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上海市桃浦中学 财务管理制度 一 、行政经费使用和管理 1行政经费使用原则上应执行党政集体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专人审批制度。 重大开支须集体讨论审批 。 2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有一定的 “ 透明度 ” ,年初下达的预算额应及时向党政领导班子汇报。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应入帐,严禁任何人坐支现金。借用备用金、差旅费等应在规定期限内结算,逾期或长期借用公款应视违纪。 4报销单据应执行经手、证明(或核准)审批三级签字制度。实物报销应执行验收制度,由各有关保管人员开具入库单并签字方可报销,财务人员对不符合 手续的报销单据有权拒付。 5凡借读、罚设、损款、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预算外收入
2、一律按规定及时入帐,凡截留以上收入的行为均属违纪。 6发放加班费由 主管部门制单校长审批,考核费奖金等由人事部门 制单校长审批。 7发放现金(包括工资)应由本人签字并不得随意涂改,未经财会人员同意一般不得代签收。凡代签均应签代签人之姓名。 8严格控制白条。凡白条入帐应由经办人员详细写明情况,领导严格审批。 9建立支票和印鉴的保管制度,支票专用章和财务主管私章应分别掌管。即:空白支票由会计保管开具,出纳加盖支票专用章,财务主管加 盖私章。 10 学校的一切收支 都应入帐,遵循公开、合法的原则。收益的分配应严格执行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遵守规定而造成失误和损失,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应追究相关领
3、导的责任。 11 学校的收支 要如实反映,盈亏情况和资金运转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弄虚作假,不设小金库。 12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的规定,健全和完善内审制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各方代表组成的财务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监督财务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和听取财务工作汇报。 二 、设备和基建工程的管理 1教学仪器和设备等物资的购 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小额且正常必需品由总务主任审批,大件及大额物品由校长审批,直至校务会审批。一般情况下应由专职采购人员采购。 2基建工程的设计、确定施工队伍等除小规模工程外,一般均应执行招、议标制,经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按
4、规定程序上报。 3基建工程的决算,一律执行申报审批制度, 5 万元以上的项目要专门审计。 2 上海市桃浦中学 财产保管员职责 一、统一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低值耐久品(包括代办课本、簿册等)。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建立财册,做好三本帐(固定、低值易耗),每学期进行核对一次。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验收学校财产和物品,购买物品验收及时登记,发放有关人员要验收使用,要严格按照请购、签字、登帐、编号、领用、报废等手续办事。固定资产要开出 “ 三联单 ” 交会计入固定资产帐,每年调整一次帐面,年底核对一次。 三、指导、检查各部门、各室的建立各类相应的分类帐。每学期末与各使用部门
5、核对一次财产帐,对录像带、图书资料要核对册数与 金额,对损坏遗失的物品及时办理报废、报损、赔偿手续,并调整相应帐目。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做好教室物品保管工作。 四、协助总务主任组织人力、物力对校舍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管,及时做好报销、报废工作,积极提出设备添置更新意见,有计划地提出购买,为学校的各项活动开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五、每学期开学前,对常用的办公、教学必须品,如:黑板、粉笔、备课本等做到主动供应,每学期结束对领用、借用的教学用具、教学设备器具回收、清点、入库。 六、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归类有序、条理清楚,并做好防害、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七 、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完成部门领导安排
6、的其他工作。 上海市桃浦中学 采购员岗位职责 1采购员采购物资及各种办公用品,必须持有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的请购单,方能采购。 2批量购买必须先带回样品,在样品通过后才能购买,采购员在外不得私自订立采购合同,否则所产生后果自负,经校长、总务主任订立的采购合同,采购员才能履行其采购合同。 3严格执行借支制度,对转帐支票和其它票证、凭据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得因私挪用,若支票遗失,由本人负责处理。 4购回物品必须由保管员和有关人员验收,在单据上签字,然后由有关 领导签字,否则不能报帐。 5要坚持勤俭节约精神,加强责任心,不购置伪劣产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不索取回扣,坚决抵制一切不正当之风。 6服从领导安排,对校长、总务主任指定的领用上级文件、资料等保质、保量、保密,及时完成,不得有任何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