,销售者以假充真,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甲明知是假烟而销售。销售金额120万元,触
40、犯了销售伪劣产品罪。但是,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即没有专卖许可。擅自购进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香烟,销售金额120万元。这实际上是数个罪过支配之下实施的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我有疑惑,去提问第43题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A. 甲为劫取财物,打死仓库的值班员孙某后,取走价值10万元的财物B. 乙在赵某的茶水中偷偷放人大量安眠药,趁赵某饮后熟睡,拿走赵某3万元现金C. 丙看见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趁其昏迷之机,将其携带的现金2万元取走D. 丁乘张某不备夺取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41、正确答案】:A,B试题解析: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A是抢劫罪,B项是用其他方法抢走财物也是抢劫罪,C是盗窃,D项是抢夺。AB当选。我有疑惑,去提问第44题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B. 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C. 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D. 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正确答案】:A,B,C试题解析: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42、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未经出租人甲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甲有权要求解除与承租人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因此,A项正确。 合同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可知,即便是在承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况下,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出租人乙没有经过出租人甲的同意转租给丙,就丙对墙面的损害,甲有权要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B项正确。 甲没有同意乙转租,且甲、丙之间也没有任何租赁协议,甲是房屋的所有人,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因此,C项
43、正确。本题中,甲、丙之间没有租赁协议,甲无权要求丙支付租金。因此,D项错误。我有疑惑,去提问第45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A. 返还原物B. 排除妨害C. 消除危险D. 恢复原状【正确答案】:A,B,C,D试题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民法保护方式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采用什么方式使权利人的权利得以恢复或者获得救济。物权受到不同形式的侵害,法律所采取的保护方法也不同。当非法占有他人所有之物,原物尚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当妨害物权人行使物权的,应当适用排除妨害;当给他人所有之物带来危险的,应当适用消除危险;当毁损他人之物,经过修复可以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的,应
44、当适用恢复原状。综上述,本题备选答案都符合题意。我有疑惑,去提问第46题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可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有()。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B. 伪造遗嘱情节严重C. 遗弃被继承人D.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正确答案】:A,B,C,D试题解析:根据继承法第7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选项A、B、C、D都应选。我有疑惑,去提问第47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
45、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 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 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 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D试题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