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吊装安全工作检查表*项目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责任单位存在问题1作业准备大型起重吊装,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后,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报指挥部相关部门审核、备案。监理单位承包商2吊装质量小于40t起重吊装作业,填写起重吊装作业评估表;吊装质量40t、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非常规方法的的起重作业编制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并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3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司机、指挥人员等)持有效的特种作
2、业人员操作证。4编制“*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对起重吊装机具及索具进行检查,取得入场使用证及季度检验标识并填如实填写检查记录。6检查并填写吊车日检表。电脑未启动或失真、强制开关开启、吊钩限位等安全装置失效,不得进行吊装作业。7起重机额定载荷满足被吊工件重量(单车负荷率不超过90%,双车负荷率不超过75%)。8吊索具及其附件满足吊装能力需要(钢丝绳扣安全系数不小于5倍)。9吊索具及其附件无缺陷。10如实完成吊装作业评估表,并签字确认。11作业过程起重吊装作业时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佩戴明显的标志,操作人员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监理单位承包商12起重吊装前合理设置警戒区域、路障
3、及安全警戒标志,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严禁无关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域。13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核算审查,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14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风速达到10.8米/秒(6级)以上大风时,停止起重吊装作业。15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16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脱装置损坏、强制开关打开时严禁起吊操作。17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直接混在一起使用。18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停滞空中;收工时,吊臂复位。19吊物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停车。20设置溜绳,货物的捆绑和固定方式可靠。21吊车支腿与基坑临边保持1m以上距离。22支腿处的地面平整、坚实(试吊不得明显沉降)。23支腿支垫水平;吊车车身水平(水平仪居中) 。24吊车支腿完全伸出。25支腿垫木:汽车吊35t以下不少于2块/每支腿,标准道木规格长度不小于800mm;汽车吊50t以上不少于3块/每支腿,标准道木规格长度不小于1200mm;履带吊铺垫铺板、钢板。26吊臂和工件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最近距离1m,1-20KV最近距离2m,35-110KV最近距离4m)或采取防护隔离措施。检查依据*指挥部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及相关规范检查人员陪检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部位